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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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徐芳,北京大学,北京 100871;王保庆,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732
徐芳(1979~),女,湖南衡阳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王保庆(1973~),男,河南中牟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
【内容提要】乞讨现象在当代愈演愈烈,已经不再是个别现象和短期行为,而是应引起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事关全局的社会问题。树立、落实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正视这一社会现象,并设法解决这一社会问题。解决的途径,应包括预防和治理两个方面,可分为治本阶段和治标阶段,即可分为治本之策和治标之策。
【关 键 词】乞讨/社会问题/对策研究
解决乞丐问题,应包括预防和治理两个方面,可分为治本阶段和治标阶段,即可分为治本之策和治标之策。
一、治本之策
(一)宏观
1.经济发展是根本。(1)通过农村工业化实现农村城市化。一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以发展乡镇企业为载体,采取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内部就地转移方式。二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就是要增加农业内部和农村地区就业。三是加快城镇经济建设步伐,加速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2)大力发展城市工商业。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中枢,城市的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数量是很大的。面对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的低成本劳动力,他们在城市非正规部门和正规部门的非正式职位上都明显缺乏竞争力,于是那些以脏、累、险和低收入、少福利为特征的大量的就业岗位便成为吸纳流动人口的强劲拉力。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1)社会保障政策应适应我国国情,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低成本;(2)建立配套的法律制度,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大的方面来讲,我国的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内容。因此,我们必须建立社会保障法、社会救济法和优抚安置法。这些不同的法律法规制度,还可以进一步细化其内容,制定更具体的法律法规。将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一个涉及面广、包含内容丰富的规范体系;(3)解决好城市化进程中的新型城镇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和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今后几十年间,中国每年将有一千多万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如何将如此巨量的新型城镇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是中国社会保障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大问题。中国有几亿人口居住在农村。中国最大的贫困问题在农村,而非在城市。从这个意义上,我们更应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了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必须从现在起系统规划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
3.加强对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的控制和管理。(1)加强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宏观指导,协调克服“民工潮”的盲目性和无序性;(2)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法规和机构网络, 保障“民工潮”的合理流动和布局;(3)改革二元户籍制度,为劳动力在地区间、产业间和城乡间自由流动和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创造条件;(4)运用政府和民间各种渠道,扩大对外劳务输出市场, 积极开拓国际劳务输出的门路。
另外,作者还指出要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两种生产”的平衡。
(二)中观。
对弱势群体的扶助,包括物质上的救济、生活上的服务、精神上的慰藉、道义上的声援等。当前,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活动,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一是适度保护原则,二是援助自立原则,即社会扶助和弱者自救相结合原则。三是资源动员原则。即要利用弱势群体所在社区的各种有利因素,调动各种力量,包括有形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无形的信息、参与感、互助风尚等资源,把隐蔽的、零散的资源组织起来,使社会支持活动获得最大的支援力量。
(三)微观。1.普及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素质,移风易俗。乞讨,作为一种与主流文化格格不入的生存方式,是在自卑自轻和不劳而获心理驱使下的行为。人一旦沦为乞丐,便会不计廉耻,丑态百出,只求苟存于世,毫无人格尊严可言。教育农民,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有利于广大农民的脱贫致富和乞丐问题的解决。具体说来,就是要使贫困人口养成开放创新的思维方式,确立崇尚竞争、讲求效率、尊重科学、推崇创业奋斗的价值观念,培养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培育出新型的民族文化。2.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在我国现阶段,除了要全面认识和发挥家庭的社会功能之外,尤其要重视家庭在扶养、赡养和感情交流调适等方面的功能。
二、治标之策
(一)甄别身份,区别对待
1.做好原生乞丐的救助管理工作。2003年6月2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81号令, 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并于8月1日施行,同时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以下简称《收容遣送办法》)废止。国务院在极短的时间内通过并公布这部法规,表明了政府工作的高效率,也反映出政府对弱势群体生活的关怀。为了将《救助管理办法》落到实处,更具操作性,民政部受命成立起草小组,几易其稿,完成了《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2003年7月21日, 民政部门正式发布《实施细则》,并于8月1日同《救助管理办法》一并施行。与《收容遣送办法》相比,《救助管理办法》是一种制度的进步,是将强制性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的救助管理,把过去已允许收取一定费用变为无偿救助,并明确了受助对象是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性质是临时性的救助。
2.对职业乞丐实施软控制和硬控制相结合的策略,同时做好乞丐思想转化工作。软控制即文化控制,它侧重于人的思想教育方面,目的是要将社会对个人的外部要求内化为他的自我内心尺度。针对职业乞丐的好逸恶劳观念和急于致富的心态以及懒惰习气和不劳而获的寄生思想,社会应大力宣传正确的劳动观,鼓励人们自食其力,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关心他们的生活,同情他们的处境,从各方面感化他们,注重培养他们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从根本上解决屡收屡改、屡送屡返的恶性循环。软控制一般包括法制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硬控制,即要针对各阶层乞丐群体中存在的一些犯罪现象,由公安司法部门进行有的放矢的打击。
(二)做好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管理工作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完善相关法律框架和司法保护服务体系。(1)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法,规定家庭中父母子女的法律关系, 是营造良好家庭环境的法律保障。(2)可针对性地对流浪乞讨儿童进行立法;2.积极建立专门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对于那些在社会上长期流浪,无家可归,早已失去正常生活、学习条件和安全保障的少年儿童,应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止其感染违法犯罪行为;3.鼓励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救援机构。
(三)加大社会控制力度,加强社会治安预防建设,组织各种切实有效的联防系统网络
在现今社会管理难度加大、新的社会控制机制尚不健全、不完善的今天,尤其需要加强社会治安预防建设,组织各种切实有效的联防系统网络。当前应对乞丐问题大量出现的有效对策之一便是在乞丐的流出和流入地——农村和城市都加大社会控制力度,建立联防系统网络,防范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流荡,进而防范流民乞丐化和乞丐犯罪化现象产生。
(四)教育民众认清乞丐群体真面目,不要盲目同情
当前必须加强社会宣传,提倡美德,批判和抵制好逸恶劳的思想,利用公共宣传媒体和文化教育等形式,披露流浪乞讨的丑恶现象和社会危害,公开揭露各种不法流浪乞讨的谋生伎俩,提醒人们不要滥用同情与怜悯去助长社会性的流浪乞讨,因为盲目的同情无异于默许乃至鼓励这种丑陋行为。
(五)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管理的盲点
由于《救助管理办法》强调“自愿受助”,对于拒绝政府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尚缺乏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使其成为一个新的管理盲区。
当代中国乞丐的大量出现,已构成一种影响社会成员健康生活、妨碍社会协调发展、引起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社会失调现象,一个客观存在的影响相当数量人群的公共麻烦,一个违背社会主导价值原则和社会规范的社会问题。因此,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相关法规,清除乞丐赖以滋生之源,消除乞讨现象,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神圣事业,一个不容推卸的历史责任,一项长期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任务,是有待理论工作者和有责任感的政治家深入探讨的严肃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现实需要。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04CRK001)子课题。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 周良沦,白灰黑.求利行为与犯罪控制——对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分配的思考[A].康树华.中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与犯罪控制[C].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