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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设立水环境补偿资金
2018年03月26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关键词:补偿资金;水环境;赤水河;生态补偿;考核断面

内容摘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共同出资2 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水环境横向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5∶4,补偿资金分配比例为3∶4∶3,三省将依据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等情况,获取相应的生态补偿资金。

关键词:补偿资金;水环境;赤水河;生态补偿;考核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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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贵阳3月25日电 (记者汪志球)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赤水河流域跨省生态补偿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水环境横向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5∶4,补偿资金分配比例为3∶4∶3,三省将依据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等情况,获取相应的生态补偿资金。

  全长500多公里的赤水河,发源于云南省境内,流经贵州,在四川省境内注入长江。因流经三省,生态保护工作急需统一。今年2月,云南、贵州、四川经过协商签订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目标是保持赤水河流域水质稳定、不恶化。根据协议,三省将依据各段补偿权重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分段清算生态补偿资金。

  据了解,此次生态补偿实施年限暂定为2018年至2020年。同类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赤水河贵州段内早已施行。通过在境内的毕节、遵义两地执行该机制,使得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取得不错的成绩,干流个别断面水质曾一度达Ⅰ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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