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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访”江村实验 ——差序格局性悖论及其克服
2020年07月23日 09:22 来源:《江海学刊》2020年第2期 作者:汪和建 段新星 字号
2020年07月23日 09:22
来源:《江海学刊》2020年第2期 作者:汪和建 段新星
关键词:江村实验;自我主义;关系理性;“差序格局性”悖论

内容摘要:

关键词:江村实验;自我主义;关系理性;“差序格局性”悖论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江村合作工厂实验”是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一书中着力解析的一个变革性事件。该实验最终未获得成功,其原因既可归咎于外部市场,也可检讨工厂内部管理参与问题,但总体而言尚未见合理且系统的理论解释。通过揭示“差序格局性悖论”及其克服限制,可以重新解读江村实验的过程及其走向失败的原因。而自我主义驱动论题、关系理性约束论题、“差序格局性悖论”论题以及克服“差序格局性悖论”论题,或许将有助于我们理解在当今中国社会开展合作运动的可能性及其实现条件。

  关键词:江村实验;自我主义;关系理性;“差序格局性”悖论

  作者简介:汪和建,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段新星,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

  引言

  “江村合作工厂实验”(以下简称“江村实验”)是费孝通在江村调查(1936年)中考察并在《江村经济》一书中着力解析的一个变革性事件,其对当时中国工业化的敏锐观察曾得到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的高度称赞。费孝通也由此提出了发展“乡土工业”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张。20世纪50年代,费孝通再访(1956年)和重访(1957年)江村,再次将目光转向非农产业,提出在农村集体经济中除粮食主产外,还要发展作为“副业生产”的多种经营的思想。然而,这一立场却在很快到来的反右斗争中成为其受殃及的“罪证”。不过,20世纪70年代逐渐兴起的中国乡镇企业,却意外地印证了费孝通有关发展“副业生产”的主张,也为他进一步发展关于乡土工业的思想提供了条件。因此,乡镇企业亦成为费孝通在80年代重返学术界后首先关注的议题。可见,江村实验研究及其产生的发展“乡土工业”思想贯穿了费孝通整个学术生涯。

  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研究者大多延续了费孝通的思路,即将乡镇企业的兴起看成是乡村工业在特定体制背景下的一种复兴,并且认同发展乡村工业的必要性。然而,我们注意到,主张发展“乡土工业”的学者(包括晚年费孝通)大多避开了江村实验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事实,即江村实验在初尝成功之后便迅速走向失败。诚然,费孝通最初曾坦承江村工厂实验“遇到了许多困难甚至失败”。同一时期,吴景超对《江村经济》中合作丝厂的结局的评价是“并不圆满”,并直言“如靠农民本身发动,用合作的方式来推行,那真不知要到何年何月,才能完成中国的工业化了”。笔者之一也认为,开弦弓合作工厂的变革意义是在乡村社会生活层面,其本身未获真正成功。

  然而,费孝通虽然承认“实验失败”,但其解释或归咎于外部市场,如认为“改革者不能控制市场,单是改进产品质量未必能获取高的报酬”;或虽检讨至工厂内部社员管理参与的问题,但却并不系统。江村实验的重要指导者费达生也对实验过程中遭遇的种种阻碍有过中肯的检讨。这些障碍,包括:(1)合作社规模过大时,“大多数人,不喜欢管事”;(2)人皆有自私心,要想使社员临事肯负责任较为困难;(3)合作企业的管理权分散,面对市场的反应效率低于“利润企业”;(4)农民社会化困难,无法接受合作方式;(5)合作组织相对于利润企业,要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不得不注意公道、道德、平等一类的问题,无法像后者那样专于盈利。这些检讨虽然对于探寻江村实验何以失败或至少不圆满不无裨益,但却未能给出一个合理且系统的内源性的理论解释。

  因此,寻求合理且系统的理论解释方法构成了我们“重访”江村实验的基础。我们的策略是,在费孝通的思想成果中挖掘并再建构一套理论解释工具。20世纪40年代后,费孝通明显转向了对中国社会更为一般性的理论研究,而其最为显著的贡献便是在《乡土中国》中构建了“差序格局”概念。可以说,这是一个迄今为止最为精准地描述中国人行动及其结果的概念。我们相信,这一概念既然可以用于解读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也一定可以解读作为一种扩展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合作实践的江村实验。当然,要将此概念运用于解读江村实验,必须对其进行修正与解析。为此,本文第二部分会在检讨差序格局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一个新的更具分析性的概念,即“差序格局性”,并通过对这一概念的解析,提出一个可揭示差序格局性变动的“差序格局性悖论”及其克服的理论模型。第三部分,我们将运用这一扩展性的理论模型,重新解读江村实验。这一解读将不仅回答江村实验何以初始成功,又何以最终走向失败,也将引导我们更为深入地理解在中国社会开展合作运动的可能性及其实现条件。

  差序格局性悖论及其克服:理论模型

  (一)“差序格局”研究简评

  “差序格局”一词是费孝通为解释中国人“私”的问题而提出的,但却意外地建构成一个精准描述传统中国社会结构的概念,其在中国社会研究领域的影响力至今仍无可替代。那么,什么是“差序格局”呢?费孝通无意给出严格定义,而是将其视为对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的概括,并从个人动机、关系结构和社会文化等三个方面对其进行具体的观察与描述:

  首先,在个人动机方面,中国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我主义”,即“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自我主义可谓中国人自私心强以致驱逐公德心的原由。其次,在社会关系方面,中国人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关系的建构主义,即对各种社会关系的利用或建构。其具体表现为两个特征:(1)每一个体都有一个可利用的关系网络。关系网络因此是个别的,并且每一个网络有个“己”作为中心;(2)个体能够通过互动扩展其关系网络。关系网络的范围因此变成“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并且其大小会“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最后,在社会文化方面,则表现为中国人的社会关系深受儒家伦理影响。其主要体现在:(1)儒家的人伦教化使得个体的关系网络呈现出亲疏远近的差异;(2)因亲疏远近的不同,中心个体与其他人交往时所遵循的道德规范也呈现出差异,以至于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找不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可见,“差序格局”概念反映的是一种复杂的和动态的社会结构或社会关系的格局:它既有关系结构的固定性即差序性,也有关系结构的可变性即伸缩性;换言之,它既有社会文化的约束性,也有个体本身的能动性。

  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们围绕着“差序格局”进行了持续广泛的研究。对这些研究做细致梳理超出了本文研究的范围。因此,我们只在所接触的有限文献资料(主要是中文文献)的基础上做一点粗线条的概述。我们将有关差序格局的后续研究简要分成两种类型,即融合西方理论的研究和本土化的研究。融合西方理论的研究主要着眼于“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的类别及其功能。研究者或者试图依据工具性、情感性等维度对关系进行分类,进而区分出围绕中心个体的关系圈层的不同性质及其影响;或者试图将关系的圈层性、情感性—工具性与强—弱关系理论结合起来,以建构某种比较不同关系优势的分析框架。本土化研究则旨在突出中国社会中的“关系”(Guanxi)性质及其来源的独特性。它也有两种研究路径:一种是试图通过与西方社会关系的比较,揭示中国社会关系的独特性质及其在社会交往、经济活动和社会公共领域等方面的影响;另一种则是关注“差序格局”的文化层面,既强调儒家传统文化在“差序格局”塑造中的核心地位,也揭示“差序格局”的文化特性如等级特征以及关系中“义”“利”混合的特性和所承载的传统制度规范和多重传统思想等。

  上述研究虽然试图对“差序格局”概念的内涵进行引申或修正,并且也都不同程度地涉及概念中个人、关系与文化等不同层次上的问题,然而,从总体上看,这两类研究都有各自的局限。融合西方理论的研究本质上仍然只是对差序格局中的不同关系的分类与特征描述,而未能从这些特征中抽象出某些更深层次的也即对形成这些特征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进行理论的解释。本土化研究大多聚焦于作为结构性背景的儒家伦理以及关系结构本身对行动者的影响。这类研究很容易将传统文化和社会关系视为一种强结构要素,从而认为中国人会始终如一地攀关系、讲交情,又或者会“顽固”地按照儒家伦理行事。总之,两类研究都多少忽视了作为差序格局的建构者与维护者的行动主体的中心地位,而这实际上偏离了费孝通的本意。我们相信,费孝通构建“差序格局”概念的本意有三个方面:一是重在探讨中国社会的微观基础;二是强调个体(自我)在关系网络运作与建构中的地位及其能动性;三是强调由自我推动的差序格局的变动,即关系圈层因此呈现出的伸缩性。伸缩性是费孝通概括出的具有全局性和动态性的差序格局的特征,遗憾的是,这一关键性特征却被后续者们忽视了或至少没有将其置于讨论的核心。我们的研究就是要回到费孝通的本意,即在能动性与行动约束相结合的基础上,深入探究造成差序格局诸多特征的根本性力量。

  (二)“差序格局性”分析的提出:概念与理论模型

  建构新的“差序格局性”概念并依此进行分析,或将有助于实现这一研究目标。我们将“差序格局性”界定为中国社会中一种人际关系运作的性质或特征,即每个人都可能通过构建一种差序性的人际关系以实现自我之目的。如果说“差序格局”概念指的是一种差序性的人际关系的结构状态,那么“差序格局性”概念指的则是建构这种差序性人际关系行动的可能性。我们认为,差序格局性行动的可能性是由内含于差序格局性概念中的两个核心因素——自我主义和关系理性——共同决定的。其中,“自我主义”在费孝通那里已有很好的定义,即“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我们进一步将自我主义视为由经济理性和自我中心主义两因素构成。它们构成了中国人行动的驱动力。经济理性可谓人类一般的行为倾向;而自我中心主义——正如以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为基础的“个人主义”——则只能是具体的或特定社会的文化建构。

  我们把自我主义视为一种儒家文化参与建构的行为特征。儒家文化中的两个观念逻辑——“修、齐、治、平”和“为仁由己”——有力支持着自我主义。在“修、齐、治、平”这一和谐世俗秩序的设计中,自我被置于中心地位;同时,“为仁由己”又赋予了自我具有极大的自主性和责任性。由此,作为经济理性与自我中心主义的结合,自我主义在实践中便表现出三个主要特征:(1)自我有着很大自主性或能动性;(2)自我处于其社会关系网络的中心;(3)自我有着充分的经济动力或经济理性去建构和利用其关系网络。总之,自我有着通过操弄其关系网络来达到其经济目的的巨大动力,如此也衍生出了一种“工具化他人”即将他人视为其工具的关系理念。

  显然,来自自我实践的这一关系理念与儒家伦理并不相容,由此便形成了一种抗衡或约束这一理念的力量,即关系理性。关系理性概念源于林南。林南认为,交换行为有两个基本要素:关系与资源交易。交易理性(transaction rationality)驱使人们计算资源交易的得失;关系理性(relational rationality)则驱使人们计算发展关系的得失。林南肯定了关系和关系理性的普遍存在,不过,他将关系理性视为从属于或可还原于交易理性,使这一概念失去了“自立”的可能。因此,我们将“关系理性”重新界定为一种旨在限制或防御过度“工具化他人”的关系理念或原则,即差等性地对待他人。关系理性构成了对自我主义及其衍生的“工具化他人”的行动理念的一种抑制或约束。总之,自我主义行动会为自我内在的“经济理性”所驱动,它将引导着自我以建构和利用其关系网络的方式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而关系理性则试图建立一种差等性对待他人的理念,从而限定自我主义或工具化运作关系的范围。这是我们过去研究的一个成果。本文同样主张将自我主义和关系理性视为差序格局性概念中的两个构成要素,并且由此假设这两个要素共同决定了差序格局性行动,即差序性利用他人资源的行动的可能性。

  沿着这一思路继续探讨,我们发现自我主义和关系理性这两种要素的运行,恰好构成了一种双向运动。一方面,自我主义驱动着行动者选择更大范围地施行关系理性,也即通过扩大外围关系圈层利用其关系资源;另一方面,更大范围地利用其关系资源,也即将更多的“陌生人”纳入其合作交易的范围,会反过来限制行动者单方面维护自我主义(尤其是自我中心主义)的可能性。我们将由自我主义和关系理性之双向运动所导致的内在矛盾,称之为“差序格局性悖论”。为了更为直观地表现这种双向运动,我们建构了一个扩展性的理论模型:

  图1 差序格局性悖论及其克服:双向运动

  在这一扩展性模型中,既有构成差序格局性悖论的双向运动,即“大正向运动与小逆向运动”(图1上半部分),也有构成可能克服差序格局性悖论的双向运动,即“大逆向运动与小正向运动”(图1下半部分)。这里,所谓“正向运动”指的是图式中从左到右的运动,而“逆向运动”指的是从右到左的运动。下面让我们看看构成差序格局性悖论的双向运动的基本路径:

  一方面,自我主义驱动了构成差序格局性悖论中的“大正向运动”:自我主义会驱动个人依据“工具化他人”的理念,以寻求在扩大的范围内利用其关系资源;同时,关系资源的利用效应(利益回报)也会扩展和强化个人的关系认同,从而加强其关系理性的认知与运用。这构成了图1上半部分的“大正向运动”。然而,“大正向运动”中包含着一个“小逆向运动”:利用关系资源的范围越广,其合作交易中的经济风险越大(主要源于信息不对称),并且不断增加的“他人”需求与自我中心主义的需求越相背离。因此,关系理性要求人们尽可能将合作交易限制在亲近关系的范围内,从而降低经济风险;并且在合作交易中采取一种差等性对待的方式。这就是关系理性的逆向约束作用。虽然由关系理性引致的小逆向运动是一种防御性和保守的力量,但它并不完全封闭,而是容许并由自我自主选择疏远关系(“陌生人”或弱关系)进入其合作交易的范围。这意味着自我利用关系资源的范围是可选择的,这也是费孝通称差序格局具有可伸缩性的原因。总之,可以推测,当环境变迁激发自我主义出现更强的经济利益获取动机时,人们往往会将关系资源利用的范围扩展到更多疏远关系中。然而,疏远关系的引进却埋下了陷入“差序格局性悖论”的种子,即自我主义会驱动关系理性的扩展运用,而关系理性的扩展运用又会反过来限制其对自我中心主义的维护。

  另一方面,我们也从关系理性反方向推动的“大逆向运动”中,看到一种克服“差序格局性悖论”的力量,即通过将关系理性转变为制度理性,从而开辟一条在更大的交易合作范围内利用制度资源之路。当环境的变迁驱动自我更大范围地利用关系资源时,旧的关系认同和关系理性无疑会受到来自众多“陌生人”的挑战,即要求在合作交易中获得公平的或非差等性的对待。这将有可能推动合作各方接受并开展一种普遍的组织与制度建构过程。这意味着合作各方必须参与转变旧的关系理性,即转向一种制度理性——一种认同并依据普遍主义制度无差别待人的原则。一旦朝向制度理性的转变发生,图1下半部分所示的“大逆向运动”便启动了:普遍的制度认同会促进更大规模与更大范围的组织与制度建设,从而可能使参与者利用和分享到更多的制度资源;而更多制度资源的利用与分享,会促使一种新的“价值化他人”观念的形成,这种给予和尊重他人价值或权益的观念能够对自我主义尤其是自我中心主义产生有效的抑制或约束。

  关系理性的转变透过制度认同驱动了可能克服差序格局性悖论的“大逆向运动”。同时,我们看到在“大逆向运动”中存在一个由“制度资源利用”——它集中表现为在更大的范围内构建和利用一种普遍性的组织制度——开启的“小正向运动”。制度资源利用的预期及其实现程度,正向影响着参与者的“制度认同”,即对普遍主义的制度与组织的建构表示赞同,并可能参与到其建构中,从而支持关系理性朝向制度理性的转变。如果说在更大范围内利用关系资源的需求构成了关系理性转变的推力,那么,可预见的制度资源利用则成为该转变的拉力。

  显然,关系理性的转变成为克服“差序格局性悖论”,从而通过制度化过程实现更大范围内双重资源——关系资源和制度资源——利用的关键。关系理性的转变成功,需要形成与配置诸多条件,包括:(1)要有足够强度的经济动力,以促使行动者必须谋求在更大范围内,即在超越亲近关系(强关系)的基础上利用他人资源;(2)要有足够的制度资源利用的可能性,以激励行动者参与到制度化建构的运动中来;(3)更重要的是,行动者必须能够在观念上放弃自我中心主义,即要建立起一种新的“价值化他人”的观念,从而可能与他人共同建构与维护作为“不断扩展的合作秩序”的合作组织。

  本文建构“差序格局性悖论”及其克服的理论模型的目的,是为解读江村实验提供一个系统的(逻辑一致的)解释性的工具。至此,我们可以提出一个基本假设,即“差序格局性悖论”是引致江村实验由成功走向失败的根本原因。20世纪20~30年代,世界经济萧条以及生产技术落后,给当时中国城乡经济带来了普遍危机。市场环境恶化与经济贫困化,极大刺激了村民寻求改变生产与改善生活的动力,这是江村村民乐于接受引进新的生产技术,并在扩大的范围内组建合作工厂的根本动力,也是合作工厂初始成功的重要保证。换言之,不利环境刺激下的强大的自我主义驱动了“大正向运动”,并且足以抵消掉内生于关系理性的阻碍普遍合作的“小逆向运动”。然而,随着合作工厂之普遍制度与组织的建构与运作,其对参与者(社员)的制度化约束不断增强,其必然要求参与者放弃旧的自我中心主义的理念。由此,“差序格局性悖论”,即保全自我中心主义与扩展关系理性的运作范围(或者说,在超越亲近关系的范围内开展无差等性的合作交易)不可兼得的效应开始显现。令人遗憾的是,由各种内外部不利因素汇集而成的“小正向运动”的失败,即“制度资源的利用”实现程度每况愈下,致使参与者“制度认同”难以提高,从而无法对其形成可持续的激励,最终导致(图1上半部分中的)“小逆向运动”的力量超过(图1下半部分中的)“小正向运动”的力量,也即使参与者无力放弃自我中心主义的理念,结果就只能将资源动员与利用的范围重新退缩回狭小的家庭亲近关系界限内。江村实验最终失败。

  下面,我们将依此假设对江村实验进行“重访”,即重新解读江村实验何以前期成功、后期失败。期望新的分析不仅可以证明本文的假设,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引导我们更为深入地理解在中国社会开展合作运动的可能性及其实现条件。

作者简介

姓名:汪和建 段新星 工作单位:南京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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