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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全球发展融资缺口巨大,如何通过援助带动私人投资已成为发展合作领域的焦点话题之一。私人投资在发展合作领域发挥的多重作用也日益受到重视。德国早在1999年就通过设立“公私合营发展计划”,探索通过援助带动本国和欧盟企业向发展中国家投资。德国在政府与私人部门建立广泛发展伙伴关系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值得学习借鉴。援助国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在发展中国家从事的活动常常存在交叉,公共部门的发展援助工作和私人部门的商业行为可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为充分放大这一效果,德国设立了“公私合营发展计划”。对公共部门来说,企业投资可以为投资国带来工作机会,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并带来急需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为发展合作动员更多资金和力量。同时,德国也认为本国和欧盟的企业可以为发展中国家本地企业树立行为榜样。
“公私合营发展计划”通过有针对性地支持,带动私人部门参与发展合作领域的相关行动,引导本国和欧盟企业促进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帮助发展中国家更加公平地享受全球化带来的发展红利。对私人部门来说,发展中国家有着潜在市场,但是缺少法律保障,缺乏培训机会,基础设施落后,文化沟通上也存在障碍,这就使投资这些国家的企业面临很高风险。而从事发展合作的机构在发展中国家有着多年活动经验和广泛合作网络,与受援国的中央政府、私人部门、地方政府、商会和非政府组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私合营发展计划”项下提供的捐赠资金也可以帮助企业降低财务风险。在“公私合营发展计划”项下,德国经济合作和发展部(以下称德国发展部)可以为投资发展中国家(OECD-DAC受援国名单上的国家)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在必要时提供专业指导。企业最少负担整体费用的一半,德国发展部提供不超过20万欧元的资助。公共与私人部门的发展伙伴关系可以持续不超过3年,涉及几乎所有领域。
“公私合营发展计划”近二十年来,共实施了超过1500个项目,参与项目的私人部门涵盖大、中、小型企业。“公私合营发展计划”通过这些企业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引入了最低社会和环境标准,鼓励了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降低了出口非关税壁垒和成本。参与发展合作活动从而也提高了企业自身的商业利益。该计划还有效带动了投向发展中国家的私人部门资金。1999年至2015年10月,公共部门提供了3.3亿欧元资金,私人部门提供了5.6亿欧元资金,分别占资金总额37.2%和62.8%。中国对外援助长期以来多由中方的部门、机构和企业承担实施,许多在发展中国家投资的中资企业最早就是通过承担援外项目“走出去”的。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意愿和能力显著提升,可以为促进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更多贡献,对外援助应该探索与企业建立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发挥援助与投资的协同效应。企业的创新性参与可以为发展合作补充资金、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引入市场化经营机制,促进实现发展合作项目可持续。
因此,要探索采取更加灵活的参与机制和渠道,调动企业积极性,加强政府与企业的互动合作,在解决发展问题和把握商业机会间取得平衡。援助与企业投资的合作应慎重选择地域和领域。尽管援助应该向最不发达国家倾斜,但就对外援助与私人部门合作来说,往往具备一定发展水平的国家拥有更多投资机会,企业也更能发挥作用。对于条件较好的受援国,在提供援助时可以考虑多设计一些与企业合作实施的项目,以期更好实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在领域选择上,中国企业具有明显比较优势且受援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领域应该成为援助与投资合作的重点。
(袁晓慧系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发展合作研究所副研究员,根据在中国世界经济学会2018国际发展论坛“‘一带一路’与国际发展合作:援助、贸易与投资的互动”演讲《德国援助的“公私合营发展计划”:比较与借鉴》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