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网首发 >> 跨学科研究
不当兔子
2013年03月28日 14: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周其森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周其森

 

在人类狩猎活动中,大概捕兔是最容易的一种了:你无意间在地里竖起一根木桩,那些视力极弱的兔族们都能往上撞,竟让人不费吹灰之力地捡到“旱鱼”,不是方法的方法都能不劳而获,诱使得许多人趋之若鹜地去死守那些无言的木桩,这便有了守株待兔之说。当然,守株待兔的成功率是众所周知的低下,这个成语也不无贬意,但是却从反面印证了“兔子是最容易捕获的动物”这一论断的真实性,否则,怎么没有“守株待虎”、“守株待狼”、“守株待狐”之词?它说明肯定在某一时空点发生过瞎兔撞树或撞桩之类的滑稽事件,或者至少是在理论上有发生这类事件的可能性。

不仅理论上有可行性,事实上也是如此。守株待兔之说,如果去作一种广义的理解,就是说用最简单的方法就能捕到活蹦乱跳的兔子。换言之,用简单的方法去捕捉兔子总是比捕捉其它猎物容易得多,成功率高,斩获率大。于是便衍生出时下一种社会现象:业余狩猎队伍日渐庞大,不论城乡,只是因生活条件的不同而狩猎方式不同罢了。

在这日渐庞大丰盈的业余猎人队伍中,绝大多数为捕兔高手,那捕获方法之繁令人不能揣测。在乡村,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人们不能购置豪华猎枪之类的猎物工具,却也在传统捕捉方法之上别出心裁的创新了捕捉方法。传统方法不外乎用套子套、用土枪打、用狗追等常规猎法,在此基础之上,人们不知何时借鉴渔人捕鱼之法用网子“捞”。我曾亲眼目睹过此种捕兔方法,在一个深秋的季节,几个农民小伙将一张巨大的网围在一个堰边上,然后分头从三面起哄——或放枪、或高喝、或乱扔石头、或放狗去追寻,用尽各种方法使蛰伏在深草之中的野兔惊起而遁逃,众人从三面共同兜捕,成口袋状。那些惊慌失措者肯定会朝着唯一无人却有网的方向“突围”,在百米冲刺的速度惯性作用下,一头撞进网中,头刚好能撞进去,身子却过不去,想要往回退却没有了飞奔时惯力的助动,欲退不能,欲进不得,就像被强力粘合剂沾住了一样,四腿乱蹬。由于方法失当,连腿也套住了,只好乖乖等待人们前来收网,脱不掉做刀下鬼、盘中餐的悲惨命运。

“这叫粘兔,百分之百命中率”。一位青年农民手提刚刚捕获的兔子对我说,口气中不无得意。

而城里人猎兔的法子就大大不同于农村了。城里业余捕兔队属于款官之流——也就是有钱人或有权人。许多企业老板多数嗜好其道,不少官员也不甘下风。他们花高价购置了豪华时尚的猎枪——双管、三管,单发、连发——无不应有尽有,或周末时节,或节假休闲,引朋呼类,三五成群,大有老夫聊发少年狂之遗风。只不过是把带有原始野蛮风情的苍鹰换成了充斥了高度现代文明的新型汽车而已。他们驾驶高级越野汽车,长途奔驰数百里甚至上千里,专门到一些原生状态良好野兔成群的地方去体验古人原始的生活。他们捕兔的成本远大于农村,在这些人枪下丧生的一介野兔,可谓价值千金,一次捕猎活动动辄几千上万元的成本,他们要的不是野兔本身,要得是一种君临天下式的威仪和舍我其谁式的感觉。

在这种捕猎队伍中,最为刺激的方式之一是用汽车去撞兔子,谁的汽车撞死得多,就意味着谁的汽车高档,谁的本领高强。在那些野兔成群的荒原上,一声枪响,群兔四窜乱逃,捕兔者纷纷发动引擎,尾随而追,据说那些傻乎乎的兔子们多数不会拐弯,而是一个劲的加速直行,然而这些动物的速度却是无论如何也比不过现代科技的机械水平的,那一辆辆配置高档、性能优良的越野汽车,蹿山越岭如履平地,油门一加就能提速几十公里/每小时,野兔怎么能与之相比较,即时在短暂的一刹那,野兔求生的本能能使他们的奔跑速度达到极限。但若论耐力和持久力,机械却总是强于动物的,所以,在人们的一阵大笑之中,在那些可怜的小生命的惊恐的惨叫中,那些无情、散发着橡胶和汽油气味的宽大车轮、快速地碾向了一条条鲜活的生灵。一次竞赛,将驱车几十公里,少者可碾死几只,多者可杀戮十几几十甚至上百只。古老的荒漠、现代化的文明、许多无辜的生命就构织成一幅快意却冷苍的图画,快意者是那些斗勇好胜的捕猎者,冷苍的是那片不毛的原野,其中不乏血腥。

两种方式,同一对象,猎物都是野兔,野兔不亦悲乎?野兔不亦傻乎?虽然捕猎的方法发生着历史性的变化。但是兔子还是那只曾被守株等待过的傻兔子,它的尾巴也还是那样短小得滑稽而可怜。从古到今,猎人们以捕到兔子为耻。因为它实在是太容易的事了,就连那些放羊的老人随手扔一块石头都能放倒一只兔子,你可不要不信!那些放羊扔石头的功夫却堪称一流,长年累月,一个人赶着一大群羊,能让这些动物们不散伙、不乱跑,除了靠他们的“温驯”秉性外,自然还有牧羊人那一手飞蝗石绝技:百步之内,飞起一石,说打哪只羊就打哪只羊,说打哪只羊的左角,不打它的右角,靠着这手绝技,他们能击退袭击羊群的狼,靠着这手绝技,他们往往在放羊的同时,肩上背几只野兔。

当然,所有这些也都反证了“野兔最容易捕”这个判断。其实,捕兔子之容易人人皆会,甚至你都不用去捕逮,费那劲干嘛?干脆就还用“守”的方法就行,只不过是把守株待兔换成守“窝”待兔而已。俗话说得好,兔子满山跑,脱不了回老窝嘛!

这是人们在与野兔千百年的交道中发现的一大生活习性,也是致命的一大弱点:每天傍晚,这些家伙们必定回到自己的“窝”中安歇,这一发现导致了无数野兔的灭顶之灾。人们——绝大多数的不是猎人,而是一些基本不会狩猎的农人,将一些简易的套子安放在兔窝口,那些简易的套子——或曰夹子如一个张到极致的血盆大口,将整个兔子出入洞穴的路径全封死了,你要想经过就必定触动夹子,稍微一动夹子立马就紧紧咬闭。兔子就被生生咬住。人们就会不费力气地去捡拾猎物。这种猎兔方法只需要时间和耐心,除非你的夹子不过关,这对于那些业余“猎手”来说是最可行的啦。这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以不变应万变的方法:你们这些野兔不是能跑吗,不是不好逮吗,我不跟你去较劲,让你们去折腾吧,我只在家等候,等你来自投罗网,兔子满山跑,脱不了回老家,谁能逃脱这个致命弱点?

我以为,中国文化最奇妙之处不在于善于模仿,而在于善于把自然文化形态(或曰文化的自然属性)移植、嫁接到社会文化形态之中,使之成为水乳交融的人格化,进而产生新的文化形态。这就是人类行为中最宝贵的创新过程和成果积累。人类创新的实质不外乎是对于自然界的一种新的认识阶段而已。由兔到人联想起来,人们发现了许多社会人的行为规则和趋势,这些规则和趋势至少可分为如下两大类:

其一,恋家情结。中国以农为本,当今城市的发达,无疑是建立在乡村的胚胎之上。因为绝大多数的城里人都脱胎于乡村人,于是他们或多或少保留一些未曾脱尽的农村文化习性,尤其是当代由农民转化为城市居民者,更是充盈着浑身的泥土气息。许多人身在城里,心在家乡,他们虽然身居高楼大厦,触目接手的是现代化的文化成果,但是仍然对家里的茅草屋情有独衷。这种恋家情结不独田园出身者有之,即使是出身于城镇的文人墨客、达官贵人也都难脱本性。鲁迅在“故乡”中对故乡感情的流露和留恋,余秋雨在回故乡时对家中老屋的情感都流溢着中国文化人的家园情结,他们对人生的洞悉不谓不明,他们的胸怀不谓不博。但是一涉及对家乡的情感却与一般人无异,甚至更加深挚和丰沛。何也?人性使然,中国文化的基因使然。难怪许多母亲都对只身漂泊在外“混”的儿子说:留着家中那三间草屋,好好修缮着,不要让它塌了,兔子满山跑,脱不了回老家,等老了,你还得回来住,这是你的家啊!难怪前几年遇到一位从小离家在外的“政府要员”,我问他家中的老屋是否卖掉了,他吃惊得反问道:为何要卖?等退了休我还要回去住呢!还是家里的水土养活人,还是老坯房子好住,冬暖夏凉,还接地气……

我绝无否定人的家国情怀之意,相反,我以为正是由于这样的家国情怀培养造就了我们民族爱国精神。但是,爱国和恋家、舍不得家应当有所分别,应当是不同的意思,否则,人们的视野始终不能越过故乡的山水田畴,人一生只会死守一隅,与故土生死相依,那与鼠目寸光的野兔何异?

第二,本性难移。兔子之所以白天满山跑,晚上回老家,因为它是兔子,它的结构,它的天性中就有这样的秉赋,不这样,它就不是兔子,它就会是随遇而安、随季节而变的狼,它就会是惯于占山为王的老虎,拟或是随机应变的狐狸。这些年,报纸广播上每每惊暴一些反腐大案。人们在或为之触目惊心,或为之拍手赞快,或令人扼腕叹息之余,总会在口头心底发问:这些人傻吗?每每有前车之鉴在惊诧提醒,每每有隔三差五的党性教育活动在耳提面命,常常还有上级部门的敲击警钟。但是,就是有人执迷不悟,就是有人要钱不要命,就是有人以身试法。电视剧《康熙大帝》中的索额图就是这类贪官的典型,身为百官之首,一国之丈的索额图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倾朝野,盛极一时,从道理上讲,以他这样的身份地位是无论如何不会篡权谋反的,可他却偏偏要与大清王朝对着干。先是结党谋私,勾结乱党,收受贿赂,甚至给其亲外孙、皇太子私送美女,以讨其好,惑乱朝政。不可理喻的是,在受到康熙的严厉斥责之后,在其平生对头——内阁大学士、辅政大臣纳兰明珠锒铛入狱不久,继续进行反叛朝廷的勾当,最后竟发展到勾结乱党谋杀皇帝的地步,终于被革职拿问,终老狱中。许多人为之大惑不解:他这样的权势还用得着谋反吗?许多人同样大惑不解于现在的一些官员:他们吃不用自己掏腰包,工资一分钱不用花,有房子住,有车子坐,有人服务,还用得着去贪吗?类似这样的问题,如果单单从经济学的角度是很难回答和解释的,就如同在国外流传的“华人好赌”现象一样。去过国外的人类多数都听说这一说法,到赌场去看看,多数都是黑头发,黄皮肤。我曾问过一些嗜赌者:有赢吗?答曰:十赌九输。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但是却仍然去赌,所以说不明白,是因为这个问题早已超出了经济学研究的范畴,而是一个人性问题了。因为经济学研究的范畴是“利益”,而赌博的结果是每个赌徒都清楚的,但是却还要去赌,这就是人的本性使然了。

兔子恋窝,出于本性;人之腐败、堕落,也有其本性的原因。因为二者都是自然界的动物,都没有脱离自然的属性。

但是,兔子毕竟是兔子,人说到底是人。人类高于动物的一大特点就是人类善于记忆、善于以史为鉴、善于分析、善于以理性去指导未来,而动物则善于遗忘。百姓云:“放下前爪就忘”,故而那些满山跑的兔子一只一只地前赴后继地进了人们的夹子套子。它们从诞生到现在,至少也有几万年了,在这么悠久的岁月中,却始终没有改掉这一致命的性情,而人类却从弱肉强食,从茹毛饮血,创造出文明。在这个过程中,文化使人与动物根本区别开来、文化使人远离动物的本能,使人越来越重视“群”的作用。但是,人是动物的一类,尽管他属于高级动物,所以文化即使再发达,人也摆脱不了动物的自然属性,动物属性中的贪欲仍然滞留在身体中,所以,腐败一说,从古至今,从商纣王到成克杰,从和绅到刘青山、张子善,虽然时代变幻,但其腐败表现却是惊人的相似,都是贪欲的体现,都是“兔子满山跑,脱不了回老家”这一自然规律作用于社会的必然结果。自然与社会在此再次契合在一起。

是否可以说所有的自然规律必定会衍生为社会规律呢?人的欲望是否不可抑制呢?答案是否定的,对人欲的认识应当采取辨证的观点。首先,人欲是一种自然属性,不承认它就是不尊重客观实际,就是有违天道,就是泯灭人性,是对人性的阉割和践踏,七情六欲是人作为动物得以存活发展和衍续的生物基础,对于人的这些基本需要应当给予满足,任何压抑和扭曲人性的东西都是落后和腐朽的东西。正是由于人的七情六欲的发展,才使得人与人之间相互区别开来。人具有不同的个性特点,否则,如果把人的情欲一概抹杀,那这个世界就会成为一片机器人统治的冰冷的世界,生机和活力就会从这个地球上消失殆尽,这样的人类悲剧曾经上演过,号称漫漫长夜的欧洲中世纪社会,神学统治一切,人的个性和情欲惨遭摧残,整个世界变得阍寂无声,历史出现停步不前的奇怪现象,人类经受了横糟践踏的黑暗时代。以张扬个性,弘扬情性为主调的文艺复兴强调天赋人权,追求个性解放,把人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使西方社会乃至整个世界发生了改天换地般巨变,开创了近代人类大发展的局面。人本思想重新回归到现代社会之中。

其次,人欲可以节制,不加节制和规范的“欲”望就会成为原始的兽性。文化,作为人类独有的一种现象,其社会功能之一就是起到个体和群体调节器的作用,它把人的欲望规范于一定的限度之内,这个限度以不伤害自己和他人为前提,这便是人类道德的生物性和社会性根据。认识水平无疑是衡量文化程度高下的一把尺子,人类一旦掌握了这把尺子,就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这便有了是非之分,有了美丑之别。于是,作为人类基本道德和内核的“真、假、美、丑”进入社会规范之列,利用这个基本的标准,人们的行为自觉置于道德的监督和评判之下,这不仅是一种他律,更重要的是一种源自社会属性的自律,在这么一种文化规尺的律戒下,人的行为就不能随心所欲,不能贪得无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取之有道者视为君子,贪得无厌者视为小人。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在此发生了冲突,其结果应当是社会属性适当制约自然属性的膨胀。尤其是当别人无法制约你的时候,你就应当摆脱“兔子满山跑,脱不了回老窝”这一规律的支配。否则,社会规则就会对你不客气。

要打破某种自然规律的负面影响也非易事。戒毒者从理智上说,会痛下决心,甚至断指发誓,但是一旦瘾犯却一切都置之不顾了;贪财者也并不都是弱智和低能者,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他们也都会慷慨陈词,对腐败也不能说他们的一切誓言都不是发自肺腑,问题在于这些铮铮誓言难以抵挡金钱美色的诱惑,坐怀不乱者能有几人?见钱眼开却是常情,多数人就在“规律”、“常理”面前折腰投降,成为无所作为者,成为被“自然”驱使的奴隶。于是有人叹焉:“兔子满山跑,脱不了回老窝”。脱了这种规律的兔子几乎是很少的。

问题的关键也在于此。你是兔子吗?你甘当兔子吗?那么好啦,你就遵循这条生活的规律去终老一生吧,不管你有通天的功夫,最终还是要被人们捕获的,你的未来、前途是早已注定好了的,非人力所能为也。如此说来,岂非陷入“命由天定”的宿命论泥潭?兔子的命运也许是完全受自然界规律操作的。因为它是兔子呀,它完全是自然界的一个小生灵,而人却不然了,人脱胎于自然界,虽然尚保留着自然界的痕迹和特性,这也正是人受到自然界制约,必须遵循自然界规则的一个科学依据。但是人毕竟脱离了以本能为生活方式的动物群,理智成为人们创造生活的主要工具。在某种自然界预置的空间内人可以自由的发挥自己的潜能,把自己的潜力发挥到极至,有时就能打破自然的束缚,而成为命运的主宰者。缘于此,我说,成功往往出于偶然,一百个人里都不能脱离“规律”的束缚,只有一个人敢于向规律挑战,他成功了,相对于那九十九个人来说,他是偶然的。当年中国工农红军翻越雪山草地的壮举就是打破常规之举,也是违反“规律”的偶然现象,但是,如果人人都能爬雪山、过草地,人人都能飞夺泸定桥。那么,红军的失败也就成为一种必然了,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也就不能成其为古今中外战争史上的奇迹了。

红军的故事似乎太过普遍,说一个外国的故事吧。世界上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美国的迈克尔·乔丹曾是高中球队的落选者。当时教练认真调查和考察了乔丹的家庭背景和篮球基本功后,对他说:“第一,你的身高不够,第二,你的技术太嫩了,你以后不可能进大学篮球队。”要知道乔丹家庭中没有一人身高超过180公分。但是,乔丹却没有相信自己的命运,他自愿为球员捡球、擦汗,以换取随队训练的机会。一个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就从跑龙套开始了向“规律”的冲击,几年下来,乔丹不但进入了美国大学篮球队,而且率队夺取了大学生篮球赛冠军,他的身高也奇迹般蹿至198公分。篮球飞人就这样诞生了。

不当兔子,这是成功者必须具备的意志力。不当兔子,中国工农红军翻越了被称为死亡之地的雪山草地,在生命的极限地带潇洒了一把,最终夺取了全国革命的胜利。抛开主观的原因不论,这无论如何都是难以令人置信的。

不当兔子,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超越了遗传规律的制约,打破了自身条件的限制,以一名并不具备统治力的后卫位置统治美国篮坛一个时代,开创了公牛王朝和乔丹时代,被誉为篮球史上的超人。

你可能还会说,我国著名乒乓球运动员邓亚萍也具备乔丹同样的经历,是的,恕我就此止笔,再说下去就难免有冗长卖乖之嫌。我只想论证的是,别做兔子,别做庸才!

不是吗,兔子目光短浅,视力模糊,就连一截木桩戳在那里都能将其撞死,那里还有半点自卫能力呢?难怪人们常常把狮子的威猛、狐狸的狡猾、老鼠的权变视为成功者必具的素质,很少有人把兔子当成自己推崇的偶像。几乎在所有的作品中,兔子都是以弱小者的形象出现的,对于弱者,同情它可以,爱怜它可以,就是不要去充当它。唯其如此,中国文化中兔子往往与弱势相联系:守株待兔反衬出兔之愚,兔死狗烹反衬出兔之悲,兔死狐悲反衬出兔之惨,兔走鹰飞反衬兔之怜……,在成语中,兔子几乎都是以被动、牺牲的形象给人以启示意义,它本身则很少居于主动进击的位势,即使在以贬义多于褒义的狡兔三窟中,实际上也是反映了兔子的弱小身份:三窟还是窟,满山遍岭地转悠一天来,他还是惦念自己那个狭窄的窝,还是离不开老婆孩子热炕头式的生活方式。在这么一种狭隘的意识中,即使是再筑上三窟,它也难以摆脱“兔子满山跑,脱不了回老窝”的生活习惯,抱着这样的生活习惯,它又怎么能够与咆哮山林、声震八方的雄狮、猛虎相提并论?它又焉能与那些随季节的变换择地而栖的候鸟、季兽们相较高低?

兔子尾巴——长不了。没有什么比喻更具备否定意味的了。兔子虽善,但太过弱小,在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环境中难有其驰骋的空间。兔子虽美,但太过愚钝,几万年的生活方式竟然不知改造,又何谓创新?即使那些因饱遭捕逮之惊而号为狡兔的老兔子们,也只是在窝上下功夫,也还是一种弱小者消极避祸的“笨”办法而已。“狡兔三窟仅得死矣”。(《战国策·齐策》)它费尽心思,也仅仅是为了避免死亡的命运,何况这种所谓的狡猾之兔也不过是简单地多打几个窝罢了,而不会从根本上去创造一种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方式。由于这种因循守旧的思想意识,兔们楚楚可怜地尽量将自己的窝做得隐蔽,尽量使自己的行踪诡秘莫测,它们永远不可能像老虎那样雄距山顶,也永远不会如同猴类们占据树木,尽情地戏耍。人们说:是老虎就给你一座高山,是骏马就给你一片草原,是猴子就给你一棵大树,是雄鹰就给你一片蓝天,是兔子就给你……

不当兔子,不仅因为上述原因。

责任编辑:孙宝灵  焦艳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