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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霸王条款”应清除
2014年01月15日 09:18 来源:《 光明日报 》( 2014年01月15日 10 版) 作者:梁捷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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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题:中消协:行业协会应监督企业清理“霸王条款”

 

  本报北京1月14日电(记者梁捷)一些企业、行业利用店堂告示、声明、通知、格式合同、行业规则等不平等格式条款,维护自身不当利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工商局正式启动餐饮行业“霸王条款”整治行动。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声音:“霸王条款”违法,理应予以清理;中消协支持行政部门依法履责;广大消费者应自觉主张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消协指出,“行业规则”应当符合公平正义原则,任何企业、行业不得以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形式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维护企业不当利益。一些行业,依然存在利用所谓行业规则、行业标准、行业惯例等违法“霸王条款”,谋取高额或不当利益、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问题,理应尽早清理。在当前市场不诚信行为大量存在的情况下,更需要行政强制力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行业协会应积极引导行业自律,指导企业自觉清理各类不平等的格式条款,而不能充当维护行业不当利益的保护伞。中消协支持行政部门依法履责的行为,并呼吁广大消费者,对于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积极主张自身权益,及时寻求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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