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社会学中国化;政治;学术政治;现代性;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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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从纯粹学术的角度看,在中国社会学已经发展到今天的情形下,“社会学中国化”乃是一个无须讨论的不成问题的问题。有两个非纯粹学术性的因素推动了“社会学中国化”讨论:一是政治性的,与这门学科在中国的地位声望或者说合法性有关;二是学术政治的,与中国学者对中国社会学和中国社会学者在现代世界社会学学术共同体中的身份焦虑有关。社会学不仅是西方社会的产物,更主要是现代社会的产物,由此,在社会学中国化讨论中一些被作为不言而喻的前提的认识是值得重新思考的。有两种学术的主体性:一是张之洞式的“中体西用”的主体性;二是马克思式的将自己置身于现代世界的发展潮流,并立足于“人类社会”来检视中国社会的主体性,后者才是我们今天应该追求确立的。如果说“从中国看世界”是中国学术现代化的起步,那么,“从人类看中国”则是中国现代学术走向成熟的开始。
关 键 词:社会学中国化;政治;学术政治;现代性;主体性
自各门现代社会科学在晚清西学东渐的潮流中传入中国以来,“中国化”的呼声与讨论一直不绝如缕。笔者所从业的社会学作为社会科学大家庭中的一员也不例外。当然,在学科本身和我国社会的不同发展时期,呼吁和讨论“社会学中国化”的声音自有高低起伏。最近一段时间,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似乎又格外热闹起来。其中颇有影响的,先是谢宇教授在《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2期上发表《走出中国社会学本土化讨论的误区》一文,明确认为“社会学中国化”是个“伪命题”。接着翟学伟教授在《探索与争鸣》2018年第10期上发表《社会学本土化是个伪问题吗?——与谢宇商榷》,对谢宇教授的观点提出异议。再接着,2019年3月,包括周晓虹、邱泽奇、谢立中、李路路、胡荣、贺雪峰、翟学伟、张文宏、文军、田毅鹏等在内的一批知名学者在贵州民族大学、贵阳孔学堂共同讨论中国社会学的本土化问题,并在2019年第2期的《中国社会科学评价》刊发了《中国社会学:从本土化尝试到主体性建构——社会学长江学者十人谈》,以“十长江”的宏大声势加入并推动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与讨论。本着“所有的狗都应该按上帝给的嗓门大声叫”(契诃夫语)的意识,笔者不揣浅陋,不避“凑热闹”之讥,也来谈一点自己多年来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与感想。
纯粹从学术看,社会学中国化乃不是问题的问题
首先要说明,诚如翟学伟教授所言,本土化一开始叫中国化,后来才改叫本土化,理由是“中国化只强调了中国社会科学家的努力,而本土化可以突出不同社会与文化区域的社会科学家们都可以做类似的工作”①。但本文标题依旧采用“中国化”这一表述,原因是在我们这里的语境中,“本土化”更多的是针对比较纯粹的社会科学学术研究而言,而“中国化”除此之外还常常指向更具政治色彩和意识形态意涵的事物。比如,我们一般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但很少讲“马克思主义本土化”。而本文后面的讨论恰恰将要涉及并非纯粹学术问题的“中国化”,并且将说明,这种并非纯粹学术问题的“中国化”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学中国化”为何一再被作为一个话题而热议是密切相关的。
作为后面讨论的一个基础,首先应该回答:“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究竟是不是一个“伪命题”或“伪问题”?上面提到,笔者自己“多年来”一直关注“中国化”这一问题,这并非虚言,多年前曾发表过几篇论及此问题的文章,虽然具体讨论的是社会心理学而非社会学的“中国化”②。既然多年来一直关注这个问题,读者自然会想,笔者一定认为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真命题”“真问题”。但实际上问题却并不那么简单,因为这取决于读者怎么来认识、理解一个命题或问题的“真”或“伪”。
按笔者的理解,我们至少可以区分出三种类型的“伪命题”或“伪问题”。
第一类是在科学划界(何为科学、何为非科学)的意义上属于“非科学”的命题或问题,涉及的是在现实世界中不存在、也无法在现实世界中验证的现象。如针尖上可以容纳多少个天使跳舞之类。
第二类是把某个本身大大值得质疑的判断或理论当作理所当然的前提,而不假思索(或不容思索)地在这一前提下提出命题或问题。如在所谓社会发展五阶段模式下提出的中国历史分期问题之类。
从科学研究的角度,以上两类命题或问题归入“伪命题”“伪问题”,应该不会有多少异议。笔者以为,还有第三类问题,也可归入“伪问题”或“伪命题”。它的“伪”,既不是因为它的不可验证,也不是因为它的不真实,而是因为它所传递的实际信息太普通、太常识,实际上已不成其为“问题”,自然也不值得费神耗力地讨论研究。比如,“人是要死的”这个命题,它是可验证的,并且在经验上也可以被接受为真的,就此而言,它不是伪命题。但是,从科学研究应该给人以新知的角度,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研究的问题吗?我认为,“社会学中国化”这个问题,在中国社会学已发展到今天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就接近于此类。如果说它是一个伪命题、伪问题,就在于它实际上已不成其为问题,在于它本身所直接并合理包含的信息在今天已不再给人以新知。
那么,“社会学中国化”所直接并合理地包含的信息是什么?也就是说,“社会学中国化”这一命题的真正内涵究竟系何指?我们不妨来看一下介入新一波关于“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争论的几位学者对于这一命题的理解。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挑起”了这新一波争论的谢宇教授的文章概括了“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的三种含义:即“议题”的中国化(本土化)——在中国开展社会学研究应该优先聚焦于那些在中国比较突出的社会现象或问题;“理论和方法”的中国化(本土化)——将西方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中国,并对其加以改进和创新,使之契合本土特质,成为适用于理解中国社会现象的工具;“范式”的中国化(本土化)——中国社会学需要从传统文化中发展新的理论、方法,甚至从认识论层面去形成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的新范式。③
翟学伟教授对谢宇教授的分类提出疑问,同时提出自己关于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之内涵的三个层次:一是“在符合科学哲学基本原则与框架的前提下建立社会学方面的地方性知识体系”;二是“所建立的地方性知识,包括视角、理论、概念、方法论及具体研究方法等,应具有对当地民众社会生活现象的解释力乃至预测力”;三是“把自己在地方性知识中发现或抽象出的研究成果提供给国际社会学,或融入主流社会学,或提出对社会学研究的新认识与新途径,由此而有机会以一种学派或者理论范式应用于其他社会,以作为普世性的检验”④。
而谢立中教授在2019年3月贵州会议上评议翟学伟的报告时,将“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之含义概括为四个层次:第一,研究对象的中国化(本土化);第二,概念或者命题的中国化(本土化);第三,“以现代科学的方法、对中国的社会现实进行研究,尝试建立起一套在概念命题、整个理论系统上完全以中国本土的社会现实生活、经验为基础的理论”;第四,“在研究方法上也完全放弃、抛弃西方引进的科学方式,而试图从中国本土文化里提炼出一套特殊的用来把握认识社会现实的方法”⑤。
除了上述三位,周晓虹教授也提出了自己对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的界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工业化国家组成的第二世界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第三世界中,掀起的一种带有普遍性的学术运动。”它包括学术和实践两个向度:本土化(中国化)的学术向度,涉及如何将中国的社会特征及民族性格融入到社会学中;本土化的实践向度,即要以社会学的研究来服务中国社会的改革和建设。⑥
纵观翟教授、周教授和两位谢教授的观点可以发现,在对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本身之内涵的理解上,虽然有一定程度之侧重的不同,但实际上并没有本质性的分歧。大体上,以下内容对他们来说(对于笔者来说也同样),都是基本的,至少不太会反对:第一,社会学是在现代化进程中于西方产生的,对于中国来说,跟其他许多门类的社会科学一样,是引进的“新学”,但在引进产生于西方现代社会的社会学时,不能照搬照抄地“移植”,而必须对其方法、理论做必要的适应性改造,以使其契合中国社会。第二,引进的社会学要进一步来研究认识中国自身社会,无论是传统的中国社会还是当下的中国社会,以得到关于中国社会的科学知识。第三,在研究认识中国社会时,要运用适当而有效的方式方法,这种方式方法既可以是社会学所固有而经过“中国化的”适应性改造的,也可以是中国本土所特有而经得起科学的社会学的检验和洗礼的认知方式。第四,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的最终成果,也是上述“第二”“第三”的自然产物,至少是可能的产物,是形成社会学的“中国范式”,或者说是能有效把握和解释中国社会、同时又具有世界意义的中国的“地方性知识体系”。
如果以上所述确实体现了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的基本内涵,那么在笔者看来,在中国社会学发展到今天的状况下,它们已经成为学界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基本共识,也许可以在本科生的中国社会学发展史课上讲述,但作为“学术问题”则确实已经不是特别值得研讨的“问题”。
关于第一点,有谁会赞成完全照搬照抄的“移植”呢?有谁会主张用源自西方社会的理论生吞活剥中国现实呢?比如阶级、阶层的概念应该是很有价值的分析工具,但今天又有谁会原封不动地用西方学者研究特定时期之西方社会而得出的阶级、阶层理论,哪怕是马克思的理论,来直接套用到中国社会之上呢?同样,又有谁会原封不动地用西方的工具方法来研究中国对象,比如用英语字母组成的无意义音节来测量中国那些可能连小学都没有毕业的老人的记忆力?
关于第二点,又有谁会反对社会学去研究考察中国自身社会,以对于中国社会之科学的真切认识和把握,来驱除和取代各种说教的遮蔽、蒙骗以及其他各种多少年来习以为常、已成为集体无意识的谬误,哪怕他们自己从事的只是引介、研究西方社会学的研究成果,而并没有像贺雪峰教授说的那样“呼啸着走向田野”⑦?
关于第三点,只要承认方法是服务、服从于研究的,而不陷入把方法本身当作终极目的的“方法主义”⑧的迷雾,那么,我想同样不会有人反对采用一切有效的经得起科学验证的方法,包括中国本土固有的或“从中国本土文化里提炼出”的方法或概念工具。实际上,中国学者在研究实践中早已在使用源自本土的方法,典型的如费孝通先生所强调的“推己及人”的“推”,就是一种植根于中国之“情理”的中国式“理解”方法。
关于第四点,那就更不成其为问题了,因为“中国范式”也好,中国本土的地方性知识体系也好,应该是上述三点,特别是第二点和第三点的自然结果,而不是刻意搞出来的东西,至于这个“范式”或“地方性知识体系”是否像翟学伟教授所说的经得起“普世检验”,实际上主要不取决于学者的努力;学者的使命,在于科学地揭示、解释或理解中国社会,由此产生的知识体系是否经得起普世检验,则主要取决于中国社会本身,包括在中国社会中表现突出、从而使这种知识体系显示出中国性格的那些现象是否具有普世意义。
实际上,只要承认社会科学的宗旨是研究现实社会,同时任何一个社会都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那么,任何一门从外部引入本土的社会科学或多或少都要经历一个“本土化”的过程。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学从欧洲引入并扎根美国的过程就是如此;同样,社会心理学在欧洲经历的从纳粹上台到二战的凋敝零落,再于二战后重新从美国返回欧洲的过程也是如此。不过,这个本土化的过程更多的主要是一个自然发生的过程。当然,这不是说一定不能或不必对本土化(中国化)作自觉的讨论,但是,这种讨论在该学科引进或重建之初、大多数学者都还沉湎于单纯的介绍移植的时候,才比较有现实针对,才更有意义。比如,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的初期,这种讨论对于促进学者们面向中国现实社会是有价值的。但到了今天,在中国化(本土化)已成为学界的基本共识的情况下,中国化(本土化)就不应该再是一个纸上谈兵地讨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和行动的问题,即学者们如何从各自的角度、以各自经得住科学检验的方式扎扎实实地去研究中国社会的问题——当然,这不是说今天就不需要引介、研究国外的社会学知识成果了,这实际上也是包含在包括谢宇教授、翟学伟教授在内的讨论文字中的基本一致的观念。至于社会学的“中国范式”或中国本土的地方性知识体系,则应该是这种研究的自然结果,至少是可能的自然结果,而不是也不应是要刻意去硬搞出来的东西。说句大白话,如果现成的范式管用,为什么一定要去弄出一个新范式呢?
社会学中国化讨论背后的非学术性因素:政治与学术政治
可见,如果从纯粹学术的角度,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就其实际已经“不成问题”而言,乃是一个在今天已不值得再大肆研讨的“假问题”或“假命题”。如上所述,这更应该是一个实践和行动的问题。那么,真正值得讨论的问题恰恰是,为什么时不时地总有人提出并热情地讨论这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并总会得到其他学者的呼应?
这就牵涉非纯粹学术性的因素。而在笔者看来,至少有两个非学术的因素与此有关:一是与社会学这门学科在中国的地位或者说合法性有关,而这实际上又主要关联着前面提到的周晓虹教授所说的本土化的实践向度,进而关联着社会学与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关系。二是与作为发展中国家社会学从业者的中国学者对自身在现代世界社会学学术共同体中的身份关注或者说焦虑有关。
在现代各门社会科学建制化的过程中,多数都有一个通过向社会证明自己的“有用”而获得自身的合法地位的过程,而这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甚至最重要的方面,就是以自己的研究向国家(政府)贡献出有助于其治理、实现对现代社会变迁进行有效控制的科学知识。⑨由此,现代社会科学的发展实际上和现代国家的需要,以及与政治运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尽管在不同的政治体制下,这种联系有不同的方式。而在注重“实用理性”、从根本上缺乏“为求知而求知”之传统的中国,这种联系无疑就更加突出。就如阿里夫·德里克说的那样,在中国,“从一开始,社会科学就与政治问题缠绕在一起。社会学和人类学著作第一次被译为中文时,其关注并非是学科性的,而是晚清试图理解威胁王朝生存的欧洲强权的根源”⑩。当1930年代社会学中国化第一次引起学界比较普遍的自觉关注和讨论时,现实政治的因素同样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当时的讨论中,还有两个很关键的问题:第一,针对当时政府因混淆社会学与社会主义而产生的对社会学的戒备,强调社会学与源自西方的社会主义理论不同,社会学是一门强调客观性的科学。第二,这门科学是源自西方的,因此需要“中国化”,研究中国社会,通过对中国社会的科学研究而获得的科学知识,可以为国家服务,包括为抗战服务。
而差不多同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则在艰苦卓绝又充满自信地推动着“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践行着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进而以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来指导自己的革命实践。
对于包括社会学在内的各门从西方引入的社会科学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功以及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所取得的革命胜利,产生了两方面的重大影响:第一,食洋不化、“言必称希腊”是没有出路、没有前途的,任何来自西方的社会科学和思想学问,必须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必须“中国化”,才具有生命力,才能真正在中国的土地上生根、开花、结果,才能有益于中国自身的发展事业,当然,也才能适应国家(政府)的要求与期待。第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取得胜利,从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成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之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对于各个领域之社会实践的指导这一不可动摇的事实本身,便成了中国社会的现实,也成了包括社会学在内的各门社会科学之“中国化”必须面对、不容规避的关键核心内容。如果说“第一点”显示了社会学中国化与政治的间接的、潜在的联系,那么“第二点”则表明了社会学中国化之直接的政治意涵。
对此,曾经是中国社会学主要领军人物的郑杭生先生及其团队看得非常清楚:“关于社会学本土化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几点应该引起注意:(1)所谓中国社会学的本土化,从本质上说,就是要求中国社会学能正确地描述和解释中国的社会现实,预测社会发展的前景,从而指导社会的发展;其标志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的形成。(2)在当今中国,社会学本土化的问题是与社会学的发展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本土化问题的正确理解,是以社会学发展方向的正确选择为前提的。这里的关键是要解决一个指导思想问题和一个中国特色问题。所谓指导思想,就是我国的社会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一方面从中学习领会他们观察社会生活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一方面掌握他们对中国社会一些基本问题的论述。离开这些,中国社会学本土化的问题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从而不可能得到正确的解决。所谓中国特色,就是我国的社会学必须首先立足于我国的社会实际,去调查、去研究、去概括、去总结,同时又要深入研究中国社会思想史,从我国丰富的社会思想史资料中和悠久的优秀传统中吸取养料。(3)本土化并不是排外化,可以说,本土化本身就包括借鉴、扬弃国外社会学,特别是西方社会学的问题。”(11)
实际上,对于现实政治因素对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讨论的影响,翟学伟教授也注意到了。他指出,“四个自信”是近来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讨论和呼吁的重要推动因素。(12)只不过,在翟教授看来,这种讨论和呼吁的声音过于微弱。而在笔者看来则并不如此,而且,就前文所说社会学中国化乃是不成问题的问题而言,这种不是在研究中去践行而停留于纸上谈兵的讨论,对于社会学学术研究本身,包括形成真正中国本土的地方性知识体系或社会学的中国范式意义不大,至少在今天如此。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即从政治的角度看,这种讨论也是有意义的:关于中国化的讨论呼应了“中国特色”的思想和理论,因此,是一种自觉和不自觉的“政治正确”的声明,从而有利于争取、巩固和强化社会学这门学科在中国的合法地位和声望。
如果说推动对于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之呼吁与讨论的第一个非纯粹学术性的因素,源于对社会学在中国之地位的关切,那么另一个非纯粹的学术性因素,则与中国社会学者对中国社会学在现代世界社会学学术共同体中的地位的关切或者说焦虑有关。中国社会学应以怎样一种身份加入现代世界社会学学术共同体?或者更具体地说,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学从业者的中国社会学者,如何摆脱西方社会学的学习者、模仿者、跟随者的角色,而确立自身在现代世界社会学学术共同体中的主体性身份地位,进而终结西方社会学长期以来的话语霸权?
读那些讨论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问题的文章,有不少我们常常能或明或隐、或多或少地读出对于目前社会学国际学术等级体系的不满。如何看待这种情绪?实际上关于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的所有讨论都始于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跟其他许多现代社会科学一样,社会学发源于现代西方社会,而不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学问。而由这一事实导致的另一事实则是,在开始我们是通过引介、学习、模仿、追随西方社会学而实现自己社会学的起步、确立和发展的。对于社会学的从业者来说,在开始主要关注如何搭起这个学科的基本架子的初创阶段,因此对于这种对西方社会学的学习、模仿、追随,往往会觉得理所当然而不会产生别样的感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自身社会学的慢慢发展,特别是随着在与代表着主流的西方社会学者的交流对话中越来越多地体会到西方的话语霸权和自身话语权的微弱,体会到在现代社会学学术共同体中自身那种边缘化的、无足轻重的身份地位,原先的那种“理所当然”、不以为意的感觉,必然会随之慢慢地被质疑、不满、不甘,进而试图改变这种格局的企盼所代替。与此同时,中国社会本身的发展以及国家影响力的日渐提升,也促使着学者们去谋求在世界学术共同体中的相应地位。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改变这种既有的国际学术等级和权力体系?一个相当自然而顺理成章的反应是:中国社会学不能只是一味地学习、模仿、追随西方社会学,中国社会学者更不能成为西方社会学者的“跟屁虫”,而应该、必须以中国的方式加入世界社会学学术共同体,发出中国的声音,做出中国的贡献,以此确立中国社会学和社会学者自身的主体性身份,并相应地争取和确立自身在世界社会学学术共同体中的地位或者说话语权,终结西方话语霸权。
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的呼吁和讨论,正是呼应了这种吁求,或者说,正是这种吁求的一种表达。对于此中心曲,参与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讨论的学者实际上表达得也很清楚,比如,周晓虹教授引用了1994年在论及社会心理学的本土化时所提出的两种不同的全球化:“(1)消极的全球化,即单纯地了解、学习、吸收在世界上占主流地位的社会心理学;(2)积极的全球化,即不但要了解、学习、吸收主流社会心理学的一切长处,而且要积极参与甚而影响世界主流社会心理学的发展和走向。消极的全球化在前,其后就是本土化时期,最后则是积极的全球化时期。积极的全球化的实现有赖于成功的本土化,即我们真正能够通过对中国悠久的历史传统以及当下独特的转型实践的研究,赋予社会学以鲜明的中国性格,才能最终有资格参与全球社会学的话语分享,消解美国乃至西方社会学长期以来的话语霸权,建立一种多语境的全球社会学。”(13)
也许可以这样说,假如推动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之讨论的第一个非纯粹学术性的因素所体现的,是这一讨论的现实政治意涵;那么,第二个非纯粹学术性的因素,就赋予了这一讨论明显的“学术政治”的色彩,也就是说,关于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的讨论在某种意义上乃是一场在学术场域展开的“终结霸权、争取承认”的斗争。
作为现代社会产物的社会学与社会学中国化讨论
关于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的所有讨论都始于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社会学发源于现代西方社会,因而它是关于西方社会的知识体系,不能直接用来认识、理解具有自身特殊性格的中国社会(文化)。这是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呼吁与讨论的最基本的理据,也是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呼吁与讨论之“政治”的和“学术政治”的正当性的主要基础。不过,在笔者看来,这里有一个问题实际上还是值得进一步澄清的,那就是尽管从地理上讲,社会学固然发源于西方社会,但是就其不同于西方传统学问(神学、哲学等)的性质而言,它更多的到底是笼统的西方社会的产物,还是现代社会的产物?
美国社会学家彼得·伯格曾说:“倘若文化的自我概念经过剧烈的震荡,尤其是文化里法定的、权威的和被普遍接受的自我概念经历过剧烈的震荡,那么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学思想就获得了绝好的发展机遇。……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敏锐的人才可能超越自我概念的断言去思考问题,才可能去拷问权威。……倘若我们把社会学思想视为尼采所谓的‘怀疑的艺术’,我们离社会学的实质就不远了。”(14)也就是说,如果长期地生活在单一不变的环境、秩序中,人们就会视这种环境、秩序下的一切为理所当然,从而变得不敏感而熟视无睹,而新的、不同的世界则会产生新的刺激,新的刺激产生新的体验。体验在多数人、多数情况下固然会被纷至沓来的其他刺激所冲散,但也必然会在有些人那里转化为认识、理解和把握这种体验所产生的生活以及生活于其中的新的世界的努力,从而引发出对于现代生活和现代社会世界的思考、探索和研究。如果说现代人类学的产生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由地理大发现和殖民运动所导致的西方人与空间上的“他者”的遭遇的话,那么,社会学的产生则主要得益于他们与时间上的“他者”,即不同于传统社会的现代世界的遭遇。(15)无论从知识内容还是思维方式来看,作为一门现代社会科学的社会学,都是对现代社会或者说现代性问题的知识反应。就知识内容而言,从社会学诞生之日一直到今天,对于现代社会诞生的动力、路径、过程,现代社会的结构特征、运行逻辑、秩序构成、文化性格,以及现代社会本身的演变、发展等的研究,构成了社会学最基本的核心主题。就思维方式而言,不同于传统学问那种知行合一、不知区分事实与价值、描述与评价的运思方式,作为科学的社会学的思维方式首先是一种明确区分事实与价值、科学与评价、描述性法则和规范性法则的思维方式,它强调经验事实,不将感觉当证据,不将应然当实然。而这种思维方式本身也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在前现代的、封闭的、几乎静止的社会中,对于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来说,往往只有某种特定的、唯一的价值立场、生活态度,导致了他们基本一致的观察世界、思考社会的方式,从而也导致了他们对世界、对各种社会现象的基本一致的理解、叙说,在缺乏差异性之参照的情况下,人们很难意识到今天生活于多元社会中的我们很容易觉察到的由不同的价值立场、利益关系所产生的不同的观察、思考世界的方式以及这种方式对于叙事的“污染”;只有在统摄性的价值信仰、精神权威倾覆,争议而非同意、思想的多样而非思想的一统成为常态的现代社会,人们才能在对于思想、世界观的多样性的体认,特别是对于同一社会现象所形成的各不相同的“叙述”“知识”的体认中,意识到叙述者的价值信仰、利益动机、地位立场等与他的“叙述”“知识”之间的相关性,进而明确地区分价值与事实。(16)
如果社会学从根本上讲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是对现代社会的知识反应,那么,这对我们认识审视关于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的讨论又意味着什么呢?
第一,也许我们应该重新思考在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的讨论中被当作不言而喻的前提的那个判断,即西方社会学仅仅是关于西方社会的知识体系:它是西方社会的知识,但更是现代转型和现代社会的知识。于是,所谓知识的本土契合性问题,就由关于西方社会的知识是否适用于中国社会,转变成关于现代转型和现代社会的知识是否适用于现代中国社会的问题。这当然就涉及现代社会或现代性是否具有一些基本的、本质性的普遍性质的问题。今天,我们承认现代性的多元性或多元现代性,但是,无论怎样多元,总不出乎走向“现代性”的路径多元以及现代性之表现样式的多元,总有一个基本的“现代性”在,或者说,总有现代社会的一些基本共同的特性,比如异质化、陌生化、个体化、一体化(全球化)、复杂化、理性化、不确定性的增长等。而只要承认现代性有其基本的一般特性或一般性的问题,那么,作为对现代性问题之知识反应的(西方)社会学知识体系,与同样作为现代世界社会之一员并正处在急剧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社会的契合性,也许就不完全像那些关于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的讨论所认为的那样。
第二,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不用研究中国自己的社会而只需引介现成的社会学知识体系就行了,谁都知道这是荒谬的。中国社会学当然要研究中国自身的社会,像任何在具体的自然和历史环境中形成发展的特定社会一样,中国社会无疑具有其特殊的性格特征。对于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来说,一个无可置疑的客观前提或事实是,它必须解决人的生存、发展的各种需求,而解决这种需求之技术的、社会政治的、文化的方式,是受到它置身于其中的自然、历史等客观环境条件制约的,并且之前解决需求问题的方式会约束随后解决这种问题的方式(即所谓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路径依赖”),由此必然形成特定社会之特殊性。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人们在特定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环境条件下从事生产活动,在这种活动中形成特定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17)。中国社会就是这样一个“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中国社会学就要致力于研究揭示并解释和理解这种独特特征。这也是我们前面肯定“任何一门从外部引入本土的社会科学或多或少都要经历一个‘本土化’过程的根本所在”。但是,以什么样的姿态、立场、视野来研究这个具有独特特征的中国社会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立场是从拒绝排斥普遍性特别是包含于现代社会之中的普遍性出发来拥抱特殊性,进而将中国特殊论实际上变成自外于现代人类社会的“中国例外论”。另一种立场是从承认肯定普遍性并最终汇入普遍性的视野出发,来认识把握中国的特殊性,进而揭示和描绘走向普遍现代社会的特殊中国路径以及现代性的中国面貌(为多元的现代性再增加一元)。笔者认为,后一种立场才是正确的选择。就像马克思说的那样,这不仅是因为作为“类存在物”的人类有其共同的普遍的“类本质”,而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个有着普遍方向的进程(在总体上,它呈现为一个从个体只是“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只是“共同体的财产”的社会状况,向“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再向“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的社会状况迈进的进程(18));而且还因为,唯有以这样的视野进行的研究,才有可能像许多介入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讨论的学者们所期待的那样,产生具有普遍意义的中国本土社会学知识体系,进而作为有机的组成部分汇入现代社会学知识总体,“消解美国乃至西方社会学长期以来的话语霸权,建立一种多语境的全球社会学”。
第三,关于方法,如果说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工具和研究方法代表了一种有别于传统的现代思维方式,那么,对于这些工具与方法的使用,实际上便是我们思考、认识社会的思维方式的现代化,是对传统思维方式的改造转变。当然,如前所述,在实际研究中可以也应该在具体的方法手段上做契合中国社会的修正改造,更无妨挖掘中国本土固有的或“从中国本土文化里提炼出”的方法或概念工具。但是,这种修正改造以及这种“从中国本土文化里提炼出”的方法或概念工具,必须符合现代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或规范,如明确区分事实与价值、科学与评价、描述性法则和规范性法则等。比如,我们不必排斥“直觉体验”“冥想演绎”等中国传统固有的独特思维方式,但是,当其运用于科学的社会学研究时,必须进一步经得起逻辑的或经验的验证考验,而不能仅仅诉诸内心证明、良知良能等,不能把主观感觉当证据,否则难免陷入独断论的陷阱,社会学也将不复成为科学而变相为现代玄学。就此而言,所谓“从中国本土文化里提炼出一套特殊……的方法”,其实质是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现代化。
从人类看中国:走向现代学术思想的成熟
最后,再来说一点也许并不完全是题外话的题外话,以此作为本文简短的结束语。不妨回到上面在讨论推动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的第二个非纯粹学术性因素(“学术政治”)时提到的中国社会学和中国社会学者的“主体性”问题,这可以说是所有介入这一讨论甚至没有直接介入这一讨论的许多学者都关切的问题。但笔者想指出的是,所谓主体性,乃是自我在某种基础性认同之下的自觉,包括自觉决断、自觉选择、自觉行动等。没有这种基础性的认同,自觉的决断和行动就没有依傍的根基而不免坠入“走过来走过去没有根据地”的随波逐流,也就没有主体性。基础性认同不同,自觉决断和行动的方向方式就不同:一个把三从四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作为基础性认同的妇女,和一个将两性平等、“女性主义”作为基础性认同的女性,在面临具体的抉择时都可以做出自觉的决断和选择,但其决断和选择的方向、结果一定不同。换言之,主体性其实有一个主体站位的问题,不同的站位会导致性质不同的主体性。就此处讨论的中国社会学和中国社会学者的“主体性”问题而言,或者更宽泛一些,就中国学术和思想的“主体性”而言,笔者以为,至少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主体性:一种是立足于中国固有的社会文化,也即以中国固有的社会文化为本位、为基础性认同的,如张之洞之“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式的主体性;另一种则是将自己置身于现代世界的发展潮流,并像马克思说的那样立足于“人类社会”来检视中国历史和现实社会的主体性。笔者认为,我们今天应该追求确立的,是第二种主体性,这是一种现代精神的主体性,它不仅就顺应现代世界的发展潮流而言是现实主义的,而且就马克思那样立足于“人类社会”、着眼于“人的解放”而言是真正人本主义的;它不仅意味着中国学术和思想的自觉,而且还意味着“人”的自觉。
今天,很多人都熟悉费孝通先生关于在全球化时代应对文化问题的十六字箴言,即“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各美其美”,意味着各民族要“文化自觉”,即在清楚地认识和把握自身文化之性格特征的基础上,理性地尊重、守护并发展好自己的文化传统。“美人之美”,是指要尊重其他民族文化,承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并懂得欣赏不同民族的文化。但笔者认为,最关键的还在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它意味着世界上差异纷呈、各具性格的多元文化之发展方向,是通过加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互动、沟通和融合,最终汇入并丰富共同的(common)世界文化或者说人类文明;换言之,它意味着对于人类文化之基本的普遍发展方向的肯定和承认。由此,就中国学术和思想的“主体性”而言,我们也就能够自觉地站位于这一基本的普遍发展方向,回顾、检视中国固有的文化传统、社会特性,自觉地省思我们如何汇入人类文明发展之大方向的路径。
个体的成长、成熟要从自我中心的“我看世界”开始,经过“扮演他人角色”而逐步形成米德所说的“概化他人”(Generalized Other),即“整个共同体的态度”,并学会从“概化他人”的角度来看待、省视自身,而最终趋于“自我”或“人格”的成熟,现代学术思想的发展与成熟也与此类似。如果说,“从中国看世界”是中国思想和学术现代化的起步,那么,“从人类看中国”则是中国现代学术和思想走向成熟的开始。当然,不妨最后再强调一下,这里的关键在于,是否肯定、承认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同社会、不同文化尽管各有其独特性格、各有其不同的发展历史和路径,但作为人类社会的组成部分,它们共享一个基本的普遍发展方向。对此,堪称社会学中国化之典范的费孝通先生是承认的,他在晚年曾不无感慨地表达这样的宏愿:“再给我20年,把中国的东西弄上一遍,会出来一批好文章。超越东西方,找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子。”(19)同样,作为经典马克思主义奠基者的马克思是承认的,他将人类社会的历史看作一个有普遍方向的走向人的解放的进程。实际上,这同样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杰出代表所承认的:当年,当毛泽东第一次与梁漱溟在延安会面时,就曾直截了当地对梁漱溟说:“梁先生,你过分强调中国社会的特殊性,但是中国社会还是一个人类社会,还有它的一般性。”(20)
①翟学伟:《社会学本土化是个伪问题吗?——与谢宇商榷》,《探索与争鸣》2018年第10期。
②与此问题相关的文章主要包括:王小章:《美国社会心理学的危机和欧洲社会心理学的兴起》,《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心理学》1992年第2期;王小章:《中国社会心理学的重建》,《社会学研究》1992年第5期;王小章、周晓虹:《面向现实:现代社会心理学的转折》,《杭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郎友兴、王小章:《社会心理学中国化的方向与途径》,《浙江社会科学》1994年第3期。
③谢宇:《走出中国社会学本土化的误区》,《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2期。
④翟学伟:《社会学本土化是个伪问题吗?——与谢宇商榷》,《探索与争鸣》2018年第10期。
⑤⑥李文珍:《中国社会学:从本土化尝试到主体性建构——社会学长江学者十人谈》,《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19年第2期。
⑦贺雪峰:《本土化与主体性: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方向》,《探索与争鸣》2020年第1期。
⑧今天这种“方法主义”至少有两种表现,一是奉实证主义方法特别是量化方法为“科学”的试金石:二是一定要刻意抛弃西方引进的科学方法,而代之以中国本土的方法。
⑨参见比约恩·维特罗克:《社会科学与国家的发展:现代性问题论说的变化状况》,阿兰·G.加涅翁:《社会科学与公共政策》,以上两文均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社会科学与公共政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⑩阿里夫·德里克:《后革命时代的中国》,李冠南、董一格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204页。
(11)郑杭生、李迎生:《中国社会学史新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280页。
(12)翟学伟:《社会学本土化是个伪问题吗?——与谢宇商榷》,《探索与争鸣》2018年第10期。
(13)李文珍:《中国社会学:从本土化尝试到主体性建构——社会学长江学者十人谈》,《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19年第2期。
(14)彼得·伯格:《与社会学同游——人文主义的视角》,何道宽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5—36页。
(15)(16)参见王小章:《经典社会理论与现代性》,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1页,第28—31页。
(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24页。
(18)参见王小章:《马克思与现代公民权》,《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19)张冠生记录整理:《费孝通晚年谈话录》,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第181页。
(20)参见钱理群:《岁月沧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6年,第21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