内容摘要:消费,是反映生活的一面镜子。人们消费什么,渴望消费什么,在哪里消费,等等,照见的不仅仅是丰富的人生百态,还映照出一个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去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近日,《江西省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出台。
关键词:消费升级;社会阶层;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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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是反映生活的一面镜子。人们消费什么,渴望消费什么,在哪里消费,等等,照见的不仅仅是丰富的人生百态,还映照出一个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去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近日,《江西省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出台。从我省实际看,消费升级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国家和省里促进消费的政策效应也将逐步释放,但也存在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不足等因素制约。我们一方面要“同频共振”,把中央和省里的政策要求落实到位;另一方面也要从省情出发,“靶向施策”,根据我省居民的消费结构特征,从供需两端精准发力,激发消费潜力。
从需求端出发,要用差异化政策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消费不仅是物质生活过程,也是文化、交往和社会生活的过程,具有明显的社会阶层特征。社会阶层会影响消费行为,不同阶层的消费者的消费时间、消费地点和消费方式都有某种整体性的差异,也就是消费需求、消费惯习和品位的差异。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尽管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城乡增幅分别位居全国第7位和第9位。一方面,我省城镇化快速推进,城镇化率由2011年的45.7%上升为2017年的54.6%,城镇人口数量在2014年首次超过乡村人口;另一方面,人口总量不断增长,人口结构不断变动,老年抚养比和少儿抚养比不断上升。截止2017年底,我省60岁以上人口数量为673.4万人,占总人口14.6%,劳动人口的老年抚养比为14.52%,少儿抚养比为29.06%。上述特征意味着我省居民消费的发展性消费、养老和育儿的消费会成为消费增长点。细分到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不同阶层的居民来看,政策应重点关注居民降低居住成本、改善生活条件需求,重点关注农村居民增加交通通信、文化娱乐、汽车等需求,重点关注高收入阶层享受型消费需求、中产阶层发展型消费需求和低收入阶层改善型消费需求,针对这些需求发力出台差异化激励政策。
从供给端出发,则要提高供给结构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一方面,要提供高质量、凸显符号价值、具有本土特色的品牌,并倡导、鼓励高收入阶层的人们使用它们。消费行为本身承载了许多的社会功能,其“生产”出来的各种符号信息在人际间传播,并成为人们有效沟通和交流的媒介。社会学者认为,在消费中更吸引人的不是物品本身的功能,而是某种被制造出来的象征性符码意义。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不管承认与否,不同程度上都有“炫耀”的倾向,日常的消费行为往往会给他人明确的信号,向他人传递明确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和流行时尚等信息,以完成个人形象和意义的建构。高收入阶层人们所使用的产品,往往会被其他阶层成员崇尚,也就是“品位向上”,倡导高收入阶层使用本土特色品牌,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才能提高供给结构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有限的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源激发出更大的消费市场。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比如,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更好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提高退休人员待遇和低保人员保障水平,提升食品药品总体安全水平,有效降低居民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及消费能力,等等。
整体上,我省居民摆脱了以衣食住行等生存型消费为主的状态,正向发展型消费转变。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根据我省居民的消费结构特征,从供需两端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让人们放心消费、乐享消费,既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又有助于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作者系江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