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们要建设的学科应该遵守学科自由和学术规范,各种权力协调作用、合力推进。
关键词:学科;权力;多元化;体制改革;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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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建设的学科应该遵守学科自由和学术规范,各种权力协调作用、合力推进。不管学科强弱或门类不同,只要从事具有思想性、创新性、实用性的工作,推动社会进步和知识创新,建成有特色、有个性、有价值的学科,就是令人尊敬的学科,这也是学科选择行动路径的根本准则。
学科是高等教育系统的基本组成单位,也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的依托单位。学科在社会政治、学术组织的不同境况下,发展模式、理想愿景是呈现不同形态的。哪种模式更能推进学科的可持续、和谐发展?如果我们基于学科行动逻辑,着眼学科权力作用机制,可能会寻求到学科建设的些许圭臬,对处于困惑中的行动主体有所启迪。
学科权力体制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伴随国家新一轮社会经济和政治改革,我国的学科权力体制改革也朝着民主自治、科学多元化方向迈进。学科权力组织体制趋于扁平化,从原先的行政指令逐步向市场调节、学术自治转变。学科权力体制呈现权力主体多元、价值多元、功用多元的发展趋向。
一是学科权力主体多元。学科发展设计规划主体由政府部门向市场、学术转变,学科建设类别及方向(即发展什么学科、做什么研究)受学术研究主流和前沿影响力逐渐增大,学科培养人才、科学研究也受到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学科评价权力主体多元化,学科评估的话语权逐步从政府主管部门向第三方机构转变,高校对学科建设的监督评价权力也逐步增大。
二是学科权力价值多元。政治的、官僚的权力形式,出发点是追求配置学科资源的效益优化,重点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及主流意识形态契合度高的学科;学术的权力形式,出发点是巩固与扩大学科“圈地”,谋求学科的人才辈出与成果频出,实现学科可持续发展;市场的权力形式,出发点是学科能为社会提供有用成果及人才,满足社会经济与文化建设的需求。我国当前学科权力价值追求也呈现多元化趋势,权力主体的出发点并不仅仅局限于本位,视野更为开阔,融合了不同的价值追求,促进学科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学术效应。
三是学科权力功用多元。学科建设功能与大学功能密不可分。现代大学的内涵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那么,学科权力功用也应依附在这三点上,无论哪种形式的权力,它的功用都包含着现代大学的功能。但是,学科是大学的学科,也是所有学科的学科,意即学科归属具体高校,它还归属外部同类学科圈。诚然,学科权力的功能,还带有通过自身努力,维护提高学科地位、传承学科文化、推动学科发展壮大的作用。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高等教育日趋全球化,学科权力功能也呈多元化,学科发展逐步融入国际学术圈。
多元协调权力机制的宏观设计
大学的学科被视为系统的、社会化的组织,为保持系统的高效、有序运行,应致力于逐步深入的组织化建设,这包括体制设计、结构设计和运行设计三个层面。
推进多元权力机制下的学科体制设计:政府管理部门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实施“小政府”行政权力指导下的“大学科建设”,做好学科资源的优化配置、科学引导,而不是面面俱到的行政干预,克服片面数字化的政绩观,建立科学投入机制;大学对学科建设的管理,注重服务功能,统筹优化,规划设计好学科发展的结构布局,形成有力引导机制,建立健全高校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制度,切实提高学术组织在高校学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规划设计好学科建设的发展要点和主要方向,统筹好学科的师资队伍、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
推进权力结构的优化设计,构建“圈层学科权力结构”:圈形外层是行政权力,对学科起到宏观指引和总体把握的作用;然后是市场权力,让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对学科发挥一定影响作用;最后是学术权力,让学科规训等微权力发挥作用,引导学科回归到学术自治和知识创新道路上来。在学科权力结构的权重比例上,要降低行政权力的权重比例,提高学术权力的权重比例,推动学科的地位从“虚”转变为“实”,使学科发展的最直接的行为主体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凸显。
建立动态平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学科建设生态系统的健康运行,离不开权力机制的动态平衡,当权力过分集中在某一主体时,就会朝着分权的方向发展,反之亦然,当然这种动态中的权力平衡,离不开协调原则,需要多方主体从大学精神出发。推进学科建设的“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管学科、学校办学科、社会评学科”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在管理层面上,政府放权的同时要创新管理模式;在办学层面上,学校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在评价层面上,当务之急是培育第三方专业组织。
多元协调权力机制的微观调控
在学科建设进程中,我们要高效推进、科学评价和适时调整,做好多元协调权力机制的微观调控。遵循学科建设的普遍规律和共性问题,更要注重学科建设的特殊规律和个性问题,充分考虑学科个性发展。目前,我国高等院校都十分重视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做大做强、瞄准一流成为大家的奋斗目标,但忽略了学科发展的差异性和协调性。
科研为主的高等院校,应瞄准学科发展的先端和前沿,立足优势学科,致力科技自主创新;教学为主的高等院校,办学应定位在服务地方和行业,学科建设立足培养应用型人才。
自然科学类学科重在科学知识的发现和创新,工程技术类学科重在技术的革新,社会科学类学科重在思想的创新,人文类学科重在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处于成熟阶段的学科,有一流的学科教师、产出高水平成果、培养杰出人才,应该瞄准国际一流与前沿先端发展,突破“钱学森之问”困惑,以科学技术重大问题为导向,培育大师;处于发展阶段的学科,在学科队伍、科研和教学及学科管理方面有所欠缺,他们往往效仿高水平学科的建设路径,实质上应该选择个性化发展模式,脚踏实地,不好高骛远,实实在在为社会培养有用之才,为地方或者行业解决现实问题。
针对不同的院校类型、学科门类、学科发展阶段等,我们要协调学科权力,做好微观调控。行政权力要做好资源的科学配置,推进学科投入机制改革,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理工轻人文社科、重“985”、“211”轻地方院校等不良倾向;发挥市场权力应有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用公平和效率原则协调学科发展,优化学科资源配置的方向和效果;回归学术权力本质,构建公正公平的学科发展环境,针对不同门类学科、学科的不同发展阶段,确立不同的发展思路,在遵循学术自由的前提下做好学科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
此外,评价监督也是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不同形式的权力为主导的学科评价价值取向和标准是不同的。在多元权力协调机制视域中,对学科评价应是协调各种价值观,克服为评价而评价的功利性目的,从学科建设的综合功能出发,建立融合多种价值取向的学科评价体系,推动学科可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我们要建设的学科应该遵守学科自由和学术规范,各种权力协调作用、合力推进。不管学科强弱或门类不同,只要从事具有思想性、创新性、实用性的工作,推动社会进步和知识创新,建成有特色、有个性、有价值的学科,就是令人尊敬的学科,这也是学科选择行动路径的根本准则。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201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基于多元权力协调机制的省优势学科建设路径研究与实践”(JGZZ14 099)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