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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文论述了毛泽东民族理论关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总原则、总政策:民族平等理论和政策、民族团结理论和政策,以及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反对两种民族主义的理论、方针和措施。
关 键 词:毛泽东民族理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总原则;总政策
作者简介:李生(1973 - ),男,内蒙古赤峰人,内蒙古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从事生态移民理论与实践研究;黎岩,男(朝鲜族),内蒙古民族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统一战线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教授,主要从事民族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13)06-0005-05
随着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毛泽东民族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也逐渐地成熟起来,形成了一整套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适合中国特点的、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体系。这一体系中,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理论和政策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总原则、总政策。
一、解决民族问题的总原则、总政策:民族平等的理论与政策
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平等理论,并将其应用于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实践,主张各民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完全平等,并把民族平等作为处理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之一。因为,民族平等问题,是古今中外民族关系中的根本问题,也是民族问题中的核心问题。
1.解决民族问题的总原则:民族平等的理论。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之间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和相互交往中处于同等的地位,享有同样的权利。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张的民族平等的含义是:主张和坚持一切民族的平等。坚决反对任何民族享有任何特权。从一个国家来说,要求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从世界范围来说,要求全世界所有民族的平等;民族无论先进与落后一律平等。
主张和坚持各民族在一切权利上完全平等,并无条件地保护一切少数民族的利益。所谓一切权利上的平等,是指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文字等各方面的平等权利。
主张和坚持实现各民族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事实上的完全平等。无产阶级政党不仅在法律和政策上规定民族平等,而且要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实施和保障,特别是要对原先处在被压迫地位的民族采取各种措施,照顾、帮助、直至牺牲自己的某些利益去保证和实现少数民族在事实上的平等。
主张和坚持实现各民族真正的平等。只有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了,阶级(首先是剥削阶级)消灭了,也就从根本上消灭了产生民族压迫和民族平等的根源,才能实现各民族真正的平等。
民族平等是毛泽东民族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点。“民族是至尊的,同时,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1]323,这是毛泽东关于民族的一个基本思想;他一贯主张“对国内各民族,给予平等权利”[1]597;明确宣布中国共产党和中国苏维埃政府“实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1]304。毛泽东毕生为实现中国各民族平等而努力,在他的领导下,中国各民族也确实实现了社会主义的民族平等。
2.解决民族问题的总政策:民族平等政策。毛泽东根据中国“少数民族过去与现在生活的实质”,提出了民族平等的理论和政策,其主要之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内要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2],“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1]595;二是“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1]1133;三是各民族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都有平等权利[1]323、595;四是在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平等政策[3]20。
民族平等是我国民族政策中的总政策,是指中国各民族都处在同等的地位、具有同样的权利。毛泽东特别强调少数民族与人口众多的汉族的平等。这是无产阶级彻底的民族平等思想,也是多民族大国中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的正确途径,是中国各民族在当今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民族分裂、民族关系紧张的环境中,之所以能和睦相处的一个根本原因。
毛泽东主张的民族平等是全方位的,是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的平等。毛泽东十分重视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来真正在实践中保障和实现各民族的平等。毛泽东十分重视“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1]595,制定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从而实现和保障了少数民族在各个领域中的平等、自由权利。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民族政策实际上都是民族平等总政策的展开和体现。
在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这是毛泽东提出并坚持的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指导原则,是中国能够不断顺利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政策基础。我国从政治平等、经济平等、文化平等三个大的方面采取措施实现民族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