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任延禄
英文标题:Design Defect Analysis and Developing Strategy Research of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re System of Our Country
作者简介:任延禄,博士在读,主
内容提要: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社会公平或道义的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中共中央及国务院从2003年起开始倡导在农村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近几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目前全国各地参合率仍不稳定,文章将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分析并对其持续发展的对策进行深入研究。
The question of rural medical security is not only a social justice or morality, but also an economic and social question which need to be paid great attention to.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Central Committee and the State Council has proposed to set up pilot program of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NCMS) in countryside since 2003. In resent years, it has got great result but there are also some questions in design of NCMS. At present, the rate of join-cooperative medical is still unstable. This article will make an analysis to NCMS of our country, and study deeply to the strategy of it's continuance development.
关 键 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对策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continuance development/strategy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43(2008)10-0042-0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规定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在这3种筹资来源中,个人缴费是基础,集体经济扶持是条件,政府资助是引导多渠道筹资的前提[1]。新农合基金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兼顾门诊医药费用补助。基金由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规章制度。所有新农合资金全部进入代理银行基金专户储存或管理。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实现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但是,在试点运行中,新农合制度暴露出了诸如筹资成本高、实际补偿水平低、补偿标准确定和基金管理不科学、发展不稳定等诸多问题,表现出明显的短效性。到目前为止支撑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基础基本还没有形成,这一新制度的设计本身,就有内在的制度缺陷,在这里对此进行深入探讨,为探索该制度可持续发展对策提供依据。
1 新农合制度设计的缺陷与根源分析
1.1 新农合制度设计具有明显的传统合作医疗路径依赖
在20世纪70年代末传统农村合作医疗有90%的覆盖率,曾经以极低的投入解决了广大农民的看病吃药问题,被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市场化改革后,越来越多的农民因不断上涨的昂贵医疗费用陷入贫病交加。在90年代初,当一些地方政府寻求建立新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时,自然首先想到的是曾经拥有的传统合作医疗,提出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然而,他们却忽视了此时已经不具备建立真正意义上合作医疗的制度基础。
1.2 新农合制度设计具有严重的城市路径依赖
具体表现在:一是新农合制度像城市一样仅是解决卫生需方费用补偿问题,不考虑卫生供给问题,而且,在很多地区的新农合制度都采用个人(或家庭)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这与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的统账结合模式如出一辙[3];二是在筹资机制上,新农合制度也与城市社会保险相似,医疗保险基金都是来源于个人、集体(企业)和国家3方。在这里,只是简单地把城市的“企业”换成了农村的“集体”。然而,不能忽略的是城乡面对的医疗保险的制度环境和基础是不同的。
1.3 新农合产生的第3条路径依赖是商业保险机制
具体表现是通过互助共济的方式,即风险分散或损失分摊机制,解决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偿,以及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然而,商业保险互助共济、自愿参加的机制是建立在等价交换和保险精算的制度基础之上的。商业保险公司通过精算确保了保费支付与风险承担之间的对等关系,不同程度的风险收取高低不同的保险费,并且通过严格的核保制度禁止高危人群的投保,有效避免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而新农合制度实行统一费率水平,使风险承担与个人缴费不对等,这显然对疾病风险发生率高的农民有利,最终使有限的新农合基金集中支付给了老人和老病号。久而久之,一些身体健康的参合农民就会逐渐发现这一对己不利的现象,于是,要么选择退出新农合,要么迫使新农合的组织者改变制度以体现平等的经济权利(如设置金额较高的个人账户)。前者将使新农合的规模逐步萎缩,难以符合大数法则(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不能使大病风险有效分散;后者则直接使大病风险基金减少,新农合的互助共济效能降低。另外,新农合坚持的“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也与保险制度“以支定收”的事先费率精算,保险公司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的原则相违背,将新农合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参合农民,政府仅承担有限责任(补贴部分),使得患病农民的保险补偿利益得不到保证,从而难以确保新农合的稳定性,影响其长期可持续发展。
2 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政府责任定位与政策建议
政府是具有一定组织结构功能的、拥有强制权力、代表着公共利益在社会上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管理组织。作为社会公众的代理机构,政府的各种行为必须从公共利益出发,其行为原则及效果判断以公共意志为转移。政府对社会成员拥有强制性的权力,可以命令其成员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从历史的角度看,政府在经济运行和调节中发挥作用,并不是基于“政府优越”的考虑,而是基于“市场缺陷”(或者说“市场失灵”)的考虑[4]。要实现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和效用最大化,需要政府的多方面参与和支持。在当前的新农合制度建设中,政府行为主要应包括设计和创新制度、提供法律公共品、筹集资金、监督管理并在道德舆论方面进行宣传等。
2.1 加强农村医疗保障立法以明确各方责任和保证制度发展稳定性
加强农村医疗保障立法,通过立法可以提高各级政府和农民等各方对农村医疗保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并通过立法可以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制度发展的稳定性。
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首要的问题在于要提高认识水平,只有认识上去了,才能积极探索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去落实。其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认识是最为关键的。如果各级政府没有对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就不可能带动全体农民和相关主体积极地去进行这项利国利民的事业。当然,政府还有责任去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的认识,使他们积极参与到这项事业中来。农民是这项事业的主要当事人和受益主体,没有农民的认同和积极参与,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也就无从谈起。但是,农民的认同和参与,需要政府的宣传和引导。通过立法形式来加强各级政府和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建议政府利用政治资源,通过中央人大立法,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地逐步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法”、“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法”和“农村医疗救助法”等。依法规定农村医疗保障的管理服务机构和监督机制,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医疗保障和救助的对象及其义务,医疗保障和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和受益人的资格条件、发放标准和补偿办法等。特别地,要通过人大立法,将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中应承担的管理责任和财政支持责任明确下来,从根本上规范各利益主体的行为,保证农村医疗保障体制的权威性和持续高效地运行,达到政府的责任到位和农民的信任和放心。若不能尽快实现全国性的农村医疗保障立法,建议有条件的省市区或计划单列市,可以先行通过地方立法来保障新农合制度的稳定运行,保护农民的医疗保障利益。
2.2 政府主导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供给并充当组织和监管角色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一种公共品,政府有责任为这种公共品提供制度支持,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供给来促进其发展。我国现有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远不能满足社会和农村发展形势的需要。政府应认识农村医疗保障的规律和现状,完善社会政策评估体系,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特点设计和安排不同的农村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保证制度的科学合理和公平高效。政府不仅要设计出制度,同时要像城市社会保障一样充当农村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的组织者,一定要改变当前新农合的“民办公助”为“公办民助”形式,体现出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应有的责任。如果各地仍然坚持“民办公助”形式,那么大部分地区建立起来的新农合或其他基本医保制度,注定是“短命”的,不可能具有可持续性。在农村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的长效机制建设中,政府必须着重解决保障组织形式的选择和保障基金的筹集、保障标准和补偿办法的制订和各级职能部门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力归属等问题。
2.3 完善以财政资助为主体的多方筹资机制并不断提高筹资水平
2.4 创造适宜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
政府除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本身的建设承担着关键性的职责之外,为确保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顺利进行,政府还担负着创造适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社会环境的职责。政府所承担的这方面责任千头万绪,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则更具有重要的乃至直接的影响,即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加大国家财政对农业和农村转移支付的力度,创造使农民收入水平稳定增加的政策环境,以及消除城乡分割制度以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等。
2.5 通过引进和培训提升新农合人才素质和管理能力
当前新农合存在的补偿比确定不合理、费用报销手续繁杂、管理漏洞多和基金运行风险高等问题,与新农合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缺乏,综合管理水平低有密切关系。实际上,新农合本质上是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其经营与管理必须遵循医疗保险的一般运行原则和规律,需要医疗保险方面的经营和管理人才,如保障水平和补偿比的确定就需要懂保险精算技术的人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控制需要专门的风险管理人才,新农合基金的营运安全和保值增值需要懂投资的金融人才,新农合报账系统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维护需要专业会计人才和计算机应用人才,等等。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新农合试点都是由卫生部门组织主导进行的,其经营管理人员也大都来自卫生系统。当然,卫生部门人员参与新农合经营管理有卫生专业优势,对新农合发展也是有利的,特别是可以借助各级卫生系统力量迅速推动新农合的开展。但是,新农合的发展缺乏保险经营人才、信息管理人才和基金管理人才等,新农合试点急需提升人才素质和管理水平。具体途径可以通过引进和培训2种方式:一方面创造条件,从城镇医疗保险部门或商业医疗保险部门引进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同时也可以从高校招聘引进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另一方面,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对现有在岗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即通过定期请进专家集中授课培训或将部分人员送出去定向培养的方式,提升新农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总之,新农合发展的关键之一是管理,而管理的关键是人才。新农合人才素质的提升和管理能力的提高,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通过支持人才素质的提升和管理能力的提高,实现新农合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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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项 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