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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2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学费补偿范围扩大到在校大学生
2012年03月01日 09:10 来源:《东南快报》2012年02月29日 作者:齐榕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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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月28日召开的福建省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从高校毕业生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同时福建省还建立了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据了解,国家对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同时,今年还有多项惠民措施将继续实施。2012年将继续实行国家助学贷款“生学互补、双轨运行”模式,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计划控制、贴息风险金预归集和贷款风险预警制度,探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贷试点工作。省教育厅将会同财政、银行等部门研究推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统一办卡、集中支付”,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

  此外,福建省还将加强省学生资助网络公示平台建设,力争到2012年底开通各教育阶段资助工作网络公示窗口,以适当方式公示资助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福建省将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虚报受助学生人数、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相关涉案人员永远不得染指资助事业。

  截至去年12月全省已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1亿元,获贷学生3.5万人次。2011年全省安排助学资金9.83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6.48万人次。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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