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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标题】On Reproduction of Relation Network of Peasant Workers' Job Hunting: Basing on the Case Analysis of Jiangsu Upfitters in Lanzhou【作者简介】李怀,社会学博士,副教授,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兰州 730070);李强,兰州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兰州 730020)
【内容提要】通过对农民工自主求职行为的实地调查,探究他们在不利制度条件下的生存与发展策略。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往往是农民工求职选择的障碍,但农民工并没有被动地受制于这种不利环境的约束,他们积极寻找适合自身特征的求职路径——构建与拓展关系网络来获得工作机会。农民工对关系网络的策略性建构与运作促使许多原本不利的因素转变为求职的有利条件,农民工的关系网络也因此在持续的求职实践中被不断地再生产出来。上述问题研究对认识转型中国社会的农民工求职行为具有积极的借鉴价值。
This paper is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farmer workers' job hunting, discussing their existing and development strategy in the unfavorable system. The separated dual labor force market becomes the obstacle for farmers workers to find jobs. However, they try hard to find opportunities to establish the relation network, which transfer the negative factors to the positive ones. Thus, their relation network is consistently reproduce through their practice. There is the great significance to understand farmer workers' job hunting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of China.
【关 键 词】农民工/求职/关系网络/再生产peasant workers/job hunting/relationship network/reproduction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中,中国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迅速的城市化带动了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让日益蓬勃的装修行业逐渐变成了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有资料显示,到2004年初,建筑装饰行业企业总数约为25万家,从业人员1500万人,其中约有80%以上来自农村①。装修工(农民工)②这种“链式”的社会流动方式也有助于不同地域的装修工群体的形成。据笔者调查,目前兰州市的装修市场上主要有浙江人、江苏人、湖北人、四川人等几个“有名气”的装修工群体。
可是,由于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制度和农民身份,让大多数装修工(农民工)无法进入正式的装修公司,其求职或工作机会主要通过自组织的“游击队”或熟人介绍的途径来获得,这种独特的方式决定了农民工求职过程对关系网络的依赖。本文的基本问题是:面对非正式的劳动力市场,农民工是如何通过自己的求职实践来建树并再生产关系网络的。换言之,处于正式劳动力市场之外的农民工建构和拓展关系网络的过程与他们的求职实践之间有着怎样的逻辑关联?
纵览学术界关于中国农民工求职的研究文献,不难发现,学者主要用社会网范式下的“关系”和“社会资本”两个视角对农民工的求职行为进行了深入的讨论[1]。
关系视角关注的是,农民工故有的血缘与地缘关系网络对其求职起着重要的社会支持作用[2-5]。在现行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中,一些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惠及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于是,血缘与地缘关系网络可以帮助农民工减轻求职当中的忧愁和成本,有利于他们获得工作机会。简言之,这种初级关系网络不仅为农民工降低了求职成本,而且提供了必要的感情和心理支持,帮助农民工逐渐适应和融入城市社会。同时,很多学者深受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的影响,讨论了强、弱关系对农民工求职行为的作用[6-9],这类研究主要关注农民工求职过程中到底是强关系还是弱关系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以及这种作用得以发挥的内在机制何在。
社会资本视角关注的是,农民工个人的关系网络既是一种能够影响其地位变迁的社会资本,也是一种能够有效获取经济利益的工具[10-12]。这类研究的落脚点主要体现在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或社会分层方面。
进入本世纪以来,尽管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的各种限制有所松动,但从大量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农民工群体明显的“乡土性”社会网络,对农民工的求职过程仍然产生着重要影响。于是,从社会网范式研究农民工的求职行为,可以深入理解农民工的关系网络在其求职过程中的功能或效用。但是,学者大多持“结构决定论”观点,把农民工的“社会网络”视为其求职的先在结构条件,忽视了农民工在求职过程中有意识建构“社会网络”的行动选择。因此,社会网范式关于农民工求职的研究还需深入讨论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关于农民工这一行动主体在求职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及其相应后果;二是已有的研究往往将农民工的“关系”预设为一个静止的概念,而“关系”本质上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协调、终结和再生的产物,应将“关系”放在实践中考察其动态特征,如“关系”的再生产性、变动性等。
本文以在兰州工作和生活的江苏籍装修工(农民工)为研究对象,来分析其求职关系网络的再生产过程。首先,人们多认为装修工是一些“散兵游勇”,因此,对这种看似松散的农民工求职行为的研究,将会有助于认识农民工在非正式劳动力市场中建构关系网络的策略与途径;其次,对这种远离初级关系网络的外省籍装修工求职行为的考察,会动态性地揭示农民工的次级关系网络从无到有的建构过程;再次,因为装修工的求职行为有短期性、临时性特点,因此,他们需要不断地寻找新的雇主,不停地寻找下一个工作机会。
二、农民工求职关系网络的建构
学者一般从效用的角度来论述关系网络的价值,如怎样的关系网络可以帮助个人找到更好的职业[13]、可以提高个人的社会经济地位[10]、能够帮助个人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11]。受以往研究的启发,本文将装修工的社会关系网络分为初级关系网络(亲属、血缘关系)和次级关系网络(同乡关系、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如果说初级网络能够为农民工顺利融入城市提供较强的社会支持,那么,不断发展的次级网络则能够为农民工提供进一步的工作机会。
(一)求职与就业:利用初级关系网络的动机
从微观上看,社会关系网络至少具有五方面的效用:第一,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第二,是一种信任和承诺的机制;第三,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第四,提供信息,充当信息桥;第五,是一种“弱者的武器”,能为社会弱者提供日常权威[14]。
我是跟堂哥来兰州的。我不爱念书,闲在家里没事干,父母也管不住我。那会儿村里的小伙子都往外面跑,我也就跟着跑出来闯。一开始,堂哥让我跟他干活,我没什么手艺,干的都是些粗活儿,累得很。我给他发牢骚,结果挨了一顿骂,我就跟他吵翻后出来单干了。
出来后才发现很困难。好多地方招聘都要文凭,可我连初中都没毕业。那会儿为了混口饭可真是吃尽了苦头,有一次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中介公司交了80块钱,结果上了当,给我介绍的地方根本就不存在,我跑去要回我的钱时差点挨一顿打。后来找到一个东部市场蹬三轮的工作,干了不到几天就干不下去了,这比做装修还苦、挣得更少。
后来,堂哥找到我,劝我好好跟他干,要不然回老家他没办法给我爸妈交代。我就又回来干装修了,这一干就是十年。现在我认识的本地人也多了,自己也能揽上活儿了,收入也还行。现在真觉得干这一行也挺好的。(案例1:杨某,32岁,江苏人,初中文化,1996年来兰,油漆工)
我初中毕业以后一直在家务农,24岁就结了婚。我妻兄(陈某)是一名手艺不错的木工,那时正在兰州打工。婚后我在家乡跟师傅干了两年木工活儿,这时我妻兄也在兰州当了装修包工头,于是我就跟妻兄来到了兰州,并在他的装修队里干木工。其实我们同村的好多人都在这边干装修,有好几个当时都在包工。我妻兄这边没活的时候我就去别人那里干,都是一个村子的,找谁都方便。(案例2:孙某,43岁,江苏人,初中文化,1993年来兰,木工)
由此,对于个体装修工来说,在进入不了正规装修公司的情况下,通过利用初级关系网络来拓展适宜自身发展的求职空间就成了他们最理想的选择。
(二)寻找与巩固:次级关系网络的建构
农民工的初级关系网络一般都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即大多数都来自同一个家族,有着相似的生活背景或相近的人力资本。但随着在城市中逐渐立足,建构次级关系网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也就是说,以初级关系网络为基础来进一步扩大个人的关系网络规模成为求职过程中的头等大事。一般来说,个别人会通过马路边的招工启事、租房启事或是通过中介机构去求职,绝大多数农民工采取的方式是联系自己的亲戚或老乡。于是,已有的地缘、血缘关系在农民工最初的社会流动中扮演了重要作用。
我来兰州已经快10年了,我们搞装修的都是各认各的老乡,浙江人一般不找江苏人(干活),江苏人也不找浙江人,一开始就这样。因为找老乡干活放心,大家都是来自同一地,做不好谁的脸上都挂不住,外地人就不一样了。浙江人其实手艺也好,但他们搞他们的,我们搞我们的,从来都没有一块搞过。(案例3:李某,40岁,小学文化,1998年来兰,油漆工)
通常一个装修工初来城市时,只同少数几个亲戚、老乡认识,其个体的网络规模是相当小的,这无疑不利于装修工个人的发展,因为如果没有足够多的熟人介绍,就不得不去马路边揽活。于是,建构次级关系网络显得格外迫切。
到了这边,好多朋友就是我们老乡,外地人也认识几个,但总的来说没有我们老乡那么好交往。新老乡主要通过干活认识的,有空的时候我们约到一起喝喝酒也能认识新朋友。朋友多了当然好啊,有事叫一声帮忙没说的。(案例4:小刘,32岁,江苏人,初中文化,1998年来兰,木工)
像小刘这样通过老乡认识新老乡的方式来拓展关系网络是扩大个人关系的基本方式。但一个装修工群体不仅仅是由老乡组成的地缘网络,更主要是一个业缘网络。在工作中,拥有技术或其他特长的人往往容易受到别人的青睐,从而有机会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源。于时,适时地展示自己的长处就会吸引他人与自己建立联系。
小房的学历相对比较高,上过高中,只是由于家庭方面的原因而辍学。“我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能继续念书,说不定我能考个好大学呢。”好学的小房由于包工的需要,学会了用AUTOCAD等软件绘制装修效果图,还会搞工程预算,这已使他成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的装修工圈子里的“人才”了。“我们老乡经常叫我画个效果图,搞个预算什么的。反正我也闲不下来,他们干活都爱叫我。”(案例5:小房,36岁,江苏人,高中文化,1995年来兰,木工)
小房通过自学,掌握了一些对装修工来说比较实用而又比较“稀罕”的技术,这种优势使得他成为老乡中的受欢迎者,并因此能够更轻松地构筑新的关系网络。另外,除了展示自身在技术水平方面的优势,在次级关系网络的建构中,用个人品质赢得同业者的好感也很重要。
周师傅是跟妻弟来到兰州的,以前在家乡的木器厂做油漆工。来到兰州后起初跟着妻弟干,几年后,妻弟因为犯了案子,他自己又包不来活儿,只好转投其他老乡。有一次他被老乡叫去兰州城关区某别墅装修,后来才知道这是包工头郑某给某领导装修的一套房子(郑某是江苏人装修圈子里的“大人物”)。周师傅做事踏实,为人忠厚,乐于帮助别人,工作中从不投机取巧。比较重视这次装修的郑某看周师傅为人忠厚老实,便主动招他到自己手下干。后来,还经常将一些小工程转包给周师傅做,周师傅也利用这个机会认识了很多人,现在周师傅也当上了“小老板”,基本上不给别人打工了。(案例6:周师傅,42岁,江苏扬州人,小学文化,1993年来兰,油漆工)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地缘因素、个人技术、良好的道德品质等均可成为农民工建构求职次级关系网络的重要条件。
(三)发展与转换:次级关系网络的拓展
由于网络之间的界限具有弹性,可以伸缩并可以改变[15],也由于与同乡之间的网络关系具有较强的重复性,农民工在求职当中与“熟人”往往有撞车现象。所以,不断转换新的次级关系网络成为农民工摄取社会资源的有效途径。如此这般,在次级关系网络的拓展过程中,农民工总会利用种种策略来发展与当地人之间的关系。
1.装修工与业主:从交易关系到求职中介
装修工在工作中首先接触的是装修业主。从社会分层的视角来看,装修工面对的业主主要有三类人,即普通市民、商界精英和政府官员。因为装修工多是外地人,他们通过给业主装修房屋获得了与当地人交往的最佳机会。装修工与业主之间本是一种雇佣关系,但随着“优质”装修的完成,这种雇佣关系由于相互间的信任会自然转化为朋友关系,农民工的关系网络得以扩大,新的“活路”会自然获得。
有一次,我们老乡给我介绍电力局的一家做装修,因为包工不包料我们老乡嫌没赚头就让我接。我和业主谈的时候,知道他是电力局的一个小领导,而且知道那个楼上住的都是他们电力局的职工。我在建材市场有熟人,能帮他买到最实惠的材料,还给他画图纸,反正想办法得给人家做好。那个活我没挣上几个钱。但业主对我很好,我就让他帮我多介绍几个活。这样,我们这个活还没干完,就有他的一个同事来找我,让我完了给他们也装修,我估计业主肯定给他同事说了好话。其实,业主们都很小心,他们很多人亲眼看着别人家装好了才敢装。我光在那一栋楼上就装了五家,有三家是同时装的,同时,还给我们老乡介绍了好几个活呢。(案例7:赵某,36岁,江苏人,高中文化,1997年来兰,木工)
跟普通业主不同,如果能与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业主建立互信关系,农民工则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例如,政府官员在各领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农民工如果能与政府官员建立一种互信关系,那么获得市场资源的数量与质量无疑会大大提高。
罗某是最早来兰的江苏籍装修工。1997年,罗某有一次通过别人介绍给LZ军区一名林姓军官(官员)家中装房子,这名军官同罗先生很谈得来。由于比较满意罗先生的装修技术,在装完自己的房子之后,林又给罗某介绍了几个军区里的活。认识林某后,逢年过节,罗某总要提些礼物去看望,从老家回来也不忘给林某带些特产。渐渐地罗某同林某确立了比较亲密的关系,甚至将林某拜成了自己的干爹。由于林某一路升迁,罗某也凭其面子成为一个军区装修服务的主供应商之一,现在罗某已经有了自己的装修公司。(案例8:罗某,44岁,江苏人,1988年来兰,木工)
罗某起初也只是一名普通的装修工,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结识了身为高官的林某。罗某通过送礼、帮忙等一系列手段使得自己与林某的关系由认识(弱关系)一步步地升华为亲密的义父子关系(强关系)。在这种关系的动态转换中,原有的劳务雇佣关系(偶得性关系)进化为直接交往的关系(长期性关系),林某成了罗某拓展市场空间的一个“结点”,通过他的影响力让自己的关系网络延伸出一个巨大的市场,且嵌有丰富而优质的市场资源。其实,凡能够从普通农民工转变为包工头角色者,都有善于与上层人士交往并编织自己的关系网络的共性[10]。
2.装修工与装修公司:从彼此挑剔到互利共生
在组织化的装修公司与个体化的装修工之间,一直存在着若即若离的复杂关系:一方面,装修公司处处诋毁这些“游击队”式的装修工,污蔑他们为“散兵游勇”,时时不忘向业主宣传这些人具有坑骗消费者的嫌疑;另一方面,却在私下雇佣个体装修工人来干活。也就是说,表面上看来,装修公司认为自己才是装修行业的正规军,可私下使用的却是招募“野”装修工为自己服务的伎俩,二者之间实质上是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
现在的装修公司好多是皮包公司,根本就没几个工人,他们接上活了就来找我们,一个活下来要提成到20%,所以活小了我们没有赚头,有时候工钱还不好要。去年我就接了一个这种活,是给一家KTV装修,我们都带着人家公司发的上岗证,搞得好像很正规似的,那个监理讨厌死了,三天两头来挑毛病。不过也有个好处,你打着人家装修公司的招牌好找活,特别是新小区,顶上一块装修公司的招牌好多人都信。(案例9:张某,38岁,江苏人,初中文化,1995年来兰,木工)
由此可见,装修公司需要雇佣这些个体装修工为他们工作,从中赚取中介费;而装修工则同样需要从装修公司获得业务,或者顶上装修公司的招牌让自己的工作增添一些合法性或可信度。
3.装修工与管理部门:从逃避到“相安无事”
在媒体和大众眼中,一般认为“游击队”式的农民装修工无信誉,扰乱了装修市场,破坏了正规装修公司的正常运营,给装修市场带来了不良影响。因此,为了治理这种混乱现象,有关部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明文规定:“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③但是,此法规出台一段时间后,许多消费者并不知晓还有这样的规定。即使知道,也是“民不举,官不究”,至今尚未听说有哪位业主因找了装修“游击队”而被罚款。
由于装修工具有短期性、临时性的工作特点,政府难以将其纳入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同时,装修工为了应对管理部门的检查,往往向客户谎称他们是某正规装修公司的员工。他们一般选定某家知名的装修公司,声称是他们的正式员工,或者仅出示一张自己的“名片”,就摇身变成了某正规装修公司的一员。另外,由于很少接到消费者举报,管理部门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散兵”式的装修工往往顺利蒙混过管理部门的检查。
三、农民工求职关系网络的再生产
(一)关系网络的变动与优化
依据拥有关系网络资源的不同,装修工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给别人打工的装修工、平时打工偶尔也揽活做小老板的装修工、装修包工头。但无论哪种类型,装修工的个人求职关系网络从来都没有固定的边界,总有一些新的关系产生、加强,同时又会有一些现存的关系弱化、甚至消失。也就是说,寻找工作机会的动力使得某些关系链条得以无限地延伸,而另有一些关系则会被暂时搁置或被渐渐地遗忘。
1.与老乡关系的存与灭
刚来兰州那几年我认识的老乡可多了。那会儿人也年轻,经常聚到一起玩,喝酒啊、打牌啊的。后来我包了工,有不少以前的朋友就找我借钱,大家是朋友,不借也不好意思,那我就借了。可有些人不够意思,借了钱到时候连人影子都找不着。这两年我也再没和原来那帮人往一块儿钻。工人多得很,有活找人还不容易,反正都一样给工资,干不好了说他几句也没关系。现在闲下来了能聚到一起的老乡也就那么几个说得来的,时常还能照应着点。(案例10:郑某,40岁,江苏人,初中文化,1995年来兰,粉刷工)
装修工们在对其原有关系进行取舍时,总体上遵循着“收益≥成本”的原则,能够“说得来的”、“相互照应的”就留下,反之,没有多少用处的,甚至那些借钱不还的朋友,就不再交往了。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一个农民向一名精明“经营者”的转变历程,在“关系”的存与灭中,“关系”的效用大小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换言之,在农民工寻求发展的过程中,原有以亲友、老乡为主的关系网络的作用正在逐渐降低。农民工的主要精力已不再是维护和拓展这个网络,只是优化和保留其中一些有用的关系。
2.与业主关系的留与舍
我们找活主要依靠房主介绍,所以得给人家干好活。我上次给LZ大学一个老教授装房子,干完了后他又给我介绍到榆中LZ大学新校区里去给一个小超市做柜台,一个小小的柜台我报价2000元他们都让我做!这个老师的电话我一直留着,平时他们家里要是有个水龙头坏了、下水堵了之类的活就给我打电话,我就很快过去。这样的人交往着有好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又给你找个活干。(案例11:孙某,40岁,江苏人,初中文化,1994年来兰,木工)
社会关系网络的建构与维护会花费一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当社会关系网络超过一定的规模后,其建构维护成本就有可能会高于其为行动者所带来的收益。对于农民工而言,他们在职业生涯中可能会遇到难以计数的业主,同其中的绝大多数只能是在短期内维持一种交易关系,不可能都保持长久的互动关系,因此,对其关系网络资源进行有选择的优化是非常必要的。
3.与老板关系的即与离
装修工与包工头的关系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来自各地的装修工常常以一个群体来面对整个市场。一个装修工群体通常由同乡和亲属几十人组成,人员不固定,可以同时接几个工程,随时可以组合成若干个简易的施工队伍,人员按照需要调动。在装修工圈子里,很多装修工不只认识一个包工头,通常是谁包上了活就跟谁干,从这个群体跳到另一个群体的情况非常普遍。还有一些人,能揽到活时就当老板,否则,就给别人打工。至于包工头,平时他手下可能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在揽到活后才会去“招兵买马”,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又会让那些已经干完活的工人陆续走人。当然,这也是一种节约成本的好办法,一种农民工群体市场的策略。
4.与装修公司的分与合
装修公司和装修工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临时的集合体。公司从不长期雇佣工人,这样不必为他们负担工资与保险。装修公司往往通过自己的“品牌”容易揽到活,临时雇佣几个装修工来干活,从中获得收益,而这也正是装修工们不愿意去给装修公司干活的原因。然而,没有工作时,他们还是委曲求全:“能干点就干吧,挣少点总比没有活好”。可以说,由于竞争所产生的压力在不断增强,农民工首先考虑的是生存压力,往往钱少一点也干。就这样,在得与失的利益权衡中,装修工与装修公司之间演绎着“分”了又“合”、“合”了又“分”的关系。
(二)关系网络运作的内在逻辑
1.互惠逻辑
在装修工以求职为目的的关系网络建构中,互惠是首要原则,只有装修工能给业主优质的装修时,业主才乐于同装修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人情逻辑
“中国社会是一个讲人情面子的社会”[16]。装修工在求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也受到了“人情”与“面子”的影响,而不完全是以互惠的理性计算为基础。如装修工之所以与一些业主在装修完工后长时间保持着联系,并竭尽所能地帮业主做些事,甚至不惜付出金钱,就是期望着有一天“报”与“偿”的人情逻辑能够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工作机会。
3.排他逻辑
关系网络还有一个运作逻辑就是排他性,即关系网络一旦形成就会排斥网络外部的个体进入的可能。在装修工这里,排他性逻辑体现在一个个不相往来的装修帮派之间,装修工常常以一个“诸侯割据”的关系网络整体面对市场,争夺市场份额或资源到网络内部后再分配,也即“肥水不流外人田”。
4.市场逻辑
关系运作虽然包含了一些人情、面子等非理性成分,但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同样遵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逻辑。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相比,这些农民装修工的市场优势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在住宅装修市场,装修工们因其低价格和高效率形成的较高性价比在市场上容易得到业主的青睐,而业主也会把自己信任的装修工介绍给需要装修的亲戚朋友。这种熟人介绍的方式成为装修工获取工作的重要渠道,也为其他的业主带来了许多方便。
社会学家吉登斯指出,人的认知能力始终是有限的,因此行动总会持续不断地产生出行动者意图之外的后果,这些意外后果又可能以某种反馈的方式,形成行动未被认知的条件[17]。不难看出,建构与拓展关系网络的求职方式使得装修工在市场上获得了较多的份额,而装修工在市场上行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价格、信誉等又成为了他们的求职网络进一步再生产的有利条件。这种再生产不是一种特定结构中的简单重复,会不断有行动者积极建构的内容卷入到再生产中来。
(三)关系网络的再生产机制
1.再生产的条件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认为,以社会行动的生产和再生产为根基的规则和资源同时也是系统再生产的媒介[17]。装修工关系网络再生产的过程就是不断地利用了制度、市场以及自身原有关系网络等要素。表面上看,非制度化的就业方式、非正式的市场组织以及外来人身份所带来的关系资源的匮乏等往往是农民工求职的制约性因素。同时,作为积极的行动者,一方面,农民工巧妙地利用了政府管制的疏漏,另一方面,在装修市场上的低价与优质服务以及故有初级网络的支持等条件,保证了求职关系网络的再生产得以顺利实现。
2.再生产的策略
农民工求职的制约性因素之所以能转化为关系网络再生产的有利条件,同装修工在求职实践中具体的行动策略分不开。首先,对于自身已有的关系网络,装修工采取了“转换”和“优化”两种策略。从质的方面来考察,装修工能够将原有以亲缘关系、地缘关系为主的社会性网络转换为以业缘关系为主的松散的经济性网络,将自己本来与业主的交易关系逐渐“优化”为对求职有帮助的朋友关系。
其次,农民工往往采用“变通”来应对制度约束。“变通”是指对管理部门的“灵活”应对。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对此,装修工们往往会采取“贴牌”生产的方式,挂靠在一些正规公司名下来“名正言顺”地工作。
第三,面对不规范的装修市场,农民工主要采取的是“让利”策略。装修工很少受过正规的职业技能培训,因此他们无法同正规的装修公司在同一水平上进行竞争,他们在市场上能够站稳脚跟的策略是“让利”,比正式装修公司的要价低得多。同时,“让利”也是使他们能够认识很多业主的基本策略,而“让利”的原因在于装修工求职过程中的“游击”模式,他们以一种松散联合的方式节省了交易成本,同时也逃避了本应缴纳给工商或税务部门的费用。
3.再生产的实践
孙立平认为,事件性的实践过程,具有一种创造性的机制,是一种生成的机制。实践是一种链接、一种黏合,使社会现象再生的过程[18]。正是以上所讲的各种条件和策略相互耦合并通过一次次的求职实践嵌入到装修工的关系网络之中,关系网络才能够为装修工提供工具性的依靠,关系网络也得以在不断的求职实践中再生产出来。当然,也正如社会学家布迪厄指出的,实践本身是一个暗含着能动性的概念[19]。影响关系网络再生产的关键因素在于农民工在求职实践中是否符合关系网络建构的内在要求,以及装修市场本身的内在逻辑。
注释:
①资料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课题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②“装修工”属于农民工群体的特殊群体,为了分析的方便,本文并不作严格的区分,前后文中互换使用。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02年5月1日颁布)第七章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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