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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银保新规实施 误买保险15天内可反悔
2014年03月31日 10:56 来源:新快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银行存单变保险”一直是银保渠道投诉的“重灾区”,上当受骗的也往往都是老年人。

关键词:反悔;保险公司;保单;保险产品;银保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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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存单变保险”一直是银保渠道投诉的“重灾区”,上当受骗的也往往都是老年人。为了进一步防止部分银行销售人员利用中老年人对存单和保单缺乏辨识能力而“忽悠”老人购买保险,日前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新规,从4月1日起商业银行在向65岁以上老人销售保险时,必须由保险公司人工审核之后方可出单,同时还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由之前的10天延长至15天。

  明明去银行办理存款,结果稀里糊涂买了保险理财产品。这样的情况,近年来不止一次见诸报端。本周二也就是4月1日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将正式实施,凡是在银行购买了保险公司产品的市民,保险公司都必须在划扣首期保费24小时内、或未划扣首期保费且在承保24小时内,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向投保人的手机发送提示短信。

  新规还规定,从4月1日起,银保销售人员不能代替投保人填写保单。而记者了解到,此前很多银保销售人员都会为投保人填好保单,最后由投保人签字。“本人填写”能起到防止销售过程中的“语焉不详”甚至误导。

  另外,新规规定,4月1日起,在银行购买的保险产品,客户15天之内如果“反悔”的,可以全额退保,这一“缓冲期”的设定,被认为可以有效避免一时冲动或盲目购买的情况发生,也为避免客户和保险公司、银行之间发生相关纠葛、矛盾设置了“缓冲地带”。据了解,新的“保险合同”文本上会有犹豫期提示语:“您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5个自然日内有全额退保的权利,超过15个自然日退保有损失。”

  新规还要求,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向其销售的产品原则上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产品为主,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由保险公司人工核保,核保中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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