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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当前应加强金融法体系的创新与发展
2014年01月15日 14: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薛 倩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当前;金融法体系;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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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薛倩)近日,由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放松管制背景下的金融服务法创新与发展暨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京举行。本次研讨会主题为放松管制背景下的金融服务法创新与发展,与会专家围绕着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与金融法治创新、民间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与法治保障和金融服务法体系的构建三个专题进行深入探讨。

  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从专业角度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进行了解读,提出要坚持在大金融、统合化、国际化、功能监管的理念和原则的指导下研究金融法的众多问题,强调金融法必须进行现代化的改革,与国际接轨,适应大数据时代和数字化、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变化与挑战,从强调管制向强化市场配置资源和金融自由化转变,并加强对金融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的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贾林青在关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构建我国金融安全网的关键步骤”的发言中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完善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将存款保险和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角色和银监会的审慎监管职能三者加以分工,并指明存款保险实际上体现的是商业银行间的互助共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提出以消费保护为主体,以确保市场功能为核心的金融法律的核心体系,以横向统制为机制,对传统金融法中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不平等的关系进行调整,将金融服务法律关系纳入到金融法框架里面去。

  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燕表示,本次研讨会中多位专家学者所提出的观点开拓了金融法研究体系的视角和思路,呼吁广大学者从金融服务法的理论和理念问题入手,对金融法体系的重构展开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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