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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两封遗札笺释之一:傅斯年致胡适的借调函
2014年08月22日 14: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8月20日第636期 作者:赵建永 字号

内容摘要:早在2003年,汤一介师拟写《用彤先生与傅斯年》一文,嘱我留意相关史料。当时我遍翻《傅斯年全集》未见他们相交往的内容,但十年来,经不断多方查寻,累积了不少一手资料。现略捡在档案中找到的信札,尝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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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03年,汤一介师拟写《用彤先生与傅斯年》一文,嘱我留意相关史料。当时我遍翻《傅斯年全集》未见他们相交往的内容,但十年来,经不断多方查寻,累积了不少一手资料。现略捡在档案中找到的信札,尝试解读。

  抗战胜利后,傅斯年在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主持复校的同时,还积极筹办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北平办事处,并在东厂胡同接收了日伪东方文化委员会的研究所和图书馆等机构。在此基础上,傅斯年成立了史语所北平图书史料管理处,以整合北平的史学资源,推动学术研究。

  傅斯年主张历史学就是史料学,应以自然科学提供的一切方法来发现、扩充和整理所有史料,故他将工作重点放在古籍和考古史料的发掘整理上。尽管汤用彤与傅斯年的文化理念相左,但在史料学建设方面却与傅斯年多有共识。因此,傅斯年聘请汤用彤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兼任研究员。为工作方便,傅斯年还邀请汤用彤搬至位于东厂胡同1号史语所北平办事处的后院,与他和胡适比邻而居。

  傅斯年平时多在南京中央研究院史语所,不常在北平。为让汤用彤更好地替他管理史语所在北平的机构,傅斯年于1947年5月17日致函时任北大校长的胡适,以给汤用彤加薪为由,希望能在不影响其北大工作量的前提下,把他调到史语所工作。该信现藏北京大学档案馆,档案标题为《傅斯年致函胡适协商汤锡予先生兼职薪金办法》,卷宗号“BD1947180”(两页)。信文如下:

  适之先生赐鉴:

  兹有一事奉商:汤锡予先生在敝所为兼任研究员,其薪水之发给,有一困难,即敝所在薪水支给上,乃系机关而非学校。机关支领兼薪者,不能兼领生活费和加成数。但在学校则有变通办法,学校所支之钟点费,可并支加成数而能报销。故锡予先生若在贵校支全薪,而在敝所支兼薪,势能行通,因敝所为机关,不能支领生活费及加成数。若反而行之,即在敝所支全薪,而在贵校支兼课之兼薪,则贵校可支加成数。至于在贵校可支钟点费若干,自当由贵校定之。目下人人由政府发一份薪水,由何机关开支,事实上毫无分别。故拟请先生惠允锡予先生之薪水,由本年一月起至本年六月止(六月以后另定之),由蔽所支付。庶几锡予先生之收入可稍多,且锡予先生决不因此而减少在贵校之义务,并不因此而增加在敝所之义务,无非求手续合法而行得通而已。

  务乞惠允,无任感荷!专此,敬颂道褀!傅斯年谨上五月七日

  由于胡适需要倚重汤用彤在北大协理诸多事务,因而调动之事未获批准。但是傅斯年仍聘请汤用彤兼任历史语言研究所驻北平办事处主任。汤用彤尽管接受了主任一职,可当发薪时,他却如数将薪金退回,说:“我已在北大拿钱,不能再另拿一份。”这种举世罕见之清高,是汤用彤作为典型之醇儒为人为学淡薄名利的一贯态度。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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