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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与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比较研究
2014年08月11日 15:05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作者:张秀琴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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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马克思与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的主要相同点和不同点在于:1. 关于意识形态的存在问题: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没有历史”,且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观念的上层建筑”而存在;而阿尔都塞则认为意识形态尽管没有历史(指的是意识形态一般,而不是意识形态的具体形式),但却永恒存在,而且意识形态是作为一种社会结构而存在;2. 关于意识形态的意义或功能问题:马克思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扮演的是“阶级社会的维护意识”,在全部人类历史中,则承担着人类文化发展的载体的角色;阿尔都塞则认为,意识形态以其“物质性”特征发挥着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作用,而在全部人类社会历史中,意识形态则承担着主体建构者的角色,即意识形态的功能,就是将“个体召唤为主体”。

  关 键 词:马克思;阿尔都塞;意识形态

  作者简介:张秀琴,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副教授。

  关于意识形态的存在及其意义问题,学术界已有相关讨论,但对于从这一角度出发,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与西方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代表人物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尚不多见。本文则试图对此作一初步探讨。

  一、关于意识形态的存在问题:历史与永恒

  首先,马克思提出“意识形态没有历史”的理论目的是为了说明意识形态的受动性特征,反对唯心主义观念说;其理论出发点则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强调的是物质和意识之间的辩证关系。

  我们知道,“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这一提法,最早见于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形成的标志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曾经指出,意识形态是人们“实际活动”的“反射或回声”,“因此,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失去了独立性的外观,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1] (P30)。

  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提出的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说,是有其深刻含义的,其目的就是要告诉我们意识形态的受动性特征。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没有绝对的独立性,没有自己独立的历史,没有自己独立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无论思想或语言都不能独自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1] (P525)“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像机中一样倒现着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的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象在眼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物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1] (P29-30)。

  从马克思的这些论断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坚持的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原则,即意识形态的历史发展只是社会物质生活实践的历史发展的观念表现,社会物质生活实践是意识形态的存在基础。正是这一点,使得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区别与其他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理论。正如大卫·莫里在其《政治思维中的哲学和科学》一书中所指出的,“马克思的所有思想都是唯物主义的,所以,他的意识形态理论也不例外”。在马克思看来,“所有的意识都以某种方式和在某种程度上由物质生活条件所形成或决定,但是,在对社会现实提供正确说明的意识和没有对社会生活提供正确的说明的意识因而是意识形态的意识之间还是有着明确的区分的。这不是简单的正确与错误之间的区分,也不是适合于现实的意识与不适合于现实的意识之间的区分。所有的意识都在某种程度上适合于现实,现实是它们的最终来源”[2] (P35)。

  这里的“现实”指的就是社会物质生活实践。马克思认为,物质生活实践不仅决定了一定的意识形态的性质,也决定了意识形态的变化与更新。也就是说,意识形态以及它所属的意识、精神不是“从天上降到地上”的,而是“从地上上升到天上”[1] (P30)的。离开了物质实践过程,意识形态就成了无源之水了。一句话,意识形态具有受动性的特点,即它只能是物质生活实践的产物,受物质实践的制约和限制,随着物质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然而,这种相对于物质实践来说的受动性特点,并不影响意识形态在外观上具有自己的存在和发展的相对独立性。非但如此,意识形态还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归结为自己发展的体现,直至把人类的历史发展也完全归结为一种“观念”或“意识”的发展史。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统治阶级的成见,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人们对社会认识的局限性所致。正如马克思所观察到的,以往的意识形态理论只看到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即意识、理论的指导性,并把这些意识、理论看作是历史的终结根源,“认为思想统治着世界,把思想和概念看作是决定性的原则”[1] (P16注①),即认为人的意识决定人的存在。而且,人们对意识形态的绝对独立性的承认与推崇在人类历史上延续几千年,直到费尔巴哈,还把人类的发展史归结为宗教的变迁史。

  而阿尔都塞虽原则同意“意识形态没有历史”,但却认为这里的意识形态指的是“意识形态一般”;其理论目的也是为了反对(主客体、物质与意识或思维与存在)二元对立的认识论;而其理论出发点则是其结构主义的认识论断裂说。强调的是意识形态的永恒性。

  阿尔都塞同意马克思所提出的“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这一观点,但却正如他自己所指出的,“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这显然并不意味着在意识形态中没有历史,而是意味着它没有自己的历史。尽管从形式上说,我希望捍卫的这个论点沿用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提法,但是它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那个实证论的、历史主义的论点有着根本的不同”,“因为一方面,我认为可以承认各种意识形态有它们自己的历史(尽管这个历史归根到底是由阶级斗争决定的);另一方面,我认为也可以承认意识形态一般没有历史,但这不是否定的意义上(它的历史在它的外部),而是在绝对肯定的意义上来说的”[3] (P349-350)

  因为在阿尔都塞看来,“关于各种意识形态的理论最终要依赖于社会形态的历史,因此要依赖于在社会形态中结合起来的生产方式的历史,以及在社会形态中展开的阶级斗争的历史。在这个意义上,显然就不可能有关于各种意识形态的一般理论了,因为各种意识形态(从上面提到的两方面,可以把它们定义为不同领域和不同阶级的意识形态)是有历史的,而这种历史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显然独立于意识形态之外,尽管它本身包含着这些意识形态”[3] (P349-350)。

  由此出发,阿尔都塞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作出了自己的评价,“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这个提法是在一种明显的实证论语境中出现的。在这里,意识形态被设想为纯粹的幻觉、纯粹的梦想,即虚无。它的所有的现实性都在它的外部。因此,意识形态被认为是一种想象的作品。”[4] (P349)“当时,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形态是一种想象的拼合物,是纯粹的、空幻而无用的梦想,是从惟一完满而实在的现实的‘白昼残迹’中构成的东西——这个现实,就是具体物质的个人物质地生产着自身存在的具体的历史。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意识形态没有历史的提法正是以这一点为基础的,因为它的历史在它之外,而在那里惟一存在的历史就是那些具体的个人等等的历史。因此,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这个论点是一个纯否定的论点,因为它同时意味着:1)意识形态是虚伪的东西,因为它是一个纯粹的梦……2)意识形态没有历史”[3] (P350-351)

  显然,这是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一个错误理解。因为马克思所说的意识形态“没有历史”,指的就是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精神现象,是人们物质生活实践和社会存在方式的反映。也即意识形态与社会物质实践相比,具有受动性;但是,由于物质生活实践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局限性以及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的成见等因素,使得意识形态不可避免地具有虚假性的特征,即意识形态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通过其各种意识形式——诸如宗教意识形态等表现出貌似合理的“本原性”或“决定性”特征来。而要揭露和批判这种虚假性,也只有回到物质实践之中,但阿尔都塞却拒绝给予实践这一祛除意识形态虚假性的角色功能。在他看来,任何一种以实践(社会实践)为中介的认识观点固然有效,但都必然是意识形态领域中斗争的产物,“因为这恰恰是在对手的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意识形态的回答”。实践领域中只产生意识形态式的实践观点。“当人们不能把意识形态的对手吸引到自己的领域,或者说还没有成熟到对手的领域内建立自己的基地,或者不得不降低到对手的领域时,人们就不得不在意识形态的对手的领域内进行战斗”,这种战斗是带有意识形态意味的实践[4] (P56-57)。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马克思和阿尔都塞都同意“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这一提法,但二人无论是在理论出发点,还是在理论目的(或重点)上都是截然不同的。前者强调的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批判的意识形态理论;而后者则强调的是一种结构主义的非批判性的意识形态观。

  其次,在意识形态的存在问题上,二人的另一个重要的分歧之处就在于:马克思通过对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这一观点的阐述,说明了意识形态只是阶级社会的一种特殊现象,尤其是在马克思晚年的笔记中,我们可以进一步发现,马克思实际上主张的是:在原始社会,是无所谓意识形态的。也就是说,意识形态是一种历史现象,它的存在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换句话说,就是意识形态会随着无产阶级革命以及共产主义实践而逐渐消亡,取而代之的将是作为人类文化发展载体的精神生产。但阿尔都塞则鲜明地反对马克思的这一观点,他认为,“意识形态的特殊性就在于,它被赋予了一种结构和功能,以至于变成了一种非历史的现实,即在历史上无所不在的现实,也就是说,这种结构和功能是永远不变的,它们以同样的形式出现在我们所谓历史的整个过程中,出现在《共产党宣言》所定义的阶级斗争的历史(即阶级社会的历史)中”[3] (P351)。所以,阿尔都塞宣称,意识形态没有历史,但却永恒存在!

  最后,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马克思进一步论述了作为一种历史现象的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的具体存在形式,即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而存在。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一定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5] (P32)。这样,马克思就区分出了作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的国家机器和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所起的作用就是“软国家机器”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意识形态论证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合理性,给人民以只有这种统治才能给他们安定和幸福的生活的错觉;第二,意识形态论证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自然性,给人民以只有顺从这种统治而别无他途的错觉;第三,意识形态论证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公正性,给人民以只有在这种统治中个人才能充分实现自己存在价值的错觉。马克思认为,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对人民的统治主要是通过制造社会的意识形态氛围,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把一定的思维方式和信念灌输给社会成员。

  在马克思那里,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不仅在实践中充当着“软国家机器”的作用,而且在理论上,它也是一个由“政治观念、法律观念、宗教、哲学和艺术”等各种具体的意识形式构成的有机的思想体系。意识形态作为对特定社会的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一种系统的反映,作为一种对特定的社会关系反映而形成的思想体系,其内容不仅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包括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反映。在马克思看来,只有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人类的意识形态才能够恢复成为一般社会意识或精神生产的状态,也只有在那个时候,意识形态才能真正作为一般知识形态而存在。换句话说就是,在阶级社会中,一般社会意识表现为意识形态,它所包含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内容往往从属于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反映后而形成的思想逻辑框架,因而它们往往不可能得出对于自然的科学认识,真正的自然科学的认识的形成是在“事后”发生的,即是在阶级消灭以后才发生的。

  与马克思的上述观点不同,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是社会的历史生活的一种基本结构[6] (P201),“是具有独特逻辑和独特结构的表现——包括形象、神话、观念或概念——体系。就具体形式来讲,包括宗教、伦理、哲学、艺术等等”[7] (P479)。因此,它既是一种无意识的关系体系,又是一种无意识的客观结构。作为一种社会结构,意识形态在特定的社会中历史地存在,并作为历史而起作用,所以,阿尔都塞说,永远不会出现“无意识形态的社会”,因为无论是作为关系体系而存在的意识形态,还是作为结构而存在的意识形态,都是现实社会稳定存在和正常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而且即使人们认识了意识形态的本质,也不可能简单地将其消灭。意识形态并“不是历史的寄生赘瘤。它是社会的历史生活的一种基本结构。何况,只有承认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必然性,才能去影响意识形态,并把它改造成为用以审慎地影响历史的一个工具”[6] (P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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