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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需要重视、有待化解的不良社会心态—— 道德评价泛化 法治意识缺失
2014年07月14日 00:00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黄月平 刘作翔 黄明理 王俊秀 字号

内容摘要:甚至出现了“道德掩盖事实”、“道德绑架常识”、“道德挟持司法”、“以道德审判代替法律”等现象。道德绑架:即偏好于以圣人的道德标准来在精神上“绑架”特定对象,让被绑架对象处于道德上的极其不自由境地。

关键词:道德;评价;法治;法律;主持人

作者简介:

  主持人 黄月平

  话题嘉宾

  刘作翔(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

  黄明理(河海大学哲学系主任、教授)

  王俊秀(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公方彬(国防大学教授)

  涂少彬(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本文语萃

  ●泛道德化评判的基本特征是,在道德外延上将非伦理现象伦理化;在道德评价标准上理想主义化和双重化;在道德批判方法上将特称判断全称化。

  ●由于旧道德规导力减弱,新道德正待艰难成长,出现了暂时的道德无序和真空带。此时,较为紊乱的社会秩序和人们内心的矛盾与困惑,就比较集中地通过道德生活这一社会生活的窗口表现出来。

  ●道德评价如果在司法、执法中普遍运用,就存在着将司法判决变成法官个人意志的“司法人治”的可能性。

  ●社会离不开道德,但过度依赖道德后,恰恰导致道德不可靠。如果脱离了法治,出现泛道德,则有可能扭曲社会。

  

  话题缘起

  培养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项任务,需要切实重视。近些年来,在社会舆论领域尤其是网络空间存在一种突出的现象,即遇事往往把目光聚焦于道德,看待社会中的问题和事情,不分事由、不查事实、不辨事理,片面地将道德评判绝对化、极端化,似乎道德问题是其它社会问题形成之源,道德导向成为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的根本,甚至出现了“道德掩盖事实”、“道德绑架常识”、“道德挟持司法”、“以道德审判代替法律”等现象。这种泛伦理思维夸大了道德的功能,是法治思维缺失的一种表现,妨碍了在社会中探寻问题产生的真正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对此,本刊特邀请专家从社会学、伦理学、法学等学科视野谈谈道德泛化产生的社会原因、背景、历史渊源及社会影响,并深入辨析道德及道德评价与社会心态、法律等方面的关系,以期为我们客观、理性理解社会问题和培养法治思维提供理论支持。

  道德化评判这一思维方式正在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成为民间社会舆论中一种主导性话语和态势

  主持人:近些年来有一种现象非常突出,即遇事过分进行道德评价,尤其在网络上,人们的道德评判更加活跃,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涂少彬:近些年来,人们常能在网络上发现这样的现象,许多网民看新闻,只看标题不看内容就对新闻事件进行道德评判。很多网民留言直言不讳,讲只看新闻标题便看帖跟帖,对新闻本身并没有多少兴趣,并以此来发泄个人道德上的好恶,这种道德评价的偏好和过剩现象是一种道德泛化或者说是泛道德主义。

  一些网站也深谙网民的这种道德评价偏好,也对这种道德泛化评价现象推波助澜,它们常将宝马、富二代、农民工、边缘群体等关键词作为新闻标题来吸引网民,进而“占据”道德制高点,对新闻事件进行道德评判,却鲜于提供理性分析产品。

  公方彬:当下中国,几乎每一个人都是道德裁判,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抨击他人和社会不道德,而生活中自己似乎又很难避免,甚至主动做出不道德的行为,且较少受到良心的谴责。这样下来,一方面会造就双重人格,另一方面把大众带入集体审丑的狂欢。比如,人们似乎更乐于看到不道德现象,同时想象一切都在不道德之中,并给予道德评判以显示自己的道德优越感。这就是每当不道德事件发生后,立即泛社会化的原因。

  黄明理:泛道德化评判的基本特征是,在道德外延上将非伦理现象伦理化;在道德评价标准上理想主义化和双重化;在道德批判方法上将特称判断全称化。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思维方式正在渗透到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道德沦丧论、政治审丑论、经济崩溃论、文化虚无论、社会生活黑暗论等不绝于耳,这些论调大有成为世俗主导性话语的态势。如果任由泛道德化评判思维蔓延,会构成实现中国梦的消极精神阻抗。因此,必须深入研究泛道德思维形成的原因,以便培养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同时为公民道德建设营造健康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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