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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新秩序形成的经验与启示
2012年08月18日 14:31 来源:《光明日报》(京)2009年818期第(11)页 作者:王建民 字号
2012年08月18日 14:31
来源:《光明日报》(京)2009年818期第(11)页 作者: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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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王建民,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学系

  【编 者 按】社会秩序研究是社会思想家和社会学家研究的重要主题。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光辉历程——经济生活的快速发展、社会面貌的日新月异,为社会秩序研究提供了鲜活的现实素材和深厚的实践基础。正因为如此,近些年中国社会学界对社会秩序的研究方兴未艾。在今天社会转型日益推进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深入研究社会秩序具有为中国社会发展提供切实的理论指导的重要意义。为此,本期学术笔谈组织刊发三篇探讨社会秩序的学术文章,以期对推动社会秩序研究进而推动社会进步有所助益。


  改革以来中国社会新秩序的形成

  一般而言,社会秩序是指社会生活相对稳定而协调的存在状态。当然,强调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协调,并不意味着社会秩序是静止不变的,而是指社会运行的相对平稳状态。在现实层面,中国30年的改革实践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较为明显的稳定性、社会活力和抗风险能力是其突出特征。在学理层面,在动态的社会变迁中把握社会秩序也是一种研究主题的深化,即不仅在社会转型的意义上理解中国的改革过程,同时也是从社会静力学的角度对改革发展的经验进行总结。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改革30年来中国社会新秩序的基本特征,即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社会流动的常态化。这种概括主要是通过改革前后的动态对比来审视社会新秩序的特征,也只有做这样的对比,我们才能更清楚地发现社会秩序“新”“旧”之间的差异。当然,中国社会新秩序的特征有多重表现,此处只是择其要者而述之。

  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是社会新秩序的突出特征。效率低下和资源短缺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两大弊病,因为依靠行政指令的计划经济无法使丰富的需求信息和价格信号得到及时的传递与回馈。改革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呈现出崭新的面貌:生产物资与生活用品大为丰富,消费场所与消费内容迅速增加,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日益多元化,等等。当然,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不是国家完全退居经济幕后,只扮演“守夜人”的角色。相反,政府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恰恰是中国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经验之一,中国能够沉稳有效地应对金融危机浪潮的冲击即为有力证明。

  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主要指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的衣食住行、穿着打扮越来越丰富多彩;人们在解决了生存型消费的基础上,不断追求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相比之下,改革以前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因为物资短缺无法获得足够的生活用品,同时人们的言谈举止也容易被附上政治的色彩,这都导致人们的生活方式单一而僵化。当前,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欧美、韩日的影视、服饰和饮食时尚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均产生较大影响,这些都折射出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生活的崭新面貌。

  社会流动的常态化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社会流动的广度、频度和自由度大为增加。在城乡之间,随着户籍制度的弱化,刚性的城乡二元结构渐趋打破,不仅城市的信息和消费品大量地传入农村,而且更多的农副产品也输送到城市的消费场所。与此同时,数以亿计的农民可以较为自由地进城务工,甚至在城市建功立业;在地域之间,人们不必再固守户籍之地,而是可以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较为自由地在不同地区之间居住和迁移;在社会群体之间,拥有不同财富、从事不同职业、具有不同教育程度的人可以通过个人努力转换自己的身份地位,而不必受单一政治分层标准的束缚。

  中国社会新秩序形成的基本经验

  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新秩序形成的基本经验,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社会秩序的合法性基础得到牢固确立。我们可以尝试从如下三个方面理解这一基础。

  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要把一些原已存在的民间智慧合法化,并通过政策给予承认和保护。如“包产到户”,这一民间实践最早出现在1956年浙江省温州地区永嘉县。1957年夏,温州各县有1000多个农业合作社实行了这种办法,但随后受到批判。1978年春,为了抗御旱灾,安徽省很多生产队也实行了包产到户。同时,贵州、四川、甘肃等省的一些穷困生产队也实行了这种生产责任制。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著名的75号文件,对包产到户的形式予以肯定。由于“包产到户”从根本上打破了农业生产经营和分配上的“大锅饭”,使农民有了真正的自主权和积极性,因此受到中国农民的广泛欢迎。

  从“典型实验”到“总结推广”的发展模式。改革既是理性化的政策和制度的推进,同时也是“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由于不同地区存在具体情况的差异,任何面对现实的制度设计自然都有其有限性,进而对社会秩序的理性设计便不可能将一项政策或制度于短时间内在全社会推广。相比之下,通过“树典型”、“搞实验”的方式总结经验,再尝试将成功的经验加以推广普及,是推进改革进程较为有效的思路。如从安徽凤阳小岗村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上的沈阳模式等等,都成为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改革的“典型”。

  上述两点其实也说明,新制度设计要以广大民众的“同意”和接受能力为前提。承认民间智慧和合理做法是对已有经验加以总结确认,同样,面向未来的制度设计也应充分考虑广大民众的期望和诉求。制度不仅是“约束”,也意味着“保护”。这就需要制度与政策的制定者有充分的社会调查,根据民众的理解和回馈制定、调整相应的规章制度。

  重新审视改革以来中国社会新秩序的基本特征,我们会发现,无论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还是生活方式的多样化,抑或社会流动的常态化,都体现了对广大民众需求和智慧的承认和尊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把人们长期受压抑的需求释放出来,使人们有能力和机会获取所需的生活资源,并提高了生产生活的效率;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使人们在满足基本生活数据的前提下,有机会和能力追求更多的娱乐和闲暇;社会流动的常态化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出身和户籍对个人成长和成就的束缚,使得组织内外人力资源的流动与配置机制更加合理。

  社会秩序的理性化及其限度

  在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和话语情境下,理性化将是社会秩序发展的重要趋势,而理性化社会更强调理性设计和以明确的规章制度约束复杂多变的人际关系。社会秩序需要有牢固的合法性基础,也意味着社会秩序的理性化设计既不能凭空而起,也不能以设计者的意志一厢情愿地施行,而是要明确其制约因素。这里的制约因素既包括人的理性有限性,也包括实际的社会情境同理性化设计的冲突。

  首先是个人知识的有限性对理性化制度设计的限制。这里的“知识”包括个人所掌握的书本知识、经验、信息等多重内容。一般而言,每个人所掌握的知识、经验和信息都是有限的,尤其在社会分工发达的社会,知识分工更是扩大了个人“无知”的范围。在信息社会当中,复杂多变的文字、图片、影像等媒介信息深深地影响和塑造着人们认识社会的方式。社会现象是什么,往往取决于我们看到什么、听到什么、接触到什么,而每个人看到、听到和接触到的信息总是依托于特定的社会环境,因而是具体有限的。因此,社会秩序的理性设计者的个人知识、信息、经验便无法涵盖和取代广大民众的知识、信息和经验,而需对后者给予充分的了解和尊重。

  其次,当代社会生活的感性化趋势是社会秩序理性化的重要基础,也是后者不可忽视的问题。在视觉文化的背景下,影视化信息传播正在深刻地影响和塑造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社会成员往往更乐于通过图片、声音、影像数据的传播感知和接受外部世界的信息。同时,人们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之后,追求更多的感官体验以提升生活情趣或缓解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所带来的精神压力。正因为如此,一方面,社会秩序的理性化设计要充分考虑到民众的感性化需求;另一方面,以理性化形式出现的正式制度与政策,只有以广大民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进行宣传和贯彻,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此外,社会秩序的理性化设计要以充分认识中国情理社会的特点为前提。社会理性化追求精确的计算和普遍性规则,而中国情理社会则强调具体情境中的社会关系网络,重视施恩回报的人情伦理。正如费孝通所言,在西洋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社会关系是私人关系的增加,其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富有伸缩性的网络;西洋社会是团体格局,乡土中国则是差序格局。虽然费孝通所讲的中国熟人社会、差序格局的特征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但这一文化特点在总体上依然如故。

  

责任编辑:王锦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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