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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工人”的理解
我说的“新工人”是指工作和生活在城市而户籍在农村的打工群体。从它所包含的群体来讲,人们也称之为“农民工”或者打工群体。在这里我拒绝使用“农民工”称呼,因为:从事农业就是农民,在城市工作生活就是工人或者市民,使用“农民工”隐含着一种身份歧视,并为剥夺打工者在城市的权利找到了借口。
使用“新工人”这个概念有下面几层涵义。
第一,用于区分过去的老工人。今天我们新工人争取的很多东西是过去老工人曾经得到过然后又正在失去的。美国密西根大学副教授李静君写了一本书在国外很有影响,书名是《违法/依法》(“AgainsttheLaw”),书中对比了国企工人和新工人的不同。她称呼老工业区为“生锈带”,称新兴工业区为“阳光带”。她认为,在生锈带,老工人所拥有的是一种“社会契约”,当他们出现问题的时候找单位、政府和国家;而移民工所拥有的是一种“法律契约”,当他们出现问题的时候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我同意这样一种观察,不过我们不能忘了,法制并不是孤立的,现在保护工人的法律一一出台而且正在完善,但是损害打工者权益的事件却层出不穷,而且打工者维权也是步履艰难。可见新工人要依靠法制,但是社会的进步又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健全。我访问过一位过去的纺织厂的老工人,她告诉我:“我们那个时候都特别听领导的号召,领导只要下达任务,我们起早翻大门进厂赶任务,工资也不多拿,就是那样一种热情。后来厂子被承包了,厂长给我们这些固定工人放假,去雇佣那些从农村来的临时工,一切都变了。”在这简短的一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到很多问题:工人不是工厂的主人,因为工厂承包给私人没有经过工人的同意;工人当时的工作热情不是靠收入调动起来的;当时社会上还存在很大的社会差异,有固定工作的工人处于经济、社会的优势地位,而且有“世袭”的味道,正因为这样的地位不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得来的,因此也就轻易被剥夺了。
第二,“工人”和“打工的”这两个词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工人这个词从历史上讲还是被赋予了一定的主体性含义,它代表了一种主人翁的社会地位,而“打工的”更多的是指自己是个被雇佣的劳动者。
第三,“新工人”是我们的一种诉求,它不仅包含我们对工人和所有劳动者的社会、经济、政治地位的追求,也包含一种渴求创造新型工人阶级和新型社会文化的冲动。
在和工友聊天的时候,当我问他们希望怎样被称呼时,一些人说希望被称呼为工人,因为他们觉得他们干的是工人的工作。工友这个时候给予工人这个词的主要含义是工作的含义,不包括社会地位的含义,但是我估计工友对这个词的喜好一定和它曾经被赋予的社会地位是有关系的。
新工人的文化状态
这里,我使用刘永佶对文化的定义:“从人的主体来说,如何认识和规定人生及社会关系,是文化的基本含义,而从社会存在的角度说,文化又是社会总体矛盾在人意识中的反映。”
2010年到2011年,我对新工人群体的总体状况进行了调查,得出的判断是,新工人群体处在这样的状况之中:待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迷失在城乡之间。工友并不会从概念和纯理性思考上来分析社会矛盾,而是在生活选择中具体体现他们对人生和社会的认识。下面就用我访谈过的一位工友的故事来说明新工人的认识和行动所代表的新工人的文化状态。
2011年6月5日,我在苏州访谈了工友小谢。我们交流了对“家在哪里”的看法。小谢1986年出生,26岁,湖南邵阳人。他初中没有毕业就出来打工了。下面是他的话:
“我就是要在这边上班,不想回家。我们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但是我们一家 7口人,只有一亩五分田,一个人吃都不够,哪能养这么多人。我还没有娶老婆,我弟弟还没有娶老婆,等都娶了老婆就更没有办法了,怎么吃!怎么住!不可能的事情。我已经定亲了。等生了孩子以后,孩子小的时候父母可以在老家带着,但是将来要出来到城市读书。为了小孩,我必须在外面打工。就是说,希望孩子在外面长大,哪怕自己苦一点,也不希望放在家里。我们不能把目标定得太长了,根本没用,现阶段就是走一步看一步。”
小谢的话给我的体会是:从生存角度来讲,全家 7口人在农村家里一共才一亩五分田,根本无法生存。这就是我说的“回不去的农村”。从安全角度来讲,打工一辈子也无法在苏州买得起房子。这就是我说的“待不下的城市”。从发展角度来讲,他想得更多的是下一代的发展,所以他说:“希望孩子在外面长大,哪怕自己苦一点,也不希望放在家里。”这就是我所说的“迷失在城乡之间”。
也就是说,我认为新工人群体现在最突出的文化状态是“迷失”。新工人最大的迷失是:明明农村和乡镇是回不去的,因为农业生产根本无法维持生计,而且乡镇也少有就业机会,但是很多打工者花掉自己毕生的心血、甚至预支自己未来的收入在田间地头盖起了小楼,在镇上买了公寓房。2010年9月3日我在四川省邻水县斑竹村进行调研,当我在稻田边一座四层小楼里访谈一位81岁的孤独老婆婆,同时看到外面墙上“新农村建设”的标语的时候,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滑稽的概念:建设的是“新农村养老院”。再往下想,如果这些房子将来能够成为养老院还好,但是我不认为在外打工二三十年以后打工者会回到几十年以前在田间地头建设的房子里。也就是说这“养老院”也只是一种臆想。这种把“不可能”作为未来和寄托,把“臆想”当成现实的现状是让人非常痛心和悲哀的,这也是我说的“迷失”的表现。这种迷失状态让我们不能拥有现在,更不能创造未来。
新工人文化的可能性
上一段我用的是“新工人的文化”,意思是,在新工人群体中有各种各样迷惑的思想状态、价值观和道德理念。但是,在调查访谈中我同时也看到了打工群体在逐步形成的对自身和社会的认识。打工者的工作体验是作为劳动者的体验,打工者的生活体验是作为底层民众的体验,这些体验是这个群体文化形成的物质基础。那么,代表劳动者的基于劳动者生活和工作体验的积极文化是我所说的“新工人文化”。
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下工友小叶的思想意识。小叶1990年出生,是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他2006年初中毕业后出来打工。在东莞打工了5年。2010年来苏州打工。2011年6月1日我访谈了在苏州打工的小叶,我们讨论对“自由”这个概念的理解。他给我讲了他的工作现状和认识:“我现在每天工作12个小时,上班、下班、洗漱、吃饭,时间就没有了,然后就是睡觉。我不上班的时间都是在为上班做准备。我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时间。我没有自己的时间就等于不拥有自己的生命,生命都不属于自己,我哪里谈得上自由。”
小叶通过自己的工作体验和认识很好地诠释了对生命和自由的最朴素的理解。这就是我说的新工人文化的基本元素。
对于新工人的前途和命运我有很多观察和思考,很多同行和学者也有很多研究和思考,但是决定新工人命运的是打工者自身。这里说的不是新工人个体是否可以改变自己一个人的命运,而是新工人群体是否可以改变这个群体的命运。所以,新工人个体的思想和认识的总和决定了自身和群体的命运,也决定着中国的未来。这样说的思想基础是:一个充满希望和生机的社会、一个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社会必须是一个以劳动价值观为主导的社会。并不是所有的工人都具备劳动者的意识,但是如果中国新工人不主动承担起发展和壮大劳动文化的责任,我们就看不到这样一个文化形成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王村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