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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英、美、日、德等国及经合发展组织、欧盟、世行等国际组织先后把环境保护纳入对外援助的政策和实践之中,这对我国的对外援助构成压力;但也要看到,我国对外援助的绿色转型有助于构建“生态命运共同体”,有助于我国环境产业“走出去”及我国生态文明理念的海外传播,关系到“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可持续性。自2008年以来,我国不断地调整对外援助政策,使其有助于保护受援国的环境;而且初步积累了对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援助经验,例如:重视环境技术援助,重视对周边国家和非洲国家的环境援助。鉴于我国对外援助资金增加、项目增多,对外援助的环境风险加大,有必要提升生态环境部在对外援助中的参与度并建立跨国间的环境风险沟通机制;另外,要综合考虑环保、经济、政治等诉求,科学设计环境援助项目;尝试吸纳民间力量参与对外环境援助、增加多边主义框架下的环境援助合作、适度公开信息。
(刘贺青系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根据在中国世界经济学会2018国际发展论坛“‘一带一路’与国际发展合作:援助、贸易与投资的互动”演讲“中国对外援助的绿色转型:背景、现状及前景”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