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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扶持5岁幼儿教育计划”简介
2012年11月27日 11:37 来源:早期教育 作者:王红丽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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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台湾幼儿教育概况

  台湾的幼儿教育机构主要有幼稚园和托儿所。幼稚园和托儿所分公立和私立。幼稚园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属学前教育机构,托儿所则由社会行政部门管辖,属社会福利机构。幼儿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围。台湾1981年颁布了《幼儿教育法》,该法对幼稚园的宗旨、教育目标、教育对象、幼稚园机构设置的标准以及其他各种制度作了规定,确立了幼儿教育在整个教育体制中的地位。

  二、“扶持5岁幼儿教育计划”

  (一)计划的缘起

  良好的学前教育对幼儿未来人格和智力的健康发展有很大的帮助。对于部分因社会不利条件限制无法顺利就学的幼儿,及早介入,有助于实现教育机会均等。投资学前教育将可省下之后每个处于不利环境的孩子接受补救教学、特殊教育或社会福利等更昂贵的花费。此外,学前教育对提升人口素质以促进地区的整体竞争力有重要价值。基于以上的考虑,台湾在2004年制定了“扶持5岁弱势幼儿及早教育计划”,提供弱势地区及经济弱势幼儿接受普及与优质的教保服务。“扶持5岁幼儿教育计划”是在“扶持5岁弱势幼儿及早教育计划”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于2008年2月22日颁布实施,着力于解决台湾学前教育中存在的公私立幼稚园所在区域不均、公私失衡、出生率下降、经济弱势比率偏高及年轻家庭支出幼儿教育经费负担沉重等问题,应对“少子化”现象,促进幼儿教育公平发展。

  (二)产生的背景

  1.公私学前教育机构分布不均且公私失衡。2006年的统计结果显示,台湾共有幼稚园3335所,私立幼稚园计1830所,占54.87%,公立幼稚园计1505所,占45.13%。入园人数为308820人,其中私立幼稚园占70.53%(可招收217800人),公立幼稚园29.47%河招收(1020人)。托儿所总计4302所,其中私立托儿所3950所,占91.92%(招收209271人),公立托儿所279所,占6.49%(招收81997人),小区托儿所68所,占1.58%(招收4259人)。公私立幼稚园及托儿所比例失衡。此外,城市地区学前教育机构数量较为充足,但部分离岛、偏远及原住民地区,学前教育机构数量明显不足,地区之间也存在失衡情况。

  2.出生率的下降,经济弱势幼儿比率偏高。过去10年,台湾的生育率持续下降,1995年1.8,2004年降至1.2,2005年再降至1.1。出生婴儿数,2005年仅20.6万人,较2004年减少5.2%,较1995年减少36.8%。但同时育儿成本在不断上涨,对于育儿家庭尤其年轻的家长是比较沉重的家庭负担。由于育儿成本是影响家庭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之一,所以有部分人士提出这是“少子化”现象出现的原因之一。

  3.年轻家庭子女教育经费负担沉重,新生家庭及拥有学龄前幼儿的年轻家庭,正处于经济能力相对较弱的阶段,但是家庭每年支付幼儿保教费用所占比例很高。2005年的家庭收支调查报告显示,中低收入家庭的比例占近40%。而平均每户家庭用于教育的费用支出大约占总支出的5.96%,其中用于幼儿托教保育费用大约占0.78%。家庭学前教育经费支出已经成为家庭经济重要负担之一,特别是在弱势地区和一般地区的弱势家庭更加显得沉重。

  (三)预期的目标

  扶持计划采取非强迫、非义务、并按照每个家庭年收入提供满5岁至入小学前幼儿就学补助措施,提供满5岁至人小学前幼儿充分的就学机会,减轻家庭育儿负担,稳定人口成长,建构优质的教保环境,确保幼儿所受教保质量。衡量指标包括以下三个:(1)家庭年所得60万元以下5岁幼儿入园率,2007年达86%,2008年达90%,2009年达91%,2010年达92%,2011年达92%。(2)全体满5足岁到入小学前幼儿入园率:2008年达到92%、2009年达93%、2010年达94%、2012年达95%。(3)公立幼托机构及与政府合作的私立幼稚园(托儿所)比率:2009年达到整体幼托机构的40%、2010年达到整体幼托机构的42%、2011年达到整体幼托机构的45%。

  (四)实施阶段及方法

  扶持计划从2007年8月1日起,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从2007年8月1日到2009年8月1日,这阶段供应机构主要以公立托幼机构为主,私立托幼机构为辅。1,对低收入户、中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少于30万元新台币以下的5岁至入小学前的幼儿,免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私立托幼机构的,每年给予最高等同于公立幼稚园学杂费总额的补助。2,对家庭年收入在30万元新台币到60万元新台币的5岁至入小学前的幼儿,免学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私立托幼机构,每年给予最高2万元新台币的补助。3,对于离岛3县3乡及原住民乡镇(市)家庭年收入所得超过60万元新台币的5岁至入小学前的幼儿,就读公立托幼机构1年最高补助5000元新台币,就读私立托幼机构1年最高补助2万元新台币。

  第二阶段,从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日,这阶段供应机构是公立托幼机构和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本阶段不仅根据家庭年收入还根据家庭子女数区分补助额度。

  1.家有1名子女的。低收入户,免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6万元新台币。中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在30万元新台币以下的,免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5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30万元新台币至40万元新台币之间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6万元新台币,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4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40万元新台币至5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万元新台币,就读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3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50万元新台币到6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1.4万元新台币,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超过6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1万元新台币(原幼教券补助)。

  2.家有2名子女的。低收入户,免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6万元新台币。中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在40万元新台币以下的,免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5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40万元新台币至5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6万元新台币,就读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4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50万元新台币到6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万元新台币,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3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60万元新台币至7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1.4万元,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超过7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1万元新台币(原幼教券补助)。

  3.家有3名子女的。低收入户,免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6万元新台币。中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在50万元新台币以下的,免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5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50万元新台币至6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6万元新台币,就读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4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60万元新台币到7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万元新台币,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3万元新台币。家庭收入在70万元新台币至80万元新台币之间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1.4万元,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超过8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1万元新台币(原幼教券补助)。

  第三阶段,从2011年8月1日起,这阶段供应机构是公立托幼机构和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并且还是根据家庭年收入、家庭子女数区分补助额度。

  1.家有1名子女的。低收入户,免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6万元新台币。中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在30万元新台币以下的,免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5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30万元新台币至6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6万元新台币,就读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4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60万元新台币到9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1.4万元新台币,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超过9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1万元新台币(原幼教券补助)。


  2.家有2名子女的。低收入户,免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6万元新台币。中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在40万元新台币以下的,免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5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40万元新台币至7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6万元新台币,就读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4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70万元新台币到10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1.4万元新台币,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超过10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1万元新台币(原幼教券补助)。

  3.家有3名子女的。低收入户,免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6万元新台币。中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在50万元新台币以下的,免费就读公立托幼机构,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5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50万元新台币至8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6万元新台币,就读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4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在80万元新台币到11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公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1.4万元,就读与政府合作的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2万元新台币。家庭年收入超过110万元新台币的,就读私立托幼机构最高1年补助1万元新台币(原幼教券补助)。

  (五)工作项目及方法

  “扶持5岁幼儿教育计划”在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幼儿进行减免补助的同时,对整体的幼托机构需求情况做调查,在原住民和边远地区增建幼稚园,增加合作园的数量,不断满足幼儿入园的需求。增加对幼儿教育的财政支出,对于离岛、原住民及偏远地区无法就近入学之满5足岁幼儿,就读公立幼托机构不仅免掉学费还给与一定的交通费补助。对于低收入户、中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下幼儿及特殊经济情形幼儿家庭,补助参与公立幼儿园平日课后留园及寒暑假活动营的经费,不断加强幼稚园的硬件环境和条件建设,补充和改善教学设备。对偏远地区购置幼儿专用车,接送幼儿上下学。提升幼儿教师的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对偏远地区教师进行补助和研习活动,举办各种教师专业发展的相关活动(含研习、教学观摩、行动研究、教材研发等)。

  “扶持5岁幼儿教育计划”将原来的5岁幼儿教育券、中低收入幼儿托教补助及原住民幼儿就读公私立幼儿园(托儿所)补助都纳入本计划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该计划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增加了公立和合作园的数量,对与中低收入家庭的幼儿入园学习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调整了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使得教育机会均等得到了深入的实践发展。

  三、启示

  “扶持5岁幼儿教育计划”关注了地区弱势和经济弱势的幼儿,为保证这些幼儿的入园提供了良好的支持。这对于大陆许多地区正在制订或执行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很有启示。关注弱势群体,保证他们的入园机会,这也是最近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的若干意见》中提到的要保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的要求。“扶持5岁幼儿教育计划”不仅有公立幼儿园加入,还把和政府合作的私立幼稚园也纳入其中,这对于我们也是很有启示作用的。

  当然,“扶持5岁幼儿教育计划”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弱势幼儿不仅仅是地区弱势和经济弱势的幼儿,还有其他弱势幼儿,如单亲幼儿、流动幼儿,等等。这也是大陆地区在制订学前教育三年计划的时候要注意的地方。

 

责任编辑: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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