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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养老中的性别差异变化及其意义 ——对鄂中H村一养老个案的分析
2013年05月02日 16:27 来源:中国农村社会学网 作者:范成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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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中国乡村社会的习惯法里,子女所承担的养老责任是存在性别差异的。一般是由儿子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女儿在出嫁前侍奉父母,出嫁后一般不承担自己父母养老责任,但是她作为媳妇则要承担赡养公公婆婆的责任。然而在一些农村地区出嫁的女儿参与到自己父母的养老过程之中。本文通过对村庄一养老个案的分析,阐释了家庭养老中的性别差异变化。研究发现,出嫁的女儿参与自己父母的养老过程的原因在于家庭成员间关系越来越理性化。结合费孝通先生的“反馈模式”理论,本文讨论了这一现象的意义。养老本该是儿子的义务,并且此义务承载着天然的伦理性意义,“儿子养老”演变成“女儿参与养老”已表明支撑家庭养老中性别差异的价值和伦理基础已经被侵蚀。

  关键词: 家庭养老 性别差异 理性化

  一、研究背景

  家庭养老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对于家庭养老而言,子女支持十分重要,而在养老责任上子女却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虽然现代中国法律规定了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和赡养父母的义务,然而,在实际的乡村生活中,子女所承担的养老责任和义务是不一样的。一般是由儿子继承父母的财产,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作为女儿的女性在出嫁前侍奉父母,出嫁后一般不承担自己父母养老责任和义务,但是她作为媳妇则要承担赡养和照顾自己公公婆婆的责任。然而在一些农村地区出嫁的女儿开始介入自己父母的养老过程之中,甚至村庄里有了“女儿是银行”的说法。养老本该是儿子的义务,并且此义务承载着天然的伦理性意义,因而“儿子养老”变成“女儿参与养老” 反映的也就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结构变化的问题,更是一个家庭伦理变迁的问题。所以探讨养老过程中的性别差异及其变化,以及这种变化的意义就显得特别有意义。

  已有很多研究讨论了养老过程中的性别差异问题。西方家庭研究的成果显示,与儿子相比,女儿更倾向于为老年父母提供帮助,特别是照料帮助[1][2][3]。成年男性对体弱年老父母提供的照顾多属偶发性、断续性的援助[4][5]。

  来自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中国社会的可以得到的人类学调查的证据显示,绝大多数中国老人同一个或几个已婚子女生活在一起,儿子、儿媳及孙辈在至少可以承受的限度内为父母提供度过晚年所需要的身体、情感和经济上的赡养。女儿们提供同样的赡养,直至出嫁,而从那以后,她们首要的赡养义务就转向丈夫的父母[6]。

  然而,在现代化过程中,家庭养老过程中的性别差异开始模糊起来。有研究显示,在代际支持方面,女儿在情感支持上并未表现出性别优势 ,儿子成为情感支持的主要提供者,影响超过女儿;儿子成为生活照料的主要提供者 ,对父母的生活满意度影响显著[7]。高龄老人的日常照料中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儿子为老年人提供照料帮助的可能性更高于女儿[8]。同时,一些研究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了农村核心家庭姻亲联系逐渐强化的情况。“媳妇在弱化赡养公婆责任的同时,却强化了赡养自己父母的新责任”[9]。农村分家后姻亲的重要性有所增强,“许多人将姻亲看得比宗亲还要重要”[10]。有研究利用北京市老年人调查数据发现,在经济帮助、生活照料、心理慰藉三个方面,女儿都为老年人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作用[11]。此外,也有研究从招婿婚姻的形式讨论了女儿在养老中的作用[12]。

  养老的方式和过程是嵌入在既定社会文化形态及其基本制度安排中,并由这些特定的文化和制度安排所型塑的。家庭养老是指养老资源由家庭成员来提供的一种养老模式。它背后必然会有支撑它的一系列的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设置和制度安排,只有系统的考量支撑这一系列机制和因素,我们才能实现对它的全面理解。比如中国人对家的观念和家庭成员责任与义务的强调,中国人养儿防老的观念等。由此也引出养老过程中的性别差异问题,也就是说,这种性别差异是与文化传统相吻合的。相关研究有助于我们认识养老过程中的性别差异问题,但是这些研究没有从家庭养老所内含的价值和伦理基础来讨论问题,所以很难揭示这一现象所反映的深刻文化内涵及其意义。本研究尝试通过对典型个案的分析,利用费孝通先生的“反馈模式”理论框架来讨论家庭养老中的性别差异的变化这一现象及其意义。

  二、研究区域与研究方法

  2008年暑假期间,笔者利用老乡关系对鄂中H村的养老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和访谈。H村地处江汉平原,位于湖北省中部,距离当地镇政府所在地8公里,距离县城60公里,有公路通往镇和县城。H村属于典型的农业型村庄,有六个村民小组,近1200人,以种植小麦和棉花为主,还种植梨树等经济作物。各农户的主要收来源是农业和打工收入。村没有企业,年轻人大都已外出打工,在村里从事农业劳动的都是四十岁左右及以上的人。60岁以上的老人只要身体还好都从事农业生产和体力劳动,只有到身体很差时才脱离农业生产。

  虽然一些老年学的理论告诉我们,工业化将给老年人带来悲剧性的结果,但当置身于村庄情景看到当前老年人在家庭和村庄中的处境,还是让人震动不已。老年人日益成为家庭和社区中地位最低的一个群体。老年人地位的低下可以通过他们的居住方式、代际间的资源分配、在家庭的话语权等方面体现出来。一些村民直言现在“老人能做得(能劳动)就是个人,不能做了(不能劳动)就什么也不是了”。在村里儿辈住新房,老人住旧房的情况比比皆是。许多老人不能与儿孙们分享家中的电视和娱乐,也缺少与儿孙们沟通和交流的机会和空间,更不用说家庭的“决策权”。“一个老人一年的供养费还不如孩子一个月的零花钱”。老人得了即使是明确能治得好的病,一些家庭也不太愿意承担医疗花费,但是如果孩子得病,“家里宁可砸锅卖铁也要把他治好”。这种情况导致一些老人因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过早亡故。可以用村里广泛流传的歇后语来概括当前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处境:“女儿是银行,儿子是皇上,媳妇是娘娘,生个孙子是蚂蟥”。

  村庄中“女儿是银行”的说法,出嫁的女儿介入自己父母养老过程这一现象引起了笔者的浓厚兴趣。因为在中国乡村社会的习惯法里,子女在父母养老的责任上是有明显的性别差异的,出嫁的女儿一般是不承担自己父母养老责任的,她只是作为媳妇是要承担赡养和照顾公公婆婆的责任。那么,当前村庄中出嫁的女儿是在什么样的结构背景下介入自己父母的养老过程中?农村家庭养老中性别差异的这种变化说明了什么问题?带着这样的问题,笔者在全面了解H村家庭养老状况的基础上,尝试对村庄中一个典型养老个案里的冲突性事件的描述,深入行动者的生活世界,理解其行动逻辑,以揭示养老过程中性别差异的变化这一现象的特征及其实质。具体做法是,以养老过程中相关行动者之间的冲突为切片,着重关注相关行动者所言说的道理,即他们对事件的描述和对自己行为的解释来理解他们的行动,抽离出他们行动的逻辑,理解其行动意义,以期为日后更深入的研究打下基础。

  三、个案的呈现与分析

  老队长夫妇是村里人公认的境遇最好的一对老人。按村里人的说法,老人夫妇一年里大部分时间都在女儿家,只是偶尔回到儿子家生活一段时间。在儿子家里老人还很有话语权,他们在看不顺眼儿子儿媳时还能“教训”他们几下。这是村里人认为老人活得很“风光”的重要“指标”之一。

  老人是集体化时期村里一队的队长,现已近75岁,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一家四口人,却分别在四个地方工作,自己在家务农,爱人在县城做生意,两个儿子分别在W市和G省打工。二儿子是县城里的中学教师,爱人是医生,他们有一个儿子在读书。老人两个女儿都在S市,一个是一所中学的领导,一个在当地做生意。这些年老队长夫妇居住方式比较灵活,有时在儿子家,有时在女儿家,有时是单独居住。这有一点像传统的“吃轮饭”这种养老方式。

  老人夫妇的家庭经历过两次分家。第一次是在大儿子刚结婚时,大儿子和妻子被分出来,老人夫妇和未婚子女继续在一起。在两个女儿出嫁,二儿子成家后,进行了第二次分家。这次分家时老人的两个儿子达成的协议是老队长跟着大儿子,老伴跟着小儿子。但是两个女儿担心父亲在农村吃苦,就把他接过去过了几年,后来老队长又回到大儿子家,但没过些日子就与儿子儿媳发生矛盾,女儿就出钱给老队长在镇上租了房子住下了,老伴在二儿子的小孩考上大学以后也搬来和老队长一起在镇上生活了。期间两个老人所有的费用都来自于女儿,老人不仅衣食无忧,而且手头上还比较宽裕,对儿子在经济上没什么依赖。女儿除了经济方面的支持,还隔三岔五的给老人电话。但是两位老人只在镇上住了大半年就被两个女儿接到自己家里去住了。之后,老人夫妇偶尔也会回到儿子家小住几天,但是时间都很短暂。也就是说,老人两个女儿支撑了老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生活还很“体面”,他们的生活状况成了村庄中“女儿是银行”这种说法的最好注解。

  虽然两位老人名义上还是由两个儿子来赡养,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儿子提供的经济、日常照顾和精神方面的供给很少。也就是说老人夫妇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很少依赖于儿子的家庭,但是他们与儿子儿媳之间还是会爆发冲突。这样的冲突多在老人回到儿子家生活的时候爆发,并且冲突都是由于女儿的“出现”而结束。比较典型的冲突事件有以下三起:

  一是回到大儿子家时老人夫妇与大儿子的冲突。大儿子一个人在家务农,每天忙里忙外。在村里老人一般是在没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才脱离农活的,但是老队长夫妇在身体还很好时就没下地干活了。按老人大儿子的说法“他老人家比我还享福”。老队长夫妇偶尔会回到村里,回来时老人总是要到附近的亲戚朋友家走动走动。老人家有打麻将的嗜好,老队长回来时,总是一连几天在外和人打麻将而不回家。大儿子觉得老人既然回来了就应该帮帮忙,起码应该帮忙看看门、做做饭。让大儿子气愤的是老人不帮忙倒罢了,但是老人回来了反而是增加了自己的负担,因为还得另外花精力照顾老人,这样冲突就发生了。争吵时老人和儿子双方都不依不饶,大儿子强调自己生活的辛苦,老人觉得回来走亲戚是人之常情,僵持不下,老人回到女儿家去了。

  二是为办七十大寿请客时的冲突。按照当初分家时的协议,老队长是跟大儿子的,所以老队长的七十大寿也应该是大儿子家来操办。但办寿宴时为请客,老人与大儿子及儿媳发生了冲突。有很多儿子儿媳认为是“老亲戚”,觉得没有必要请,但是老人夫妇觉得做寿就是图个热闹,人当然越多越好,并且自己的生日当然要自己做主,老人这样坚持,儿子儿媳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好照办。在做寿过程中,因为来的客人多,住宿成了问题,只能多人挤在一个床上,但是小孩子在床上蹦来蹦去的,床板被折断了。做寿结束后,儿子儿媳为这事抱怨不该来的客人都来了,老人听到后又与儿子儿媳吵了起来,说“这生日过得一点都不舒服”,当时女儿也在场,最后的结局是老人又跟着女儿一起走了。

  三是为打麻将二儿子夫妇与老奶奶发生的冲突。在二儿子的小孩考上大学前老奶奶是住在二儿子家的。二儿子夫妇和老奶奶都喜欢打麻将,一次儿子夫妇和老人都出去玩时家里发生了被盗事件,损失一万多元。这时冲突爆发,二儿子与媳妇都责怪老人不该出去玩,应该在家看门,老人则回敬“你们玩大的我玩小的”,争吵过后,老人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到亲戚家,最后在孙子的安慰下回到家里,但是老人还是很生气,过了几天就到女儿家去了。

  上述案例当中,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问题就是如村里人说的老队长夫妇为什么在家里这么有“地位”?应该如何认识老队长夫妇养老过程中相关行动者间的关系状态?如何认识养老过程中女儿的作用?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在养老过程里,儿子们名义上承担了养老的责任,但是他们在养老资源的供给方面却很少,反而一味强调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儿子们专注于自己的生活,觉得老人现在的生活应该服务于自己的生活,希望老人在各方面对子女(包括孙子女) 不计回报地付出 ,在生活方面尽量的减轻家里的负担。所以他们觉得老人在家里就应该分担些家务,能帮助家里做些看门、做饭、照顾孙子等这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而且像请客这样的事情也应该是儿子儿媳来做主,办酒席请什么客人得按照自己的交际圈子来。因而也就不难理解大儿子的“愤怒”和二儿子及媳妇对老奶奶的“责怪”了。

  老人的行动逻辑其实很简单,老人将四个子女抚养成人,给儿子们娶了媳妇,带大了孙子,将两个女儿嫁出去了,所以对老人来说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年纪大了就应该安享晚年了。因而他们回到村里到附近的亲戚朋友家走动走动,打打麻将,以及自己做生日请客人自己做主等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他们觉得人老了就图个热闹,享受一下天伦之乐。儿子家条件相对不太好,在养老方面没有付出什么都不怨他们,但是回来过几天儿子儿媳总是看不顺眼实在说不过去。

  从相关行动者在冲突中的行动策略不难看出,儿子儿媳和老人所凭借的说理资源都来自于传统的伦理规范,儿子们则强调老人应该力所能及的帮助自己,老人强调儿子们应该孝顺尊敬老人。这些期望和要求都是符合传统家庭伦理规范的,只是他们在互动的过程中都赋予了对方太多的期望。最终相互间的关系越来越理性化,养老演变成了一个家庭内部成员间的博弈过程。

  而在这个博弈的过程中,存在一个足以影响冲突结果的重要因素:出嫁的女儿的存在。老人正是背后有“强势”的女儿的支持才在冲突中占据有利位置,女儿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一种权力平衡的作用。对此,还是村里人的解释比较“实在”:“还不是因为两个女儿有本事,有什么事情,女儿能出钱出力解决”。女儿在经济资助、精神慰藉和生活照顾等方面给予了老人全方位的支持,几乎支撑了老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因为几乎可以不依赖儿子儿媳,所以要是老人对儿子儿媳看不惯了,可以“理直气壮”地对他们“指手画脚”,儿子儿媳一点办法没有。并且由于儿子儿媳“混得不是很好”,而老人的两个女儿在外面“混得很好”,所以有很多事情儿子儿媳都有求于她们,所以在老人那里儿子儿媳也只能“忍气吞声”了。

  分析至此,我们不难发现,在家庭成员间关系日益理性化的情况下,养老的过程已经成为了一个家庭成员间的博弈过程,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嫁的女儿作为老人参与家庭权力博弈的一个重要棋子被引入养老过程之中来。由于两个女儿拥有丰富的“资源”,因而她们在冲突中的影响是决定性的,这直接决定了冲突结果的走向。

  四、家庭养老中性别差异变化的原因与意义

  这个案例让我们发现了一个这样的悖论性的现象:在中国乡村社会的实际生活中,一般是由儿子继承父母的财产,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作为女儿的女性在出嫁前侍奉父母,出嫁后一般不承担自己父母的养老责任,她只是作为媳妇要承担赡养和照顾自己公公婆婆的责任。现在出嫁的女儿却介入到自己父母的养老过程中来。家庭养老中这种性别差异的变化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的出现又说明的什么样的问题?我们认为,通过深入挖掘费孝通先生“反馈模式”这一理论的内涵,对这些问题可能会有一些比较深刻的认识。

  费孝通先生从文化比较的视角介入养老问题,他认为中国社会的亲子关系具有不同于西方社会的特点,进而提出“反馈模式”。亲子关系包括抚养和赡养两个方面。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这是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共同的。而在子女有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方面,中西社会是不同的。在西方社会,子女对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而在中国却是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中国则是“反馈模式”,即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育丙代,丙代又赡养乙代,下一代对上一代都要反馈的模式[13]。

  以“反馈模式”为特征的家庭养老模式在中国社会中已经绵延了数千载,这种模式背后有一整套的从宏观到微观的社会机制来维持它的持续运转,这些机制构成了家庭养老模式的社会基础。首先,这一模式得以运行的价值基础在于中国人对纵向家庭联系的强调,即促进家庭延续的文化和价值观念。也就是费孝通先生说的农民“养儿防老”的观念[14]。父母对子女的无私奉献和儿子对父母尽孝都是出于家庭延续的这样一种文化主义理想。其次,社会中存在有利于这一模式运行的伦理规范。儒家所提倡的孝道就是这一系列伦理规范的集中反映。父子关系的基本规范是慈和孝,分别指父母对子女要养和教,就是说父母要生育和教育子女,使他们能够成家立业、光宗耀祖;子女对父母要养和敬,就是说子女要赡养父母,尊敬父母和服从父母,使他们安享晚年。最后,代际间的超经济的互惠性行动使得这一模式得以持续运行。中国人是心中有祖宗、有子孙,对上一代和下一代都要有所交代,要 “养生送死”。中国人特别是男性,活着必须对两头做出交代,一方面要生育儿子延续香火以对祖先有所交代;另一方面要努力奋斗尽可能多的留下可以继承的财产以对后代有所交代。总之,家庭养老模式一直都是生养儿子,通过儿子的反哺得以实现的。所以,养老过程中的性别差异是有深刻的文化内涵的,是符合传统的。

  一般而言,冲突都是由于社会成员在同质性结构限制中的不同选择所造成的。对老人的赡养是家庭生命周期中的重要过程之一,这一过程与各当事人的利益休戚相关,是经常发生矛盾、冲突,需要商议、争辩、调解,最终达到共识的事件性过程。在此过程中,相关行动者尽力证明自己行为的合理性,从中我们可以窥见人们行动逻辑的最微妙的变化,从而清晰的揭示出问题的实质和意义。

  就案例中相关行动者的策略来看,他们所讲述的冲突的缘由通常都是对方行为的不正确。比如儿子儿媳觉得老人回到家里没有多帮忙干点活,老人觉得儿子儿媳们没有满足他们晚年的养老需求。应该说双方的这种要求都是符合传统的父子之间的伦理规范的,只是他们在养老过程中只是一味的强调别人的付出,而忽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儿子们觉得老人没有付出应该给予后代的东西,所以作为回报,他们也就有理由不用对待老人应有的作法对待他们。而老人觉得自己这么多年已经把该做的事都做了,现在该是儿子们尽孝,让自己安享晚年的时候了。

  在中国社会,家庭延续是在中国人的根本价值所在,儿子们的助老养老等这样的方式是实现这种价值的手段之一,这也就是说儿子们的养老行动是一种价值合理性的行动。然而在案例中,家庭成员越来越独立自主,都从自己的立场和利益出发来处理问题,倾向于按照一种平等交换的工具理性逻辑来理解和实践家庭养老。“理性行动是为达到一定目的而通过人际交往或社会交换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性行动,这种行动需要理性地考虑(或计算) 对其目的有影响的各种因素。”[15]。在这样的背景下,养老演变成为老人和儿子儿媳之间一场理性的权衡利弊的博弈过程,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理性化,出嫁的女儿作为老人与儿子儿媳博弈的一个筹码被引入养老过程来,开始在自己父母的养老过程中发挥工具性的作用。

  那么,在家庭成员间关系理性化的情况下,出嫁的女儿参与到自己父母的养老过程中说明了什么呢?“反馈模式”是费孝通先生对中国社会代际关系的经典概括。它呈现给我们的是一种代际间均衡、互惠、和谐和温情脉脉的景象。这种模式是通过生养儿子而得以实现的,它的持续运行有其价值和伦理的基础,比如家庭对中国人所具有的宗教性功能、人们对父子间伦理性规范的认同。然而,从案例中不难来看,在人们的观念里,家庭的这种超越性意义已不存在了,表现出来的就是大儿子家四个人在四个地方经营生活,以及对麻将的嗜好等。同时,从家庭养老的冲突性事件中,行动者表面上遵循的仍然传统的代际间的伦理规范,但仔细深究一下相关行动者所言说的道理,就不难看出人们只是在形式上接受代际间的反馈的规则,实际情况则是这些伦理性的话语和规范仅仅只是人们行动时所依凭的外衣,这套伦理性的规范在他们的运用过程中已经发生变异,养老过程里真正起主导作用的乃是一套平等交换似的工具理性。这表明,支撑“反馈模式”的基础已经找到了破坏,那种均衡的代际关系模式已经被打破。或者说,在当下农村社会,生养儿子已不具备养老的功能,支撑家庭养老模式的基础已经遭到釜底抽薪式的破坏,因而家庭养老过程中子女所承担的责任也就不再像传统社会中那样泾渭分明。

  五、结语

  研究表明,急剧的社会转型正在或已经侵蚀家庭养老所内含的价值和伦理意义。承载中国人根本价值的纵向家庭联系已被拦腰截断,“今天只是今天,它抛开了祖先的世界”[16]。这样,家庭中老人与儿子间的感情与责任链条必然会发生断裂。并且社会转型也导致了伦理规范和人们行动的模糊性。当前农村养老的过程中,行动者都从有利于自己的立场和利益出来处理问题,以一种变异的方式运用这些代际间伦理性的规范,行动越来越理性化。

  在这种背景下,出嫁的女儿开始在自己父母的养老过程中发挥工具性的作用,甚至女儿已成为老人的“银行”。养老本该是儿子的义务,并且此义务承载着天然伦理性意义。所以将该问题提升到了家庭伦理性困境的高度来解读的话,“儿子养老”变成了“女儿参与养老”已经表明支撑家庭养老模式的基础已经被侵蚀,家庭养老中性别差异的社会和伦理基础已经不存在了。

  与之相联系的则是对人们生育意愿的影响。在当下农村,当赡养越来越多地被定义为儿子“出钱”、“出粮食”时,老人很多养老需求的满足越来越多的来自女儿。出嫁的女儿在日常生活和照料中较之儿子会更体贴,更顾及父母,甚至出力、出钱都超过儿子,实际参与赡养老人的过程。由于家庭用于儿子的投入很多和分家过程,“儿子多了反而贫困,女儿多了反而更好”、“生男还不如生女”的观点开始被一些村民所认同。这必将会孕育出一种新的生育文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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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锦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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