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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中国高等特殊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招生人数以及在校学生数逐年增长,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已发展到33所。但是,中国的高等特殊教育发展仍面临着严重的区域失衡问题,东部地区在学校数量、师资力量以及经费投入等方面都明显优于中西部地区。新形势下,应该在教育公平理念指导下,均衡发展中国的高等特殊教育。
关键词:高等教育,高等特殊教育,教育均衡,均衡发展
一、引言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1]。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高等特殊教育包括残疾人高等教育和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高等教育。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2003年9月7日,胡锦涛在第三次全国自强模范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上指出[2],“满腔热情地关心残疾人,切实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给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让他们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的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残疾人事业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2008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3],鼓励从事特殊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质量。鼓励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开办特殊教育专业。支持师范院校培养特殊教育师资。2009年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4],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普通高校不得因残疾而拒绝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要提高办学层次,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方便,满足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一次把促进公平作为一项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确立下来,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从而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第一次在国家教育规划中用一章篇幅阐述特殊教育,明确指出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健全特殊教育保障体制。我们相信这一政策的提出与落实,必将推动我国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教育的公平发展和均衡发展[5]。
2011年3月16日,国家出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规划纲要》[6]特别关注和重视残疾人事业,规定了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和目标。明确指出: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明确提出[7],“要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普通高校要创造条件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为残疾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便利。继续办好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滨州医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等高等特殊教育学院,适当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完善办学机制,提高办学层次和质量。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升特殊教育师资能力。高等师范院校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鼓励和支持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举办特殊教育专业,加快特殊教育教师培养。”
这些重要论述,丰富了残疾人事业的思想理论内涵,赋予了残疾人事业新的时代精神,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理论支撑。
二、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现状
在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部门的关怀下,自1985年以来,我国陆续建立了一些专门招收残疾人的高等教育院校。1985年,滨州医学院创办了我国第一个专门招收肢残青年的临床医学系(医学二系),开创了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的先河,成为我国高等特殊教育事业的标志性事件。
1987年,长春大学创办了特殊教育学院,这是我国第一所特殊教育学院,开创了我国视障、听障和肢体残障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先河。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4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0人,高级职称占教师总数的34%,博士、硕士研究生占教师总数的59%。学院现有针灸推拿学、音乐表演、绘画、艺术设计、动画5个残疾学生本科专业和1个健全学生特殊教育本科专业,在校生905人,其中残疾学生757人,健全学生148人。
1991年天津理工大学以特殊教育部的名义开始招生,1997年挂牌成立聋人工学院,这是我国第一所面向聋人的高等工科特殊教育学院。学院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和装饰造型方向)三个本科专业,目前有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300多名聋人大学生在校学习。现有教职员工27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达40%以上,两名在读博士,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近50%,学术骨干教师先后到美国、日本等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合作研究与深造。
1997年,华东师范大学开办了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现已成为我国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院设有学前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心理学、言语听觉科学以及艺术教育等5个本科专业;学前教育学、特殊教育学、言语听觉科学分别设有硕士学位点和博士学位点;学前教育学与特殊教育学均为国家重点学科:言语听觉科学实验室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3人,全日制学生1774人。
2000年9月,北京联合大学成立了特殊教育学院,是我国第一所相对独立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146人,专任教师65人,其中高级职称21人,硕士以上学历23人。学院现设有本专科专业10个:特殊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听力语言康复技术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本科听障)、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听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听障)、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听障视障)、园林技术专业(听障)、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视障)、音乐表演专业(视障),面向全国招生的专业8个。
中州大学于2002年成立了特殊教育学院,成为当时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特殊教育学院。2004年特殊教育学院率先创办了手语翻译专业,2007年建成我国第一个“手语翻译实验室”,学院现有教职工40余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1人,讲师8人,其中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0%。现有在校聋生492名,手语翻译专业在校学生208名。开设的专业有:装潢艺术设计、古建筑绘画、摄影与摄像技术应用、动漫、计算机技术应用等5个专业。
2002年6月,我国于1982年创办的第一所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升格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从而成为我国第一所以培养特殊教育师资为主的、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学院成为中残联全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目前学院具体开设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手语翻译、儿童康复、社区康复、艺术设计等20个专业。学院建有国内一流的听力学实验室和一批先进的实验实训设施。现有教职工34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30%以上,拥有一批全国知名的特殊教育专家。
近年来,党和政府鼓励和帮助残疾青年自学成才,很多残疾青年通过自学考试、电视大学、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接受高等教育。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部门还对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青年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鼓励。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了更好保障,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逐年增长(详见表1)。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统计,在“九五”期间,我国进入高校的残疾青年有6812人,2000年普通高校招收残疾青年1925人,被特殊教育高校录取的有404人;在高校学习的残疾学生数超过7000人。2010年,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残疾学生已达到7674人,高等特殊教育学院招收了1057名残疾学生。和2000年相比,增长率分别为299%和162%。
表1 普通高等院校和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录取残疾学生人数比较(2003—2010)
(资料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已经具备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的办学体制,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特殊教育提高了弱势群体的整体素质,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目前正处于上升阶段,已经对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目前,我国开办各类高等特殊教育的学校主要有33所(见表2),其中以残疾人高等教育为主的院校16所,大部分普通高校都有残疾学生在读。
表2 我国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分布情况

责任编辑:何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