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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组织:职教集团的一种新型治理模式①
2017年04月21日 10:24 来源:《现代教育管理》 作者:楚金华 字号

内容摘要:云平台作为我国“互联网+”职教集团的一种新型治理模式,以市场为主导建设与运营,实现资源在线和共享共治的治理,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弱化合作主体规模的作用,参与方在平台上都能找到合作利益点,进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职教集团合作,这不仅对职教集团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同时也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关键词:职教集团;云组织;互联网+;共享共治;治理模式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楚金华,山东交通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0 楚金华(1978- ),男,湖南汨罗人,山东交通学院国际商学院院长,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城市信息化、职业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职教集团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正在积极探索和推行的一种集团化办学模式,对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提高行业资源利用率等多方面都有积极意义,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采用基于产权和契约的传统组织治理模式,出现了企业缺乏兴趣、学校处于弱势等现象,致使我国目前尚未出现高融合度的职教集团。云平台作为我国“互联网+”职教集团的一种新型治理模式,以市场为主导建设与运营,实现资源在线和共享共治的治理,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弱化合作主体规模的作用,参与方在平台上都能找到合作利益点,进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职教集团合作,这不仅对职教集团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同时也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关 键 词:职教集团 云组织 互联网+ 共享共治 治理模式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教育部青年课题“高校就业困难群体帮扶体系研究——基于多中心理论”(EIA150420)。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85(2016)08-0104-07

  一、我国职教集团发展与研究现状

  (一)发展现状

  据了解,截止到2015年11月,全国已组建职业教育集团1142个,共有4.6万余个成员单位,涉及中职学校7200所、高职学校950所、本科院校180所、行业协会1680个、企业2.35万个、政府部门1630多个、科研机构920个、其他机构1450个。

  从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题网站的数据来看,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职教集团地域分布不均衡,从各地职教集团数量来看,排前7位的浙江、山东、广东、福建、河南、四川和江苏等省份的职教集团数量占全国总数的48.6%,这与各地的民营经济发展程度、对高技能人才需求程度及高职院校数量有一定关系。二是牵头单位以学校为主,全国1142个职教集团中,有1079个牵头单位为学校,占94.5%,政府牵头的职教集团为54家,企业牵头的职教集团仅为9家。三是职教集团办学开放度不高,没有很好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实现资源共享,1142个职教集团中,仅有202个建立了专门网站,其中上海市成立的职教集团中有10个建立了网站,比例达43.48%,为全国最高[1]。

  (二)研究现状

  在CNKI文献数据库中,以篇名包含“职教集团”为条件对文献进行搜索,截止到2016年2月共有805篇相关文献,其中学术期刊论文578篇、硕博论文13篇、会议论文2篇、报纸新闻方面的212篇。从文献的发表时间看,从1994年到2015年每年都有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但是主要成果还是发表于近4年,特别是从2013年开始,每年都有100余篇相关学术论文发表,这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宏观环境相关。从文献研究主题来看,CNKI中研究职教集团治理及组织结构问题的文献并不是很多,篇名包含“职教集团”或“职业教育集团”中的一个并且同时包含“治理”、“管理”或中的一个文献的不超过50篇,其基本观点可以概括为三类:一是基于契约结构或产权结构角度来研究职教集团的治理结构,认为职教集团是一种松散型自组织结构,应该基于契约或者要素产权在内部以“交易”方式来实现合作,而职业院校往往由于“能力缺失”或“资源缺失”而导致合作企业缺乏兴趣,因此提出“契约型组织化”的职教集团治理模式。这观点更多主张将职教集团当作一种正式组织,认为应该从组织角度来制定其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如徐海峰(2010)、李广坤(2015)等。二是认为职教集团之所以在运行中出现参与单位积极性不高、实际成效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职教集团涉及政府、牵头学校、企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及兄弟学校等多合作主体,每一个合作主体都有自身利益诉求,一旦出现利益不均衡的情况,就会导致合作进行不顺利,因此这种观点主张基于利益相关者角度,设计一套利益均衡或者多元治理的治理机制来管理职教集团,如孙健(2010)、章建新(2011)、曾东升(2011)和徐海峰(2014)等。三是将职教集团当作一种超组织、第三部门机构,因此主张从完善机制、增权赋能及创造事业共同体等方面来完善职教集团治理,如许涛(2011)等。

  (三)发展与研究不足

  从上述我国职教集团的发展及研究现状来看,职教集团作为我国职业教育正在探索的一种多元化办学模式,符合我国国情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特点,在理论研究和模式实践方面都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实践层面上的职教集团更多流于形式,以某个单位牵头成立职教集团,但是对集团内部资源如何共享、业务如何协同、集团如何运转、利益分配机制如何形成等一系列问题并未进行深入研究。

  二是现有职教集团开放程度不高,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不够,对“互联网+”大环境下的运作模式创新不足,大都停留在传统的管理与运作模式上,如前面说到的1142个职教集团中,仅有202家建立了门户网站,离搭建云平台就更远了。

  三是理论界对职教集团治理的研究仍然停留在借用传统组织的治理理论上。职教集团本身具有“超组织”的特性[2][3],加之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职教集团这种“超组织”应该完全可以升级为云组织(云平台),而我国理论界尚未出现这方面的研究。

  二、“互联网+”职教集团治理模式基本理论

  互联网让跨越企业边界的大规模协作成为可能,本文认为“云组织”应作为“互联网+”职教集团的一种新型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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