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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已经成为推动社会保险省级统筹上档升级的核心基金征收工作,但当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制约前进的因素,如在社保基金的转移接收方面仍然有转出方和转入方关系与基金办理不能同步的现象发生。因此,围绕职工社保基金关系转移接续这一需要社保政策大力支持的问题,本文主要就对财政、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等社保关系主要调整对象的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中社保政策的支持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期对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完善和构建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的合理渠道,建立合法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体系能有所启迪和借鉴,进而促进社保经办机构建立现有新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体系实现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
关 键 词:社保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相对比较
1 前言
目前,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在促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模式改革发展、增加省级统筹项目、推动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向纵深发展、催生新型的社会保险关系形成、维护参保者合法权益和监督社保基金安全转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新型社保关系形成的养保者个人参保缴费和确定缴费基数的灵活政策变通时代,随着社保关系进一步转换和发展及社保基金的转移靠前支付新模式产生,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事项时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因此,如何加大对社保经办机构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社保政策支持力度,以有效缓解社保关系的顺利转移和社保基金安全入账困境并促进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效开展,促使社保基金转移管理提升微观层次,是摆在我们社保经办机构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难题。
2 社保经办机构现行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政策亟待更新
为帮助职工合理流动与促使人才交流困境得以缓解,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时,都制定了适合各地社保关系发展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以及形成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对外转移的管理办法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衔接的经办方式等政策为主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保经办管理体系。其中,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序的流转是最直接的社保基金管理方式,是适用于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中所采用的一般性政策。而与社保关系转移衔接不同,转入地参保关系和转出地的社保关系等这些必要的调整对象合理转接关系都必须按照社保基金转移接续的办法进行规范操作。具体如下:
2.1 一般性政策
(1)原有的社保基金政策转移接续关系方式。原有的社保基金政策转移接续关系为只转统账结合的社保基金征收部分的个人账户余额,统筹部分则划入了转出地的统账结合社保基积累结余金类进行管理,不再作为职工个人部分进行转出,只办理关系转移衔接。在实行现行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体制改革的情况下,职工个人关系转移接续中个人部分的缴费社保基金转移部分相比以前更趋于合理,但也只是就省外社保关系的转移个人账户转出部分增加了社保基金转移比例,离社保基金的全国性上档升级,提升统筹层次仍有一定的距离。为进一步简化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程序的经办流程,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变革措施,如对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信息化管理、实行职工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同一统筹单位层次内建立平台联网管理、提高社保基金与社保关系同步转移的安全有效性,构建合法的有效渠道和机构组织。下面以现有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在各地实行推广为例,简要介绍一下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中涵盖主要社保政策。
为了减轻社保经办机构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中的经办压力,合理分配社保基金的流动使用渠道,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城镇职工社保关系转移和接续管理办法,在同一统筹区域内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不转移社会保险基金,并实现了参保缴费数据联网,并且现行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基本程序:转移职工本人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和社保经办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到各级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人员核对社保关系转移明细单各项缴费数据情况,并打印结算年度已实现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明细清单后,在转移单上盖上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印章即完成本次转移业务,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工个人只需将原养老保险发生地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和转移明细单交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就行了。
(2)现有的跨统筹区域转出方式。现有的跨统筹区域转出措施主要包括:在省级统筹社保基金管理模式下,同一行政区划属于相同层次基金和关系管理机构的管理范围,而省级统筹单位以外的跨区域流动与社保关系转移、基金转移不属于一个社会保险统筹区域的经办范围,因此,属于跨统筹区域流动就按规定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社保基金转移手续。其中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数额为:
(3)现行的跨统筹区域转入模式。凡属于跨统筹区域流动的人员,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和社保基金从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入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统筹范围并办理相关参保手续,职工个人接收单位持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转入职工的个人身份证及人员增加有关介绍信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审核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入及参保条件的,开具人员转入接收关系函。参保职工个人持转移接收函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由转出社保经办机构将应转出的基金划入社保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本人持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养老保险转移有关介绍信到社保经办机构统筹部门办理转入接续手续,社保经办机构统筹部门根据转移介绍信提供数据及基金到账情况,为转入职工个人健全个人参保资料、续建个人账户目录,职工个人从转入新社保经办机构之月起,按新社保经办机构所在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通过职工个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创新和发展,一般采取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两种方式,其中以邮局和银行转移社保基金和关系同步模式、职工个人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部分自带方式等直接社保关系转移方式为主。如参保人可凭身份证、户口本、养老保险关系手册等自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转移基金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入保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上述各项手续以后,应按社保转移接续的有关程序如实办理转入职工个人的养老保险接续参保手续。在经办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过程中要查清该转入人员是否欠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如有欠费的现象必须通知该人员立即补缴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责任编辑:项 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