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葛恒云、贾泽松
【摘要】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民生思想,其内涵包括:现实的个体的人是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逻辑主体;人的生存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事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实现人的解放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最终目标。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对于当前我国的民生建设有着重要启示:解决民生问题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指导思想; 必须积极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必须发挥政治制度改革在解决民生问题中的作用。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启示
【作者简介】葛恒云,安徽财经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科学技术与社会);贾泽松,安徽财经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硕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经典著作。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民生问题已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是一个事关全局的大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发展及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因而,民生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民生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上述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包含着丰富的民生思想,其实质是关心人的生存和发展,以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的。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对当前我国民生建设有着重要的启示。
一、 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内涵
在马克思主义的文本中,虽然没有对民生问题直接和具体阐述,但是民生思想却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的一条主线,实际上,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马克思正是从民生问题入手,从而达到思想的转变,创立了唯物史观。研究社会历史,不论是唯心主义,还是以往的唯物主义,都把“思维着的知性”或“绝对精神”看作是社会历史的决定力量,从而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唯心史观。与此相反,马克思正是从现实的个体的人这个逻辑主体出发,关注人的生存发展,研究现实生活,从而创立了唯物史观,而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不仅是唯物史观的出发点,也构成了唯物史观的重要内容,二者相互融合,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正如恩格斯在评价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时说:“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体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 ⑴P374—375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现实的个体的人是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逻辑主体
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是以解决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为切入点,而研究这一问题的前提则离不开对人的研究。马克思的人本思想是在批评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尽管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在反对宗教神学时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费尔巴哈所说的人是那种孤立的、脱离于社会之外、抽象的人,即费尔巴哈仅仅从人的自然属性方面考察人,而没有从人的社会属性及历史发展方面研究人。马克思在继承发展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合理思想的基础上,从实践的角度阐发了人本思想。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人。马克思说:“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⑵P73“这种考察方法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离不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得到、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 ⑵P73现实中的人不仅是物质生产活动的主体,而且他们在生产活动中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他们又构成了社会关系的基础。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⑵P56因而,人的本质不是静止孤立的,而是具体历史的,是在一定历史社会环境中从事物质生产的人,是自然人和社会人的统一。马克思正是从现实的个体的人的逻辑主体的角度出发,进而阐发了民生的内容。
2、人的生存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根本出发点
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⑵P54在此,马克思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哲学的缺陷,马克思正是从实践的角度出发,从而阐明了人的生存生活的本质。“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⑵P56马克思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⑵P24 “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⑶P79 “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得以可能的前提和基础”。物质生活不仅包括物质资料生产,也包括人口生产。“人口的增多产生了新的需要。”“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⑵P 32—33这些新的需要的产生又要求有与生产生活相适应生产关系、思想和政治上层建筑。而新的生产关系的出现,又产生了满足这种新的需要的新的生产生活。所以,民生不只是一种物质的生活,而是以物质生活为基础的包含了思想文化精神、政治生活的一个统一的总体。
由此可见,马克思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出发,说明了物质生产活动对于人类生计与生活的重要意义,它是民生的载体和内容。可以说,从静态的角度出发,民生是人民群众为了自身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从动态的角度出发,民生又是人民群众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物质和精神实践。而且我们注意到,民生的概念是历史和具体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中,民生的内涵是不同的。马克思在“原初的历史的关系”的基础上得出的“历史观”都是最基本的思想。所谓“原初的”是指一切历史阶段都具有的普遍特征。而在具体的历史阶段上,民生的内容就存在差异了。那么在当今社会,民生问题不仅包括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等基本需求,而且在这些需求满足后,人们的政治、社会、文化等要求又会凸显出来。因而,现代民生问题必然是由多要素构成的统一体,囊括了人民群众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生态环境等相关权益。
3、实现人的解放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最终目标
马克思非常关注人民群众的解放,并认为人类解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马克思认为,在以往的社会里,人类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是分离的,人类社会的发展往往是以牺牲个人的全面发展为代价的。马克思站在社会发展的历史高度,考察了人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关系,总结了人的发展的三大形态,即“以人的依赖关系”为特征的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⑷P104的共产主义社会。可见,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统一的,如果没有个人的解放,社会本身也得不到解放。人的发展程度是衡量人类社会进步的价值尺度。
马克思认为,人的解放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必须经历政治解放、经济解放和人的自我解放三个发展阶段。
首先,政治解放是实现人的解放的政治前提。在封建社会,个人对国家整体是一种从属的关系,而政治解放则是消灭个人对封建王权的依附。“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变成市民社会的成员,变成利己的、独立的个人,另一方面把人变成公民,变成法人。”⑸P443虽然政治解放彰显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精神和利己本性,把人从宗教神学和封建专制中解脱出来,肯定人的价值,无疑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但是政治解放仅仅是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而对于广大无产者而言,只是形式上的、有限度的解放,资本主义社会并没有把普遍人权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而是建立了一个更加强大的奴役性和压迫性的社会结构,这种结构使“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 ⑵P40显然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的本质是异化和扭曲的。正如马克思在《论犹太人的问题》中说:“政治解放当然是一大进步;尽管它不是一般人类解放的最后形式,但在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的范围内,它是人类解放的最后形式。不言而喻,我们这里指的是实在的、实际的解放。”⑸P429因而,政治解放是有限度的,它是实现人的解放的前提。
其次,经济解放是实现人类解放的物质基础。马克思认为,要从根源上消灭私有制,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从而使人类从“奴隶般的分工”中摆脱出来,实现人的本质复归。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共产主义的实现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作为前提的。“生产力的这种发展(随着这种发展,人们的世界历史性的而不是地域性的存在同时已经是经验的存在了)之所以是绝对必须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会死灰复燃”。⑵P86所以,只有经济解放,才能解决人受制于物的现状以及人与人不平等的经济根源,为人类最终解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三,人的自我解放是人类解放的最终目标。马克思说:“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抽象的公民,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作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成。”⑸P443可见,人的自我解放就是解除人对人的依赖关系和解除人对物的依赖关系,从而成为真正自由的人。而人类解放的最终目标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⑵P294在这里,马克思把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看作是人类解放的最终目标。所谓共产主义就是“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⑹P 306从而为实现按需分配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准备,消灭了私有制和阶级对立,“公共权力失去政治性”, “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取消现在这种形式的儿童的工厂劳动。把教育与物质生产结合起来,等等”,⑶P294劳动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是解放人的手段。马克思这样描述共产主义的情景:“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⑵P85唯有如此,每个人全面自由的发展才能变为现实。可见,自由发展标志着人与物、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自身的最佳和谐。总之,只有实现人的解放,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和全面的发展,才能从真正意义上解决民生问题。
二、 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对我国民生建设的启示
1、解决民生问题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首先,尊重人民群众在解决民生运动中的主体地位。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不但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变革的推动者。马克思认为,“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得以可能的前提和基础”,⑵P74而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满足是就是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活动的前提和目的。实际上,人民群众作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社会应该给予其创造者现实的关照和回馈,人民群众也应该是社会财富的享有者。因而,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就必须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注重民生问题的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党要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党和政府务必要认识到,作为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是对人民群众的施舍和恩赐,而是其义不容辞地责任和义务。
其次,解决民生问题要注重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他们不但是民生的受益者,也是民生的实践者。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它通过内因起作用。民生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党和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也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目前我国的民生问题解决过于依赖政府主导,而忽视了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因而,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党和政府必须给予每个人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权利,充分调动人们群众的积极性,发展自我和完善自我,从而实现政府、社会、个人多方共同推动民生实践的格局。总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而其过程必须要依靠人民。
2、解决民生问题必须积极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
解决民生问题必须积极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即要注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
首先,改善民生要处理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
生产力的发展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前提条件,而生产关系则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条件。马克思指出:“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⑵P74“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⑵P86由此可见,生产力的发展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但是民生问题的解决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说:“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⑺P35也就是说,民生的改善也取决于合理的生产关系。总之,不论是生产力,还是生产关系,它们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促进人发展的手段。改善民生必需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努力促进生产关系的完善。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已成为我们的共识,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长期以来,我们生产关系的调整滞后于生产力的发展,这就造成了经济发展的成果没能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也就是说,以一些人的利益牺牲来成就另一些人的发展,从而产生了人与人的对抗和矛盾,而生产关系的调整滞后也束缚了生产力更好更快的发展。因而促进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完善就显得尤为紧迫。所谓完善生产关系,就是要“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⑺P35具体而言,在所有制制度上,要继续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所有制制度。一方面,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和资产组织方式壮大公有制经济,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另一方面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方便人们生活。在经济体制方面,要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的优势。在分配制度上,要继续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方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分化趋势日益加剧,社会稳定和谐及公平正义受到严重挑战。而当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仅仅是依靠“做大蛋糕”,即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依靠“分好蛋糕”,即分配政策的调整。当前我国正进入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从长期来看,社会因素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性愈加增强。因而不“分好蛋糕”,不仅使“做大的蛋糕”成为一块无效的蛋糕,而且也造成继续做大蛋糕的动力不足。
我国当前已进入了一个“不分好蛋糕就做不大蛋糕”的关键阶段。所谓“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实际上就是关于效率和公平关系的问题,有些人认为效率和公平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讲效率就不能讲公平,效率多些公平自然就少些。事实上,他们只看到矛盾的斗争性,没有看到矛盾的同一性。公平和效率犹如硬币的正反面都不可或缺,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公平的实现,而分配公平则有助于效率的提高。因此,必须正确认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正确认识到矛盾的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且每个阶段的具体矛盾也不相同,所采取的措施也必然会不同,即不能以降低效率追求低水平的公平,也不能过度追求效率而忽视了社会公平。因此,必须统筹把握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从党的十四大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到十七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再到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可见,这些政策的提出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也体现了我们党对效率和公平关系认识的深化。因而,当前必须把社会公平放到战略高度,正如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两会期间会见中外记者时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政府和社会要向每个人提供均等的发展机会,建立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制度,开展社会互助,发展慈善事业,增进社会各阶层的沟通了解,增强弱势群体的发展能力。“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⑻P8从而使全体人民都能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公正和谐,促进民生的改善。
总之,民生不仅仅是解决人民群众的吃穿住行基本的物质需要,更要关注人民群众的享受和发展需要及各项权利的实现,即让人民群众有尊严的活着,从而使人民群众向着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迈进。因而,必须统筹处理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从而使二者共同促进民生的改善。
其次,处理好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在以往的社会中,人类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隔离的,社会发展是以牺牲个人代价为基础的,而未来社会与以往社会的本质区别,在于未来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不是个人发展必须服从于社会,而是社会遵循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结果。在马克思那里,个人与社会是一个共同体,人是社会中的人,人的发展固然离不开社会的发展,“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⑼P515但是社会的发展也不是抽象的,社会的发展必须建立在个人发展的基础上,离开个人的发展,社会发展是没有意义的。马克思认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根本就是人自身”,⑵P79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发展才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唯一尺度,以经济发展为动力的社会发展是为人的发展服务的,经济发展是手段,人的发展才是目的。
在解决民生的问题上,马克思认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经济发展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条件,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程度直接决定着其国民民生实现的程度,但是经济发展不能自发地解决所有民生问题,市场经济也具有盲目性,加速了人们的利益分化和社会不公平程度,因而,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民生的改善往往滞后于经济发展。由此可知,民生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发展问题,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人的发展,使经济发展的成果落实到人的发展上。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大大地解放了自己,各方面利益、权利和需要都得到了较大的满足,但是,长期以来,个人权利和利益观念还很淡薄,个人权益保护性机制还未形成。强调国家宏观利益,而忽视个人切身利益,甚至以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换取整体利益;强调经济发展,忽视人的发展,也就是民生的改善,高估了经济发展对民生改善的自发作用。
长期以来,我们社会建设落后于经济建设,固然有其客观原因,但是我们主观上的认识误区也是重要原因,从而导致民生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具体表现在:地方政府为了凸显政绩而过多地追求GDP、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而忽视人的发展需要。例如,居民收入、社会福利、就业增长等民生指标均落后于GDP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落后于政府和企业收入增长的速度。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2002年到2007年,我国GDP年均增长10.6%,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1.09%,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物价因素的影响,年均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8%;2010年我国GDP同比增长10.07%,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1.0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另外,据统计,近些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已占GDP20%以上,相比美国的18%,日本的低于10%以下的比例,我国这一比例不但高于很多发达国家,而且在医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远远低于这些国家。从1978年到2006年,财政支出中用于行政管理的费用增长了143倍,其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从1978年的4.71%上升到2006年的18.73%,这远高于一般国家的比例。有数据显示,政府的行政支出占到财政收入的20%,是日本的10倍、美国的2倍。与此同时,政府在民生支出方面则明显落后,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6.85万亿元,医疗、教育、社保、就业支出占比仅有14.9%。相比之下,美国这一比例达到61%。另外,据统计,依据收入法计算:1993—2007年,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1.68%增至14.81%,增幅为3.13个百分点,企业的资本收益由38.83%增至45.45%,增加6.62个百分点;而居民的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由49.49%降低至39.74%,降幅9.75个百分点。按照资金流量表核算:1992—2006年,政府收入增加2.02个百分点;企业收入增加5.01个百分点;而居民收入则下降7.08个百分点。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社会财富正在加速向政府和企业倾斜,政府与民争利,纳富于官。在民生领域则出现了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就业难以及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社会保障体现缺失等一系列民生问题,改革开放的成果没能使广大人民共享,制度安排也没能切身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因而,“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⑻P9
可见,只有维护好个人利益,社会整体利益才能实现,也只有以人的发展为导向发展经济,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才能化解矛盾,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整合和民生的改善,从而共同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⑽
3、必须发挥政治制度改革在解决民生问题中的作用
青年马克思看到劳动人民的贫困现象,提出了通过制定一部体现“整个国家理性”的资产阶级法律来解决人民的贫困问题。但是当时马克思还没有完成向共产主义思想的转变,仍对资产阶级抱有幻想,后期马克思的政治立场实现了彻底转变,认为资产阶级是不可能维护人民的利益,只有进行社会革命实现人类解放建立共产主义社会,才能从从根本上消除人们的贫困。可见,马克思世界观的转变,是由于他从社会现实的角度出发认清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惟有消灭私有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生问题。
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国家的根本制度决定了国家的利益必然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必然也是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因而,运用制度改革作为改善民生的手段就成为了可能。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那么我们推动政治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改善民生。当前我国解决民生问题已不仅仅是个经济领域的问题,更是关乎政治领域的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是我们看到,长期以来,我国政治制度改革严重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凸显,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问题日益严重,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必然涉及到政治制度改革。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改革已进入到深水区,政治制度改革的成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及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进而关系到民生问题解决的成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政治制度改革、法律体系完善、政策支持等方面推动民生的解决。具体来说,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政策、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中考虑和代表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从而推动民生的改善。
参考文献
⑴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⑶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⑸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⑹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⑽——8
⑻ 胡锦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⑼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⑽ 巨生良 社会建设几个重要问题的再认识及其重要意义[J].重庆:《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1(1).
本文发表于《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责任编辑:焦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