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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村教师“合作发展”成为可能 ——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562名农村中小学教师为例
2012年04月20日 08:34 来源:《中小学管理》 2012年第01期 作者:李军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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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46所农村中小学562名教师进行问卷调查与访谈发现,制约教师“合作发展”的瓶颈主要有:农村教师对“合作发展”认识模糊,学校管理制度和方式落后,教育教学资源不足且得不到充分利用,教师综合素质偏低。提出促进农村教师“合作发展”的对策:让教师切身体验合作的意义,避免“无意义合作”的干扰,重视“非正式教师组织”的作用,辩证认识“人为合作”的价值。

  关键词:农村教师,“合作发展”,“无意义合作”,“非正式教师组织”,“人为合作”


  所谓农村教师“合作发展”,是指农村教师在一个民主、开放的学习型学校里,在课程实施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通过互助与合作、交流与分享的方式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合作发展”是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笔者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10个旗县46所农村中小学562名教师专业发展的现状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以期发现制约农村教师“合作发展”的主要瓶颈,探究促进农村教师“合作发展”的对策。

  一、农村教师“合作发展”为何难以实现

  1.农村教师对合作认识模糊,“合作发展”难落实处

  调查结果表明:82.7%的农村教师认为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该与同事讨论,在实际工作中与同事合作的农村教师占73.1%。我们在访谈中发现,虽然绝大部分农村教师有合作的愿望和要求,但相当多的教师对于什么是合作、怎样合作等问题认识模糊。在实际工作中,教师合作表现出很强的工具性、短期性,主要体现在备课和辅导中对知识的互通有无等简单互助上,教师间少有深层次合作。受农村学校文化和教师自身因素影响,不少农村教师固守着保守或相对封闭的心态,对合作缺乏理性思考,难以将实质性合作落到实处。

  2.农村学校落后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成为教师“合作发展”的羁绊

  调查结果表明:认为学校鼓励合作并营造合作氛围的农村教师只占25.4%。我们在访谈中发现,绝大部分农村学校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并以此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参照,致使教师间的竞争压力远比“合作发展”的动力大。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要求教师合作,但缺乏明确的合作目标与指导行动,也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农村教师现有的少量合作主要是年级组或教研组活动,如集体学习、集体备课和集体教学观摩等,但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教师都不重视这些活动,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3.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资源有限且得不到充分利用,教师“合作发展”的空间不足

  目前,农村中小学普遍配置了图书室和阅览室。但调查结果表明:认为农村中小学现有图书室和阅览室能充分满足需要的教师只占10.6%,认为能基本满足需要的占40.9%;虽然已有83.1%的农村学校或所在乡镇拥有供教师学习的远程教育资源或计算机网络设备,但这些设备和资源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认为使用方便,经常使用的教师只占39.0%;认为资源有限,使用不方便,很少用的教师占到了43.1%。在农村学校硬件及现代网络信息设施不能有效利用的前提下,教师很难通过信息平台共同捕捉现代教育教学信息,交流教育教学经验,这导致教师“合作发展”的空间不足。

  4.农村教师自身素质制约了“合作发展”的层次与水平

  调查表明:农村教师在知识层面上合作学习的占73.2%,而在教育教学技能上相互切磋与交流、在科研课题研究等方面进行合作的只占21.0%;农村教师认为自己对所教学科知识掌握很好的占60.5%,对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掌握很好的占43.1%,对教育教学技能掌握很好的占45.0%;农村教师认为自己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很强的只占29.4%。调查结果还显示:获得最高学历的途径为函授和自考的农村教师占到80.4%。在访谈中我们发现:部分教师认为自己的学历与该学历应具知识能力水平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农村教师素质偏低,导致教师不能很好地从同伴或团体中汲取营养,这制约了“合作发展”的层次和水平。

  二、让农村教师“合作发展”成为可能

  1.让教师在亲历中体验合作的意义

  学校应组织教师参加集体备课、集体说课、集体评课、集体反思等合作活动,引导教师在亲历中领悟合作对其专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例如:某校针对课堂教学中“学生合作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鼓励教师组建研究共同体,开展合作研究,教师们结合各自的经验与教训,从不同视角对学生的合作学习进行观察和剖析,通过互相观摩、寻找问题、讨论交流、尝试探索,最终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实践证明,通过体验式活动,帮助教师提高合作意识,掌握合作的方式、方法,比集中开会宣讲、举办专题讲座等更为有效。

  2.避免“无意义合作”的干扰

  凡是教师主动参与,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学校发展的合作行为都是“有意义合作”。相反,教师被动参与,走过场,流于形式;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游离于学校课程实施和教育教学研究之外,游离于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之外的,都是“无意义合作”。如有的学校仅把教师“合作发展”作为学校教育改革的应景和点缀,视教师“合作发展”为浪费时间;还有些学校虽有促进教师“合作发展”的愿望,但不讲究方式、方法,采取检查集体备课教案、集体讨论记录和集体听课笔记等方式强迫教师合作。在这些所谓的合作中,教师体会不到合作的快乐,分享不到合作的成果,这样的合作也就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

  3.重视“非正式教师组织”的作用

  “非正式教师组织”,是学校教师群体中因习惯、共同爱好、相互依赖等原因,自发形成的人际组织。[1]成员们有共同的愿景,依附或聚集在富有感召力和“磁性”的核心成员周围,组织具有吸引力大、结群性强、沟通效率高的特点。这样的组织正是促进教师合作的最好的土壤和空间。例如:某校领导发现,本校有一个很“抱团儿”的“组织”,其核心成员是本校很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成员分别为语文、历史和地理等科教师,具有跨学科、跨年级等特点。于是校长邀请“组织”的核心成员谈话,把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小组”久攻不下的以反映当地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为内容的校本课程开发任务转交给该“组织”。该“组织”因受到领导的重用而信心倍增,在核心成员的带动下,成员们利用大量课余时间查阅资料,走访当地文化名人及有关部门,经过多种形式的讨论交流与合作攻关,出色地完成了校本课程开发任务。“非正式教师组织”起到了正式教师组织起不到的作用。

  4.辩证认识“人为合作”的价值

  “自然合作”是指教师们在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生成的一种相互开放、信赖、支援的同事关系;“人为合作”是指通过一系列正规的、特定的行政程序来制定教师合作计划,增加教师间相互讨教的机会。[2]虽然“人为合作”存在灵活性不足、教师被动参与及合作效果不佳等弊端,但在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对合作发展认识不足、合作内容贫乏、层次水平低等背景下,学校可以通过“人为合作”的引领,为教师搭建互相沟通、平等对话、共同探究的平台,让教师初步收获合作后双赢的效果,然后循序渐进,引导教师把这种合作意识和合作行为推展到日常工作中,使合作成为教师的生活方式和行事风格,成为自然状态下的无意识习惯行为,实现由“人为合作”到“自然合作”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人为合作”功不可没。

  参考文献:

  [1]王建荣.学校非正式教师组织与教师专业发展[J].江西教育,2010,(1).

  [2]邓涛,鲍传友.教师文化的重新理解与建构——哈格里夫斯的教师文化观述评[J].外国教育研究,2005,(8).

 

责任编辑: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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