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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涂尔干是西方现代社会学学科的创始人之一,对于社会学学科的核心问题——人与社会的自然及其关联——展开了深入思考与分析,并以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康德与卢梭的启蒙与理性思想为基础,建立了具有类型学与方法论意义的人性与社会自然的“心物二重性”思想,奠定了社会学学科体系中个人与社会的二元研究视角与路径。
关键词:人性自然;社会自然;二重性;意蕴
埃米尔·涂尔干是西方社会学的三大创始人之一,从不同于马克思(阶级分析)、韦伯(除魅与社会理性化)的角度,探讨了人性自然(human nature)与社会自然(so-cial nature)及二者之间的密切关联,并在结构主义方法论的基础之构建了具有存在论(ontology)与方法论(Method-ology)意义的人性与社会自然的“心物二重性”(dualism)思想。以此为基础,涂尔干深入研究了与社会学关键问题——“社会秩序何以可能”密切相关的问题,如:社会工、社会整合与分化、宗教生活与群体构成、道德教育与职业伦理等。且对这些问题的讨论也奠定了现代社会学的诸多研究路向,如宗教社会学、教育社会学、知识社会学及结构主义人类学等。由此在“社会”极度发展的今天,在当代西方社会理论、哲学领域及其社会科学界,尤其在中国社会学界,涂尔干研究正在经历着一个新的复兴。但当我们考察当代社会学界对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的解读时却发现,由于人们在本体论、方法论层面,人们先入为主地将涂尔干当作帕森斯意义上的唯实论、实证主义的社会学家来看待,从而从一些基本的概念起步,机械地解读涂尔干的核心问题,并认为社会事实(social fact)、集体意识、机械团结是涂尔干社会学研究的主题,涂尔干只强调“社会先于个人”、“社会对个人具有强制性作用”;结果则是以我们今天所理解的社会学家来看待涂尔干,不能合理地理解涂尔干所处的时代之思想背景、学术环境、社会环境,割裂涂尔干前后研究主题之间的关联,忽略了涂尔干对人性自然与社会自然的关联——的关注与论述。这不仅使我们难以挖掘涂尔干继承的西方社会思想中的最为核心的传统,难以勾勒涂尔干整个社会学理论的渊源、学术给养,其思想构建的逻辑与研究进路,也难以理清其方法论中并列存在的决定论与意志论、实证主义与理解主义之间的矛盾与纠结。因此,本文首先拟就涂尔干对其社会学思想的核心问题——人性与社会自然的深刻意蕴及其关联——的研究、分析与阐释做一梳理与归纳。
一、人性与社会自然的二重性
(一)人性与社会自然(nature)的研究缘起
人性与社会的自然及其关系是西方社会学思想中绵延的最为基础的问题,是社会学学科合法性得以建立的基础,也是涂尔干最为关注的问题;相对于马克思、韦伯等思想家,涂尔干终其一生的研究,始终以人性为研究的逻辑起点、终点。涂尔干认为:“尽管人们把社会学定义为一种有关社会的科学,但是在现实中,社会学在处理它所考察的对象即人类群体的时候,不可避免会触及到组成这些群体的基本要素,也就是个人。因为只有渗透到个人意识中去,按照它的本来形象和面貌去塑造它,社会才会存在。因此,我们大量的心态,包括哪些最为重要心态,都具有社会的起源。在这种情况下,很大程度是有整体产生部分;所以,想解释整体,就不可能不解释部分,至少可以说,解释作为整体结果的部分”①。
基于此,在涂尔干的社会学研究与思想中,人性自然便成为社会自然的前提,社会自然成为人性自然的基础,二者相辅相成。且这一思想成为了涂尔干的学术使命、最为核心的问题,以及关于社会研究与分析的前提;涂尔干关于社会根基、知识与宗教的根基的研究都是以这样的现代人性的基本判断为起点。进而涂尔干进一步分析、研究了他所面对的、20世纪前后的、社会转化中的社会分工、社会意识、集体表象的变化,建构了结构主义的人类学、社会学、教育学、宗教学等学科的基本框架体系。
(二)人性与社会自然(nature)心物二重性(dualism)
人性与社会的自然不但成为涂尔干研究生涯的基础,且在继承了西方现代社会思想中最为基本的传统———“我思我在”思想———的前提下,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人性的二重性及其社会基础》等一系列著作中,赋予了人性自然(human nature)与社会自然(social nature)以“心物二重性”(dualism)的内涵与特征,即人性与社会的自然是“物(body)”与“心(mind)”的二元统一。
其中,对于人性自然的二重属性,涂尔干认为:人是“物”———身体(body)的存在,这是人存在的前提,但人性的自然也表现为“心”与“灵魂”的存在,由于有了mind的属性,人才会有感觉、概念、语言、观念、思想,才会有文明化的可能,才会成为主体,具有人的特征,并对整个世界有一个“我”的认识。涂尔干认为:“文明是人与动物的区别;因此要寻找文明所依赖的原因与条件,就是从人的身上寻找人类最为特殊的原因与条件;这里的特殊性就是指人性构造上的二重性:身体和灵魂”②;“实际上,人无论处在何种情况下,都会把自身想象成是有两种完全异质的存在组成的:身体和灵魂;即使灵魂表现为物的形式,人们依然不会认为灵魂的实质与身体具有同样的性质;这两种存在有着实质的不同,而且很大程度上都彼此对立,甚至经常发生冲突;甚至可以说,尽管身体和灵魂紧密相连,可两者不属于同一个世界。我们从感官经验可知,身体是物质世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心的居所却在灵魂的世界”③。
对于社会自然(social nature)的二重属性,涂尔干认为:社会自然的“物(body)”属性及其展现为社会事实(Social fact),如社会实践、社会分工、宗教生活;社会自然的“心(mind)”的反映则是集体意识(collective Conscious-ness),如神话、民间传说、宗教观念、道德信仰等,它们使社会成员间存在一定的向心力,且表达(re-presentation)是集体意识不断展现的基本方式,而且,个体通过集体意识的习得,社会之心进入个体之心,个体也成其为社会人。
因此,在涂尔干的意义上,人性与社会具有了物(body)与心(soul)的二重性属性,身体(body)、社会事实成为人性与社会自然“物”的属性的表现,灵魂、集体意识则成为人性与社会自然的心(mind)的属性的表现;研究人性自然是寻找人的身体(body)与心(mind)的关联、属性、原因与条件,研究社会自然则是探究社会事实与社会意识之间的关联。这也印证了海德格尔所说的:“身体(body)”是生物性的存在,心(mind)则是灵魂、精神的存在与展现;通过“心”的社会化、文明化,人心得以升华而成为人独有之“灵魂”,也就是在成为物的基础上,成为社会之人。当然在此基础上,涂尔干深入讨论了人性与社会自然二重性的深刻内涵。
二、人性自然二重性的深刻意蕴
依据笛卡尔等人的“心物二元论”思想,建构了人性与社会自然的心物二重属性后,涂尔干进一步阐述了其关于人性自然(human nature)在心(mind)、物(body)两个方面的深刻的二重性意蕴。即:人之身体(body)可表述为个体身体(individual body)与集体身体(collectivebody);人之“心”可表述为个体之心与集体之心,且人之心在个体与集体状态中展现出凡俗与神圣的深刻意蕴。
(一)个体与集体(社会)之身体———身体自然的二重性之一
涂尔干认为,人的生活、活动形式具有个体和集体两种基本类型,且两种基本生活形式具有质的不同。在个体活动的状态时,人是个体意义上的、单纯的“我”的意义上的物的存在,是个体感觉、本能的展现,且只是个体化意义的物的存在。同时,涂尔干认为,单纯的身体存在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人的存在;因为,人是一个社会的动物、集体的存在,只有在集体的状态中,人的存在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意义上的人的存在;在社会的状态中,人的存在不只是受自己的感觉、本能的影响,还受到大家在一起的、一群人的、类似于集体本能东西的影响;在集体生活的形式与状态中,在仪式、节庆、庆典时,且只有在社会形态中,人的身体是社会的、集体的。所以,人性自然的物的属性———身体也具有个体与社会两种属性,是个体与社会之身体的二元统一。这是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的重要发现与贡献。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的第2卷第7章中,涂尔干就是通过澳洲土著人的个体生活(如打猎、采集、烧烤)与宗教生活(祭祀、庆典)的忘我、欢腾状态的比较分析,深刻研究了个体状态与集体生活状态中人性自然的物———身体———的不同展现及其本质及特性,即个体身体(individual body)与集体身体(collective body)及其截然不同的性质;且通过这一分析,涂尔干论述了人的最为本质意义的存在———社会身体的存在状态———集体的状态、欢腾的状态;并通过这一问题的论述,涂尔干阐发了其社会学思想中最为本质、核心的内容与观点:一切的本质归结为社会。
(二)个体与集体(社会)之心:人心自然的二重性之二
在研究分析人性自然的物的二重属性的基础上,涂尔干也对人心自然的心的二重属性展开深入考察,并通过心理学研究的结果,论述了人心自然的二重性存在,即“我之心”与“非我之心”、个体与集体之心,并认为这种二元性展现为感觉与概念思维、感觉倾向与道德活动、欲望与道德、理性与非理性的二元对立统一;其中,感觉、感觉倾向、欲望、非理性是来源个体之身体的本能,属于个体之心,是属于我之心的部分;而感觉的内容、概念思维、观念、语言、道德活动、理性则是建立在集体意识、文化、传统之上的,属于非我之心的部分、集体之心、社会之心。
对此,涂尔干指出:“我们的心智也像我们的活动一样,呈现两种不同的形式:一方面是感觉以及感觉倾向;另一方面是概念思维和道德活动;我们本身这两部分的任何一部分,都代表着我们存在的不同极点,这两极不仅各自有别,而且,彼此对立”④。“对于感觉,紧紧依赖于我的个体的有机体,我无法让感觉脱离于我的有机体,我也不可能把我自己的这种感受传递给别人;……;相反,概念总是许多人共有的,由词语构成,更应该是集体论述的结果,它们所表达的是使用它们的匿名集体;……;在很大程度上,我与所有我一样的共同属于同一群体的人共同分享这种观念;正因为这种观念是共享的,所以概念是所有心智交流的最高手段,心灵借助它们来沟通”⑤。由此,在涂尔干的意义上,人心(mind)的二元统一便是:个体感觉状态之心为“我之心”、个体之心,概念思维状态之心则属于集体之心、非我之心。人在个体单独活动之时,心智处于个体状态,自主性活动较少受控于社会、文化规范;在概念思维状态之中,心智系统依靠社会语言、符号、概念、理论、文化、规范、制度等,具有集体、社会的特征。而且,在集体活动(祭祀、宗教礼仪、庆典)之时,人不但享用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也享用集体的欢腾;就像古斯塔夫·勒庞所讲的:“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人就有去个体化的倾向,而进入集体或者群众的状态之中。”⑥
而且,涂尔干进一步认为:我们感官上的倾向是利己主义的,它们拥有我们的个性,是欲望;概念思维和道德活动有别于前者,它们所符合的行为规范可以普遍化,追求的是非个人的目标;道德的起点是无私,道德所依恋的不是我们自身⑦。因此,我们精神的生活两个方面,就是个人性与非个人性之间的对立。这样人类的二重性(ho-mo duplex)的旧程式便得到了事实的验证。我们的内在生命很不简单,具有一种类似于双重重心的东西;一方面使我们的个性,一方面是我们能够表达超出我们自身以外的东西的一切;这两种组合不仅起源不同,属性不同,而且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真正意义上对立。要追求道德目标,自身就必须出现分裂,违背我们身体之中最根深蒂固的本能和偏好。一种道德行为就意味着牺牲,就像康德
所说的那样,只有贬低我们的个体,或者他所说的我们的‘经验’感性,才能遵守义务的法则⑧。“上述内在的矛盾是我们本性的一个特征,根据帕斯卡的程式,人类‘既是天使,又是野兽’,而不能只成为其中之一。所以,我们不能完全符合自身,因为如果我们遵守了两种本性中的一种,就会使另一种本性受苦。因为我们不可能同时满足自身的两种存在”;“我们既具有作为个体的思考能力,又具有普遍的和非非人的思考能力,第一种被称为感性,第二种称为理性。因此,我们的活动可以显现出两种完全对立的特征,这取决于它究竟是以感觉动机为基础,还是以理性动机为基础。⑨
因此,在涂尔干的意义上:人心(mind)二重性构成的一方面是感觉倾向、身体欲望、内驱力,即哲学层面上的感性;另一方面则是社会性的道德活动、人的制度思考,即哲学意义上的理性。基于此,在涂尔干的意义上,人心(mind)自然的二重性构成,在心方面的就表现为感觉与概念思维、个体之心与集体之心、欲望与道德、个性与非个性、理性与非理性之间对立与争斗;感觉、感觉倾向、欲望是个体之心个人沉重的肉身(body),人性中的恶;道德活动是集体之心、轻盈灵魂(soul)的救赎,是人性中的善⑩;一半是野兽(魔鬼),一半是天使;一般是义务、一般是纯粹的自由。而正是通过这一方面的论述,涂尔干深化了心物的二元论思想。
(三)凡俗与神圣———人心自然的二重性之三
基于以上论述,涂尔干进一步阐释了“人心自然”最为重要的本质与特征:神圣与凡俗,进一步丰富了人性二重性的意蕴。涂尔干认为:“个体生活和集体生活的各种人性与社会自然的二重性及深刻意蕴事实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质的不同”,在个体活动的状态时,人感觉到是自己身体产生的欲望、感觉倾向,一种凡俗的状态;在集体、社会状态,在仪式、节庆、庆典、集体欢腾时,人感觉是来自己在道德、文明的状态,语言、思维、行为都是神圣的。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之结论中,涂尔干有言:“在观念上,有神圣之分,灵魂、精神和神话人格的观念,以及部族甚至是族际神的观念;在仪式上,有以禁欲苦行这种夸张形式出现的消极崇拜仪式;还有供奉仪式和共享仪式、模仿仪式、纪念仪式和禳解仪式;……;通过与神的沟通,信仰者不仅能够看到非信仰所忽视的新的事实,而且感受他更坚强了。感到自己更加有力,不仅可以经受生活的考验,也能战胜困难,仿佛已然超脱于不幸之上,因为他已经超脱了作为普通人的状态”瑏瑡。在《人性的二重性及其社会条件》中有言:“人一方面是神圣的,一方面是凡俗的。这种神圣与凡俗的二重性对应于我们同时引向的双重存在:一个是扎根于我们有机体之内的纯粹个体存在,另一个是社会存在,它只是社会的扩展;各种激情和利己主义的倾向都来自于我们的个体构造,而我们的理性活动,无论是理论上的还是实践上的,都依赖于社会因素”。
因而,涂尔干在类型学(Typology)意义上建构了具有三层内涵的人性自然二重性理论,即人性自然的心物二元是:身体与灵魂、个体与集体、凡俗与神圣、个体性与社会性的二元统一与显现;如果说,在马克思那里,我们能够找物质生产秘密的话,通过涂尔干人性自然的二重性理论中,我们会看到个体与社会的神圣性秘密,按照它的形象和面貌来塑造个人意识,社会和个体的神圣性才能存在。这一思想与理论从实证主义、有机论、个体主义、社会主义相结合的角度讨论了人的本质、自然的问题;由此,涂尔干认为的:身体和灵魂在传统意义上对立并不是一种空洞的、没有现实的神话学概念;也进一步说明了涂尔干所认为的社会与人的本质在于理性状态、语言状态、观念状态、集体意识状态。
三、社会自然二重性的深刻意蕴
在《宗教生活及其基本形式》、《社会学方法的基本准则》、《人性的二重性及其社会条件》等著作中,涂尔干也建构了社会自然的心物二重性理论,即社会自然(socialnature)在物(body)方面的体现为社会事实(social fact),在心(mind)方面的体现为社会意识(collective Conscious-ness)。
(一)社会事实(social fact):社会自然的“物”的属性
首先,涂尔干以为,就社会自然在“物(body)”方面的展现而言,是社会事实(Social fact);涂尔干认为:“社会中的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人以约束的,或换句话说,普遍存在于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特性而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瑏瑣;因为“这类事实由存在于个人之外的社会行为、思维和感觉方式构成,如社会、教会、国家、团体、人口、信仰、道德、集体意识、集体表象、习俗、社会潮流,具有使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这样的新物种可命名为社会事实”。而且,涂尔干以为:社会事实可以分为物质性(material)与非物质性(nonmaterial)社会事实;其中物质性社会事实为社会、教会、国家、团体、人口,表现为社会的物的特征;非物质性事实则是信仰、道德、集体意识、集体表象、习俗、社会潮流瑏瑤,之所以这样,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认为,社会团结与社会整合即为一种社会事实,该事实独立存在于个人之外,并具有独特特征。且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涂尔干也强调:“社会学研究的第一条,也是最基本的准则是:要把社会事实当作物来考察(Thing)”;“关于应当把社会事实视为物这个命题,是我的方法论的基础,……;实际上,我不是说社会事实是物质之物,而是说社会事实是与物质之物具有相同等地位但表型形式不同的物;……;把一个东西视为物,并不是把他们归位这一或那一实在的范畴,而是以一定的心态观察他们”瑏瑥;“把社会现象当作物来研究,就是把社会现象作为构成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的实物论据来研究;社会学应当从主观阶段走出来,走向客观阶段了。因此,社会学家试图研究某一类的社会事实时,必须努力从社会事实脱离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而从独立存在的侧面进行考察”。
鉴于此,社会事实是指那些普遍存在于社会各处的集体规范(Norm)、常规(Normal)等现象,是大多数社会成员所共有的现象,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且其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它是集体的现象,在统计意义上是正态分布的。之所以将其当作物来对待,其本质就是必须通过一种技术去发现社会事实。而且,从词源学意义上来说,这种常规现象(Normal),不但是普遍、正常存在的,且对社会运行与发展具有规范(Norm)、整合的意义。
在《自杀论》、《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也针对常规现象中的规范(Norm)功能进行了重要叙述,认为社会分工就是通过规范赋予个体以角色、名分(Name),使每个人名副其实地按照自己的名分(Name)在社会中分布,按照名分与角色选择自己的行为瑏瑧,就像孔子讲的“名正则言顺”。可以说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最为核心的理论、思想,就是对于社会分工所产生的人性自然变化的分析,即通过社会分工,使得社会事实、规范在社会中存在下来,使个体获得名分,获得自己在社会中的空间位置、责任与义务;并使个体在集体、社会活动产生神圣感,即当个人在社会、集体之中获得自己的名分时,就有一种角色、名分的神圣性(Secret)。准此,在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的意义上,社会学应视社会为一个“事物”(Social Facts as aThing),它独立存在于个体之外,并对个体产生影响,且具有客观性、集体性、强制性三个特点;而且,这种构成的整体社会的特殊(sui generis)综合体可产生与孤立地出现于个人意识中的现象完全不同的新现象,就应该被承认。
(二)集体意识:社会自然的“心”的属性
其次,社会自然在“心(mind)”的层面的反映是集体意识(collective Consciousness),即通过社会分工个人之间创造出的、具有共同信仰和情感价值的连带感,反映着不同于个人实在的另一种实在,使得社会成员间存在一定的向心力,如神话、民间传说、各种宗教观念、道德信仰等;并且,它们相互吸引或排斥、聚合或分离,像个人感觉、想象或观念一样互相关联、发生作用,成为群体行动的道德逻辑、群体内部整合所依靠的最重要因素。就像列维·布留尔所说:“集体表象在该集体中是世代相传,它们在集体中的每个成员身上留下深刻烙印;它不是产生于个体,而是比个体存在得更长久,并作用于个体;它们的存在不取决于个人”瑏瑨。而且,涂尔干认为:“集体意识的状态与个人意识的状态有质的不同,它有其固有的规律,所表现的是集体对于作用于它的各种物的思想反映。由此,在涂尔干的意义上,集体表象与意识就像个体的灵魂、精神一样,是属于社会在“心(mind)”层面的特性,是社会在运行过程中集体思维的表现。为此,涂尔干进一步说明,社会学研究的归宿是研究集体意识及其功能(Function),并应进入到伦理学去研究集体表象、意识的形成过程、功能所产生的过程。
(三)表达(re-presentation)———集体意识的展现
基于上述讨论,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有言:集体意识、规范运行就是把群体共同的社会事实用一套知识系统表达(re-present)出来,而且要不断表达,才是集体意识的展现。准此,涂尔干用表达(re-presentation)这一概念来说明集体意识和社会自然之间的关联。涂尔干认为:集体意识不仅是对社会事实的认识和知识,而是对社会事实的一个表达;集体意识(Collective Consciousness)可以通过特定形式把社会事实(social fact)表达出来,在特定的社会事实(social fact)上也可以发现集体意识。同时,表现(re-presentation)有两层含义:一是用集体意识将社会事实变成现在,二是使这一表达过程不断地变成现在。如:宗教仪式、祷告、忏悔、节庆、集会,就是集体意识不断通过特定现象、连续现象将社会事实表达出来的典型例子。基于此,涂尔干认为:集体意识、规范研究的关键不在于知识的问题,而在于知识的分类图式,在于找到一整套的让知识表现出来、让集体意识神圣化的仪式和仪轨(practice)。所以在涂尔干的意义上,表达(repre-sentation)不仅是一个把集体意识用知识的方式表现出来,使集体意识不断变成现在的方式,而且这种表达还要有仪式性、神圣性的特点,有了这些特点,集体才有了真正的规范。故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说:宗教仪式、方式就是表现、仪式和符号;且这个方式是神圣的、极其重要的瑐瑠。因此,涂尔干认为:规范就是名,就是神圣性的表现;没有了神圣性,就没有了规范。这就是涂尔干认为的:社会本性在社会体(social body)上的反映,这也恰恰是社会学家应该做的事情,是社会学最核心的问题。
四、涂尔干心物二重性思想的渊源
绵延于西方哲学思想之中的柏拉图、笛卡尔、卢梭、康德等人的(enlightenment)与理性(rational)思想,及他们关于人性结构的“心物二元论”理念极大地影响了涂尔干的研究理念与逻辑,并型构了涂尔干关于人性与社会自然的二重性思想;而且,涂尔干也超越了康德等人关于人性二元论的思想。
(一)欧洲人性理论与笛卡尔“心物二元论”思想
欧洲传统的关于人性研究的基本理念是涂尔干研究人与社会自然的潜在渊源。如在本体论层面,柏拉图对于人性基本结构做出了解释,即人是两重的;因为在他们身上存在两个世界:一个是非智慧的和非道德的世界、一个是理念、精神和善的世界。这一绵延于西方社会与人性思想中传统对于涂尔干的影响很大。同样,兴起于欧洲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的关于人性的探索与拷问,也是涂尔干研究这一问题的来源。
笛卡尔提出了“我思故我在”——这一非常有意义的、奠定现代西方哲学合法性地位的命题。通过这一命题,笛卡尔指出:人的存在不仅是身体(body)的存在,更为主要的是“心(mind)”的存在;通过人心的思想,人才会有“自由”的感觉与思维,自我的能力(power)才能被不断焕发出来,去怀疑,去构建自己的一个世界;通过人心的思考,原来只有基督构建的世界,可以成为个人构建的世界,而且整个世界可以依据“我的感觉”来展开,“我”可以是整个世界的中心;肉体是可以被剥夺,而人心(mind)则永远不能被剥夺瑐瑡。而这一命题不但预示着“自我”、人心(mind)的启蒙,也呈示着笛卡尔意义上的人性自然(human nature)心物二元论的构建成型,即人是由人心(mind)和身体(body)构成的,形成一个心灵的无限解放和身体(body)的无限限制之间的二元结构。这一命题人性与社会自然的二重性及深刻意蕴与理论,对西方哲学界关于人性与社会自然的研究产生了重要的、深远影响,在本体论、方法论、认识论层面,对涂尔干研究人性与社会的自然产生了巨大的、基础性的影响与作用,也为涂尔干研究人性与社会的二重性思想奠定了基础,使其成功建构了自己的、人性与社会自然的心物二元论思想。
(二)启蒙(enlightenment)与理性思想
康德的启蒙思想及其掀起的启蒙运动以及对理性的批判,对涂尔干心物二元论思想的形成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并成为涂尔干心物二重性思想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的渊源。康德认为:启蒙(enlightenment)就是无需他人的指导而运用自己的理智,就是把自己真正的属性焕发出来,真正照亮自己的内心瑐瑣;而这个属性人要有自己的感觉和认识,要敢于认识,人要通过怀疑、感觉去构建一个自己的世界。因此,启蒙是对自我概念最为核心的确定。由此,也可以说以康德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及其掀起的启蒙运动,激发了人们对于自我的重新认识,使人的感觉、理智出现了变化和分类,也使人们根据自我(self)的感觉建构了以理性、概念为基础的自我理念。而这再加上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思想,在本体论、方法论上为涂尔干研究与分析人心中的自然提供了指导与借鉴,使其对于人性的认识形成了心的基础上的心物二元的意识,即人性的自然既是为物的、身体的属性,也具有心的、思想的属性。当然,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康德的关于运用理智的启蒙思想只是康德思想的部分内容,也只是给涂尔干提供了关于人性自然的心的属性认识依据,而且只是对于人心自然认识的形式依据;而给涂尔干提供关于人心认识的内容依据的则是康德关于启蒙与理性认识的三大批判。因为,康德通过三大批判(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为认真、深刻地研究理性狂妄问题,并通过理性的批判,为理性立了法、为知识立了法,解决了“我能够知道什么?”、“我能够做什么?”、“我能够希望什么?”;而这则为涂尔干认识人心、人心思考的内容提供了坚实的内在依据;即通过理性的内容、思考的依据、社会环境,将人心厘划为“我之心”与“非我之心”、集体之心与个体之心、欲望与道德等。
(三)法国社会思想传统的影响
值得重视的是,涂尔干之所以将人性与社会的自然联系起来进行相互印证的研究,其思想、方法的渊源中,法国知识的遗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源泉。首先,从孟德斯鸠的思想与理念中,涂尔干获得了一起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都是互相联系的观点。在《孟德斯鸠与卢梭》中,涂尔干写到:“孟德斯鸠相当清醒的意识到,所有这些因素构成了一个整体,如果把各个因素单独抽出来而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他们就是不可理解的”瑐瑤。其次,从卢梭的思想与理念中,涂尔干获取了“社会团结”的理念(来自于共同意志),以及将社会作为一个突生现实的看法;而且,卢梭关于社会与个体关系的思想,也深深地影响了涂尔干的认识与研究方法。涂尔干以为:卢梭敏锐地洞悉了社会秩序的特征,他清醒意识到秩序的事实通常不同于纯粹的个体事实;这是一个超然于纯粹的心理学世界之上的新的世界;而且基于此,研究个体就必须联系社会来研究瑐瑥。因此,涂尔干的方法论依据、认识论依据深深受惠于卢梭的思想。由此,涂尔干建立了人性与社会自然相互联系的认识,且这一思想成为了涂尔干的学术思想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涂尔干关于社会根基、知识与宗教的根基的研究都是以这样的现代人性的基本判断为起点。正如刘易斯·科塞所言:“通过与伟大的先辈们站在一起,并懂得他们给予的庇护,一个人就会增加他自己反过来被后人们列为先辈的机会”。
小结
涂尔干在接受笛卡尔、康德的心物二元论、启蒙思想、卢梭的社会与人性关系的思想基础上,重新考察了思想传统中的二元论问题,构建了人和社会自然二重性思想,以及二元并重的研究路径。这不但超越了康德等人的先验论、心物二元论思想,也逐步奠定了社会学学科体系中“个人”与“社会”的二元研究视角与路径,对处于困境中的现代西方社会学指明了发展的方向。且具有创新意义的是,涂尔干通过人性与社会自然之心的属性的研究,赋予了人之心与社会之“心(mind)”以“神圣”的含义。涂尔干认为:人心(mind)自然的二重性表现为个体与集体之心、欲望与道德、个性与非个性、理性与非理性之间对立与争斗;其中,欲望是沉重肉身(body)的感觉,人性中的恶;道德是灵魂(soul)的救赎、集体之心,人性中的至善;一半是野兽(魔鬼),一半是天使;而灵魂、道德、至善、救赎具有神圣的特征。可以看出,涂尔干试图通过社会与人性自然的心物二重性思想的建立,解决传统的二元论问题,重建一个关于人类生活世界的二重性学说体系,当然,在涂尔干的意义上,传统的心物二元论的“心”与“物”二元,被置换成了具有现实性意义的“个人”与“社会”。
而且,通过这样一个基本的研究理路,涂尔干通过《社会分工论》、《自杀论》的著作研究了二十世纪前后西方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化,既表现出的社会分工、社会意识、集体表象的变迁,提出了知识分子、个人主义,以及知识分子用什么方式去承担社会意识、集体良知等问题(在其他论文中详细论述)。基于此,涂尔干建构了结构主义的人类学、社会学、教育学、宗教学等学科的基本框架体系,成就为西方现代社会科学界的重要思想家。因此,涂尔干并不是雷蒙·阿隆、帕森斯意义上的唯实论、实证主义的社会学家,而是一个对“个人”、“社会”及其关系均非常关注的社会学家;我们不能机械地解读涂尔干的核心问题,不能忽视涂尔干所处时代之思想背景、学术环境、社会环境,其思想的前后变化与更新,从而割裂涂尔干前后研究主题之间的关联,忽略了涂尔干对人性自然与社会自然及其关联———的关注与论述。
作者简介石德生,南京大学商学院博士后南京210093
注:
①③④⑤⑦⑧瑏瑢涂尔干:《人性的二重性及其社会条件》,《涂尔干文集(6)》,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177、178、179、179、181、180、187—188页。
②涂尔干:《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商务出版社1995年版,第47页。
⑥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第76页。
⑨Emile Durkheim,The Elementary Forms of the Religious L if e,London.1915.
⑩刘小枫:《沉重的肉身》,《刘小枫文集》,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56页。
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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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海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