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济学 >> 滚动新闻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加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管理的通告
2018年04月03日 11:17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 字号
关键词:小型航空;博鳌亚洲论坛;飞行;海南省人民政府;通告

内容摘要: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加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管理的通告为确保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

关键词:小型航空;博鳌亚洲论坛;飞行;海南省人民政府;通告

作者简介:

  原标题: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加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在博鳌亚洲论坛会议期间加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4月7日8时起至4月13日24时止,海口、三亚、琼海地区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期间,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在禁飞期间,涉及小型航空器、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公安、文体、工商、气象、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三、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妨碍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民航、体育、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日

作者简介

姓名: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闫琪)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