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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价值的信念与美好生活的理想 ——马克思哲学变革的理论深蕴
2021年05月31日 09: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袁祖社 字号
2021年05月31日 09: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袁祖社

内容摘要:公共价值共识基础上的美好生活追求,表征的是错综复杂的人类历史演进的主流特质,是人类生存、发展与进步不竭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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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求美好生活是人类文明的天性。公共价值共识基础上的美好生活追求,表征的是错综复杂的人类历史演进的主流特质,是人类生存、发展与进步不竭的内在动力。着眼不同历史时期人类特定历史实践和发展的具体形态,不难发现在应然性、规范性意义上,贯彻、渗透其中的一条主题性线索,正是对于公共价值信念与美好生活理想之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探索。美好生活的理念与实践,一定是基于对某种具有最大公约数的公共价值集体性认同的结果,是以特定制度共同体的方式对于此种价值的不懈追求和坚定践履。

  正确理解公共价值,提供了人类美好生活所以可能的最为基本的理念和原则,规定了美好生活的性质、内涵、限度、边界和方向。公共价值是美好生活规范性理念的支撑和诠释理据,而美好生活则是公共价值信念的制度性实践。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作为马克思哲学变革与发展一以贯之的主题,是其区别于一切旧哲学的鲜明标识,体现的是这一哲学的内核和高远境界。关涉此哲学理念深层关切的宏大主旨与合理性真蕴,规定着其范式创新的理论特质、价值目标和实践方向,启示并引导着人类未来哲学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的实践证成逻辑:马克思哲学理论主题之应有之义

  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无疑是马克思哲学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哲学所坚持的公共价值,着眼的是总体性意义上,人类历史实践的结果对于全部历史本身以及作为社会历史主体自身发展所具有的革命性意义,指向一种合理性意义上公平、正义的社会关系期许。马克思实践的公共哲学视野中,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在内在旨趣上是相互因应、有机统一的。一方面,人类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实践,一定是受合理价值观念所引导的。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是人的历史与实践活动主动的、积极的自觉建构的产物。在经典作家的理论视野内,它表达的是以实践的、社会的方式存在的人类共同体基本的公共需要的共识与满足。社会历史主体通过参与公共价值的发现与美好生活的创造,确证并体会到了共同体与个体存在的真实的根基和依托。另一方面,马克思哲学所要确立和实现的最核心的理念在于,人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是一种公共性存在。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无论究其动机、还是就其最终结果而言,都是在创造和拥有尽可能多的社会公共财富中,实现自我价值,享受自由、自主的美好生活,此乃人自身之终极存在意义的彰显。在这个意义上,公共价值所彰显、追求和坚持的,是人类生存和生活的公共性特质、品质和境界。人类公共价值,一定是人类共同生活中的美德,是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社会以及自我关系中所确证的生存之真、善、美的积淀和体悟。一部人类发展史,在制度文明的意义上,就是人类以合理、正当的方式寻求、捍卫公共生活的真理的过程。

  在人类历史和现实中,形成、确立“公共”、“公共性”在人类生存、生活中最深刻、最确当、最毋庸置疑的前提这一事实,并非易事。认识到、承认人类生存和制度性事实的公共性特质是一回事,而在现实中始终以公共精神和信念对待强大的私有化现实又是另外一回事。观念史的逻辑昭示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关注的是人类合理性生存的正当性根基,所表征的是人类思想、理论、制度和生活的公共性品质。依照马克思所确立的人类公共性生存的实践逻辑,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的指称和现实吁求,绝非一种脱离现实、超越历史阶段的乌托邦愿望,而是必然有着非常具体、非常明确的内容和规定的。

  确立“公共性”为马克思新哲学之理论内核和实践观照的逻辑,并非没有任何确当性理据的“空穴来风”。以无产阶级和劳动者之自由全面发展和人类解放为最高利益诉求,旨在以先进、科学的理念和彻底的革命行动改变不合理现实的马克思新哲学,其突出的内在性特质和独特的价值主张,就是公共性,马克思哲学所确认的价值就是公共价值。马克思哲学的公共价值不只是理论的,更是实践的、制度的,具有根本性和革命性。无论从理念深度、根本内涵还是语义旨趣等方面看,公共价值所呈现的,都是人类价值实践演化的高阶形态。其直接的理论关切,是实践的、社会的,而此一价值的主体和载体,也只能是肩负着“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够解放自己”的无产阶级。马克思由此开启、开创了以公共价值理念引领、实现美好生活的文明新时代,马克思哲学产生和形成的过程,伴随着哲学之公共性信念和公共性品质的确立和证成的过程,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是马克思哲学的初心和灵魂。马克思哲学堪称公共价值的典范和集成体,其所指向和标明的,就是作为新历史理性之鲜明特质的美好生活的理想。一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历程,必定贯穿着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求索这一条主线。

  马克思哲学中有关于“实践公共性生存逻辑”的美好生活范式主张,即美好生活是在人类组织化、制度化生存与发展实践中历史性的生成过程,不存在一成不变的抽象的有关美好生活的统一标准和模式。美好生活的样态,因不同民族和不同时代的历史、传统、制度和思想文化情景,而呈现出较大的差异。

  相反,资产阶级社会有关主体与世界的价值关系范式内,价值与生活只是眼前的事情,无关乎未来,无关乎人类总体性生存的意义深度。因此,近代资产阶级市民社会史,其实就是一部欲望引导下的享乐史。马克思哲学确定了公共价值实践基础上美好生活的基本理念和努力方向。一方面,公共价值是美好生活的本质(和正当性理据),美好生活是公共价值的载体,实现美好生活是人类最大的公共价值。人类是一种公共性存在,在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中实现美好生活,就是公共价值的核心要义。另一方面,在更为核心、更为实质性的意义上,自主创造、实现和拥有公共价值的唯一合法主体,只能是无产阶级广大人民群众,这个阶级代表了公共性实践的正确方向。

  在马克思哲学的视阈中,公共价值指称的是一种“人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旗帜鲜明地坚持劳动本位基础上公共价值美好生活的理论和实践,代表着马克思哲学关于社会历史发展与人性自主进化,以及总体性的文明境界提升之多重关系合理性诉求的新的视角、新话语范式。其深远意义在于,一方面,一部曲折和复杂的人类演进史,就是奠基于以优良制度求取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理论公设,艰难地寻求公共价值正当性存在与合理出场、实践方式的过程,是不断扩大、增进公共价值总量中逐步实现美好生活的过程。另一方面,这种美好生活观坚持认为,属人的劳动实践活动本质上理应具有自由、自觉的性质。一切公共价值的产生,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其最深刻的根基都在劳动之中。劳动是一切价值的本体,劳动包含了公共价值和私人价值冲突的一切奥秘,劳动创造、提供并实现了美好生活的一切。

  马克思寄希望于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财富充分涌流、彻底消灭私有制和分工,整个社会首次实现按需分配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只有到了那个时候,劳动才真正恢复为人类生命存在和生活的“第一需要”,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实现了完美结合。马克思指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实行的是新的“社会所有制”,个体剥脱了对于虚假的共同体的依赖,克服了“自然必然性”、“社会关系必然性”以及“自我必然性”等诸多桎梏,成为自己社会的主人。人的一切活动,都是自由个体之生命活动自由展现和个性价值的实现。

  “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关系的时代性诠释:人类文明交流互鉴时代“共同价值”观的普遍性意义

  与人类公共价值信念相关的美好生活是一个内涵并不确定的概念。尽管如此,有一点却是肯定的,那就是,美好生活理念的提出以及美好生活的实践,无疑是基于对某种合理的价值观念认同的结果,是以特定制度共同体的方式对于某种价值的追求、践履和实践。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被正确理解了的价值观念,规定了美好生活的内涵和边界。公共价值与人类公共福祉有关,是一种普遍意义的权利保障的体现。人的共同主体性是历史和社会的产物,整个人类作为一个真正自由自觉的主体只有在彻底消除了使人类分裂和对抗的社会根源之后才可能真正成为现实。以先进、优良的制度共同体的正义性实践推进公共价值和美好生活事业,在当今时代面临着巨大难题和挑战。

  在学理性审视意义上,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之诠释范式及其所体现的思维智慧进入到马克思哲学理论视野,是中国社会迈向21世纪以后的重要学术事件。当今时代,在全球范围内依然强大的市场经济体制、资本逻辑以及技术进步的结果,的确带来了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与质量的提高,以及普遍的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改观。但是这样一种结果带来的并非所有人生活境遇的普遍提高,而只是少部分人的特权和专利。这样一种非公共性逻辑默认“一部分人极度富裕”与“一部分人赤贫”是一种不应谴责的应然。至少从20世纪中后期以来,面对威胁人类生存与生活的一系列全球性问题(主要包括生态危机、自然灾害、能源紧张、核威胁、恐怖袭扰、民族分裂、种族冲突、极权政治,以及经济增长机制的崩溃、发展不均衡、贫富悬殊、价值失落、道德滑坡、生活无意义感等),国际社会在日益加深的生存困顿中逐渐意识到,人类的集体行动之所以步履维艰、困难重重,人类日益加深的自我迷失背后,是缺少一种共识意义上为全人类所共享的共同的“公共价值”。

  以西方先发现代化国家为例,至少从20世纪中叶以来,面对全球范围内资本主义世界普遍发生的“市场失灵”、“社会失灵”以及“政府失灵”等窘境,作为“拯救和重建公共生活”的努力,西方知识界作出了巨大的努力,这其中包括公共选择学派在内的制定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等。他们在试图为政府私利性提供正当性论证的同时,致力于共同探索“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试图在更高层次的、更具普遍性意义的“公共价值”的框架内,审视人类公共生活合理性根基,但结果并不如人意。迄今为止,尚没有一个西方国家提出一个能够从根本上遏制公权私用、腐败所导致的公共生活异化的世界性方案。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分离,使得在普通民众眼里,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生活不过是实现私人利益的工具而已。公权力的私人化关注私利满足,疏于公共利益,必然使“公共”生活愈来愈成为内容单一、意义贫乏的狭隘“公众”生活。

  当然,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的当今时代,上述情形开始有所改观,技术进步、市场化体制活力释放等所带来的财富日益丰裕,尤其是新全球化客观上所造成的文化多元化(实质是价值观念和模式的多样),促使了本质上服从于公共价值逻辑的“类本位”生存与生活信念日益觉醒和自觉。不同文化与价值观念在冲突中寻求理解、交融和共存、共识的客观事实,使得全球社会的不同主体深刻地感受到,以“平等”、“尊重”、“承认”为前提的“开放”、“融通”、“团结”、“合作”等,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冲突,为共创、共享、共赢的实现提供了无限可能。

  当今社会,几乎所有后发现代化国家,一个时期内普遍面临着不被正确和恰当地理解的发展观念及其实践结果。由于急于摆脱落后和不发达的现状,这些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上,几乎不约而同地选择在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富裕的名义下,将“增长”等同于发展,以“生产逻辑”挤压“生活逻辑”,不仅导致了程度不同的环境破坏、能源浪费、食品安全隐患以及日益加剧的日常生活的焦虑与不安,而且整个社会的物欲化、资本化、世俗化强势扩张,消费主义、功利主义、享乐主义、虚无主义等价值观念盛行。个体生活自身愈来愈丧失本有的协调和整体性,放弃了对于审美、自由和理性的自主性追求,随着来势凶猛的大众文化、感性化(庸俗、浮躁、个体性、非理性、弥漫性以及当下感受性)而日趋同一化。

  公共价值的创制与美好生活的实践探索,是对人类普遍共享的共同价值与优良生活信念批判、继承基础上的超越。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全球视野和整个人类发展的长远战略,着眼人类整体性生存利益最大化的普遍福祉,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超越性且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全球问题的“中国方案”。其目的在于从根本上改变不合理的世界经济、政治秩序,以及以狭隘的民族国家利益为核心的价值理解框架和价值诠释方式,重构一个以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为新范式的和平、正义的美丽新世界。社会主义制度无疑是人类历史上最具公共性品质和公共精神的制度,中国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实践自身,无疑是对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的生动诠释和现实践履。从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道路以及中国理论的探索和实践创新,之所以能够成功,能够获得全世界的尊重与认同,正是因为其遵循以公共价值求取美好生活的逻辑,对于文明人类之历史前进方向的引导,对其生存与生活新形态的塑造。进入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以及全球化新的历史变革时期的中国社会,在文明新形态创制和引领的意义上,深切关切因技术变革、资本逻辑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组织与管理方式的变革所带来的人类文化和价值观念的新变迁、新趋向。中国以“天下为公”的胸襟和气度,在一个依然生活在“霍布斯丛林”法则中的并不平等、并不美好的国际社会,以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实在在的行动,不懈地坚持以公共价值求取美好生活的实践,向世界贡献着属于中国政府、中国社会、中国文化的兼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智慧、方案与努力。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2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阮益嫘/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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