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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迷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的方向
2013年06月28日 13:4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京)2010年524期 作者:卢驰文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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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农民工)(下面简称《新转移接续办法》)2010年1月1日施行后,对禁止跨统筹地区就业人员退保乃至保护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我们不能因此迷失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的大方向。因为这个新办法只是弥补了城镇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部分缺陷,并没有根本消除人才自由流动的养老保险制度壁垒。

  一、《新转移接续办法》已取得的较大进展

  第一,部分用人单位缴费可以跨统筹地区转移,即统筹资金可以跨统筹地区转移,弱化了应当接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地区拒绝接受的理由。第二,遏制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了必要的准备。第三,明确了基本养老金的支付地原则,突破了户籍制度的限制,并避免了户籍所在地、参保地之间在支付责任方面的相互推诿。第四,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农民工退保,是对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的最大保护。

  二、《新转移接续办法》尚存在的局限性

  目前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确实取得了重大突破,将在促进优化全国人力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然而,《新转移接续办法》仍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第一,转移部分用人单位缴费,存在发达地区对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截流问题,没有正确地处理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险利益关系。第二,以财政的力量补助中西部,以平衡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险利益关系,增加了财政的负担。第三,养老金领取地原则突破了户籍的限制,在基本养老金地区统筹和不改革现行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情形下,容易引起退休移民的问题。第四,资金的频繁转移,不利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

  三、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策

  坚持和完善部分积累制仍然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的大方向。坚持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就必然要实现全国统筹。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策略如下:第一,把《新转移接续办法》当作是一个权宜之策,也要贯彻好,以等待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第二,改革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建立基础养老金待遇与对统筹账户贡献高度正相关的制度。第三,加快金保工程的建设步伐,争取早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的全国联网与共享。第四,大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力争早日实现全国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的垂直管理。第五,继续坚持做实个人账户,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问题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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