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4月11日,辽宁省法学会在沈阳召开第七届常务理事会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主持会议。
关键词:法学;学术委员会;辽宁省;全体会议;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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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辽宁省法学会在沈阳召开第七届常务理事会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苏宏章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主持会议。
苏宏章在讲话中指出,学术委员会和学术委员要履行职责、践行使命,充分发挥好自身优势和重要作用。一是要把握好大势。要因势而谋、借势而起,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立足于法治辽宁建设的新起点,谋划新超越、实现新发展;二是要坚定好方向。学术委员会和学术委员要善于从历史与现实的比较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正确认识把握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发展大势,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三是要强化好自身。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化业务钻研,夯实理论功底,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要带头遵循法治、践行法治、宣传法治,不仅成为法学法律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更要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积极宣传者。
苏宏章强调,近年来,辽宁省法学会团结和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在组织法学研究交流、推动法治实践、参与地方立法、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辽宁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中国法学会对辽宁省法学会工作给予了“全国法学会系统基础最坚实、工作最活跃、成果最丰富的旗帜和标兵”的高度评价。对此,省委、省政府给予充分肯定。
对于辽宁省法学会下一步工作,一是进一步认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学研究和法律宣传工作;三是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和服务功能;四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会议讨论通过了《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活动规则》。苏宏章会长为学术委员和学术顾问颁发聘书。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霍存福代表学术委员会发言。省法学会学术委员和学术顾问30余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