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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管齐下治理 分析师传递内幕信息乱象
2014年06月09日 00:00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李东亮  字号

内容摘要:中信证券生物医药首席分析师张明芳近日深陷舆论漩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只有上市公司真正、彻底地加强了内幕信息保密管理,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研究员传递内幕信息的乱象。

关键词:内幕信息;分析师;传递;治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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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生物医药首席分析师张明芳近日深陷舆论漩涡。尽管研究员向机构提供内幕信息已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很少人能抓到真凭实据。或许是张明芳对微信生态不够了解,不小心露出了马脚,券商研究的这一“潜规则”再次引发热议。

  笔者认为,根除内幕信息泄密必须双管齐下:在规范券商发布研报的程序、形式和内容的同时,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作为中国证券业研究所的一个标杆,中信证券研究所在内部研报发布程序上可以说是券商中最为严谨者之一,但遗憾的是竟然出了这样一件事。记者以为,法规、制度跟不上时代发展是主要原因:无论是监管层在2010年发布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还是券商研究所制定的研究报告发布、制作规章制度,均主要针对通过研究所的发布平台和邮件发布的研究报告,而对研究员和机构之间的电话、短信、微信和面对面私下沟通等渠道则涉及极少。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当下越是国内排名靠前的分析师,越少撰写传统的研究报告。知名分析师要么在上市公司调研,要么就是在机构进行路演,电话、短信、微信和面对面路演已成为知名分析师服务机构的主要方式,撰写研究报告的主要是一般的研究员。

  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和证券业对研究员行为的约束,应在规范电话、短信、微信和面对面沟通这些新形式上有所加强。针对目前一些分析师使用不同的手机服务不同机构的情况,监管机构和券商还需在研究员登记手机时格外留意。

  此外,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也出现了漏洞,使相关研究员有机可乘。可见,从源头上管理好研究员获取内幕信息的渠道也同样重要。

  尽管监管层在2011年10月已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地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的有关工作也有细致的要求,但在市值管理压力和资本运作双重驱使下,不少上市公司高管还是与市场影响力较大的研究员之间保持着默契,这便成了滋生内幕信息泄密案的温床。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只有上市公司真正、彻底地加强了内幕信息保密管理,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研究员传递内幕信息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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