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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引发农村家庭关系间新冲突
2012年07月03日 09:57 来源: 作者:朱云杰 王 娇 字号

内容摘要:本文以SX省WN市S村为调查研究对象和问卷调查地点,以社会冲突论的“社会安全阀”思想为理论基础,首先总结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缓解农村家庭关系间因医疗问题引发冲突的功能,其次系统分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引发的农村家庭关系间基于医疗问题的新冲突,最后提出缓解新冲突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基于SXWNS村的调查研究

 

朱云杰   

 

内容摘要:本文以SXWNS村为调查研究对象和问卷调查地点,以社会冲突论的“社会安全阀”思想为理论基础,首先总结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缓解农村家庭关系间因医疗问题引发冲突的功能,其次系统分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引发的农村家庭关系间基于医疗问题的新冲突,最后提出缓解新冲突的相关建议。

关 键 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社会安全阀” 家庭关系 冲突

作者简介:朱云杰,男,陕西白水人,管理学博士,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王娇,女,陕西渭南人,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本文受“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应用经济学项目”资助。

 

一、引 

 

社会冲突论学者认为,人们因为有限的资源、权力和声望而发生的冲突与斗争是永恒的社会现象,社会冲突的存在是正常的,冲突的类型是多样的。冲突论代表者刘易斯·科塞指出冲突有四种类型,本文主要分析紧密关系中的冲突。所谓紧密关系中的冲突是指发生在关系紧密的群体成员间的冲突[1],家庭便是紧密关系群体的一类。在紧密关系的群体中,群体成员感情投入较多,倾向于压抑敌对情绪,冲突不易爆发,但并不是等于没有冲突,如果不注意敌对情绪的释放,让敌对情绪累积起来,一旦冲突爆发,就可能非常激烈。

为缓解社会冲突,科塞提出“社会安全阀”理论。所谓“社会安全阀”是指各个社会都存在着这样一类制度或习俗:它作为解决社会冲突的手段,能为社会或群体的成员提供某些正当渠道,将平时蓄积的敌对、不满情绪及个人间的怨恨予以宣泄和消除,从而维护社会和群体的生存,维持既定的社会关系[2]。而现行社会中的任何一项制度或政策都可以看作是社会为应对和解决相应问题的“社会安全阀”。

我国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农村家庭内部因医疗问题经常会发生冲突,这种发生在紧密关系中的冲突亟需相对应的“社会安全阀”制度来缓解,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实施便成为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问题的一道“社会安全阀”。

影响家庭关系的因素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社会制度或政策是影响家庭关系的外部因素之一,所以“新农合”就构成了影响农村家庭关系的一个外部因素。本文重点关注“新农合”对农村家庭成员间关系的影响。以SXWNS村为调查研究对象与问卷调查地点,走访76户,共275人,发放问卷275份,收回275份,有效问卷260份。问卷通过农民对“新农合”的认识与态度,“新农合”的保障作用和减轻家庭负担作用,以及“新农合”与农村家庭的关系三个方面反映“新农合”对农村家庭成员间关系的影响。

 

二、“新农合”缓解农村家庭间关系间因医疗问题引发冲突的功能

 

冲突论者认为适量的冲突通过“社会安全阀”制度可以使人们的怨气、不公正感不断地排泄出去,从而可以有效地保护整个社会结构。农村家庭关系间由于医疗问题引起的冲突,通过替代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以缓解,从而维系农村家庭关系的稳定,发挥着“新农合”的社会安全阀功能。

1.“新农合”为农民建立了表达医疗资源需求的平台

帕森斯从目标、情境、规范以及能量四个方面看待“人的行动”[3]。人们做出某一行动是发生在某一特定的情境之内的,有一定的目标,而且行动做出后有利可图,在一定的规范下为了达到目标而消耗一定的能量,这一能量可以是精神上的,也可以是物质上的。在医疗资源城乡配置不均衡、农村医疗保障整体水平不高及农民收入整体增加较慢的情境下,农村家庭消耗了一定能量去参加“新农合”是具有目标性的,除了减轻经济压力,还具有能够享受到更多医疗资源及医疗保障的目的,是有利可图的。参合后,“新农合”改变了农村家庭传统的就医模式,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就医提供多层级的定点合作医疗机构及报销比例,使农民有了表达医疗资源需求的平台,最大限度的满足各类农村家庭的就医需求,充分享受医疗资源,释放家庭内部压力,减少医疗资源在家庭内部配置不均衡的情况,缓和家庭内部关系,减少家庭关系间的冲突。

2.“新农合”有效地保障了农村弱势群体享受医疗资源的权利

通过本文调查问卷的结果反映,有67.8%的被调查者认为“新农合”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五保户”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这类家庭带来了实际的利益,有效地减轻这类家庭的医疗经济负担,减少家庭关系间的冲突。此外,“新农合”使参合人员都有机会享受到医疗服务,农村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在参合后能够表达自己的医疗需求,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障,改善医疗资源在农村家庭中的配置,缓解农村家庭中弱势群体与家庭其他成员的冲突,预防家庭关系中断,增强家庭内部凝聚力。

3.“新农合”提供了缓解家庭关系间因医疗问题引起冲突的通道

冲突存在于每一个家庭,低激烈程度的家庭关系间的冲突可以释放家庭内部的紧张,避免激烈程度较高、破坏力强的冲突发生,从而维护家庭关系稳定和谐[4]。引起家庭关系间冲突的因素有很多,医疗问题引起的冲突是其中一类,医疗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关系到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及家庭的稳定发展,“新农合”为农村家庭关系间因医疗问题引起的冲突提供了一个新的缓解通道。通过调查,有45.7%的调查对象认为“新农合”为家庭成员提供了表达各自的医疗需求,了解彼此的立场、观点、情感、利益、需求及行为倾向的通道,从而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减少家庭关系间的冲突,维持家庭稳定。

 

三、“新农合”实施引起农村家庭关系间的新冲突

 

“新农合”在我国农村的广泛覆盖,在发挥着其重要的“社会安全阀”功能的同时,也存在着监管机制不健全、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设备不到位、医疗费用畸高不下、统筹疾病范围有限以及保障水平不能满足农民要求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新农合”的实施效果,使农村家庭关系间因“新农合”的实施产生的新冲突。

1.农村家庭关系间针对是否参加“新农合”产生的新冲突

1)农村家庭成员因特征差异形成不同的参合观而引起的家庭关系间新的冲突。本次调查依据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这一标准,将调查对象的年龄分为六个阶段[5],六个不同年龄段的群体对参加“新农合”的意愿比率差距比较大,主要表现在:年龄越大,参合后受益程度越高,参合意愿越高;年龄越小,参合后受益程度也越高,参合意愿也越高;参合意愿较低的人群集中在18-65岁这一年龄段,因为这一部分人群处于参保不受益、风险与个人缴费不对等的状态,所有农民共同缴费,为患病率高的农民承担医药费用,部分农民会觉得“吃亏”,参合意愿会跟着降低。根据个人年龄及是否受益情况,在参加“新农合”时,农村家庭关系间会发生是否参合的冲突,如图1所示。

 

1  年龄段对参合意愿的影响

 

对本次调查对象目前身体健康状况的数据分析,身体健康情况越差者,因参加“新农合”后受益机会多,其参合意愿就越高;相反,身体健康状况越好者,因参加“新农合”后受益机会少,其参合意愿也越低,如表1所示。

1  身体健康状况对参合率的影响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WNS村村民个人年收入在5000-8000元之间的比例最大,占49.5%,个人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1.9%,在1000-3000元之间的占5.8%,3000-5000元之间的占19.4%8000元以上的占23.3%。通过对收入水平的比对分析,发现收入越高者,参合意愿会降低,因为“新农合”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不能满足高收入者的医疗需求;而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参合意愿较高,但因其支付能力不足,参合能力较低。基于家庭成员间的特征差异程度,当家庭中某个个体成员不需要参加“新农合”,而其他家庭成员却需要参加时,若其他家庭成员将他们的需求长期地凌驾于某个个体成员之上时,个体成员的利益需求将被长期抑制,得不到满足,会引发家庭关系间的冲突。

2)农村支出型贫困家庭关系间参合与否的冲突。家庭收入的支出主要用于家庭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两大方面,在农村支出型贫困家庭中,若医疗保障支出较多,其他方面的支出就得不到保证,家庭资源配置会出现不均衡状况,引发家庭成员关系间的冲突就会增多。此外,“新农合”保险的起付线及自付率都比较高,且只统筹大病,农村贫困家庭及支出型贫困家庭由于无力支付大病的全额医疗费用而选择放弃就医,国家和地方的医疗财政补贴更多的向农村非贫困人口转移,导致能获得“新农合”保险报销的人群向农村中收入相对较高的家庭中集中,出现国家有限的医疗补贴向农村相对富裕者倾斜的不公平现象,形成财政医疗补贴逆向转移现状[6],贫困家庭及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医疗需求得不到保证,受益率普遍偏低,在是否参加“新农合”及受益保障程度等问题上,家庭成员会存在意见分歧,由此引起家庭关系间的冲突。

3)农村家庭关系间因家庭中流动人口参合就医问题引发的冲突。随着经济社会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外出务工或投资畜牧业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据本研究调查数据显示,在调查农村家庭的收入来源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外出务工,比例达52.4%,而依靠农业生产获得家庭收入的比例为31.1%,排在第二位,第三位是投资及其他来源,比例占16.5%。通过数据显示,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在不断增加,相对应的,农村家庭中的流动人口也在不断增多,职业的流动性影响着农村家庭成员参加“新农合”的意愿及参合率。78.6%的农村流动人口愿意参加“新农合”,但由于“新农合”统筹层次较低,无法适应农村流动人口的就医需求,且农村流动人口在城镇没有完善合理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医疗保障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多数人在参加“新农合”及就医问题上与家庭其他成员发生过冲突。

2.“新农合”的保障程度与农村家庭经济能力及基本医疗需求不适应而引起的家庭关系间的新冲突

“新农合”作为健全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其目标是减轻农村家庭医疗负担,缓解农民看病就医困难现状,以及满足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的。农民参加“新农合”也是带有一定目的的,为的是参合后满足个人医疗需求,减轻家庭及个人经济负担。无论是“新农合”本身所提供的医疗保障,还是农民自身的医疗需求,都是为了达到双赢的目的而展开的。但在实际的运行中,却存在“新农合”的保障程度与农村家庭经济能力及医疗需求不适应的问题,从而引发家庭关系间新的冲突。

1)本文调查对象的个人平均年收入约为7437.43元,生活费用总支出为4313.71元,占个人平均年收入的58%,参加“新农合”后个人医疗费用年支出平均为773.4元,占总收入的10.34%。“新农合”的实施是否减轻农村家庭经济负担可以通过表2得出:

 

2“新农合”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作用

 

由数据分析可得出,即使参加“新农合”,农村家庭的医疗负担仍然较重,“新农合”对家庭经济负担的缓解作用不明显,不能完全保证农村家庭的基本医疗需求。因此,当农村家庭中有成员患病时,“新农合”没有起到有效地减轻家庭负担的作用,家庭成员间会因医疗问题产生冲突。

2)农民参加“新农合”也更看重其医疗保障功能,本次调查数据显示,有88.3%的调查对象认为“新农合”的医疗保障功能一般,详见表3

 

3 “新农合”的保障程度

 

表中数据反映出,“新农合”的医疗保障功能不高,由于“新农合”只统筹大病,无法满足广大农民基本医疗需求,当“保大病”与“保小病”相冲突时,家庭成员间因医疗问题会产生冲突。

3.农村家庭关系间针对是否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新冲突

在本次调查中,农村家庭成员通过对参加“新农合”前后医药费用的变化、定点合作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及自身医疗保障需求的满足程度进行对比后,发现参合后,有时医药费用支出比不参合还要多,而获得的实际收益在下降的情况在本研究调查中占36%,没有变化的占43%。虽然国家在不断地提高参加“新农合”患者的年补贴上限,SX省从2012年对“新农合”参合患者年补上限更是提至15[7],但调查数据可以说明定点合作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及资源无法完全满足患病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及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在国家医疗财政补贴上限越大时,定点合作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会越高。在患病时,基于上述实际情况,由于参加“新农合”,农村家庭关系间针对是否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过冲突的占41.7%,且家庭成员患病越严重,这一冲突表现的也越强烈。

4.由“新农合”门诊账户建立方式引起的家庭关系间的新冲突

农民缴纳合作医疗费用,定点合作医疗机构相应的要为农民建立“新农合”门诊账户。“新农合”门诊账户分为门诊家庭账户和门诊个人账户两类,目前“新农合”门诊账户基本上使用的是门诊家庭账户。门诊家庭账户是基于农村家庭户口本上的家庭人口数而建立起来的,即所有的同在一个家庭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共同建立一个“新农合”门诊账户[8]。门诊家庭账户设立的目的是为农民提供更高水平的财政补贴,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新农合”,但也引来相关问题,建立门诊家庭账户还是建立门诊个人账户便是问题之一,针对门诊账户的设置,家庭关系间会发生新的冲突。

这类新冲突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若家庭人口数较多,参加“新农合”后,虽然获得的财政补贴增多,但家庭要缴纳的合疗资金更多,反而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家庭成员间会因此产生冲突;二是受职业、婚嫁、求学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农民处于流动状态,个人户籍与现居住地相分离,对“新农合”门诊个人账户的建立要求强烈,但因户籍所在地及“新农合”统筹层次的限制,无法建立门诊个人账户,参合后只能建立门诊家庭账户,医疗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会引起这一部分人群的不满。由于“新农合”受益存在家庭主体间的利益相关性,家庭关系间的冲突因此容易彰显。

 

四、缓解“新冲突”的相关建议

 

“新农合”的实施,在发挥其“社会安全阀”功能的同时,还使农村家庭关系间因医疗问题产生新的矛盾与冲突。对新冲突的缓解,可以从“新农合”本身和农村家庭关系改善两大方面入手。

1.继续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要使“新农合”长久的存在,并在农村地区发挥其作用,发挥出“新农合”的“社会安全阀”作用,就必须对该制度在实际运行中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对“新农合”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应从拓宽其统筹疾病种类、报销部分门诊看病费用、简化报销程序、加大财政补贴以及健全相关立法建设等方面入手,对“新农合”的设计结构及程序进行改善,优化该制度,从而使该制度发挥出期望的作用。

对“新农合”在运行中引发的问题,应从明确相关利益主体的职责、完善“新农合”的管理制度和资金监管制度以及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三方面着手解决问题,缓和这些问题引起的各类矛盾与冲突,以实现“新农合”实施的目标。

2.倡导构建和谐和睦的农村家庭关系

家庭关系间因医疗问题引起的冲突可以通过“新农合”宣泄出来,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针对“新农合”引起的家庭关系间的新冲突的缓解,在改善农村家庭关系方面:

首先应强化农村家庭成员间的血缘关系和情感关系,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明确家庭成员在家庭中应尽的义务与应负的责任,增强家庭成员间的情感,改善受现代社会冲击的家庭关系,以维护家庭稳定。

其次是构建和谐和睦的家庭氛围,促进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家庭关系若不和谐,会引起家庭成员患心身疾病[9],家庭关系不和睦不仅会引起家庭成员患心身疾病,还会引起家庭关系间因医疗问题引起的更深一层的冲突,影响家庭稳定。而相反的,良好的家庭关系能够促进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发展,所以,应加强对农村家庭成员伦理道德及文化知识方面的教育,农村家庭成员应注重成员间的交流与互动,善待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宽容、大方,能够做到换位思考,使家庭成员都能生活在和谐、轻松的家庭氛围之中,促进身心健康,减少疾病发生率,同时也减少家庭关系间因医疗问题引起的冲突。

 

注释:

[1]侯钧生.西方社会学理论(第一版)[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186.

[2]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114.

[3][]青井和夫,刘振英 译.社会学原理[M].华夏出版社,200245.

[4]邓伟志,徐新.家庭社会学导论[M].上海大学出版社,2006:21.

[5]徐愫.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6]傅仲学.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失衡的原因及解决措施[J].决策导刊,201008):37.

[7]梁璠.明年起陕西新农合参合患者年补上限提至15[EB/OL].http://xian.qq.com/a/20111206/000136.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8]邹珺,游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设立家庭账户的保险经济学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05(6):21-22.

[9]李英.家庭关系与健康[J].中古社会医学杂志,20092):106.

 

 

责任编辑:孙宝灵  孔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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