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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为雄
在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之际,报刊电视等传媒有关孙中山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和推翻清廷专制统治的话题多了起来。可惜的是,我又看见和听见“清政府”这个错误的用词在媒体广泛使用。更可惜的是,我看见“清政府”一词在许多清史和民国史专家们的论著中也广泛使用。然而多年来我一直认为,中国历史上只有清朝廷而没有“清政府”,“清政府”的存在只是一种语言的存在、概念的存在,应将政府与朝廷区别开来并将有关术语规范化。概念明确、用词妥当应是治史和做一切学问的前提,大清朝廷在历史上是客观存在的,“清政府”却是个虚幻的存在,因为这个词不是从史实产生的,而是从洋人的不确指称和后人的口头延生出来的。尽管“一人传虚,百人传实”,“清政府”一词已被广泛流传和使用,但宜努力纠正,用清廷或大清朝廷来取代之。由于许多清史专家或民国史专家都使用过“清政府”一词,所以我想从治史方法的角度来谈谈对这个关涉清史研究的重要概念。我认为,现今的学人们治史,至少宜注意以下三点:
一、要有大历史观意识。随着人们视界的扩大、知识的递增,历史一词足可囊括一切知识,它已触及宇宙史、天体史,地球史、地理史,生物史,人类史、种族史、民族史,世界史、列国史、地方史等等。在人类社会领域,对历史可以从经济、政治、军事角度研究,也可以从文化等角度研究;可以研究通史,也可以研究断代史;可以研究整个社会史,也可以研究个人史或某一事件史。以前治史有“文史哲不分家”的说法,但当今时代治史则要有多学科的知识及现代科学研究手段。没有较高的科学知识素养和较完善的知识结构,恐怕难以进行这种研究。例如,研究宇宙起源,除了运用射天望远镜和太空探索器等科学仪器外,还需要天文物理学家的丰富科学知识,这其中包括哲学式的思辨。同样,研究中国历史,研究者的经济、政治、军事、外交、文化和种种科学知识都是不可或缺的。例如,当从政治角度研究清代政治史时,清代有否政府就一目了然了。在中国历史上,社会政权结构或政治体制依次演进的形式或具体表现形式是氏族首长及议事会制、部落酋长制、以皇权为中心的朝廷制、以总统为代表的政府制等。以皇权为中心的朝廷制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政治体制。──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个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国家──从清朝军队使用的大刀长矛及弓箭这些冷兵器亦可以看出其工艺是手工式的。而小农经济时代不可能有超时代的近现代政治结──政府出现。朝廷作为中世纪小农社会专制政治的表征,其政治方式是皇帝一人专政。它以君权神授为中心意识,皇权至上,用严格的名位等级、礼仪和皇位世袭及后宫等制度突出皇帝个人的权威地位。皇帝是国家政事的唯一最高决策者,以皇帝名义发出的谕、旨、策、诰、朱批等神圣不可侵犯,必须执行。皇帝主要通过奏事、朝仪、刺察等形式统治全国。朝廷的名位制度十分严格,皇帝自称朕,朝官臣民则称他为陛下、万岁。总之,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朝廷这种政治体制,是一种比政府形式低级、古老的政治体制。政府则是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并与之相适应的一种政治体制。政府广义上泛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狭义上指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政府与议会、政党及公民有密切的相关性,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主政体而与君主政体相对立。政府是由国家首脑、各部部长和众多公务员组成的一个庞大的政治实体,其政治行为主要是对选民负责。由于政府由公民选举产生,故换届选举、进行竞选活动是它的必要环节,而这为朝廷时代根本不可能出现的政治组织形式──政党──代表各社会集团利益的组织提供了政治活动舞台。总之,政府时代的政治形式和政治活动是朝廷时代根本不可能具有的,政府的出现是人类社会政治的近代化和现代化的标志。因此,把政府与朝廷相混淆总是错误的,这就像是把小农经济与近现代工业经济相混淆、把总统与皇帝相混淆、把资本主义与专制主义相混淆总是错误的一样。政府一词与朝廷一词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们是不同时代的产物,表征不同的政治体制和国家政权形式,二者根本不能通用。
二、要用历史本事来证实史料,用史实来检验史家对历史的解释。澄清历史上是否有清政府及治清史首先应注意的是,将历史本体、本事与后人对历史的认识和表述区别开来。确实,清末民初以来不少政治家、学问家如梁启超、孙中山等人有时也用“满清政府”一词去指称清朝廷,当时一些外国人有时也把清廷说成“中国政府”,现在甚至有的近代史教科书也是把清政府一词与清朝廷一词相混用。但不管人们怎样去说,历史上确没有清政府。为什么不从政治历史学角度问一下:清代历时268年间的政治体制或政权组织是朝廷形式呢,还是政府形式?显然,从公元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称汗,到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并称皇帝,到1644年顺治帝在北京建立全国性政权,及到1912年宣统皇帝逊位,其间都只是朝代建立与继承,未成立过任何一个政府。宣统逊位时清朝廷也不是作为政府被人民革命所推翻的。从历史本体看,清王朝历代皇帝自称朕,称自己的政权为朝廷,对外则称天朝。皇帝所下诏旨均只盖上皇帝的玉玺,从未以政府名义发布过官文,从未使用过政府字样。(这里当然不排近代西方列强将自己的外交方式如谈判签约方式施加于清王朝使其被迫接受,朝廷的谈判御史有时莫明其妙地接受了“中国政府”的提法,但所签的不平等的条约最终都得大清皇帝降旨恩准──这显然是朝廷统治方式的表现。)历史史实告诉我们:清代没有政府只有朝廷,至于人们有时为什么要指称它为清政府则是另一回事。不能因为有人甚至名人有满清政府等口误就以此为根据来证明历史上有清政府。若是这样,岂不是可以用哥白尼以前人们对地心说的错误说法为根据去推论出太阳围绕地球转是个事实吗?岂不是可以用“文化大革命”期间有关国家主席刘少奇是“大叛徒、大内奸、大工贼”等不实之词继续去确证刘少奇主席确是如许人吗?岂不是可以用一个莫须有的“穿鼻条约”说法就可以去确证这一条约的存在吗?可见,不分辨历史本事与人们对这种本事的认识,不分辨历史创造过程本身与人们对这种创造过程的认识和解释,不弄清历史的真实与人们对它或正或错的认识,不仅对历史上有否“清政府”这个问题根本弄不清楚,就连一般的历史问题也都难以弄清楚。
三、要有语言学知识,要注意术语的规范化,不要把专门名词与普通名词相混淆,如把政体、政权与政府这些词相混淆。从历史语言学角度结合史实去看一种政治形式、政治体制兴起和更迭,去看一个概念的具体形成是至关重要的。说政府是近代社会的产物,决不意味着政府是舶来品,而是从中国社会内部政治发展的进程和规律来说明问题。纵览历史,政府在中国历史上决不是古已有之。当孙中山从事反满清活动、说中国二百六十年来无政府时,这表明他革命的民主政治意识的清醒。而当孙中山把清朝称为清政府、满政府、鞑虏政府时,则表明他认识的模糊性,当然这种模糊性并不损害他作为民主革命先行者的伟大,因为每一个历史人物都有他的伟大和不足,他的话也同样不可能句句是真理。不过,出于孙中山一人之口的清代“无政府”和“满清政府”这种正相反对的话无论如何是统一不起来的:二者必有一错。在清末民初年代,在欧美及日本等先进国家已成立政府而进入民主政治时代以后,为适应中国近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去改良或推翻清王朝专制政治、建立民主政治体制时,向外国寻求救国真理的先进人物梁启超、孙中山等在翻译欧美、日本等国家的政治著作、学习近代先进政治思想、接受“政府文化”并处于其氛围中有时用政府一词来指称清朝廷是毫不足怪的。但当年他们有时这样说,以及其他人也这样说过还可以理解的话,在政治科学发达的今天还分不清政府与朝廷就是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政府既然是近代社会政治的产物,它就是一个专有名词。政府一词在中国也同样是一个专有名词。虽然在汉语中政府、政体、政治等各有含义,但在英语中Government一词则含有政府、政治、政体、行政管理、管理机构、行政管理区划、政治学等义。作为世界民主政治的最早发祥地,其内阁成立于1721年的英国,Government一词即是指内阁。因此,说政府在我国古已有之是绝对错误的。不能从我国古籍中找出政府二字,如在《资治通鉴》的注中找出“政府谓政事堂”来证明我国古代就有政府。如果是这样,从《国语·晋语》中找出“赏善罚恶,国之宪法”就可以证明我国古代就有宪法,是宪政之邦、是政治文明国度了。与政府一样,宪法也是近现代社会政治变革的结果和体现。Constitution是近代英国对代议制的称谓,随着代议制在欧洲大陆的普及,人们把代议制和体现根本原则的法律称为Constitution,即宪法。19世纪中叶后西方的立宪主义“宪政”观念传入日本和中国。日本学者曾把Constitution译为建国法、政规法典,后参照中国古籍译为宪法,于是日本及中国也开始了宪政运动。当然,这种运动的驱动力乃是其社会内部的经济因素。可见,只有全面了解社会政治历史的演进过程和政治史实产生的背景,全面了解政治术语产生的时代性,才有可能贴近真理。我们在考察古代社会政治历史时,采用政体或政权去表述每一时代的政治结构肯定比使用政府一词去表述更为适当一些。国外政治学著作中有些使用Government的地方改译为政体也许会更准确,当然也不排除国外政治学著作中有用语错误。另外,语言是一种复杂的现象,语篇不仅有陈述,也有隐喻。例如,1940年代不满意于蒋介石政权的进步人士曾用“蒋家王朝”去指称那时的政府,但实际上是一种影射或隐喻的说法,史家撰史时只宜使用中华民国政府这一符合历史实际的概念。所谓好政府、坏政府,专制政府、民主政府等都是人们对一政权组织的认识和评价,都不是历史本事即历史事实本身。根据功能语言学派的观点,如果不从一定的语境中捕捉语言信息焦点,透过语篇把握语言的非字面含义,就不能把握该语篇。例如“斯巴达克是只雄狮”这句话中,“雄狮”已不是指它的字面意义──哺乳猫纲的食肉类动物,而是生动形象的比喻斯巴达克有难以抵档的勇气和力量。又如说“某人会拍马屁”,并不就是说某人真的善于拍马的屁股,而是说某人善阿谀奉承上司。同理,当我们见到古代文献中出现了政府二字,也同样要透过字面意义在一定的语境中去把握其真实含义。我们表述每一时代的政治结构时,使用每一时代的具体称谓肯定比统一使用政府一词去表述精确。
确实,人类社会历史学中的一个难题是如何去适中把握真实的历史和人心中的历史的关系。不管是伟大先哲的功和过,还是芸芸众生的是和非,只要一旦过去就会成为历史。漫长的人类历史确实不像苹果那么直观,可以用嘴巴和舌头去品评它的味道。作为历史学的历史总是人们写的,研究历史更多的需要智慧。由于时间的不可逆性,实践和事实标准有时在它面前失效,因为有些史实不可能像物理现象在实验室中可以重演出来。尤其是对无文字记载的历史考证起来更加困难,尽管考古鉴定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仍有很多历史之谜至今无法破解。从人类认识角度看,成文历史总是具有人的精神烙印,具有鲜明的主观性,它只存在于人对真实历史的记忆和思考中。又因为历史是现实的一面镜子,历史理论可以给人以某种启示,从而影响人们和日常行为,在这种意义上便可以说写历史也参与创造了历史。可以肯定的是,由于人类认识的局限,人类总难以达到对历史本体本事的全面认识和把握,人类所知道的历史始终是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所能达到的对历史的认识。用科学的方法认识人类自身所创造的历史是历史学家一个长久而艰巨的任务。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人类自身认识水平的提高和研究方法的改进,一些错误的历史观念,一些错误的作品或观点以及术语,最终会被人们普遍地抛弃,而新的正确观念和观点被人们接受显然需要时间。我深信,随着人们文化水平、政治意识的提高,随着语言学的发达和语言的规范化,“清政府”这个历时既长、使用颇广的错误术语终将被人们抛弃,我们的教科书将会用朝廷这个本体性的词来指称清朝各代。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
责任编辑:钟永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