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城乡结构;城乡一体化;现代化;发展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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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乡二元结构的建构是国家在发展主义理念指引下的发展策略,在这种城乡分割的结构体制之下,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分配严重不均,造成了中国乡村在现代化过程中濒临破败的局面,中国城乡一体化机制的建构在所难免。城乡一体化的理念基础是一种承认城乡之间的文化差异及二者在道德意义上的平等性的理念,当社会日益由“传统”走向“现代”,我们更需要在理念基础上重新思考“传统”的意义,审视“乡村”和“城市”各自的价值。
关键词:城乡结构 城乡一体化 现代化 发展主义
作者简介:赵旭东(1965-),男,河北承德人,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人类学理论与方法、法律人类学、文化转型研究;朱天谱(1991-),男,安徽安庆人,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博士生,主要从事乡村政治研究。
一、聚焦二元对立:城乡结构的建构与转型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中国经历了轰轰烈烈的社会结构再造,195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和《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规定》,首次明确规定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作为人口统计指标,之后又严格控制农村人口向城镇迁居和工作。作为一种“终身身份和世袭身份”的户籍制度,成为中国进入城乡二元社会的重要标志。
城乡二元社会的制度建构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户籍制度。将全国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不能从事非农活动,不能向城镇迁移,转为非农业人口。户籍制度并不只是一种单纯的人口统计指标,其初衷是保证短缺物资的有效配置。它将资源分配及个体生存和发展机会与先决性的地域归属挂钩,形成了一种世袭式的身份制。第二是城乡不同的公共政策、服务配置和提供制度带来的社会资源、机会差异。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政策一度偏向于城市和重工业。新中国成立之初,为效法苏联迅速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目标,国家推动实施了农业合作化、主要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工农业产品的差价交换及限制城乡之间生产要素流动等以农辅工的产业发展政策,利用农业剩余实现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同时,国家在福利政策上明显倚重于城市居民,市民在就业、医疗、养老、升学等方面与农民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三是城乡二元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的不平等最明显体现在城乡土地产权制度的差别上,城乡二元土地产权制度的制度基础是二元性的土地所有制,其主要内容是土地的二元使用和征用,并以政府垄断及双轨的土地交易方式与价格为其基本的制度特征,反映了农村与农民在土地权利与平等权利方面的缺失,以及城乡产权制度安排的非公正性[1]。
经历了改革开放,1978年前构建的城乡结构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制度上的城乡关系从城乡严格分割、城乡体制僵化、工农分离、工业化与城市化之间的严重错位,转变为城乡交往频繁、城乡体制有所改革、农村工业化发展推进,并且工业化与城市化也有了显著的推进。在转型过程中,农村、农民、城市、城市居民、国家、社会都获得了发展机会。但这一转变非常艰巨,充满着各种矛盾和紧张。而且,50年代末建构的城乡二元格局没有获得彻底的突破,城乡结构变迁仍滞后于其他社会结构的变迁,成为中国社会结构进一步变迁的严重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