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蕴含丰厚的先秦文化因子

2023-02-0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百节年为首”,春节对于中国百姓有着特殊的意义。春节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它起源于殷商时期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作为农耕文化的产物,春节扎根于中国特有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孕育于“以农为本”的社会模式之下,在千百年的历史传承发展中成为了承载中华儿女丰富精神文化世界的重要节日文化载体。春节文化基因可以追溯到我国的先秦时期。

  春节是悠久农耕文明的产物

  中国是具有悠久农耕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度,中国民俗节日的形成和农耕文明的发展演化紧密相连,春节的形成也和农业文明紧密关联。春节古称“年”,是人背禾的象形字。《说文解字》曰:“年,谷熟也。”形象说明了“年”与农业生产的紧密关系。

  中国是世界四大农耕文明的起源地之一。中国农业起源是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起始自今一万年前后的耕作行为的出现,完成于距今6000—5000年间的农业经济社会的建立。农业的发展使人类摆脱了以往以采集、狩猎获取生存资源的原始方式,开启了在有限空间获取更多食物资源的发展阶段,进而使得人类形成定居社会,人口大量增加、思想行为观念随之复杂,相应的社会管理模式因应而生,文明社会最终出现。中国悠久的农耕文明史孕育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也孕育了丰富多彩的节日习俗文化。

  年俗文化具体起源何时学界尚没有统一观点,但至迟不会晚于夏商时期。《尔雅·释天》曰:“载,岁也。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夏代称“年”为“岁”,源于夏人对于天体运行的认知,古代木星称为“岁星”,对于木星运行规律的认知,构成了夏代星象纪年的重要依据,岁星有规律地在天空中隐现,引发古人的关注,故称“一年”为“一岁”。商代将“祀”与“戎”作为国家的头等大事,年头岁尾的祭祀尤为隆重、热烈,“祀”的位置尤为突出,故将年终岁尾的过渡过程称为“祀”。商代社会倡导“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的根本在于农业,农业的丰歉关乎社会的正常运作,人背禾形象的“年”受到了特别的推崇,“年”的观念逐渐固定下来,“过年”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年节节期的固定

  中华先民关于“年”的观念由来已久,“年”时间节点的固定却是一个相对较为漫长的过程。

  作为传统的农业国度,农业生产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历法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所以不同时代都将历法的制定作为重要的工作加以部署。相传制定历法始于伏羲。《周脾算经》云:“伏羲作历度”,《汉书•律历志》云:“自伏羲画八卦,由数起。”神农氏时,“畴昔神农正节气,审寒温,以为早晚之期,故立历日。”《尚书·尧典》所谓“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原始社会的部族首领通过制定立法进而牢牢掌握社会经济生活的秩序与命脉。现代考古学研究表明,“在仰韶文化时便已有了一年十二个月的历法知识。”(摘引自王新婷等《中国传统文化概论》,中国林业出版社1997年5月版,第317页)。

  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中华先民对农业生产的完整周期的认识愈加清晰,春种、夏耘、秋收、冬藏,农作物收获的时节往往是一个生产闭环的完美终结,与之伴随的是要进行带有感恩性质的祭祀,先秦时期的“腊祭”习俗由此产生。《风俗通》云:“腊者猎也,因猎取兽祭先祖也,或者腊接也,新故交接,狎猎大祭以报功也。”《玉烛宝典》云:“腊者祀先祖,蜡者报百神,同日异祭。”腊是猎物做成的干肉,在十二月初八“腊日”举行祭祀,用腊肉祭祀天地众神和先祖列宗,祈求保佑来年风调雨顺,消灾免祸,故而称之为“腊祭”,“腊祭”之月即为“腊月”,所以农历十二月我们习惯上称腊月。

  由于三代历法的差异,“腊祭”的具体时间节点也有明显差异。从周代开始“腊祭”节期相对固定了,大约是农历的十一月,比现在的年期早了将近两个月。到汉武帝年间,太初历制定以后,明确正月为岁首,正月初一为“元日”,又称正旦、元旦、元正、岁朝、年朝等,现行农历年的节期从那时候固定下来,沿袭至今。年节的节气正式固定为每年的正月初一。中华民国时期,公历引入我国,将公历1月1日称为“元旦”。为避免称谓上的混乱,从民国时期,正月初一的“年节”习惯称为“春节”。

  多样文化心理塑造多彩春节习俗文化

  在生产力并不发达的古代社会,先民把农业的丰收更多归因于超自然力的恩赐,在万物有灵观念的支配下,人们更多将自然物、自然现象神化,出现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鬼神信仰及祖先崇拜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崇拜。作为年终岁尾祈福迎祥的关键时间节点,春节的习俗文化的繁复要远远超过一般的节庆,多样文化心理的综合作用塑造了春节多样的节俗文化。

  我们的先民在长期的农耕国度中,通过观察太阳周年的运动,认知一年之中时节、气候、物候的变化规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知识体系和应用模式。二十四节气以节气为经,以农桑为纬,建构了中国式的韵律之美。陶寺古观象台形成于公元前2100年前后,说明早在距今4000多年前,中华先民就对四时的变化与万物生长的内在关系有了理性的认知。正如孔子所说:“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即言,上天虽然不说话,但时节、气候和物候的相应变化的规律是可以被认知并掌握的。根据清人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三》记载,二十四节气在战国时期就全面提出来了。这正是我们的先民总结了“天地感应”的诸多现象,把天象、气候、物候和人事统一起来,达到天人合一的。

  由于春节是由腊祭过渡而来的,所以春节期间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进行祭祀活动为其主要内容。祭与祀在仪式上略有区别。“祀”一般是指国家举行的活动,规定有严格的礼仪仪式、并配有相应的舞乐;“祭”的范围很广,可以作泛指,而民间的祭祖、祭灶、祭庶物神等都可以涵盖其中。先秦时期人们供奉的诸神主要是原始诸神和一些行业祖师,原始诸神是原始社会就有的一些神,他们在世时解决了原始时代人们的一些生存问题,为人民所崇拜和敬重,如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等以及夏商周时期的著名人物。我们的先民祭祀的原始神大多都是我们祖先的神格化,他们中有的曾造福社会,有的则尽忠报国,有的教育人们济世行善,各有其贡献。对这些神的敬奉,就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道德的慎终追远,千百年来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和供奉,是有其积极的社会意义的。

  总之,先秦时期是中华民族“天下万国”到秦汉的“华夷”一统形成的关键时期,春节节俗也在这一历史过程中逐渐定型,将中华文明的诸多先秦因子纳入其中,构建出春节文化独特的历史、文化、精神魅力,千百年来传承赓续,成为中华儿女中的精神文化归宿,在当今社会依旧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作者系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保定五帝文化研究会会长) 

关键词:春节;先秦文化;农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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