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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51%的受访者认为卖淫应该合法化
2014年06月12日 08:02 来源:中新社 作者:记者徐长安 字号

内容摘要:加拿大司法部上周提出新的反卖淫法案,把用金钱换取性服务定为非法,提供性服务没有被定为非法。

关键词:卖淫;加拿大;受访者;合法化;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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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多伦多6月11日电 (记者徐长安)加拿大司法部上周提出新的反卖淫法案,把用金钱换取性服务定为非法,提供性服务没有被定为非法。该法案引来连番热议,被媒体称为“罚嫖不罚娼”。总理哈珀也为此进行辩护。但最新调查显示,认为买春应该合法化和认为买春违法的人各占45%,而51%的受访者认为卖淫应该合法化,39%的人认为卖淫违法。

  由调查公司Angus ReidGlobal主持的这项网络调查于当地时间11日发布,调查还显示,男性和女性在看待卖淫的问题上存在巨大分歧,56%的男性受访者认为买春应该合法化,而持相反意见的女性也占到一半以上(55%)。62%的男性则认为卖淫应该合法化。

  上周6月4日,司法部长马逵(PeterMacKay)公布新的反卖淫法案,回应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去年12月的裁决。去年12月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加拿大反卖淫法的关键部分。根据旧法律,娼妓活动本身合法,但几乎所有与之相关的活动都是违法,包括在公共场所接洽,作性交易,拉皮条与经营妓院等。最高法院认定,这些条款增加性工作者的风险,违反人权宪章,并给加拿大国会1年时间,修订法规。

  马逵提出的新法案BillC-36,把用金钱换取性服务定为非法,提供性服务没有被定为非法,但是该法案提出一些限制措施,例如禁止在有儿童的公共场所招徕生意,不得刊登广告等。

  加拿大总理哈珀本周一为新法辩护说,性交易相关活动违法,因为那些活动对妇女和社会有害。执政保守党严打嫖客和皮条客,因为国民不会接受买淫、拉皮条合法化。

  Angus Reid Global的这项网络调查在6月6日至7日举行,随机抽取了1007名加拿大成年受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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