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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缺乏合格的抵押品,农民很难从商业银行贷款,这严重影响了农民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也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在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和住房很难用作抵押品的情况下,设计一种能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的机制意义重大。首先简要介绍了信用互助协会的组建方式,然后使用博弈论介绍了信用互助协会的主要原理,最后对信用互助协会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信用互助协会,重复博弈,连带责任
引言
农民融资难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面临的核心问题。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从县以下机构的撤出和收缩,我国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实际上演变成以农村信用社占主导的格局。但农村信用社在机构性质、内部治理和历史问题的影响下,难以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与此同时民间金融则受到很大的压制。农村金融体系不发达,导致了农村资金外流、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由此造成了农村和农民生产经营所需资本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我国三农发展(成思危,2005)。因此,自2006年以来我国启动了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其基本方向是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资本准入,允许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各类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以及只存不贷的商业性民营小额贷款公司等,开展对农村的金融服务。新一轮的改革措施能否促进农户融资,农村金融体系该如何改革,是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实践和理论研究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农户融资难问题是我们理解农村金融的起点,而缓解农户融资难的关键在于解决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何广文,2002),设计有效的融资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在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不愿意提供贷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我国农村还没有建立农民资信调查体系,商业银行很难掌握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其次,目前由于土地和住宅还很难用作贷款抵押物品,其他的物品由于难以评估和顺利变现,银行也不愿意接受抵押;最后,农民贷款的金额一般不是很大,商业银行在贷款前的调查却需要和大额贷款一样的成本,所以最后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率低,导致银行没有提供小额贷款的积极性。在目前土地和住宅还不能用于抵押的情况下,设计一种能促使商业银行愿意向农民提供信用贷款的制度具有重大意义,本文所讨论的信用互助协会在解决农民贷款难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现。
一、信用互助协会组建方式
信用互助协会的组建方式:在乡镇范围内,由辖区内农民自愿申请,发起人推荐,经当地商业银行审核确定会员资格,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后,报经县民政部门正式批准成立。之所以要由银行审核会员资格,是因为协会最终要通过银行获得贷款,只有银行能够对协会会员的资格进行审核,也只有银行能够掌握农民的授信额度,以最大限度降低自己的贷款风险。
在信用互助协会成立后,银行为每个会员确定一个授信额度,然后每个会员根据这个贷款额度的1/10的比例向协会缴纳信用互助基金。比如,一个农民的贷款信用额度是20万元,则他需要向协会缴纳2万元的信用互助基金。信用互助基金存入当地银行专用账户,作为贷款担保基金。一旦有会员拖欠贷款,银行则先从基金中扣除作为抵偿,不足的部分则由其他会员代其偿还。在这个会员的贷款没有还清之前,其他会员不能从银行获得贷款。
会员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可以享有以下优惠:贷款期限根据会员所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周期合理确定,会员贷款利率执行银行同档次利率的最低水平,当银行资金紧张时,优先保证会员贷款;简化贷款手续,银行向会员发放授信证, 办理贷款只需信用互助协会为其会员提供信用担保,从而大大节省了贷款等待时间。
从上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银行是授信主体,它来核定每个农民的信用额度。信用互助协会成为风险保障的基层组织,一旦一个会员在协会内因失信而受到大家的排斥,则其将来一旦有贷款需求时,再也无法加入任何一个信用互助协会。这对贷款的会员造成一种压力,从而促使其及时归还贷款,维护自己在协会中的声誉。
二、信用互相协会运作的博弈论分析
下文从博弈论的角度,深入研究了农村金融中农户与正规金融机构间的博弈关系,通过比较有限次重复博弈和无限次重复博弈,以及有限次重复博弈不同阶段中农户的战略选择,解释了信用互助协会在解决农民贷款难、金融机构难贷款方面发挥作用的原理。
(一)一个简单的农户信贷关系动态博弈
假定博弈的双方一方是农户F,一方是银行B,农户和银行都是理性的经济人,追求收益的最大化。银行并不了解农户是否存在还贷的意愿和能力。考虑到现在农户有一笔贷款需求D,农户可以选择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是r,农民使用资金的收益率为p(p>r),不考虑交易成本问题。农户首先向银行提出借贷申请,若银行同意借款,农户及时还贷,此时农户收益是D(p—r),银行的收益为Dr,即利息收入。若银行同意借款,农户不还贷,此时农户收益是D(1+p),银行的收益为—D,损失全部本金。若银行不同意借贷,此时双方没有任何关系,银行和农户的收益都是O.在完全信息动态单次博弈中,若没有有效的监督承诺机制,农户的占优策略将是获得贷款后抵赖不还款。而金融机构预期到这种情况时,其最优策略是初始阶段不贷款,双方陷入“囚徒困境”,农村金融处于抑制状态。所以,农村金融的发展关键就是要如何破解这一“囚徒困境”,经济学的逻辑就是设计合理的机制,使合作行为成为双方的最优策略。
(二)无限次重复博弈
现在假定博弈重复无穷次。我们将看到,如果参与人有足够的耐心,(借款,还款)是一个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结果。这里假定农户只要有一次不还款的记录,将永远失去贷款的机会,上述博弈重复e次,这样选择不还时农户收益是D(1+p),选择还款农户的收益则是eD(p—r)。在e趋向无穷大时,长远利益远远高于短期利益,理性的农户将选择还款。预期到农户选择还款战略,银行也必将选择借款战略。因此,借贷双方便在完全信息动态重复博弈中建立了信任,它是理性农户权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均衡结果。以上结果对我们的启示是:我们必须从农户居住密集、交互频繁的社会现实出发,充分利用村庄共同体内部的道德习俗、网络规范和社会资本等非正式制度,同时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正式制度建立起一套农户和银行间的长效信用制度,把博弈从单阶段扩展到多阶段甚至无限期。
三、信用互助协会的作用及建议
(一)在农民信用机制建设方面
农民信用互助协会使一个协会内部产生了很好的相互协助、相互监督和相互约束的机制,一旦一个农民失信不按时还款,则不仅会影响其个人信誉,还对小组信誉与协会信誉造成连带影响,从而使协会和小组内部产生了极强的监督和约束动力,这对于区域内农民信用机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银行经营机制方面
由于有了农民信用互助协会作为中介和平台,银行对农民的授信与监督更有效率也更节约成本;同时银行贷款管理流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农民信用互助协会对贷款进行初步审查,银行的授信和贷款流程变得更加阳光化和公平化,杜绝了信贷员的暗箱操作与吃拿卡要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原来银行面对的是单一的农户,而现在则面对协会,银行无形中增加了一些“准员工”,帮助银行进行贷款到期催还和贷款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极大地节省了银行的信用监督成本与运营成本,使经营成本外部化。
(三)在农业产业化方面
由于农民信用互助协会的存在,使得农民授信额度和贷款额度得以成倍放大,满足了那些贷款需求高、产业化程度高的种养殖大户的贷款需求,使其可以及时扩大规模,引进新技术,对促进农业的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信用互助协会在实践中需要不断完善机制,这里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对农民信用互助协会会员的授信要加强管理。单户会员授信额度在满足农民实际需求的同时要注重防范风险,避免因单户授信额度过大而给整个农民信用互助协会和银行带来更大的违约风险。
第二,农民信用互助协会的贷款用途和贷款额度要适度放开,同时协会管理的农户规模要有适度控制。一个村建立一个协会有时因规模过大,由信息不对称和管理成本过高引发的风险会加大。因此,可以考虑在较大的村建立几个协会,控制协会所管理的农户总数,以降低信息成本,提高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相互约束,降低失信违约概率。
第三,实行比例担保,降低协会的风险。目前,信用互助协会一般都对全部贷款进行担保。在这种担保方式中,银行无需承担任何风险,这有可能导致银行不注意对借款人的选择,为了扩大贷款额而不断的发放贷款。而采取比例担保的方式,部分贷款风险由银行来承担,可提高银行贷前审查的责任心,直接降低信用互助协会的风险。
参考文献:
[1] 胡士华,李伟毅.农村信贷融资中的担保约束及其解除[J].农业经济问题,2006,(2):15-18.
[2] 吴海兵,唐艳芳。中国农村信用的演化路径研究[J].农村经济,2005,(12):23-27.
[3] 王曙光。农村信用互助担保组织的风险保障机制与地方政府创新:翁牛特模式研究[J].农村经济,2009,(5):3-6.
[4] 成思危。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国的农村金融[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5] 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