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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AHP的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研究
2015年12月07日 13:00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年第26期 作者:张乐天 刘殿红 字号

内容摘要: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其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研究在界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高职学生评价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高职学生综合素质AHP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和方法,从学校、学生和企业3个层面对评价结果的应用给出了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高职教育;学生;AHP;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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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其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研究在界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高职学生评价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高职学生综合素质AHP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和方法,从学校、学生和企业3个层面对评价结果的应用给出了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高职教育 学生 AHP 综合素质评价

  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仅是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职业教育学生主体价值的有效途径。随着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的不断深入,如何评价高职学生综合素质不仅是高职教育评价面对的首要问题,也是当前高职教育改革面临的热点问题。科学的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能为学校的教育活动提供对策,为用人单位选拔人才提供科学的参考,为学生的自我成长提供合理的借鉴。本文基于AHP(层次分析法)理论,从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构建方法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

  一、概念界定

  梳理并界定“人的综合素质”“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高职学生综合素质AHP评价”等概念的内涵,是构建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关键。

  (一)人的综合素质

  人的综合素质是指人在先天禀赋的基础上,通过接受教育和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而发展的主体性品质,即人的智商、情商等方面的品质及其表现能力的系统整合,一般包括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能力素质、人文素质、身心素质等。本研究主要从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核心能力素质、身心素质4个维度评价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根据党的教育方针,从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核心能力素质、身心素质4个维度,设计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定性与定量指标,从而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在学校、学生和企业3个层面都能得以科学合理的应用,以最大限度地开发高职学生的发展潜质,促进高职学生综合评价系统的发展。

  (三)高职学生综合素质AHP评价高职学生综合素质AHP评价是基于AHP(层次分析法)理论,将高职学生综合素质构成的四维度(即思想道德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核心能力、身心素质)根据实际逐一分层,确定因素集与权重集,以此构成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实施的过程。

  二、高职学生评价现状的分析

  为了更好地促进高职学生的行为塑造、综合素质养成以及综合职业能力提升,各高职院校开始对学生评价进行了诸多改革与探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问题也很明显。

  第一,在评价功能上,仍局限于服务学校管理,难以发挥应有的教育效应。依据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可将学生评价分为定位性评价、形成性评价、诊断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4种类型。然而,目前许多高职院校仍将学生评价功能局限于服务学校管理,作为学校控制教师、教师管理学生的主要手段,忽视了评价对学校选择教育策略的指导、学生发展潜质的激发、企业用人的参考等作用。这种功能上的错位,难以发挥学生评价应有的教育效应。

  第二,在评价过程中,学生被动参与,主体性缺失。由于现行的评价目的是将学生分出层次,以便区别优劣而进行奖惩。在评价过程中,代表校方的教师是主体,作为被评价对象的学生成为客体,导致学生被动参与,积极性不高甚至不配合,评价结果出现偏误也就在所难免,难以反映评价对象的整体情况。随着教育理论界对教育主体性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学生应该是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在评价过程中应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评价过程中去,避免评价过程的随意性,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三,在评价方法上,以课程考试为主导形式,分数至上,违背了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纵观很多高职院校,虽然倡导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综合素质养成,然而依然沿用传统的评价方法评价高职学生。例如,高职院校往往用以下公式计算学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课程考试分数+思想测评分数+奖惩分数。其中,“思想测评分数”因难操作而形同虚设,“奖惩分数”只对少数的优秀学生和表现差的学生有效,“课程考试分数”也就成为高职学生综合评价的唯一或主导成绩,而课程考试也就演变为高职学生综合评价的唯一形式或主导形式,形成分数至上的导向,显然与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相悖。

  可见,现行的高职学生评价体系,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因此,构建科学的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高职学生成长的动态过程进行定量与定性评价十分必要。

  三、高职学生综合素质AHP评价体系的构建

  (一)构建原则

  构建新的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应符合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应尊重高职学生成长特点。因此,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

  人的素质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关于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所涉及人的动态与静态的素质因素很多,各因素间又充满了极其复杂的联系。高职学生因其活动的复杂性和行为表现的动态性特点,使得并非所有的评价要素都能够量化测评。因此,将定量与定性两种评价方法有机结合,在定量评价中合理运用定性评价,既能丰富量化指标的内涵,又能较好地反映高职学生综合素质,从侧面提升了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2.学生主体性原则

  学生既然是教育的主体,那么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设计都应以学生为中心,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在体现学生主体性的综合评价过程中,学生将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评价的全过程中,通过比较、总结和反思,厘清问题与差距,认清优势与潜质,重建个人成长的具体目标指向,激发个人成长的内在动力。尤其是高职学生,在积极主动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中,自我认知能力得以不断提升,逐步形成自我调整、自我激励、自我完善的良性心智循环。在这样的态势下,学校对学生的单纯评价过程,也就演化成对学生动态成长的有效教育过程。

  3.系统性原则

  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因此,在构建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时,应强调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并重,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相融合,共性和个性兼顾,从而全面系统地反映高职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总体要求。纵向上,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可以层层分解,如分解为一级目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等:横向上,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可解构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等关键要素。

  (二)构建方法

  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是由要素集和权重集两部分组成。因此,构建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首先建立要素集,然后确定权重集,最后明确评价分数的计核及评价等级的划分。

  1.因素集的建立方法

  为建立科学的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本研究依据国家高职教育的大政方针,基于相关教育学和心理学原理,以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为研究对象,广泛调研,认真对比分析,运用科学的调查统计方法,确定了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因素集: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核心职业能力、身心素质等4个二级指标,每一个二级指标又被分解,共形成19个三级指标,并对每一个三级指标的量化方法进行了指导性标注,从而形成了具有高职教育特色的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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