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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传播、思想碰撞与搭建开放式交流平台 “传统中国的社会力量与地方治理——第一届云南大学‘富民社会’学术研习班”侧记
2017年08月10日 15: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田晓忠 字号
2017年08月10日 15: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田晓忠
关键词:富民社会;学术;学员;研究;唐宋;学者;理论体系;阶层;教授;学说

内容摘要:为使青年学者进一步了解和参与“富民社会”问题的研究,推动“富民社会”学术与其他观点和理论的对话,促进青年学者的学术创新和学术交流,云南大学中国经济史研究所于7月 15—20日举办了“传统中国的社会力量与地方治理——第一届云南大学‘富民社会’学术研习班”。研习班共有来自北京、上海、武汉等全国不同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青年教师、博士后、博士生60余人参与,邀请了葛金芳教授、李治安教授、李华瑞教授、邢铁教授、林文勋教授、刁培俊副教授六位专家为学员进行授课,同期举行了学员论文发表研讨、专家与学员座谈交流。

关键词:富民社会;学术;学员;研究;唐宋;学者;理论体系;阶层;教授;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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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民社会”学说由云南大学林文勋教授提出后,经过十多年的研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理论体系,学界对该问题的关注、参与、对话越来越深入。为使青年学者进一步了解和参与“富民社会”问题的研究,推动“富民社会”学术与其他观点和理论的对话,促进青年学者的学术创新和学术交流,云南大学中国经济史研究所于7月15—20日举办了“传统中国的社会力量与地方治理——第一届云南大学‘富民社会’学术研习班”。研习班共有来自北京、上海、武汉等全国不同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青年教师、博士后、博士生60余人参与,邀请了葛金芳教授、李治安教授、李华瑞教授、邢铁教授、林文勋教授、刁培俊副教授六位专家为学员进行授课,同期举行了学员论文发表研讨、专家与学员座谈交流,以及学术考察。 

  通过五天的学术讲座与学习交流,研习班在“富民社会”理论体系建构研习和“富民”议题的研究参与,“富民社会”“农商社会”等不同学说之间的碰撞和交融,以及为青年学者学术创新和交流搭建全国性开放式平台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彰显了研习特色。

  “富民社会”理论体系建构研习和“富民”议题的研究参与

  “富民社会”研习班的首要主题为“富民”与“富民社会”相关理论学说。

  16日上午,林文勋教授首先为研习班学员作题为“中国古代‘富民社会’的理论体系”学术报告。在报告中,他简明扼要、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对唐宋时期“富民”议题的发掘以及由此得出唐宋变革的实质为“豪民社会”演变为“富民社会”,进而从宏观构架层面上提出了关于中国古代“富民社会”理论体系的建构问题。他认为,理论体系由若干论断构成,论断与一般观点不同,论断具有统摄性、指引性,离开论断的支撑便不能成其为理论体系。构成“富民社会”理论体系的基本论断有五个,即:“富民”阶层是唐宋以来中国古代社会的新兴阶层;“富民”阶层是唐宋以来社会的中间层、稳定层、动力层;“富民”与国家的关系是唐宋以来中国社会关系的核心;“士绅社会”是“富民社会”的最高阶段,也是最后阶段;中国社会依次经历了部族社会—奴隶社会—豪民社会—富民社会—市民社会的演进。林教授对五大论断分别进行论述,揭示了“富民社会”理论体系的完整构建。

  17日上午,厦门大学刁培俊副教授在“从‘阶层’到‘社会’:中国‘富民’纵深研究何以可能?”的学术报告中,从中国历史社会发展阶段划分的角度,对“富民”与“富民社会”理论学说进行了深度解读。他认为,“富民社会”理论学说是中国学者自创的非西方式的本土学术,不仅在研究议题上呈现出“中国的本土性”,而且通过与日本的“新中产阶层”和美国“中产阶层”的对比可知,该学术研究本身带有学理上的普世意义和普世的学术价值。“富民社会”是一种具有大胆“理论自觉”的学术创新,对于“构建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具有重要意义。

  17日下午,首都师范大学李华瑞教授在对1978—2017年宋辽夏金经济史研究系统回顾基础上,对“唐宋变革”等研究理论进行反思,认为不能盲目追随西方学者关于唐宋变革的理论;“富民社会”和其他一些本土研究理论的提出,是回应西方学术的很好尝试。他同时也指出,“富民”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明晰,而前提是进一步把握学术史,不能停留在就“富民”谈“富民”,而要注意学术研究的源头,以此回应唯物史观、封建社会等中西既有传统历史解释模式,才能更好地推动研究走向深入。

  除了专家们对“富民社会”理论建构的阐述,一些学员提交的研习论文多体现出在不同层面参与到“富民”与“富民社会”学术议题的研究探讨。如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张飘的论文“试论唐代富民阶层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从唐代身份性官人制衰亡、赋税制度改革和科举制进步三个方面论述了“富民阶层”的兴起;刘喆的“家国情怀:‘富民’阶层与庐陵文化——以《宋故胡公子美墓铭》为中心”,通过对墓志的解读,探讨了“富民”阶层与地方文化的关系;云南大学博士生肖来的“宋代富民社会研究综述”、湖北大学汤文博博士的“‘富民社会’史观的历史文化精神再探讨”对当前宋代“富民社会”研究的各主要方面以及背后的历史文化精神,进行了综合评议和再探讨发掘;云南师范大学杨瑞璟博士的“富民阶层与宋代乡村社会的矛盾与斗争”、云南大学博士生项露林的“明代两湖平原开发中的富民力量”讨论了“富民”阶层在乡村社会与经济开发中的作用。此外,还有对“富民”思想、“富民”自我认同等方面的研讨论文。这些研习论文,是青年学子对“富民社会”研究参与程度扩大与研究深度提高的具体表现。

  “富民社会”、“农商社会”等不同新学说的碰撞和交融

  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葛金芳从经济构成与成长方式角度提出,宋以后江南地区是一个农商并重的“农商社会”;南开大学李治安教授从国家牧民理政体制建构的视角认为,商鞅开创的“编民耕战体制”自中唐以后逐渐演进变通为“不抑兼并”体制,以及其他与“富民社会”相似的对唐宋以降中国传统社会进行重新建构的新学说,在研习班中得到进一步阐发,彼此之间形成了一定的碰撞和交融。

  葛金芳教授认为,义理、考据、辞章三者兼备固自是学问,但三者只具其一也可自为学问。16日下午,他在“文化、制度、社会阶层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再认识——从农商社会说/富民社会说的关联与缠绕说起”学术报告中,对“农商社会”的研究对象、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价值取向的现实关怀等方面作进一步阐发,指出“农商社会”与“富民社会”在上述诸方面多有相通、交融之处,两种学说就是学问在分化中整合和在整合中分化的表现。他还通过对经济基础、社会进步与国民幸福到底靠什么来支撑和推动的追问,以广纳型制度、榨取型制度和制度漂移理论为根基,结合威尼斯等具体史例展开论述,指出在良性规则下,社会阶层按规则博弈,民营企业家和知识科技精英随之成长壮大,会促进规则更加合理,从而造福于全社会,认为影响“农商社会”和“富民社会”发展前景的核心因素就是制度建设。

  李治安教授认为“富民社会”“农商社会”代表了学界对唐宋变革后社会结构与社会属性的不同看法,但从更长时段来说,唐宋变革以后的社会发展并不是直线演进。他在17日上午的“唐宋变革视域下的元诸色户计和明配户当差”学术讲座中,系统考察了元诸色户计和明配户当差推行情况,指出二者直接带来了全民服役,其本质是主奴或主从领属。这种全民服役体制不仅造成了对传统编户齐民和四民秩序的侵蚀,改变了唐宋以来士农工商较自由发展的走向,而且在政治文化上形成以官僚奴化为代价的帝制独裁,“君父”压倒“道统”,“君父”成为元明清时期君臣及君民关系的主宰,从而在多个层面上体现出元明时期对“唐宋变革”以来社会发展趋势的逆转。李教授对元明时期全民服役的实证研究,一方面固然指出了外来民族军事征服带来的变化影响,但另一方面仍强调这种变化逆转中隐含了更多的秦汉“编民耕战”体制因素,从而对唐宋至明清为“富民社会”的学说提出了不同看法。

  18日上午,邢铁教授在“家学传承与唐宋士族”专题学术讲座中,延续了他对家庭家族史研究学术路径,实证研究尤为深刻独到。他指出:唐宋时期以经学和史学为主的家学传承与科举制度联系最紧密,士族子弟是科举考试的直接受益者。唐宋家族的兴衰,除了做学问与做官的结合外,遗传因素不可忽视。汉晋隋唐时期士族阶层在唐宋时期不是完全衰落,而是分化——有的衰落了;有的凭借世代相传的家学优势和优秀的遗传素质,通过科举制度继续走向仕途,他们与庶族阶层中的精英相融合,形成了新的士大夫阶层。他在最后还指出,乡村上户之外,部分士大夫也一起成为宋代“富民”阶层的有效构成。邢教授的研究,事实上表明他对宋代“富民”构成看法的部分修正,也反映出他对“唐宋变革”与“富民社会”等新学说的某种回应。

  青年学者学术创新和交流的开放式平台搭建

  为众多青年历史学者提供并搭建学术创新和交流的开放式平台,是本次研习班的一大突出特色。其主要表现如下。

  研习班除学术讲座主讲人为全国历史学知名学者外,研习学员全部来自全国知名高校与科研机构青年教师、博士后与博士生。研习班2016年底开始筹划,随即邀请历史学全国知名学者为研习班学员作学术讲座;在发布的第一号研习公告中,公开面向全国高校与科研机构青年教师、博士后、博士生征集与研习主题相关学术论文,并以此为招收优秀研习学员的主要依据。截止2017年6月,研习班收到来自全国各地提交论文46篇、研习申请意愿计划80余份。经审议,遴选了38篇有效与会论文,公开录取了来自全国各地研习学员60余人。

  研习班研习方式多样,体现出开放式特征。除了专家讲座时的提问互动环节外,18日,研习班针对学员提交论文组织了专题论文发表与研讨。学员提交研习专题论文基本以断代为主,从先秦至民国各代均有,但以宋、明两代研究时段相对集中。研习论文事先由两位评议人提交书面评议意见,研讨目的性和针对性更强,不仅发表人与评议人可以围绕评议意见进行深层次的充分对话,其他学员亦可借此展开更深入的学术对话与交流。此外,研习班还组织了专家与学员之间的圆桌座谈,与会者围绕专家讲授内容与共同关心的学术话题进行了面对面的深入交流。部分有共同志趣的学员之间还以沙龙方式在会后进一步加强交流。

  研讨议题也同样呈现开放式特征。如学术讲座中在对“唐宋社会变革”的理论解释建构方面,不论是持“富民社会”说,还是其他不同学说,都能公开坦然面对其他各种学说观点,并没有为推己说而一味排斥他说,呈现出在相互理解中进行学术对话、在对话中推进学术的良好氛围。学员提交的研习论文也同样如此。“富民社会”研习班学员提交的38篇研习论文,除部分直接以“富民”为核心观察视角进行相关理论与实证探索,更多则是在“传统中国的社会力量与地方治理”主题下,对不同时代的地方经济发展、赋役财政、经济思想、家族社会、地方救助、国家应对等方面进行探讨。

  “富民社会”研习班在研习期提出的很多问题常常引发大家的深思,达到了交流目的。如关于“富民”的概念问题,青年学者多认为有必要予以具体界定清晰;有学者回应指出大致清晰的学术概念本身没错,但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不一样,不用有绝对化的公式;也有学者强调“富民阶层”的概念是变动的,对“富民阶层”发展要作趋势性展望。关于“富民”与“四民”的对应问题,学者回应认为“四民”与“富民”有区别也有联系,不能一一对应,“富民”跨越“四民”,以财富为衡量标准,是打通士农工商职业划分,而前提则是“四民”身份性地位的淡化。在是否有“富民”的国家认同方面,有学者认为国家对“富民”主要是控制和利用,没有所谓认同问题。在宋明比较研究的可能与前景问题上,学者指出宋明跨断代比较非常有价值和前景,但前提要建立在扎实的史实基础之上;明代前后期变化非常大,宋明比较,应注意南北地域和不同时段的分时期比较,不能笼统将宋与整个明代相比。这些问题与思考,将有助于推动青年学者在相关学术问题上的创新与研究走向深入。

  多位学者表示,“富民社会”研习班为青年学者从事唐宋至明清历史研究搭建了良好的开放式学术平台,期望这样的效果能够在今后研究成果中有进一步的具体体现。

 

  (云南大学中国经济史研究所田晓忠/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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