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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学,创新实践 ——访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局长常生龙
2015年04月15日 09:55 来源:《现代教学·思想理论教育》2014年第20149B期 作者:盛天和 字号

内容摘要:上世纪80年代后期,在上海市中小学中曾掀起一个探索“法制教育”、“依法办学”的改革热潮。但是,这一基础教育的改革热潮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变成了“曾经的教育改革热点”。

关键词:依法办学;创新实践;法制教育;办学理念;区域基础教育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盛天和,《现代教学·思想理论教育》特约记者。

  记者:上世纪80年代后期,在上海市中小学中曾掀起一个探索“法制教育”、“依法办学”的改革热潮。但是,这一基础教育的改革热潮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变成了“曾经的教育改革热点”。虹口教育却始终没有停止这一改革的步伐,不仅将这一办学理念和实践坚持下来,而且不断加以拓宽、深化和创新,使之成为一个区域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特色。常局长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虹口区教育局是如何认识和思考这一问题的?

  常生龙(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局长):讨论这个主题之前,我想还是先聊聊区教育行政管理层面对于教育责任角色与定位这一问题。教育局的工作定位究竟是什么?我们一直在思考着,探索着,大体可以用三个词来概括:

  一是引领。作为区域教育的行政管理部门,教育局不能只是“发号令、颁文件”,更重要的是要在思想、政策和制度上彰显出鲜明、正确的引领作用,从而能站在教育的制高点上引领全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这才是区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上位职能”。“依法办教育”,就是要确立教育管理的“规”。引领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办学主体依规而行。

  二是监督。当前教育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就是“职责不明”。大家每天都忙得不亦乐乎,但往往忙不到点子上去,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成效并不显著。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分清职责”。从孩子的成长过程来看,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是家长。作为家长应做好两件事:一是孩子习惯的养成,二是孩子品德的培养。学校是教育的第二个责任人,其职责是通过各种文化知识的学习、社会规范的养成,引导和教育学生逐渐融入社会,为成为合格公民打好基础。在这个过程中,教育局一个重要责任就是要加强监督,促使学校按照国家的要求,有效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和规定的课程计划。

  三是服务。在教育过程中教育局的重要职责就是要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受教育环境和更多的公共教育资源;要为学校提供人、财、物诸方面的有力保障,让学校有更多的权力和能力去吸纳好的师资;要保障家长的教育知情权,为家长提供更多的参与教育活动的权利和机会。

  家长、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明确了各自该干的事情,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既不做无用功,更不做负功。

  记者:确实,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是家庭、学校,乃至于全社会通力合作的结果。面对当前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有的人会选择推脱逃避,但虹口区教育局在厘清责任、依法管理的基础上选择了勇于担当。常局长能否就教育局在推进依法办学方面谈谈虹口区有哪些具体的改革举措呢?

  常生龙:基于对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职责的思考和定位,我们教育局主要抓顶层设计和宏观管理。综观近年来虹口区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我们紧抓不放的一个“法宝”就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着力营造一个学校发展“规范中有创新、规范中谋发展”的区域教育发展大氛围,为“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为此,区教育局实现了“两大职能”转变:一是角色职能的转变。区教育局放下发文件、下指令的“架子”,将政府职能主动转换到规划、监督、指导和服务上,在上位的策划、布局基础上,指导学校制定自主发展规划,组织专家评审“规划”,并对学校和相关单位实施“规划”给予政策协调和工作指导,从而凸显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基层教育发展服务的角色职能。二是督导职能的转变。在“区级管理为基层发展服务”的理念下,虹口区的教育督导职能也发生了重要转变。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从“例行公事式”的督导检查,转变为跟踪性督导、过程性督导和指导性督导,以学校发展规划达成度为主要督导目标。

  与此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学校理事会”试点工作。即由“学校自我封闭式办学”向“社区参与办学”的开放模式转变。学校如何真正扎根社区,如何整合家庭、社区资源,共同“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是当前基础教育转型发展中一个关键的命题。随着国家“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的推进,我们尝试在公办学校中建立理事会制度,重点是把好学校发展的大方向。“学校理事会”成员由教育专家、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学校的教师和管理者代表等四方面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共同讨论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发展的重大事项。校长根据理事会提出的意见,带领教职员工加以实施。目前,我区已有上外附中东校、华东师大第一附属初级中学、北虹初级中学、凉城三小共四所学校进行试点。四所学校所在的社区不同,面对着各不相同的发展任务,但都通过这样的参与和互动,逐步形成了强烈的共识:办好学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虹口区的八个街道本来就有各自的教育小区,每个教育小区都覆盖了社区内的所有学校,社区和学校的互动有良好的基础。在“学校理事会”试点实践中,街道(社区)进一步意识到参与学校管理的价值与可行性,主动性越来越强、“触及面”也越来越广。大家充分意识到:办好社区内的每一所学校,对促进社区的稳定、社区和谐有重要的作用。办好学校是我们自己的职责。可以说,建立“学校理事会”是学校治理机制改革的成功探索。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机制创新,把各方力量凝聚起来,真正形成一个全社会关心教育、参与教育、搞好教育的大环境。

  记者:确实,上海基础教育改革的进一步突破还必须从顶层设计开始,其中管理层面的角色转变和宏观规划至关重要。但这知易行难。虹口区教育局将“依法办教育”的视点首先聚焦到自身的角色和职责,并且成功地在区域基础教育转型发展蓝图上定下了“经与纬”,这不仅体现了区域教育行政管理改革的实践创新,也成为“依法办教育、规范做教育”的成功案例。能否请您详细地给我们介绍一下虹口区“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这项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

  常生龙:其实,办学的根本点、落脚点还是在学校。虹口基础教育阶段“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的实践与探索,就是一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行动”,具体可归纳为“五个一”:

  首先是“一校一章程”。虹口教育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启动区域性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到2006年就已经实现了“一校一章程”。2012年底,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颁布之后,我们又邀请了一批法学专家,开展“纲要”的研读和宣讲,并指导全区各校对原有的章程重新进行深入的研究和专业梳理,依据“纲要”的要求和学校发展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2014年年初,经相关专家对全区各校的办学章程进行审定之后,教育局对各校的办学章程予以批复,认真履行了监管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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