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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哈尔滨是座英雄城、爱国城、革命城!这完全可以通过扒掘地域历史亮点来判定:如“10·31城市设治日”(1905)、“5·14国人首次纪念五一节”(1907)、“4·3抗疫纪念日”(1911)、“2·5哈尔滨保卫战纪念日”(1932)、“4·28城市解放日”(1946)、“9·6抗洪纪念日”(1957),以及古代我国北方的金朝立国的正月初一(1115)也可作为“城市纪元日”(以纪念女真人反抗辽朝的压迫)等,由此构建“哈尔滨专属纪念日体系”。通过对这些“历史亮点”的研究,可以接续起当下与历史,勾连地方与国家历史内在联系,构筑立体多维的城市历史景象,厚植对家乡之深情,增益对祖国之挚爱!
看似孤立无序的历史事件,以文化哲学、历史哲学的视角审视,却能发现隐藏于其间的线索,构建起立体的历史逻辑,从而形成有逻辑的历史。哈尔滨革命史志系列文章一方面为纪念九十多年前发生在哈尔滨的“一一·九”运动而撰写,另一方面通过比较研究,建立保路运动、五四风雷与“一一·九运动”、抗联斗争的内在关联,梳理出爱国主义精神统摄历史事件的红线。作为历史逻辑中承上启下的“一一·九”运动发生已迫近百年,爱国呼号犹在耳畔,青年学生的奋斗精神永志心间!
相比中国近代史上轰轰烈烈的爱国救亡运动,发生于1928年11月9日的哈尔滨学生保路运动——“一一·九”运动在历史的大潮中似乎只是微小的闪光点。学界对于四川保路运动、辛亥革命等发生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大事件已有不少关注和研究,但是,对于“一一·九”运动此类发生在一定区域内、特定时期的历史事件的关注和研究还较为缺乏。如果因时间久远就忘却它在抵抗日本侵略中发挥过的重要作用,历史不会原谅如此的忽视和遗忘。笔者认为,无视历史是错误的,抓大放小也是不全面的,我们以全面的视角重视“一一·九”运动,并将其与四川保路运动进行比较研究,梳理两者的异同,挖掘学生爱国运动在历史上发挥的重大作用,追忆、重温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
“一一·九”运动与四川保路运动简介
(一)“一一·九”运动简介
“一一·九”运动是1928年11月9日哈尔滨学生为抗议日本强行修筑满蒙五路的爱国主义运动。20世纪20年代末,日本帝国主义妄图吞并我国东北三省,阴谋计划在我国东北和内蒙古修筑五条铁路,并以此为基础,侵略全中国,其初步实施即为于1928年5月13日张作霖与山本条太郎签订的《满蒙新五路协约》,该协约内容是由日本贷款,在我国东北、内蒙古境内以及朝鲜修筑五条铁路,即吉会(吉林至朝鲜的会宁)路、长大(长春至大赍)路、吉五(吉林至五常)路、延海(延吉至海林)路、洮索(洮南至索伦)路。协约签订的消息传至哈尔滨后便激起各界人士的抗议,其中青年学生反应尤为激烈。1928年11月9日,哈尔滨大中小学学生5000余人在寒风中上街游行示威,高喊“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打倒卖国贼”,以唤起同胞的爱国热情,反抗日本帝国主义强修满蒙五路。抗议遭到当局血腥镇压,并导致多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史称“一一·九惨案”。惨案发生后,东北各界极为愤慨,一致声援学生爱国运动。《哈尔滨公报》、《国际协报》都以显著位置刊登警察殴伤学生的消息和照片,并发表文章抨击军阀的卖国行径。[1]中东铁路三十六棚总工厂工人参加了反对日本强修五路的斗争,并表示“誓做学生后盾”;同时哈尔滨“——·九”运动也推动了东三省民众反日斗争爱国热潮的深入发展,各省的学生也举行了浩荡的集会和游行示威。在社会舆论压力下,东北当局处分了镇压学生的有关人员,支付受伤学生的医疗费用。至此,“一一·九”运动以张学良拒绝接受日本修筑“满蒙五路”的无理要求为最终结果而取得了胜利,这一运动也最终实现了迟滞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步伐。
(二)四川保路运动简介
铁路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问题,建设铁路成为清政府的主要议程。辛亥革命前夕,中国人民反对清政府夺路、夺款、卖路、卖国的爱国运动,亦称保路风潮。基于对官办铁路贪污腐败以及借外资可能会导致主权丧失等顾虑,1898年11月由矿物铁路总局颁布《矿物铁路章程》为国内民营资本保驾护航:“矿路分三种办法,官办、商办、官商合办,而总不如商办……此后多得商办为主,官为设法招徕,尽力保护,仍不准干预该公司事权”。[2]然而,商办民营的公司,其腐败程度并不亚于官办公司,并且由于缺少监督及制约、资金短缺等问题,其内部管理混乱、建设铁路效率低下,尤其是川路公司将建设川汉铁路的资金拆借到上海搞投机导致了300万两白银的亏损。1911年5月,清政府便宣布“铁路国有”政策,由邮政部大臣盛宣怀负责,将已规准商办的川汉、粤汉铁路收归国有。随后由于建设铁路缺少资金,盛宣怀又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订立《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向四国借款以修筑铁路。作为当时的见证者,郭沫若在自传中写道:“国有政策,在这政策的本身宁是可以奖励的……因为中国商办的资产事业都收到不良的效果:例如……川汉铁路的三千万两资金在未动工之前差不多也就有快要烟消云散之势。重要的原因在当时的人所触目到的便是办事人的中饱。”[3]起初川路公司积极响应铁路国有化号召,部分股东也将铁路收归国有视为一次及时止损的机会。然而,四川保路运动仍然爆发,其爆发有多重因素。激起四川人民最强烈反对的是铁路国有计划中的股本补偿标准,川路公司的股东,不仅来自绅士、商人、地主,还有缴纳租股(相当于强行集资摊派)的农民,这就使得利益参与者涉及全体四川人民,清政府颁布的“铁路国有”政策虽然收回了路权,但因为中央政府而没有补偿先前民间资本的投入,[4]因此招致了四川各阶层,尤其是广大城乡劳动人民的反对,“清政府颁布铁路国有政策之后,川民保持了相当的冷静,当得知路款相应问题时,才一片哗然,宁死不从”。[5]结果招致四川保路运动的爆发,起初保路运动还是和平反抗,立宪派提出“文明保路”的主张,以避免与清政府发生冲突,然而盛宣怀刚愎自用,其激进处置导致情况不断升温,有“屠户”之称的新任四川总督赵尔丰面对复杂局势尚不敢轻举妄动,盛宣怀却强硬致电赵尔丰:“要胁罢市、罢课即是乱党。湘、粤初亦如此,经告示严禁,有‘格杀勿论’字样,乃能相安无事”。[6]赵尔丰迫于压力,逮捕了罗纶、蒲殿俊、颜楷、叶秉诚、邓孝可等立宪派,结果导致局势更加混乱,抗议群众冲击督署,酿成了“七·一五血案”。四川保路运动不久便进入武装起义阶段,清政府下令驻扎在湖北的新军去前往四川镇压,结果造成武昌空虚,直接导致了武昌起义。至此辛亥革命爆发,民国政府建立,虽然最终没有保路成功,川路公司在民国初年仍然国有化了,但是其国有化方案是经过协商谈判解决的,其意义远高于清政府的强制国有化,它代表了民主协商的进步观念,是公共参与下的民主进程,具有了更强的道义合法性与公信力 。
“一一·九运动”与四川保路运动比较
(一)参与主体与诉求不同
“一一·九”运动与四川保路运动的参与主体是有较大差异的,并且诉求也不相同。
首先,“一一·九”运动是一场以爱国学生为主体的爱国运动,在这次运动中民族资本家和其他爱国人士也发挥了作用,早期的中国共产党对此次运动起到了推动作用。1928年,日本帝国主义与奉系军阀签订满蒙新铁路协定的消息传至哈尔滨后,哈尔滨各界万分愤慨,先是哈尔滨各大中小学校的学生,包括哈尔滨工业大学、法政大学、医学专门学校和东省特别区立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女子中学,以及吉林省立第六中学,东铁扶轮学校等,他们不仅成立了“哈尔滨学生维特路权联合会”以进行抗议集会,还构成了“一一·九”反修路运动的主体,据统计有超过5000余学生参加了这次运动;还有民族资本家及爱国人士,如“哈尔滨教育、工商、宗教、新闻等各界代表130余人,在道里商会集会,组织成立了‘哈尔滨市民抗路联合会’,选举16名委员,分设交际、总务、宣传、组织等四个部,分头进行工作”;[7]另外这次运动中我党的力量不容小觑,早在1928年6月,中共满洲省委临委就发表了《中共满洲省委临委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满洲告同胞书》、在1929年11月29日发表了《中共满洲省委通告(第六号)——为反对帝国主义与保护苏联并援助哈尔滨被捕学生》,中共中央于1929年12月17日也写下了《中共中央关于反日保路问题给满洲省委的信》。[8]这次运动中,在中共满洲省委的指示下,担任中共哈尔滨县委书记的任国桢对青年学生的爱国斗争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并与满洲省委委派的临时接管共青团哈尔滨县委工作的韩乐然,一起参加了该运动,在整个运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是运动的重要组织者与参与者。
“一一·九”运动的诉求是比较一致的,在学生游行的口号“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保持路权”“打倒卖国贼”“维护国家路权”中可以窥探,基本可以概括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修筑五路以及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帮凶。
其次,四川保路运动的参与主体开始是由立宪派(主要是国内从事实业的大资本家和绅士)构成的,之后壮大到包括社会各个阶层在内的普通群众。清政府铁路国有政策出台后,“并没有在全国各省引起一致的反对,各省的反应迥然不同。有的省表示积极支持清政府的国有政策,而在有的省则表示强烈的反对,并斥责政府‘卖国’”。“在铁路路权国有问题上,在四川、湖南、湖北与广东,士绅中反对国有的势力则更为强大,而这四省中,湖南、湖北与广东反对国有的声浪又相对温和一些,反对最激烈的是四川士绅”。[9]一方面,四川士绅最初并不反对铁路国有,而是反对国有化的方案,在他们看来,盛宣怀的铁路国有方案几乎相当于掠夺。“他的原计划是把现有商办铁路公司的全部资金冻结、核算后,将原股份全部转成‘国有公司’股份,实际出资者还是那些人,资金也不得抽回,国家不付任何赎金,也没有增资扩股的行动,就凭政治权力强行将原来属于商办的铁路公司收归国有。更为奇怪的是,清政府以修路为名向外国借的巨额铁路贷款也不投入公司,实际上仍然用原商办公司的资金去修这条铁路。人们可以设想的惟一区别就是原来由股东按股份组成董事会任命的高管,现在作为‘国有公司’由国家,实际上就是由盛宣怀任命了。原出资人除了将来可能获得红利(实际是虚无缥缈)外失去了大部分权益,而盛宣怀无代价地控制了这些资金”,[10]这种强制性国有方案当然会激起士绅的抗议,对股份的强行占有也会导致川路公司所有股东的反对,即使那些农民是“被迫入股”(他们缴纳的租股相当于强行集资摊派),但他们仍是这个国有进程的利益参与者,事关利益又怎能毫不关心;另一方面,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600万英镑、长达40年的《川粤汉铁路借款合同》几乎触动了士绅乃至广大群众的民族情绪。清政府的腐朽统治致使国家已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借款合同的签订,“由于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讨价还价等因素,还款期、利率、抵押物有所不同,改变不了侵犯、损害中国主权和国家民族具体权益的实质。”[11]对于铁路权利的流失,当年《中兴日报》对此评价:“铁路为全国命脉,从经济上讲,则关于财政;从调运上讲,则关于兵政。若铁路为外人所有,不啻财政、兵政之权,全授之外人也。兵权、财权全在外人之手,国尚能立乎?”;[12]最后一方面,有很多历史学者认为,清政府的铁路国有化成为一部分士绅牟利的手段,一些“川路”既得利益者试图“拿住”政府,利用铁路“国进民退”大赚一笔。一些人表面反对国有,实际上是以此为手段向政府提出更高的补偿金,即“以索还用款为归宿,以反对国有为手段。”[13]另外保路运动主将邓孝可在《川路今后处分议》中虽然赞同铁路国有政策,但我们也可以看到他在文中说到:“(路股现金)使用权……留归咨议局与川汉公司的特权阶层。”却只字不提普通股民的权利。
(二)历史定位相同
在现有的评价中,尽管四川保路运动不可避免的参杂有部分人谋取利益的成分,但从本质来说,“一一·九”运动与四川保路运动都是爱国主义的运动。
在“一一·九”运动中,青年学生以及各阶层爱国人士不畏强权,不惧帝国主义压迫,奋起反抗,上街游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压迫,他们对国家前途的担忧、对帝国主义侵犯我国主权的憎恨以及为了民族未来不惜牺牲的精神,在一篇《说国仇》的片段中可见一斑:“今者南北携手,欢声雷动。东省当局,罢战言和,本是自动,纯属内政,与尔日本何涉,乃亦从中阻挠,不许妥协……可哀哉弱国外交!夫致我国之死命者,其惟侵略政策所订之不平等条约:如领事裁判权、租界管理权、海关盐税等等特权,一日不收回,一日不自主,永久不废约,永久须落伍。仅此起死回生唯一之希望,今被日人当头一棒。几希之望已绝,直可子子孙孙作瓮中鳖,釜内鱼,砧上肉,生杀割宰,一任人为。吾书至此,吾心痛,吾手颤,吾泪坠。鬼门关也,活地狱也,修罗场也,剑树刀山油炸火炙,各种惨烈之严刑,尽集于吾身……堂堂中华之大,国耻垂二十余年,尚未奋兴师,乘间一图以报……家国一体,国亡则家破;身家相系,家亡则身随。向之所谓惬心适意之事,倏变为凄凉悲痛之场。奈何同胞尚不筹及此哉……同心敌忾,众志成城,杀其气焰,戳其强豪,生擒倭帅,系颈阶廷,还我山河,复我主权,消以往城下之羞,造未来苞桑之固。逮我汪踦以下,讫与黄思伯诸先烈之风,昭宣乎东瀛,国报,吾愿始偿。于是乎书。”[14]从该文中我们可以看到,面对帝国主义的霸凌,忍无可忍,帝国主义的罪行罄竹难书,当年的亲历者及目睹者一腔热血,以文字抒发自己强烈的爱国热忱,“今天,我们在这里回顾‘一一·九’学生运动,是为了永不忘却‘勇于承担历史责任’——这一中国青年运动的光荣传统,是为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进一步弘扬这一革命精神,肩负起历史赋予当代青年的使命。”[15]
而我们在四川保路运动中也能看到这种爱国精神,作为一场反帝反封建斗争性质的政治运动,四川保路运动具有鲜明的群众性。可以说,在四川保路运动的发展全局中,爱国精神始终是激励四川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的核心因素。在整场运动中,从集会请愿到游行示威,从抗捐抗粮到罢课罢市,四川人民的英勇奋斗无一不表现出了其拳拳爱国之情。而这也正如朱德元帅在《辛亥革命杂咏》中写道的:“群众争修铁路权,志同道合会全川。排山倒海人民力,引起中华革命先。”正是因为有了保路运动中数万万同胞无畏拼搏的一腔热忱和爱国情怀,才最终实现了辛亥革命的爆发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功以及新中国的最终建立。又如曾绍敏在《漫话四川保路运动》一文中所说,“辛亥革命犹如万里长江澎湃奔泻的浪潮,当我们走近这一雄伟壮观的历史场面时,看到洪波涌起的汉江潮的时候,不要忘记推涌汉江潮的惊涛拍岸的蜀江潮;当我们看到黄鹤楼上竖起革命旗,还须回首凝视荣县城头高标共和的独立旗。”[16]四川保路运动无疑为辛亥革命以及中国之后几十年的革命形势有着巨大的影响和继承,而这种影响和继承,在笔者看来,更多是一种对在四川保路运动中所体现出来的拳拳爱国之情的弘扬,在这背后是类似于普通民众甚至包括“算命瞎子、川剧艺人、乞丐、妓女投入保路大潮。”[17]正如有人把四川保路运动比作为近代民主法制思想在巴山蜀水的启蒙运动一样,我们或许也可以将其比作为爱国精神在巴山蜀水、甚至是面临内忧外患的中华神州大地上的启蒙运动,“是炸响辛亥革命的惊雷,是辛亥革命的前奏,是武昌起义的导火线”,[18]四川保路运动以及其背后体现出来的爱国精神也将永远彪炳史册,警示后人!
无论时代如何发展,“一一·九”运动和四川保路运动当中体现出来的爱国精神将永远不会消逝,恰恰相反,它将会给后来人以更大的鼓舞,而这也即是我们写这篇文章的初衷与期冀,即希望这种民族精神能够真正充当起一个民族的主心骨和精气神,带领一个民族走向更加辉煌的未来!
对当代的教育意义
(一)青年学生的使命感
正如毛主席曾经对留苏的中国留学生说的话:“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到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青年学生是祖国未来使命的担当者,不仅要有对于知识的渴望与寻求,还应具备担当精神。“一一·九”运动虽已远去,但其精神仍然留存,而继承这一精神的,无疑是当代的青年学生群体。遥想“一一·九”运动那个时代,国家主权被列强侵犯,民族精神被帝国主义霸凌,然而青年学生仍然没有放弃对国家的热爱,没有丢失对国家前途的信仰,在国破家亡的年代,他们仍然能挺身而出,为国家主权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民族未来奉献自己的身躯,甚至在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镇压面前,他们仍能保持坚定,这不禁让我们深深地感叹,也不禁让我们由衷的敬仰。当年的他们,以及如今的青年学生,应当是国家未来的承担者,历史的使命就承担在这些人身上。
(二)改革应争取民意
四川保路运动发展到后期,导致清政府倒台的重要原因就是对于民意的忽视。在清政府释放铁路国有化信号之后,民间并没有强烈的反对意见,川路公司部分股东甚至积极响应,如邓孝可在《蜀报》发表的《川路今后处分议》中写道:“今政府此举,就吾川单言之,尚不无小利。故就愚见所及,吾川必欲争川路商办,甚无味也。以交通之利言之,则国有自较速;以股息之利言之,则商办亦难期……虽然万不可不请政府负条件,条件维何?则一曰刻期速成,二曰川藏铁路,三曰用川人购川材。”[19]然而在颁布铁路国有化政策之后,盛宣怀与清政府一意孤行,不顾川路公司反对,强行将川路公司的股款置换为政府的股票,且并不包括先前民间资本的投入。在四川保路运动尚处于和平抗议的阶段时,清政府也没有选择争取民意去协商解决,而是选择了强行镇压,盛宣怀也一再释放武装镇压信号,导致民心动荡,清政府的公信力以及合法性已经在民间渐渐失去,最后的武昌起义只不过是压死清政府的最后一颗稻草。回首今日,我们应该庆幸生活在国泰民安的年代,国家不会向列强屈服,人民不受强权压迫,我们的合理诉求总能够得到解决,幸福感也日益增强,当想到我们的祖国时,我们会感到强烈的自豪感而无需忧心忡忡。但我们也不会忘记那些为国家命运而不停奔波的人,无论过去还是未来,他们都是我们最应该崇敬的人。
【基金课题:黑龙江大学学生学理论课题“黑龙江红色基因探源—挖掘凝聚在‘中东铁路’上的红色印记”(202002)】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
注释:
[1]参见中共哈尔滨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历史》第一卷,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139。
[2] [澳大利亚]雪珥:《辛亥·计划外革命》,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11,3。
[3]郭沫若:《郭沫若全集文学编》,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228。
[4]政府对四川的解决办法则是,仅仅换回实际上用于铁路建设的股款,而并不换回全部股款。四川铁路公司总共募集了1400万两的股款。据估算,其中的一半,即大约700万两,可以用来换取政府的股票。而其余的另一半,即700万两中,几乎有一半是由于该公司的一位经理施典章,在从事上海的墨西哥的橡胶股票投机时亏空净尽。因此,政府只同意发给四川铁路公司股东大约400万两的国家保利股票。至于被施典章挪用到上海钱庄去从事投机而全部亏空的300万元,则政府认为没有必要对此负责。(萧功秦:《清末“保路运动”的再反思》,《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6期,8。)
[5]苏全有,邹宝刚:《近三十年来四川保路运动研究综述——纪念四川保路运动100周年》,《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5期,75。
[6]陈旭麓,顾廷龙,汪熙:《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130。
[7]参见中共哈尔滨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历史》第一卷,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134。
[8]参见黑龙江省档案馆编:《黑龙江学运(1918—1932)》,哈尔滨:黑龙江省档案馆,1984,44—47。
[9]萧功秦:《清末“保路运动”的再反思》,《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6期,7。
[10]秦晖:《“宏大叙事”与“祛魅”——辛亥革命与保路运动的若干解析》,《南方周末》2011年9月15日,D24版。
[11]章玉钧:《关于保路运动若干问题的辨正——与〈重新认识保路运动〉一文商榷》,《社会科学研究》2001年第6期,123。
[12]祝勇:《最后的皇朝——革命前夜的大清王朝》,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9,21。
[13]萧功秦:《清末“保路运动”的再反思》,《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6期,8。
[14]黑龙江省档案馆编:《黑龙江学运》,哈尔滨:黑龙江省档案馆,1984,71—73。
[15]中共哈尔滨市委党史研究室:《哈尔滨“一一·九”学生运动八十周年祭》,《世纪桥》2008年第21期,42。
[16]曾绍敏:《漫话四川保路运动》,成都:巴蜀书社,2006,101。
[17]郑光路:《四川保路运动历史真相——炸响辛亥革命的惊雷》,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11,163。
[18]郑光路:《四川保路运动历史真相——炸响辛亥革命的惊雷》,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11,426。
[19]隗瀛涛,赵清:《四川辛亥革命史料》,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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