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摘要: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国家资源的不断输入为农村发展和乡村治理带来新的契机。在此基础上,重点探究乡村治理内卷化的机制,并从基层治理转型反观国家治理转型的实践逻辑,探讨走出内卷化困境的根本出路。
关键词:治理;基层;秩序;乡村治理;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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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国家资源的不断输入为农村发展和乡村治理带来新的契机。然而,资源输入乡村社会,基层组织却无法有效承接,并遭遇官民不合作的困境。基层组织主要呈现出两种样态:消极作为与难以作为,以及富人和灰黑势力主政后的摆平式“积极”治理。两种治理形态皆导致国家公共资源的耗损,基层组织的权威与合法性进一步下降。在资源不断输送的利益链条中,权力寻租者、地方富人与灰黑社会势力、谋利型的机会主义农民等几个行动主体相赖相生,形成分利秩序,普通民众被排除在外,乡村治理出现内卷化。从根本上说,这是国家在压力型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产生的张力,并在推动乡村社会从整体性支配向技术治理转型中产生的结果。这一转向试图建立新的公共规则,却使得乡村治权弱化,缺乏公共规则实践的强制力保证,造成国家、基层组织与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与责任的连带制衡关系发生断裂,乡村治理陷入新困境。
关键词:资源分利 秩序内卷化 乡村治权 技术治理
一、问题的提出
2002 年农村税费改革启动,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出台,乡村体制发生变革。国家资源输入为农村发展与乡村治理带来新的契机。在资源下乡的背景下,当前基层治理呈现怎样的态势,乡村治理是否获得改善?这些问题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
农村税费改革受到农民拥戴,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增强了国家的合法性。有学者认为,这是包干到户以来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将大大有助于农民的“增收减负”(赵阳, 2001;周黎安、陈烨, 2005)。还有学者认为,农村税费改革不仅仅是农民减负的问题,其实质更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的变革和调整的过程,为农村的政治发展创造了条件(王习明, 2005)。然而,税费改革初期所释放的经济效能和政治效能很快消逝,农业税费的取消虽然增强了农民对国家的政治认同,但同时削弱了基层组织的治理权力与治理能力,乡村治理遭遇新一轮危机。由于税费取消所带来的乡村财政困境造成农村公共品供给严重短缺,基层组织演变为松散的“悬浮型”政权(周飞舟, 2006),对上与对下均呈现出“策略主义”(欧阳静, 2011)的运作逻辑。这一治理危机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地方向中央“反倒逼”,迫使其采取新的措施、输入更多的资源进行应对(李芝兰、吴理财, 2005)。为此,国家开始逐步加大对农村的项目投入和惠农政策倾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些地区乡村财政资金困境,为农村公共服务的改善提供了条件。同时,中央与地方政府大力提倡“双带”路线,鼓励先富群体的带头致富与带领致富 1,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期待富人能够通过争取各种公共的与私人的资源来改善农村公共品的短缺困境。
但是,越来越多学者发现,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从义务本位走向权利本位(陈锋, 2012a),无理上访户、谋利型的钉子户、灰黑势力等农村边缘群体快速崛起(申端锋, 2009;陈柏峰, 2011a;田先红, 2012;狄金华, 2011),官民协商合作变得困难,在公共品供给和乡村社会稳定等方面,乡村治理遭遇“内卷化” 2的困境 ,资源输入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效用。那么,资源下乡的背景下,基层治理何以不能有效承接资源的输入?乡村治理内卷化的形成机制是什么?这些问题仍然有待解答。
本文是基于一个乡镇的个案研究,在北镇范围内围绕着资源下乡背景下的基层治理实践形成一个“乡域政治”(吴毅, 2007a),这一整体性事实构成了本文意义上的个案。也就是说,这里的个案不仅仅是单个事件或者单个村庄,其研究单位是乡域,乡域并不是乡镇,而是将其重点落在“域”中,即乡镇只是作为一个地理区位的大致范围,而“发生在乡域政治的‘域’无疑是一个布迪厄意义上具有相对自主意义的完整的时空关系网络”(吴毅, 2007a: 600)。正是这个意义上,“乡域”的概念更是一个场景化的开放概念,乡镇大致区划了场景,但因其落脚于“域”,就使该区划具有了空间开放性、时间延展性和政治运作影响因素穿透性和多维性的网状化特征 (狄金华 ,2008)。正如罗伯特·斯特克对个案的界定,“个案可以简单 ,也可以复杂。它可以是一个儿童、一间儿童教室 ,或是一个事件 ,一次发生……它是许多个中间的一个……个案是一个有界限的系统”(转引自卢晖临、李雪, 2007)。在斯特克这里,个案既是有界限的区分,同时也可构成相对自成一体的系统。笔者曾在 2009年 7月、 2011年 12月至 2012年 7月在 D市北镇 3进行为期约 180天的田野调查,主要通过深度个案访谈和参与式观察获得田野资料。北镇是中国北方一个普通的小镇,乡镇所属的 12个村落在经济发展程度、地理位置、资源占有和分布以及治理样态等方面均有差异,这为笔者比较不同类型的村级治理,挖掘其根本机制提供了有利条件。正是这个意义上,个案研究虽然不具有抽样代表性的意义,也没有追求代表性的旨趣(吴毅, 2007b),但却因具有典型性而可能具有类型代表性(王宁, 2002),而长时间对于个案的前史与后果的观察(朱晓阳, 2011),以及将宏观与微观、特殊与普遍结合起来进行机制的探究则可能对个案进行拓展和延伸(卢晖临、李雪, 2007),进而深入探究事物发生的内在机制。因此,本文通过对北镇多个村落的观察和研究,探讨在资源输入背景下,基层组织所呈现的消极作为和摆平式的“积极”治理两种主要形态,探究这两种形态如何形成了分利秩序,使得国家与地方的公共资源遭受侵蚀,进而导致乡村治理内卷化。在此基础上,重点探究乡村治理内卷化的机制,并从基层治理转型反观国家治理转型的实践逻辑,探讨走出内卷化困境的根本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