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公众史学争议是一种值得关注的社会文化现象,它涉及历史学的自我认知、历史书写的权力争夺以及争议所处时代的文化特征等多层面问题。
关键词:公众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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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公众史学争议是一种值得关注的社会文化现象,它涉及历史学的自我认知、历史书写的权力争夺以及争议所处时代的文化特征等多层面问题。

社会文化史渐已成为人文学科的前沿领域,它是对生活方式、大众文化和社会风尚的统合研究。作为德国社会文化史研究中方兴未艾的课题之一,“公众史学争议”也为转型时期的中国史学提供了一系列宝贵经验。
职业史家与公众史学
公众史学争议是职业或公众史学家围绕在公共历史呈现内容、表现方式及其影响上的、具有公共性的史学争议。从争议主体出发,德国的公众史学争议大致上可分为三种。
一种是职业史家之间的学术论争超出学界之外,进入公共舆论空间,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一战后,有关战争罪责的话题一度成为德国历史学界的禁忌。立足于保守阵营的职业史家绞尽脑汁地拒绝这种所谓“政治性话题”进入学术殿堂。然而到1961年,汉堡大学的历史学教授费舍尔却以一本《争夺世界霸权》的学术著作,义无反顾地开启了罪责问题的讨论。在1963年柏林历史学家大会上,费舍尔遭到其他职业史家的口诛笔伐。但在公开辩论中,他却受到普通听众的热烈支持。这场被定名为“费舍尔争议”的职业史家交锋,后来被视为联邦德国史学研究范式转型的起点。
一种是职业史家与公众史学家之间的论争。此类争议最初局限在专业学界内部,后来往往由于公众史学家的反击而升级为公共事件。魏玛共和国时期(1918—1933),以艾米尔·路德维希为代表的一批历史传记作家,通过《俾斯麦》、《威廉二世》等作品,讽喻德意志帝国在一战爆发中的责任,支持民主共和的价值观。这些作品颇有市场,销售火爆。对此,职业史家携手在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书评,旨在批判这种“业余爱好与毫无功底的、无考证性的、五彩斑斓的混合物”。路德维希迅速回击,以历史研究“新学派”自居,自诩将重建一种“拥有精神的”历史编纂方式。很快这场被界定为“历史纯文学之争”的事件从学术层面延伸到政治领域中,左右两翼的政治家 “你方唱罢我登场”,直到纳粹上台后,路德维希们被迫流亡、职业史家完成“一体化”,才告落幕。
一种是公众史学家及其各自支持者之间的论争。此类争议因其参与者而天然拥有公共性的特征。2005年起,汉堡社会研究所在德国各地举行“灭绝战争:国防军在1941—1944年间的犯罪行为”的巡回展览。在学界,二战中的国防军罪行已不是一个秘密;但在几乎每户家庭都曾有过国防军战士的德国公众中,“清白国防军神话”似乎仍然牢不可破。布展者是多年从事公共历史教育的学者,希望借此扭转公众的错误历史观。果然,展览引起右翼的极度不满,特别是保守党的政治家们轮番施加压力。他们以自身经历来驳斥“一概而论的历史观”。相反,大批青年人在参观展览后,纷纷在留言本上对布展方表示支持。这场“国防军罪行展览之争”后来甚至成为国会辩论的议题。
历史书写权力的争夺
公众史学争议是一种值得关注的社会文化现象,它涉及历史学的自我认知、历史书写的权力争夺以及争议所处时代的文化特征等多层面问题。
史学是科学还是艺术?这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不断引发争议的话题。公众史学争议正是反映这一研究方向的个案例证。在德国数场公众史学争议中,有关历史叙述的真实性与虚构性、历史材料呈现的可能性与局限性、历史研究与政治立场之间的交融性与独立性问题等,都以公开或隐约的方式表现出来。它们是研究公众史学争议的切入点之一。
谁有权书写历史?在19世纪历史学职业化之前,所谓历史书写的职业与公众之分是不存在的。然而职业史家与公众史学家之间的冲突却日益占据公众史学争议的大部分。这一点既反映了历史主义学派衰落的现实,同时也暗合了“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这一后现代史学观念的转型方向。职业史家与公众史学家在研究范式、情节设置、叙述修辞乃至市场意识方面的差异性,不啻为我们研究公众史学争议的一种途径。
为什么会出现争议?从历史观念的变迁来看,大多数德国公众史学争议往往牵涉重大的历史认知问题,关系到一个民族的自我理解。有关一战或二战罪责的讨论,常常形成所谓的“禁忌场”。破坏规则者一旦出现,自然会引发冲突。特别是大众媒介的发展与介入,使得不少争议产生于媒体工作者的“制造”,例如在1996年有关美国政治学家格德哈根《希特勒的志愿行刑者:普通德国人与大屠杀》一书的争议中,正是《时代报》、《法兰克福汇报》和《明镜周刊》等副刊主编率先打出批判大旗。在自媒体时代,讨论空间的无限扩大与争议主体的隐性化,在加快公众史学争议的扩散速度外,更提高了争议对社会文化心理的塑造力。简言之,当下的时代精神和媒体角色的转换及其影响,将帮助我们拨开公众史学争议中的层层迷雾。
公众史学争议推动史学发展
在德国,对于公众史学争议的研究,已经走过一段时间,并且陆续促成一些论文专著的面世。对于我国学界而言,德国学者大概提供了以下几点经验。
首先,如何做好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公众史学争议通常会在不经意间兴起,然后经历扩散、落幕与后续影响等数个阶段。德国研究者十分敏锐地发现并保存了不同阶段出现的重要争议文本,为后世研究留下不可缺失的第一手资料,如前文提及的历次争议,都有相应的资料集问世。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积极参与“制造”公众史学争议的大众媒体,也十分自觉地担当评述者的角色,如在“格德哈根之争”中,《时代报》不仅定期刊出记者们的“观察手记”或“中期回顾”,而且还在争议落幕后主动出版所有相关文章的合集,以供研究所需。这种主动发现、寻找和保留史料的自觉意识,应当是我们关注和学习的地方。
其次,如何层层剖析每一次公众史学争议发生的背景、进程与影响?诚如前文所言,公众史学争议既非一种简单的学术辩论,也不是一次单向度的文化传递活动。它反映了一系列冲突的集合,是拥有着复杂特性的社会文化多棱镜。当然,并非每一次公众史学争议都同历史学的自我认知、历史书写的权力之争以及社会文化变迁存在着直接紧密的关联,但德国学者通常总是十分自然地反思这些争议在学术之外的深意。例如在“历史纯文学之争”中,职业史家便担忧“社会沉沦”的危险性;而在“格德哈根之争”中,德国学界对美国社会充满着所谓“犹太人的政治文化影响”而感到愤懑。
最后,如何从公众史学争议研究中思考新兴学科的定位与发展?德国学界对公众史学争议的研究,并不是一种孤立的研究行为。它们是在社会文化史的问题框架中,针对“历史传授”的老问题而提出的新视角。在德国,这些努力逐渐被纳入“公众史学”这一新学科研究领域中。最近四届德国历史学家大会上,都出现了有关公众史学的学科建设及研究内容的讨论,如“电视中的历史之公众化:对于历史学的后果是什么?”和“重新思考:历史图像在公共历史意识与学校教育需求中的转变”、“中介性的历史课程:创新代替保留——公权媒介与历史”等。这对于正在摸索公众史学学科建设的中国学界而言,自然是一种重要启示。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