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符号互动论既是现代社会学的一个重要理论流派,又是知识社会学的微观取向的思想传统。它关注被实证主义社会学所忽略的情境知识,并赋予这种知识本源性的地位,将情境知识与社会互动的双向建构作为重要的研究议题。符号互动论将“意义”视为关于“自我”和客观世界的知识,这种知识产生于行动者对行动情境的反应和泛化他人的态度。情境知识作为现实知识的构成部分,具有影响行动并建构社会的功能。符号互动论的理论视角和描述性方法不仅为现代知识社会学打开了新的研究视域,而且提供了对知识进行经验研究的有效进路。
Symbolic Interactionism is both an important theoretical school of modern sociology and micro-oriented tradition of sociology of knowledge. In symbolic interactionism the knowledge on "self" and objective world is "meaning", which points to the reaction of the reactor to such stimulus as the "self" and objective world and the attitude of the general others. Mind and thinking are the mechanisms for the new knowledge to come into being. The knowledge on interaction, as part of the practical knowledge, has the function of influencing action and constructing the society. It is regarded that the theoretical perspective and descriptive method of the symbolic interactionism start a new study domain for the modern sociology of knowledge, but also provide an effective way for the experiential study of knowledge.
【关 键 词】知识社会学/符号互动论/情境知识/社会互动sociology of knowledge/symbolic interactionism/situational knowledge/social interaction
【英文标题】Situation Knowledge and Social Interaction: On the Sociological Approach of Knowledge in Symbolic Interactionism
【作者简介】赵万里(1965-),男,河南遂平人,教授,研究方向为科学社会学、社会学理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系,天津 300071 李路彬(1977-),女,江苏东海人,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社会学理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系,天津 300071
中图分类号:G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062(2009)05-0087-07
知识社会学以知识的社会决定为预设,探索什么知识与怎样的社会条件相关联。它发端于马克思、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韦伯(Max Weber)等古典社会学家的知识论,并于20世纪逐步形成实证、解释、批判三大知识社会学思想传统。[1-4]符号互动论是以美国社会学家为主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解释社会学流派,在现代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理论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它凭借对微观互动过程中产生的情境知识的关注、认知主体和客体的交互渗透的立场以及知识与社会关系的辩证观点,对知识社会学解释学进路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5,6]
一 经验认识论与知识社会学
对知识的反思有久远的历史,认识论问题也是西方哲学中的古老话题和争论重心。在传统哲学中,构成知识的三个条件是信念、真和证实,知识即证实了的真的信念。[7]哲学知识论围绕三类问题展开争论:知识的性质或认识论术语的意义,认识的证实或知识的标准,认识经验与认识对象之间的关系。[8]围绕第三个问题,主客二元论和唯我论各持己见:主客二元论将知识视为与客观实在相适应的经验,但无法证明这种经验是对客观实在的反映,即如何证实为真的问题;唯我论认为知识是个人感知的结果,只有自我及其意识才是唯一真实的存在,但面临相对主义/不可知论的困扰。
知识社会学在20世纪初的兴起与哲学知识论血脉相连,一开始就以“对人类理性的社会学批判”为首要任务。[9]知识社会学主张知识既不是客观世界的再现,也不是主观头脑的创造,而是集体和社会的产物;知识的有效性没有普遍的标准,知识的形式和内容也因社会背景的不同而异。知识社会学不同于哲学认识论的地方在于,它不赞成抽象思考认知者和认知对象的关系,反对将主体和客体先验地分离对立起来并在此基础上推断世界的可知性。知识社会学考察具体的经验世界中的知识,用客观的社会结构性因素解释客观的知识,认识作为客体的社会条件对认知主体的影响,并将主体作为衔接两种客体因素的中间要素。知识社会学的哲学抱负,是要通过把认识论设想成仅适用于某种既定知识形式的理论的基础性结构,来解决不同认识论之间可能的冲突。换言之,知识社会学要在对思想意识如何受社会存在影响进行经验研究的基础上,对知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及知识的有效性等认识论问题有所贡献。
早期知识社会学家特别关注意识形态、世界观、思维方式以及人文社会知识等在特定社会中具有普遍性的抽象知识形式,思考这些知识同其所赖以产生的社会条件的关系。舍勒(Max Scheler)将宗教、形而上学和科学作为知识的三种基本形式,追问什么是促进每种知识增长和发展的最佳社会环境。[10]曼海姆(Karl Mannheim)则认为,知识以两种主要形式出现:一类是数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另一类是政治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其中,后一类知识是意识形态知识,是“受存在制约”或由知识生产者和持有者的生存条件决定的。[11]在早期知识社会学论域中,数学和科学知识通常被认为无涉于社会过程,而日常知识和情境知识则被视为抽象人文社会知识的衍生物和具体表达。前者后来进入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视野;后者则主要由符号互动论及现象学社会学予以阐释。
早期知识社会学虽然主张知识的存在决定性,但其目标依然是通过剥离社会因素的影响发现理性的或科学的知识。舍勒试图分离社会因素对理性知识的影响,呈现理念的内涵。曼海姆试图揭示制约知识的各种关系,从而还原出最坚实的真理,克服与科学知识有关的相对主义。在其理论体系中,当剥离了社会因素,我们又回到了主客体双方的对立。[12]认识主体与客体虽相互关联但仍相互分离,虽然看到了社会客体对主体的渗入,但看不到客体中的主体的力量。所以,传统的知识社会学不能彻底解决主客的二元对立。作为符号互动论的创始人,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综合了实用主义与行为主义、进化论与过程哲学,提出了一种经验认识论。[13,14]按照这种认识论,自我返回到了主客体被给予的原初经验(社会世界)中,由先验的认识主体转化为在行动中不断被建构的对象性存在。在自我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自我在社会世界中形成并产生自我意识,而社会也不断因自我的活动而被重新建构,自我与社会在符号交流过程中不断得以更新。这就将认知者和认知对象纳入实践的辩证过程中,揭示了主客体之间不可分割的持续的相互关联和影响,打破了哲学认识论关于主客体之间的分离和对立。[15-17]
沿着米德的道路,符号互动论赋予情境知识以基础性地位,而不再仅仅关注抽象的人文社会知识;“社会”不再是超越主观的客观实在,而是主观不断参与建构的互动过程;知识和社会之间不再是单向决定关系,而是相互建构的辩证关系。此外,早期知识社会学的命题始终停留在哲学假设上,没有通过严格的经验研究加以检验。这种研究方法上的缺失,与其宏观定向的理论进路不无关系。而知识的社会决定预设导致的对“知识社会学”这种知识本身的驳斥问题,也经常受人诟病。对于这些问题,符号互动论均以其独特的理论视角和方法论作出了回应。
二 符号互动论的知识社会学思想
符号互动论反对实证主义社会学轻视行动者主观能动性的社会结构决定论,提出行动者的认识、行动和互动构成社会的理论命题。其思想奠基人米德试图探索个体思想和行动之间的关系,发展用社会行动解释个体意识的社会心理学。米德吸收了实用主义哲学关于真理的经验关联性和行为主义心理学客观的意识研究方法,提出根据个体的行动、特别是(并非只是)能被他人观察到的行动来研究个体经验的广义的行为主义方法,并将理解个体的行为与经验置于整体的社会背景之中,发展出“社会行为主义”方法。米德之后,布鲁默(Herbert Blumer)系统提出了以符号互动为基础的微观社会学理论,其核心仍然是意义、自我等情境知识与社会组织的关系问题。
(一)情境知识:意义和自我
符号互动论关注人际互动过程中的情境知识。在实证主义知识社会学中,这类知识被视为抽象知识的具体表现,根本上决定于社会结构。但依据符号互动论,这些知识依托每一个互动情境和行动主体而产生、存在、传递和再生,在行动者的主观世界和行动者之外的客观世界中往复穿行,并非完全是社会结构的产物和抽象知识的具体表现。符号互动论这一视角让我们看到了有生命力的而非静态的知识,直接与行动的人而非社会结构相联结的知识,具有突生性和创造性而非仅仅被决定的知识。
符号互动论有三个基本假设:行动者对某事物所采取的行动以对该事物赋予的意义为基础;这些意义产生于社会性互动过程中;这些意义通过自我解释过程不断修正。[18]2这一假设序列围绕“意义”展开,“意义”是符号互动论的核心概念。米德视意义产生于三重关系中:“某个有机体的姿态、以该姿态为其早期阶段的社会动作的结果以及另一个有机体对该姿态的反应,是处于姿态与第一个有机体、姿态与第二个有机体以及姿态与特定社会动作后阶段之间的三层或三重关系中的一组事项;并且这个三重关系构成了意义从中产生的发源地。”[19]60意义由反应赋予或说明,第二个有机体的动作或顺应性反应使第一个有机体的姿态具有意义。布鲁默则说,“一件事情对于个人的意义产生于其他人由于某一事物而对他发生行为的方式。他们的行动发挥作用以定义该事物对个人的意义。”[18]4可见,意义不是一种观念和意识状态,而是客观地存在于经验领域之中。当我们对发生三重关系的互动过程进行反思,获得对意义的认识时,它才具备主观形态。这种为主观所掌握的意义就成为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识。
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中也有“意义”这一概念,他将意义分为“表达性意义”(expressive meaning)和“文件性意义”(documentary meaning),探究宏观和微观层面的意义之间的关系。表达性意义指文化客体的创造者试图表达的客体,而表达性意义背后有更大的社会历史背景,即为文件性意义,对两种意义的认识构成解释学循环。韦伯的解释社会学所探究的行动意义也是一种表达性意义,但对于一次互动过程而言,其表达性意义与米德所说的“意义”指向不同。韦伯的表达性意义是主观的,产生在行动之前,由文件性意义即抽象知识来说明;米德所说的意义是客观发生的,之后进入主观领域,由行动的反应来说明。不过,二者所指的内容可以关联起来。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的过程:行动者A依据某种意图(曼海姆所说的表达性意义)做出某种姿态,互动对方B对该姿态作出反应(可能如A的意图所期待的,也可能不是),A对B的反应予以识别(布鲁默所说的互动中为情境赋予意义),更进一步,对过去的互动过程进行反思,形成新的行动意图并采取新的反应行动。面对这一过程,米德强调,A的姿态的意义在于B的反应,并在A对这一过程的反思中获得;曼海姆则关注A的行动意图,并挖掘能够解释这种意图的客观意义。曼海姆所说的行动意图要想被互动对方理解并做出被期待的回应,A的姿态的意义需要被互动双方共享,即这一意义相对于互动双方具有普遍性。具有普遍性的意义是过去的互动产生的意义在行动者主观经验中的沉淀。由此,曼海姆所说的表达性意义可能来自过去的一次互动过程。
社会生活往往是多方参与的过程,或如拟剧论所隐喻和描述的,有其他“演员”和“观众”。这时,某种姿态或者说行动的意义不仅如上所述来自互动中特定个体的反应,还是来自互动过程中多个参与方的反应。参与同一过程的共同体各成员对某种刺激会产生各自的反应,行动者可以将各种态度表现组织成为整个共同体的态度,称为“泛化他人的态度”。这种态度具有综合性的意义。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经过模仿和嬉戏阶段,到游戏阶段能够发展出对泛化他人的态度的认识。“游戏规则”就是这种知识,参加游戏者知道游戏中的每个角色如何行动及其他角色如何反应。从实证主义知识社会学的角度看,这套规则是稳定的,处于个体之外,个体习得并加以使用;但米德所关注的,是成员个体如何在互动过程中扮演他人的角色,领会自己行动和他人行动的意义,成功地参与互动。
意义知识的主体可能是行动者的姿态、语言,可能是石头野兔一样的物理对象,也可能是行动者本身。行动者对其自身的认识即为“自我”知识。合理的行动要求“个体对他自己采取客观的、非个人的态度”,“成为它自身的一个对象”[19]109。布鲁默将米德关于自我的认识进一步情境化,自我的定义依情境不断变化。“自我”是一个具有个体性和主观性的概念,实证主义知识社会学中没有这一概念。在宏观取向的社会学体系中,这个因素并不重要,但在符号互动论中是衔接各种要素的枢纽。
自我之外的认知对象可称为客观世界。米德认为,认知者和认知对象之间是主体间关系而非主客关系,我们是以社会性态度对待非人类的物理对象的,这种态度决定了物理对象的存在和性质。[19]145布鲁默将使事物成为一个客体并赋予其意义的现象称为“自我象征”,这一概念将客体的意义同自我关联起来。[18]81在这一过程中,事物的意义不是其固有的,而是认知者与物理客体的互动的产物。我们谈论共同的物理对象,并形成关于它的普遍意义,科学就是通过交流从总的事件结构中抽象出来的与科学目的有关的种种同一性。[19]63实证主义知识社会学排斥关于物理对象的知识,在他们看来,这种知识是客观而普遍的。符号互动论将物理知识与人的经验关联起来,并认为科学知识的普遍性来自交流产生的共识。
简言之,不论是关于自我的知识,还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在符号互动论视野中都是对这些对象的“意义”的认识。这种认识产生于互动中该对象所引起的反应,该反应或来自互动一方,或是互动多方反应的综合。互动是这些知识的来源,知识与社会互动不可分割。
(二)情境知识的社会形成机制
初创时期的知识社会学基于实在论的进路,将“社会”视为一种社会阶层结构(马克思和曼海姆)、价值次序及支持其的社会力量(舍勒和斯达克)或者社会事实(迪尔凯姆),而社会行动则由结构和制度等“社会”因素塑造而成。在符号互动论中,“社会”是由个体间的行动和反应的交互过程及社会互动组成的,“互动”就是“社会”本身,个体间的互动共同组成社会整体。在米德的思想中,“社会”是一种互动模式,“社会制度是一般社会生活有组织的表现形式”[19]204,这意味着社会制度是一系列互动的组织化。布鲁默认为,社会组织是社会行动在其中发生的框架,但不决定行动,人们针对情境而行动。社会组织介入行动之中是指它形成人们行动的情境以及为解释情境提供固定的符号,但情境和符号都处在不断变化中,所以,互动先于结构。[18]78
符号互动论的前述三条理论预设说明了“意义”知识和社会的关系,第一条指出知识的功能,第二、三条指向知识的来源。“知识的社会决定”是知识社会学的经典论题,符号互动论至少从五个方面证明了这一论题。
首先,互动过程促成了意义知识的产生。米德主张,意义产生于社会互动,是互动过程的产物,对意义的认识通过对互动过程的反思获得。心灵具有根据不同刺激把握不同反应的可能性并指出意义的能力,“反射”是心灵在社会过程中发展的必要条件。参与某一社会过程的个体通过“反射”返回到个体经验自身,将整个社会过程引入其经验中,意识到自身的行动、自身行动与整个过程的关系及与参与过程的各个体的关系,意识到由于各个体的反应和相互作用而导致的过程变化。有机体经历这些社会过程后,经验中出现以这些意义为内容的新的对象,这些对象构成了日常生活环境。由此可见,意义认识的社会性体现在三个层次上:第一,意义作为认识对象,本身是存在于社会关系中的对姿态的反应;第二,对意义的意识受认知者感觉结构影响,具有选择性;第三,意义的机制即心灵产生于互动过程之中。心灵是从交流过程中突生的现象,虽然生理机制必不可少,但本质上是社会的产物,“它的生物学功能也首先是社会的”[19]104-105。个体把社会的有组织的反应接纳到自己本性中,形成心灵的内部结构,以后则借助符号唤起这些反应,并成为接受新知识的基础。[19]211布鲁默更为强调意义因情境而生,行动者“根据他处于其中的情境和他的行动方向来选择、检查、重组和改变意义”。解释不仅是对已经存在的意义的自动应用,也是意义的形成过程。
“自我”是一种特殊的意义。库利(C. H. Cooley)“镜中我”的思想(即一个人对自己的认识是对他人关于自己看法的反应),是自我知识产生于社会互动的生动摹写。米德吸取了这种思想,认为神经系统的发展使个人重现他人动作和有组织的社会活动,他人对“我”的行动的反应被构造出来,自我由此形成。人们通常根据我们所属的群体和社会情境对自我进行组织,从社会群体的其他成员的特定观点、从社会群体整体的一般观点来看待自我。我们同不同的人保持不同的关系,把自己分成不同的自我,不同的自我与不同的社会反应相应。采取社会过程中其他个体对自己所持的态度不足以形成最完全意义上的自我,而必须对所属群体所参加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采取该群体所持的态度,即“泛化他人的态度”,才能发展出完全的自我的品质。[19]122米德使用“角色”这一概念,指儿童在嬉戏和游戏中创造想象中的伙伴,从而扮演他人角色,想象了某一反应或一组反应而构造自我。这里的“角色”指在一次行动过程中来自其他参与者的期待,有别于后来的“角色理论”中所说的具有稳定的社会结构意涵的“角色”。
其次,基于互动和泛化他人的态度的思维是生产新知识的机制。社会对认识的塑造还通过“思维”过程实现。思维过程是一种自我互动,是对反应的发挥。[19]90米德将自我分为客我和主我:“客我”是关于自我的认识,由认识的主体“主我”来描写;主我是有机体对他人态度、情境以及因采取他人态度而出现的自我的反应,是组织各种反应倾向后采取动作的方式。自我互动是凭借主我和客我这两个可以区分的方面进行的社会过程,两方持续对话,形成推理的思维。自我互动中采取泛化他人的态度,为具有共同的即社会的意义、作为思维的必要前提的系统或论域的存在提供可能。与自己进行的对话是将在社会过程中与其他个体进行的会话内在化于经验中,根据未来的可能结果和过去的经验,有目的地对一系列环境因素和他自己的态度进行组织。理智的选择和组织对一个或若干个特定对象存在着可供选择的不同反应,解决当下行为问题。思维则将过去经验、未来预期和当下情境关联起来,在意识中加工材料和生产新知识。[19]78
第三,互动过程塑造了知识的普遍性和相对性。产生于互动的知识为互动各方所共享,就具有了普遍性。个体通过居于他人的地位而占有他人的视界,同时,他从自己的视界出发向他人表示该意义,从而使该意义出现在自己和对方两者的视界中。当互动双方对该事物持相同的反应时,这种反应就成为一个普遍的概念。米德认为,意义的普遍性使得对他人的理解成为可能,“我们在自己身上引起由我们的姿态在他人身上引起的那种反应越多,我们对他人的理解就越多。”[19]212但意义也有相对性。其一,互动过程不同,同一对象对不同互动参与者有不同意义;其二,同一互动过程中,如果多个个体对刺激作出不同的反应,该刺激对他们意味着不同的东西。在要求不同类型反应的合作过程中,一个个体的动作就要求引起其他个体不同的反应。在实证主义知识社会学中,抽象的知识是被共同体普遍使用的知识,具体情境中的知识则是从中衍生出来的。而在符号互动论中,互动过程创造了相对于情境的知识,又使该知识被情境参与者共享。
第四,既有的社会互动经验会对后来的认识产生影响。当原有经验在新情境中重现,对姿态的反应就从对该姿态的识别开始。具有普遍性的特征刺激我们的经验,我们的经验就能够辨认这一刺激物。过去的经验以变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变化产生于我们的经验并保存在经验中。要想理解有机体对具有历史的某情境作出反应的方式,就要考虑过去的动作对该有机体产生的影响。
第五,社会结构和文化因素通过互动过程对认识产生影响。符号互动论后来的发展,如角色理论、拟剧论、参照群体理论和预期状态理论等,更多关注了社会结构和文化因素对互动过程以及情境知识的影响。戈夫曼(Erving Goffman)认为,宏观和微观的领域存在松散的耦合,两种层次的解释相互补充。宏观现象规制着互动,但互动过程并不与结构变量一一对应。互动至多是结构安排的表达的演进,帮助互动从可资利用的指称系统中进行选择。戈夫曼的拟剧论描述了个体如何在社会的舞台上进行“表演”。前台作为制度化的社会存在,制约了演员的角色表现,但具体的表演是演员与观众的互动。演员在互动中进行印象管理,试图控制观众的反应。这一过程隐含着演员关于舞台的情境、观众的期待和自己的表演的知识,演员采取多种技巧,调节自己的表演方式,获得观众对自己的理想评价。关于理想的表现和观众的预期的知识由既定的社会规则确定,但选取哪一规则则是在认识情境的基础上作出的相应选择。所以,关于具体互动情境中的表演和观众的反应的知识产生在表演过程中,而表演中应对没有预料的情境的表现和弥补表演失败的举措则是因由互动而产生的新知识。这些拟剧论思想显示了传统知识社会学所关注的宏观因素如何在微观情境下发挥作用,这是被布鲁默忽略的部分。
(三)知识行动的社会后果
符号互动论不仅主张社会互动建构了知识,而且进一步认为,知识也同时引导行动并建构社会。托马斯(W. I. Thomas)认为,一个人对情境的主观解释或定义会直接影响他的行为,“某种情境被定义为真实的,这种情境会造成真实的影响。”这一著名的“托马斯定理”是知识对社会产生建构作用的精辟论述。在布鲁默看来,决定行动的知识不是某种社会因素如结构、价值等或心理因素如动机等,而是行动者对情境的具体解释,是关于具体情境的解释建构了社会。戈夫曼的拟剧论则阐释了社会行动者依据对情境的认识,通过表演性行为建构他所期望的社会状态。在实证主义知识社会学中,知识对社会的影响被归于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等抽象知识对原有社会结构的再生产,缺乏更新社会结构的力量。而在符号互动论中,知识则是形成行动、建构社会的依据,与行动彼此依存。
综上所述,符号互动论的知识社会学思想可以概括为:互动的社会过程提供了知识的内容,促成了知识生产的心灵机制;互动生产的知识影响其后的知识生产,这些知识的融合沉淀形成相对稳定的符号和意义。换言之,符号互动论以社会互动作为知识的根本来源,新知识产生于互动过程,而关于未来的预期、当下的情境和过去的经验的知识又是展开行动的依据,较为稳定的知识提供了可以直接运用的行动模式。知识与社会行动的交互建构,在辩证关系中存在和演变。
三 符号互动论对知识社会学的贡献
符号互动论并未为知识社会学的“社会结构决定知识”预设提供证明,而是形成了认识知识的另一个社会学视角。符号互动论在知识的范畴、知识与社会的关系(包括知识的产生机制和社会功能等)、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等方面,都对知识社会学做出了独到的贡献。
首先,符号互动论以情境知识作为研究对象,这些知识可能是经验知识的再现,可能是新情境中的突生。情境知识涉及到行动者自身即“自我”和客观世界,这些知识来自单一对象的反应或泛化他人的态度。从其产生看,这些知识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在延续互动的动力下产生。知识材料来自先前的互动,某一行动或事物的意义在于互动对方的反应,它们并不是社会意识的内化,也不完全决定于社会结构特征。从其性质看,一方面因为互动情境影响知识生产,所以知识具有内容上的相对性;另一方面对于同一或同样的情境,不同个体对刺激产生相似的反应,获得相似的认识,这种认识相对于该情境又具有普遍性。从其功能看,情境知识存在于每一具体的互动情境中,它关于未来期待、过去经验和当下情境的认知和意识决定了个体的行动。
其次,符号互动论揭示了知识生成的互动过程和“心灵”机制,以及在这一过程中知识同刺激性行动、反应性行动、客观情境、主观反思和思维等要素的关系。这种“互动情境催生新知识”的思想,不仅丰富了知识社会学的建构主义纲领,而且为知识社会学引入了微观发生学的研究进路。
第三,符号互动论指出了知识对社会的建构功能。符号互动论指出,在赋予情境意义的基础上采取的行动创造了客观世界,而这一客观行动既是对某种刺激的反应,也是下一反应的刺激,成为“社会”的组成元素。这一贡献突破了传统知识社会学的单向决定论,与批判理论所主张的观念的行动取向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四,符号互动论的经验主义方法论为知识社会学开展丰富多彩的经验研究提供了可能。符号互动论反对先验的因果关系假定,认为行动的产生没有明确的原因,影响个体情境定义和行动的变量取决于行动者的选择,是运用符号的解释过程。布鲁默针对社会学和心理学中存在的依据某种程序和规则进行研究的方法,主张从经验世界本身出发,并付诸经验世界进行检验,获得理论认识。知识社会学研究不是寻找抽象的知识体系同社会结构之间的共变关系,而是研究者站在研究对象立场上,描述具体情境中互动者的认识的产生过程。符号互动论的经验研究领域涉及社会越轨、精神疾病、集体行为、儿童社会化、死亡和艺术等,以实地调查和访谈为主要研究方法。这些经验研究广泛探讨了特定的自我概念、情境认识、抽象观念等的形成如何受到互动情境和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以及这些知识会对人们的行动发挥怎样的引导作用。多数研究都表明,认识不仅受到互动情境中认知者与认知对象互动关系的影响,还受认知者的既存经验影响,而这种经验可能来自过去的社会互动,也可能来自他人主观经验或共同体的普遍知识。所有这些因素被吸纳在一个互动情境中,在这个情境中创造出新知识。通过经验方法考察情境知识,揭示知识产生过程中知识同各种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这是传统的知识社会学所无法触及的领域。
最后,符号互动论的知识社会学有效回避了知识社会学的自反性问题。如前所述,符号互动论从一开始就反对主客二元论,而后者正是产生知识社会学自反性问题的基础。米德认为,我们对客观世界可能达到客观的认识,但这里所说的“客观”不同于实证主义对这一概念的认识。依据米德,当我们区分主观经验和反思经验时,主观经验可能不干预反思经验,从而获得客观评判的知识。换言之,我们可以一定程度上把经验同自我分离开,抑制对某种感觉或反感事物的反应,使它不再是有关个体自我的经验,从而对其进行客观的评判。[19]133-134布鲁默承认客观世界的存在,也承认同一物在不同社会中会有不同意义。但他认为,同一共同体中的研究者对同一客体应该能获得一致的认识。按照米德和布鲁默的知识客观性思想,联系其实用主义共识真理观,我们不难推断,知识社会学的论题如果被普遍认同,就是客观有效的。这样,知识社会学的自反性问题就在他们的理论中被略去了。
【参考文献】
[1]Remmling Gunter W. Towards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a Sociological Thought Style[M]. New York: Humanities Press, 1973.
[2]Hamilton Peter. Knowledge and Social Structur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Classical Argument in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M]. London, Boston: Routledge & K. Paul, 1974.
[3]Meja Volker, Nico Stehr.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M]. Northampton, Ma, USA: Edward Elgar Reference Collection, 1999.
[4]黄瑞祺.社会理论与社会世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5]Charon Joel M. Symbolic Interactionism: an introduction, an interpretation, an integration. Englewood Cliffs[M].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1985.
[6]Fine Gary Alan. The Sad Demise, Mysterious Disappearance, and Glorious Triumph of Symbolic Interactionism[J].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993,19:61-87.
[7]胡军.知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52.
[8]希尔,托马斯.现代知识论[M].刘大椿,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1-3.
[9]库什.哲学与知识社会学[J].哲学译丛,2001(3):34-39.
[10]舍勒,马克斯.知识社会学问题[M].艾彦,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11]卡尔.意识形态与乌托邦[M].艾彦,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12]Mills C. Wright. Methodological Consequences of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J].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940,46(3):316-330.
[13]Child, Arthur. The Theoretical Possibility of Sociology of Knowledge[J]. Ethics, 1941,51(4):392-418.
[14]胡辉华.知识社会学的困境[J].哲学研究,2005(4):92-98.
[15]McKinney John C. The Contribution of George H. Mead to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J]. Social Forces, 1955,34(2):144-149.
[16]Goff Tom W. Marx and Mead: Contributions to a Sociology of Knowledge[M]. US: Routledge & Kegan Paul Ltd.,1980.
[17]胡辉华.知识社会学的出路初探[J].哲学研究,2006(5):73-80.
[18]Blumer Herbert. Symbolic Interactionism: Perspective and Method[M].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Inc., 1969.
[19]米德,乔治·赫伯特.心灵、自我与社会[M].赵月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NU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