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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浙江社科院立项课题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者请按照《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鼓励团队申报。
2、申报者未完成历年度院内立项课题,不得以课题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院内课题。
3、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并及时提供阶段性研究成果。最终成果为著作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要在二年内完成。
4、申报者请到院网站下载表格(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申报表及活页各一份)。
5、申报截止时间:即日起到10月30日
科研处
2013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