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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特殊教育均衡发展探析(下)
2012年05月29日 15:03 来源:《教育科学》2012年第01期 作者:刘建岭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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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分析与讨论

  从理论上来说,所谓教育均衡就是指所有的受教育者和潜在受教育者能够平等地分配和使用教育资源,以达到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平衡,最终实现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发展的本质是追求教育平等、实现教育公平。关于教育均衡的内涵,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种是资源分配论,认为教育均衡就是均衡分配教育资源,包括社会总资源对教育的分配,以及教育资源在各级各类教育间、各级各类学校间、各地区教育间的分配。其最基本要求是在受教育群体之间平等地分配教育资源,达到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均衡状态[8]。另一种是权利保障论,它是指通过法律法规确保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政策制定与资源调配而提供相对机会均等的教育机会和条件,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科学有效的方法,实现教育效果和成功机会的相对均衡[9]。三层次论认为,教育均衡发展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省域之间、市域之间、县域之间以及城乡之间,都要统筹规划,实现均衡发展;二是区域内部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三是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特别应当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10]。

  由表2可看出,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首先,在省级区域间的不均衡。东部地区省份开设16所高等特殊教育院校,而中部地区则只有8所,西部地区只有9所。东部地区的学校数量几乎是中西部地区学校数量的和。其次,在城市间的不均衡。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开设有8所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南京等省会城市有15所学校,其他城市只有10所,并且这10个城市中间大多数又是本省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可以说,绝大多数高等特殊教育院校设在经济发达城市(包括直辖市或省会城市,共23所),另外10所学校又设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不管是从省级区域来说,还是从城市区域来说,都是东部或发达地区的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占绝大多数,而中西部地区或偏远落后地区的学校很少或没有。我国的高等特殊教育目前处于严重不均衡状态,大部分学校建校历史短,经验不足,主要集中于大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分布不均匀。这种非均衡状态严重制约着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根本不可能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要求。

  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东部发达地区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差距也非常明显,人才配置上出现的所谓“马太效应”充分说明了这种地区间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衡现象。高学历、高职称人才集中于北京、天津、上海、南京等经济发达城市,而中西部地区的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则很难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等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也存在地区差异,东部地区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由于我国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而中央政府的投入比例较小。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势必会导致各省市对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的不平衡。以2005年特殊教育预算内事业性拨款为例[11],排在前十的省份和排在后十位的省份在投入上相差105711.3万元,相当于当年全国预算内特殊教育事业性拨款总额的64.4%。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领导,统筹规划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逐步增加残疾人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我国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12]我们要明确高等特殊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明确政府在发展特殊教育中的财政责任,增加中央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确定各级政府特殊教育投入的合理比例,在经费投入上实行省级和中央共担的形式,从而减小地区间经费投入上的差距。

  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发展中出现的这种非均衡状态,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因素。80年代以来,国家提倡非均衡发展战略,“七五”期间,国家首次提出我国经济区域按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或地区的划分方法,并被作为我国政府组织国民经济活动的一种重要的地域依托。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地区之间高等特殊教育也形成非均衡发展。但是,我们要清楚国家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的目标是均衡发展,邓小平同志所说的,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也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指出,要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促进全国经济布局合理化,引导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13],“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统筹兼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互动发展,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区域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产业有序转移。”这标志着我国经济将实施区域均衡发展战略。适应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大趋势,我国的高等特殊教育也要均衡发展,特别要注意发展西部地区的高等特殊教育。

  均衡发展是一种新的高等教育发展思路,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创新东西部高校校际合作机制,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新增高校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倾斜。要“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政策、资金、项目重点向中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和基层倾斜,促进区域均衡发展。”[14]根据教育均衡三层次论,区域之间要均衡发展,省域之间、市域之间都要统筹规划,实现均衡发展。要实现高等特殊教育均衡发展,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高等特殊教育均衡发展观念,制定合理的宏观调控政策,实行有针对性的补偿性教育政策。要实现高等特殊教育均衡发展,不仅中西部或经济落后地区需要发展,而且东部或经济发达地区也需要发展,不同区域间相互帮助、相互促进,从而实现共同发展。我们要在均衡发展思想指导下,以更有利的政策支持经济发达地区更好地发展,以更有力的措施扶持经济落后地区加快发展,进而把高等特殊教育办成高水平、高质量的教育。要鼓励不同区域、不同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探索有特色的发展道路,最终实现特色发展、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加快发展,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15]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http://www.gov.cn/jrzg/2008—04/24/content_953439.htm,200804-24.

  [2]永远与春天同行——中央领导关心残疾人事业纪实.http://www.gov.cn/zmyw200809a/content_1089668.htm,2008-09—06.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http://www.gov.cn/jrzg/2008-04/23/content_952483.htm,2008-04—23.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http://www.gov.cn/zwgk/2009—05/08/content_1308951.htm,2009-05-08.

  [5]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http://www.gov.cn/jrzg/2010—07/29/content_1667143.htm,2010-07-29.

  [6,1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http://www.gov.cn/2011lh/content_1825838_2.htm,2011-03-16.

  [7,12,14,15]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http://www.cdpf.org.cn/index/2011—06/09/content_30340867.htm,2011-06-09.

  [8]翟博.教育均衡发展:现代教育发展的新境界[J].教育研究,2002,(2):8-10.

  [9]于建福.教育均衡发展:一种有待普遍确立的教育理念[J].教育研究,2002(2):10-13.

  [10]汪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若干保障机制——部分地区的政策及实践分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5,(10):40-44.

  [11]周晓红,李刚.我国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的问题与对策解析[C].2009年中国教育经济学学术年会论文集.2009:1-8.

  (作者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后流动站、中州大学学工部)

责任编辑: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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