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民族地区;非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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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发布的《“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规定,完善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统筹建设利用好国家非遗馆,建设20个国家级非遗馆。这对于提升民族地区非遗保护水平和层次具有重要意义。
少数民族地区的非遗保护和发展利用现状有待进一步改善。在传承方面,传承人的不断减少和老龄化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传承断层危机,学校教育与民族民间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间接轨不畅;在保护方面,“保护性破坏”问题仍然存在。
从全国来看,大多数省(直辖市、自治区)还未将非遗馆建设纳入规划,尤其缺乏高水平的非遗馆和文化博物馆,无法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和体验非遗项目。建议制定“非遗馆”国家建设标准,从名称到功能布局、数字化建设、传承人管理、研学体验等多方面,提出统一规范的意见;对非遗资源丰富但经济较为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加大政策倾斜和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力度,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建设;建立文化生态博物馆,重点支持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充分利用政府直接投资和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加强对非遗文化的旅游开发,实现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价值转换。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 朱羿/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